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军
摘要:“小金库”的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类“小金库”建立的背景复杂,手段隐蔽,查处的难度大,隐形的阻力大。可以有以下一些措施治理“小金库”:加强警示教育、构建长效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及整合监管资源。
关键词:小金库;治理;腐败现象
“小金库”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种特殊现象,在经济领域中持续多年,并且现在仍在提起。按照通俗的理解,凡是非法侵占、被截留、未上缴、未入账、没纳入预算或私自存放的资金均属于“小金库”范畴。我国于2009年开始在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迈出了治理“小金库”的步伐,经过五年时间的治理,已经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但“小金库”的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类“小金库”建立的背景复杂,手段隐蔽,查处的难度大,隐形的阻力大[1]。
一、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小金库”的存在,直接导致了会计信息失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流失,诱发并滋生了一系列腐败现象,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是妨碍经济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毒瘤,必须坚决清除。
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是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对规范各类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意义重大。
治理“小金库”与治理其他消极腐败现象一样,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是哪个地方哪个部门的事情,而是涉及全局性的一项长期任务。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目的,就是要从源头上防范“小金库”问题的发生,形成“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治理工作体系。
二、加强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
“小金库”问题产生的原因繁杂,存在形态具有隐蔽性,资金往来也具有多样性,在治理工作中,必须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多策并举、综合治理,坚决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2]。
(一)加强警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
“小金库”问题屡禁不绝,最主要的根源就是思想认识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小金库”产生的前提条件一定是管理体制和机制上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同时涉案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内心追求享乐和奢侈之风。因此,防治“小金库”,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同样重要。要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教育防范机制,把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着力增强领导干部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从思想上认识到设立“小金库”的违法性和危害性。要利用“小金库”重大典型案例,对广大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财务人员对“小金库”问题严重性的认识,增强法纪观念、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筑牢抵制“小金库”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构建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治“小金库”问题发生
建立长效机制是“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边治理、边规范、边完善的要求,积极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要特别注意抓好以下三点:一要明确责任。长效机制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期的工作任务,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共同参与和努力,共同承担责任,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不仅要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出发,统筹考虑、系统研究、逐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而且要抓紧布置、积极指导、认真督促所属单位的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要落实责任,分解任务,明确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要明确任务。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对“小金库”成因的深入剖析、系统研究、查明诱因、找准症结,有针对性推进体制改革、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制度规定,从源头上铲除滋生“小金库”的土壤。衡量治理工作成效,不仅要看查处了哪些大案、发现了哪些问题,还要看建立完善了什么制度、研究落实了什么措施。三要明确方法。首先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组织协调,对近期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分析,对照现行制度办法,剖析产生“小金库”的制度根源,找准薄弱点和风险点;然后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制定本地本部门的长效机制建设计划,明确和分解任务,确定时间步骤;最后加强督促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出台或完善一批具体制度办法。
(三)落实责任追究,加大查处案件力度
查处案件是促进“小金库”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在治理工作转入常态化以后,下大力气查处一些涉案金额大、性质恶劣的大案要案作为防治“小金库”问题的突破口,通过加大对查处案件的处理处罚力度,确保重大问题彻底查清、典型案件彻底查透。对举报的线索或案件,做到举报必核查,查实必惩处,决不姑息养奸。同时,要选择部分重大案件,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对重大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对抗检查、销毁证据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同时,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系统“一把手”的责任。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工作,确保“小金库”问题处理处罚质量。
(四)有效整合监管资源,充分发挥治理工作综合效应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要与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同步建立,与国有资产和非税收入管理等各项改革协调推进,与规范津贴补贴、加强资产财务管理等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财政、财务、会计、资金、资产管理制度,确保管理、控制、评价、制约等措施到位,同时列入财政监督长期任务,形成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与推进改革、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和完善制度相互配合、整体推进的局面。同时,要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注重整合监管力量,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协调机制。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应相互配合,互通情况、信息共享,共同构建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参考文献】
[1]黄瑞深.如何防治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J].中国审计,2010(14)
[2]孙静.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研究[J].企业研究,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