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是父母的独生子,是大四学生。我是学理科的,对法律不太熟悉,现有继承问题咨询。我奶奶早逝,几个月前我父亲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身亡,我爷爷老年丧子,因过度悲伤不久前也离去了。姑姑和爷爷感情很深,爷爷去世后姑姑心脏病突发,抢救无效也走了。爷爷是退休干部,去世后留下一套70平方米的楼房和20万元存款。我觉得我父亲和我姑姑都走了,我爷爷的房产和存款应由我全部继承。可我姑父对此并不认同,他认为他也有一定的继承权。请问:我姑父是否有权继承我爷爷的遗产?
答:
你父亲先于你爷爷死亡,你有继承你爷爷遗产的权利,其源于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你姑父也有继承你爷爷遗产的权利,其源于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的一项法律制度。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民发【1985】2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給他的合法继承人。”你代位继承的是你父亲应继承的你爷爷遗产的份额。你姑父转继承的是你姑姑应继承的你爷爷遗产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