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本文结合陕西省实际,在对陕西省“空心村”的现状进行简要介绍的基础上,从制度、经济和观念方面分析了其形成原因,并提出了“空心村”整治的对策与建议,以期能为“空心村”改造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科学依据。
【关键词】
空心村;成因分析;治理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富民政策引导下,农村经济蓬勃发展,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富裕起来的农民兴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建房热。然而,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村庄建设规划滞后、宅基地管理薄弱等原因,近几年来在我国各地农村出现了一种普遍的现象,也是一个触目惊心的现象:村庄外围和道路两旁一幢幢新房拔地而起,“摊大饼”式地不断向外扩展,而位于村庄中心的老村则保留了大量的破旧房屋,且大多已经无人居住,有的还留下了大片的废置土地、断墙残壁、臭沟破路,这就是所谓的“村外新房林立、村内破烂闲置”的“空心村”现象。“说村不是村,有院没有人。说地不是地,草有半人深”,就是“空心村”的真实写照。“空心村”不仅影响了村容村貌,影响了村民的居住和生活环境,也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成为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绊脚石”。因此,“空心村”改造势在必行。
1 陕西省“空心村”问题的现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陕西省广大农村地区的村庄中心建设用地(主要是宅基地) 出现废弃和闲置,形成空心村。这种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是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特殊社会体制塑造的独特农村聚落空间形态。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统计,截至2008年底,陕西省建设用地总面积为80.55万公顷,其中农村宅基地占地面积52万公顷,占全省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4.6%。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条件的改善,许多村民将新居迁建到交通沿线或新村规划区,原有旧宅基地被废弃或闲置,有的村庄整村搬迁,遗留个别困难户在原地居住,形成了“空心村”,这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断增加,造成大量耕地闲置浪费,阻碍了新农村建设进程,影响了农村和谐发展。据省委政研室有关资料,陕西全省村内空闲土地1.8万公顷,其中闲置宅基地0.31万公顷,,占17.22%。废弃旧宅多年来无人问、无人管,杂草丛生,倒塌严重。“空心村”问题已成为目前陕西农村的一种普遍现象,成为多占和浪费耕地、阻碍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
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的判断:陕西省农村宅基地需求基本饱和,总体发展呈平稳下滑态势;空闲宅基地数量增加,主要集中在经济相对落后的村庄。
2 “空心村”问题成因分析
“空心村”的形成原因比较复杂,处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期形成的原因也各不相同。本文从制度、经济、观念三个方面分析陕西省“空心村”的形成原因。
从制度因素来看,首先,村镇规划管理不完善。我国农村现在的住房基本上建筑年限都已超过十年,甚至有三十年以上的建筑,这些房屋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且多为自发建设,缺乏整体规划,也不利于道路修建和公共基础设施的完善。一些地方领导的规划观念滞后, 宅基地审批缺乏依据, 造成农民建房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西安市3161个村庄中,无建设规划的村庄有1561个,占了近一半。其次,人口制度不健全,大量住宅闲散。建国50多年来,我国的人口制度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出现过大的偏差,几轮生育高峰导致农村人口急剧膨胀,而人口的增加,就意味着数年后农户数量的急剧上升,使村庄规模迅速扩张。其次,人口的大量流动,导致农村住宅闲置率升高。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二元差异的拉大,大量农村人口———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入城市,造成了土地抛荒,农业资源浪费严重。
从经济因素来看,首先,从全球产业结构高度化演进的历程来看,“ 空心村”现象是伴随着产业结构高度化的进程而产生发展的。目前,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其价值取向出现分化,从某种程度上看,不同的价值取向导致了农民内部的贫富分化,一方面,富有的农村居民大量迁出村集体,造成原有宅基地閑置;另一方面,居住在“空心村”的农户大多是社会弱势群体,生活拮据,经济基础薄弱,没有能力投入资金改善居住条件。与之相应的是,由于户籍制度的制约以及传统观念的束缚,再加上出于对城镇就业风险的考虑,即使在城市中有了居所,农村的老房子依然被保留了下来。长此以往,这些长期空置的老房子就成为了“空心村”景观的构成元素。其次,土地边际生产力低。单位耕地上的产出收益是农民在耕地上建房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当前农民辛苦种地一年的净收益微乎其微,耕地的边际生产力非常低,降低了在耕地上建房的成本,进而促使人们在耕地上建房。
从观念因素来看,农村封建迷信思想严重。老村庄因无统一规划,宅基布局乱,以前由于不富裕,无力重建新房,只能囚居于老屋。一旦富裕起来后,为求“风水”,就舍弃老宅破屋,在村外或公路边修建新房,以满足自己占风水、高人一等的狭隘心理,纷纷在村庄道路出口旁修房,导致村中空闲一大片的现象。另外,旧宅基地纠纷多。因采光、通风、排水、出路等实际问题,很容易与左邻右舍发生矛盾,造成人际关系难以相处。翻建新房倒不如弃旧图新,在村外找处新宅基地建房,省心省事。
3 “空心村”整治的对策与建议
解决“空心村”问题是建设西部强省的必经之路、战略的需要。尽管目前陕西省的经济增长速度是比较快,但同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差距仍然不小,要实现2020年与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小康社会,尚有较长的路要走。因此,必须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而伴随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进程的加快,就意味着要占去更多的耕地。出于保护耕地的需要,国家每年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越来越少,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大量事实表明,在陕西省开展“空心村”治理,是解决这一矛盾,保障建设用地需要的有效途径之一。
3.1 建立严格的宅基地审批程序,加强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协调配合
对村民建房进行严格的审查,严格控制新建房用地,确需用房者在村庄内部予以解决。建立完善群众监督,严格用地指标审批条件和结果三公开制度,是贯彻落实《土地法》、做好宅基地审批工作的有力举措。“空心村”改造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问题多且面很广,工作难度较大,往往需要进行跨部门调配资源和组织协调,各地要成立以宣传、国土、建设、公安、财政和民政等部门通力配合的“空心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空心村”治理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空心村”的治理进程。
3.2 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调动农民积极性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和渠道,开展土地法律法规教育活动,提高农村干部和群众的法律观念和节约土地资源的思想意识,大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广泛开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有关农村土地、住房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逐步破除农民宅基地私有、宅基地传后、宅基地是风水等传统观念,推动“空心村”改造工作的顺利展开。
3.3 加快农村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现在的农村问题,在城市;现在的农业问题,在农业以外。“空心村”问题是在特定的背景下,因缺乏规划引导所造成的特定经济发展的产物。只有将农村自身发展与城乡有机互动结合起来,“空心村”问题才可能有根本性改观。可降低城市门槛,营造城乡有机互动的良好氛围;加大耕地、农田保护的宣传力度,妥善安置有能力脱离土地能居住于城鎮的农民等等,以利于城乡一体化和区域整体发展。
解决好“空心村”问题,将对缓解我国用地矛盾,保护耕地资源,保证粮食安全,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因此,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在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及粮食安全的情况下,积极有效地挖掘农村土地潜力,充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整治村庄不合理用地布局,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落实和执行。只有这样,才可以彻底解决“空心村”问题, 真正让“空心村”变废为宝,让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使农民的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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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秦振霞,“空心村”问题及其解决对策[期刊论文]-农村经济 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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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冯薇、杨丛山,“空心村”治理措施研究[期刊论文]-河北农业科学 2010(14)
【作者简介】
刘小翔,男,1989年6月,河南省信阳市,延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方向:发展经济学与中国经济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