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尔摩斯探案小说的两个中译本的比较看英汉翻译的几个问题

2014-04-29 14:07陈凯湧
课程教育研究 2014年7期
关键词:奇案句末案子

陈凯湧

【摘要】英汉翻译中的词语的语境意义、延伸意义的阐释,基于原文和译文功能对等而追求的原文风格的再现,定语从句的功能和翻译等问题经常困扰翻译工作者,本文试图从同一文本的不同中译本的比较分析着手,阐述笔者对上述问题的看法。

【关键词】英汉翻译对等风格定语从句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07-0102-01 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的作品福尔摩斯探案集可谓畅销世界的经典侦探小说,被翻译成50多国文字,在世界各地广为流传。在中国,这部小说也深受欢迎,出现了多个译本,使得读者可以更深入和准确地体会原著的巨大魅力。现就其两个不同的译本作一讨论和评价,以期在比较中进一步体会汉英翻译的技巧和艺术。

译文来源:

译文一选自《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健威等译,2009,北京,九州出版社。

译文二选自《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路旦俊译,2012,广州,花城出版社。

1.关于原文风格的再现

美国著名翻译家尤金·奈达曾经指出,翻译的过程是译者将原文所表达的含义(meaning),通过译文读者所熟悉的、易于理解的文字表达出来。翻译追求的不是简单的、形式上的对等,而是一种在内容、含义上的对等,这种对等表现在更深层次上就是一种风格的对等,即原文和译文风格基本相似。以此,我们可以来分析以下两种译文的优劣。

原文:the adventure of the empty house

译文一:空屋

译文二:空屋奇案

这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一个案子的标题。译文一将the empty house直接翻译为空屋,简洁明了,含义对等;加上原书名就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the adventure不翻译出来,读者也知道是一个案子。这似乎符合翻译中一条重要的原则—“经济简明”原则,即译者以尽可能少的译文准确传达原文的信息,使译文读者花费最少的精力,获得与原文相似的信息。

译文二则将这个标题的含义几乎都翻译了出来,并使读者产生一种悬念,很想看看空屋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奇案”。

两种翻译的效果显然是不同的。作为侦探小说的标题来说,译文二好像更加符合原文体裁和风格的需要。

2.翻译的形式对等和分译

翻译的形式对等曾经是翻译学发展过程中所看重和追求的,尤其是在欧洲。翻译理论早期强调的就是形式的对等。在人类的翻译实践中,形式对等、内容相似的译文确实很多,这样的原文和译文结构匹配工整,传达了相同或相似的信息,充分反映了人类社会各种不同文化中存在着大量的相同或相似的活动。然而,在翻译实践中,人们更多地碰到的是由于不同文化而造成的不同的逻辑思维方式和语言表达形式。这就要求我们在从一种语言翻译到另一种语言的过程中,寻求更加适合译文读者的、更加符合目的语规则的翻译方法,而不应被原文的形式所困。

从以上认识出发,我们来比较以下译文:

原文:It was in the spring of the year 1894 that all London was interested, and the fashionable world dismayed, by the murder of the Honorable Ronald Adair under most unusual and inexplicable circumstances.

译文一:1894年春天,可敬的罗诺德·阿德尔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下被人谋杀的案子,引起全伦敦的注意,并使整个上流社会感到惊慌。

译文二:1894年的春天,可敬的罗纳德·阿代尔在最奇特和最莫名其妙的情况下被人谋杀。这一案子不仅引起了全伦敦人的关注,而且也使得上流社会恐慌不安。

原文是一个复杂句。由强调时间的句型,it was……that…构成。原文主干部分all London was interested…是一个被动句,用于描述一种客观事实。译文一也译为一个并列关系的复句,句型为“案子”为主语的主动句,符合中国人“天人合一”的思维方式。

译文二将原文一句分译为两句。第一句描述1894年发生的谋杀案,第二句说明这一案件造成的影响。逻辑思维清晰,符合中国人“先因后果”的逻辑顺序。

从形式上看译文一与原文相同,只有一句,优于译文二。然而,从表达的细节和内容以及译文的通顺易懂的程度上来说,译文一显然不如译文二。首先译文一为了保留“案子”作为全句的主语,并且避免主语过长,不得不少译、漏译原文的部分信息“most unusual and inexplicable”。其次,即便这样译文一的主语“可敬的罗诺德·阿德尔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下被人谋杀的案子”还是显得拗口、太长,给译文读者造成阅读上的困难。最后,译文二摆脱的原文形式上的束缚,通过将原文分译为2句的方法,将原文的全部信息以清晰的逻辑关系展现出来,使译文读者很容易理解。

3.翻译中的漏译和误译与语法问题

英译中时,我们常常会发现译者漏译和误译的现象。我们在上述讨论翻译的形式对等和分译时所列译文一中就有明显的漏译。出现漏译和误译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译者没有正确理解原文。尤金·奈达在分析翻译的过程时指出,翻译的过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即分析(analysis)、转换(transfer)、重组(reconstructing)和检验(test)。其中,分析是翻译的初始阶段,通过从语法、语境等各种角度仔细分析原文,就是为了能够正确地理解原文,从而为随后的转换、重组和检验打好基础。如果理解出了问题,即便其后的过程都准确无误,结果也必然是漏译和误译。在对原文的分析过程中,语法的分析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许多分析的偏差是由于语法没有很好的掌握,最后造成对原文的理解不充分或者错误。以下我们举例来探讨这个问题:

原文:Only now, at the end of nearly ten years, am I allowed to supply those missing links which make up the whole of that remarkable chain.

译文一:只是到现在,将近十年之后,才允许我来补充破案过程中一些短缺的环节。

译文二:将近十年过去了,直到现在我才能把这桩奇案中那些省去的环节补充出来。

从语法角度分析,原文是由副词only开头的倒置结构,以强调时间名词now;其后是名词Now的同位语,作补充说明。主句是“I am allowed to…”,句末的定语从句为限定性定语从句,修饰links。译文一采取了顺译,形式对等,内容详尽,只是没有把句末的定语从句翻译出来。译文二将同位语提前至句首,与原文强调的内容有出入;而且,主句的被动句型所表达的含义被随意更改为主动句型“我才能…”,显然有较大出入; 句末部分的定语从句同样没有翻译出来。两种译文之所以没有将句末部分的定语从句翻译出来,原因可能还是出在没有正确把握定语从句的功能上。定语从句,无论是限定性定语从句还是非限定性定语从句,具有多种状语从句的意义,有时具有条件状语从句的意义,有时具有结果状语从句的意义(《郭建中翻译研究论文选》,2010,p.11)。本句中的定语从句就具有结果状语从句的意义。因此,我以为如下翻译似乎更贴近原文的意义:

直到现在,在案件发生将近十年之后,我才获准把那些省去的环节补充出来,以便完整地再现这个奇案。

综上所述,翻译是一门艺术。通过同一原文不同译文的比较,能很好地发现翻译中的问题,提高翻译的质量,使我们在翻译实践中尽量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从而有可能去把握翻译的技巧和体会翻译的艺术。

参考文献:

[1]《郭建中翻译研究论文选》,2010

[2]《翻译的科学探索》(Toward a Science of Translating),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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