邵莹
摘 要:幼儿时期是人生的奠基阶段,音乐教育是幼儿期最好的启蒙教育方式之一,我国优秀的音乐瑰宝更是提升幼儿音乐素养的优秀作品,但在西方音乐与通俗音乐的双重挤压下,呈现出被边缘化的危机。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幼儿对民族音乐的感受力、理解力和表现力,激发幼儿审美情趣和审美能力,树立民族自豪感,教师在选择民族音乐作品过程中就要注意音乐作品的适宜性、趣味性、教育性、统一性等原则。
关键词:音乐教育;民族音乐;作品选择
【概念释义】①民族音乐:体现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中原音乐及四域音乐,即我国56个民族所创作的一切音乐作品,包括民族民间音乐中的民歌、民族器乐、民族歌舞音乐、曲艺音乐、戏曲音乐等。②民族音乐欣赏:师幼共同分析我国古代和近现代的优秀民族民间音乐作品,把音乐知识与音乐作品欣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活动形式。
现今幼儿园集体活动中最困难的当属音乐活动,而幼儿音乐教育中又属音乐欣赏更令人头疼,我园实施的民族音乐欣赏课题可谓是难中之难,每每上到汇报课、评优课,老师们个个如临大敌,网罗资料、海选素材,可活动效果也不都尽如人意。如何选择适合幼儿欣赏的民族音乐作品,让幼儿成长为合格的人才呢?笔者以为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适宜性原则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出:“经常让幼儿接触适宜的、各种形式的音乐作品,丰富幼儿对音乐的感受和体验。”中国民族音乐有着自己独特的结构形式和结构方法,一般都比较复杂,难以被幼儿理解,音乐欣赏作品选择恰当与否,是幼儿感受、表现和创造的前提,因此选择音乐作品时应当考虑到适宜性。同时“指南”也指出“根据幼儿的生活经验,与幼儿共同确定艺术表达表现的主题……”这就要求我们选择民族音乐作品时,可以根据幼儿已有的知识经验水平和音乐的参与性,选择与幼儿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相符的作品,既要考虑幼儿的直接经验,也要考虑音乐对幼儿的可接纳性。
(1)形式有特色。这就要求我们在为幼儿寻找音乐作品时必须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具有鲜明的风格特征,注意其代表性,这样音乐所表达的内容、形象、情感因其“特别”就会被幼儿所喜爱、理解、接受,并能唤起他们的兴趣。
(2)节奏需鲜明。中国民族音乐的曲风很多,有节奏多变、旋律复杂的,也有深沉缓和的,更有高亢急促的,也就是说,中国民族音乐的节拍、力度、速度各有不同。笔者经过实践发现,幼儿更喜欢节奏鲜明、富有力度、节拍明显的音乐,这也符合幼儿活泼好动的个性特点。如《采茶舞曲》《紫竹调》《喜洋洋》等,都是深受幼儿喜爱的乐曲。当然,随着幼儿欣赏水平的提高,也可以让幼儿欣赏节奏多变的音乐,让幼儿感受音乐带给他们的奇妙的感觉,并通过音乐提高他们的鉴赏能力。
(3)结构要工整。这里的结构工整,并不单指西方音乐结构分析中的宏观曲式,即并置结构:ABC、再现结构:ABA、循环结构:ABACA等。这里的结构工整,指的是中国特有的曲式结构:呼应、正反合、起承转合、变奏、循环等。虽有时为了便于记忆而对曲式进行改编、删减等,将作品简单划分为AB、ABA、ABAB等,也需融入民族特色曲式结构的分析。如由彭修文根据刘铁山、茅沅的同名管弦乐器改变的《瑶族舞曲》的原有结构是:A(ab)B(cd)A(ab),在为4岁~5岁的儿童选材时就缩编为aba。再如许卓雅老师主编的大班音乐欣赏活动《金蛇狂舞》,它原本的结构是“引子—A—B—A—B—A”,经过教师的思考和节选,将作品压缩成了一个“引子—A—B—A”的单纯的三部曲的结构,这样既尊重了作品本身,又符合了教育要求。
二、趣味性原则
民族音乐来源于生活,与幼儿的生活密切相关。为了满足儿童的需要,在选择民族音乐资源时要遵循趣味性原则,这就要求选择的音乐作品表达的艺术形象要鲜明、生动,所描写的内容应是幼儿生活中比较熟悉和感兴趣的事物,这样更能唤起幼儿的情感共鸣,激发幼儿的好奇心,唤起他们欣赏的兴趣,充分发挥他们的想象力。
(1)作品本身充满趣味。如秦腔《拾黄金》讲述的是叫花子胡来梦见城隍庙老爷送金子、拾金子、梦碎的滑稽戏;仡佬族歌曲《长大了》表现了孩子们斗鸡、爬山等快乐游戏的场景。将这样的充满童趣、贴近幼儿生活的民族音乐素材应用于幼儿园教育活动中,不仅能够让幼儿获得愉悦的身心体验及美的享受,还能让他们沐浴于充满游戏气氛的环境中,加深对音乐的感受,进而增加其学习兴趣,增进其学习效果。
(2)过程游戏充满趣味。如《赶海人》,音乐讲述的是一群赶海的小孩抓鱼、捕鱼的过程。旨在让幼儿初步接触“非‘方正结构”乐曲,了解其特点并尝试运用动作、声音与之节奏匹配,就是跟着音乐做合拍的动作。但让幼小的孩子在集体情况下多次集中注意力倾听或做相同的动作,是很容易导致他们的疲劳和厌烦的。因此,教师应经常设法利用各种有趣的活动吸引幼儿的注意力,注意各种游戏情况下的听觉输入和动作练习,如增加了“老猫偷鱼”的游戏环节,在幼儿做相同动作时,还能利用注意力的分配,让他们尝试根据动作、图示及语言提示用各种肢体动作创造性地表现故事情节,形成良好的听觉表象的作用。
三、教育性原则
童年期的美育对儿童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民族音乐中往往蕴含着各民族人民好客、热情、谦逊等优秀品格,并真实地表现其喜、怒、哀、乐等情感,所以运用民族音乐来引导幼儿求真、向善、爱美,是对幼儿进行美育启蒙的重要途径。所谓坚持教育性原则,即是要求选择这些有积极引导意义的民族音乐作品。如壮族歌曲《包粽粑》表现了壮族小娃崽们用白花花的糯米包粽子,然后送给解放军的过程,体现了军民一家亲的浓浓鱼水情;回族歌曲《羊肉串》表现了回族小朋友用羊肉串招待好朋友的温馨情谊。这些蕴含美好情感的民族音乐有助于陶冶幼儿的情操、美化幼儿的心灵。
四、统一性原则
以往课程内容的选择上,经典的作品在幼儿的成长发展过程中确实起到了怡情养趣的审美功效。但时代在变迁,民族音乐欣赏作品选择时也需注重经典性与时代性相统一的原则:学习经典音乐的同时,还要学习接受更多的富有时代气息、焕发生机活力的各种民族音乐作品,开阔幼儿的音乐视野,从而激发其求知欲和学习热情。例如既悦耳动听、又贴近幼儿生活的中国风音乐作品——《小看戏》《快乐的火把节》《大中国》《草原小牧民》等;贴近幼儿生活、富有童趣的创作歌曲——《拉拉勾》《羞答答》等;相比深奥的京剧更符合现代幼儿欣赏的京歌——《龟兔赛跑》《我是中国人》等。
五、注意问题
(1)内容超载:一是有限时间里课程内容的容量过大,结果在实施过程中,要么走过场,尽量赶时间以照顾到所有内容,要么占用游戏和自主活动的时间。二是难度过高,超出了幼儿所能理解和接受的范围。后果是非但不能使幼儿产生真正的学习,反而造成了负担,破坏了幼儿的学习兴趣,损害了他们的自信心。
(2)经验鸡肋:一是简单重复幼儿已有经验,甚至提供低于幼儿在幼儿园外获得的学习经验。二是抢先教授小学课程,使幼儿丧失学习的新鲜感、兴趣以及认真对待学习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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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张家港市东湖苑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