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润中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对政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他指出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基本任务,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基本路径,“四个决不允许发生”为底限。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实施依法治国的队伍保证。形成了完整的依法治国理论体系,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维
20世纪90年代,中国开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由此进一步奠定了法治建设的经济基础,也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997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1999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种种迹象表明,新一代领导集体对依法治国的实施情况的判断并不乐观,在改革的重要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重启依法治国的命题是极为关键的政治抉择,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中共中央宣布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讲话中再次做出了强调。“依法治国之路是饱受人治之苦的中国人民的期盼,是新时代的不二选择。”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纳德.哈里.科斯在给中国的建议指出中国必须让权力服从法治,他引用英国历史学家艾克顿公爵的话:如果政治体制是透明的,如果权力由法律约束,如果任何权力的滥用都可以追溯责任,那么腐败就不会威胁到秩序和稳定。过去的一些年内,法治的目标是稳定,稳定压倒一切,法治的对象是人民和社会,好像人民知法守法各种问题都迎刃而解,结果是一些权力部门以法治名义损害公民权利的现象越来越严重,造成极大的社会反弹,反过来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法治的目标是公平正义,想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把权力作为主要的治理对象,规范和治理权力,把权力锁在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设法治中国的顶层设计,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强调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是我国各项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政法工作正确方向的保障。当今世界风云变幻,敌对势力嫉妒中国的伟大发展成就,时刻进行干扰破坏和分化瓦解活动,他们纵容支持“三股势力”的破坏活动,插手民族事务及群体性事件,其代言人竭力宣扬“西化”思潮,意图搞乱中国和遏制中国发展。面对复杂局面,当今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有丰富的领导和斗争经验,有能力领导十三亿人民进行经济建设和政治改革,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政法工作长期接受消极因素考验,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抵御阴暗面腐蚀的政治灵魂和生命线。老一代政法工作者无论是在一线与犯罪分子打交道的一线民警还是在隐蔽战线的无名英雄,之所以能够在长期的斗争中赤胆忠心、不惧艰险、永不变节,靠的就是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信仰。“没有信仰的法律退化为僵死的教条。”新的历史时期,政法机关承担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艰巨任务和光荣使命,更应该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正确处理两个关系。一是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党的政策是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行司法活动的重要指导,党的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政法工作要从大局出发自觉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确保两者统一正确实施。二是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驶职权的关系。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方向政策的领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适应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的要求,保障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行驶检察权、审判权,支持政法系统各单位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三、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实现依法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的前提,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和互联网时代、大数据时代到来,电信诈骗等互联网犯罪突出,经济发展形式的转变,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群众对食品安全、环保的呼声和要求,实践发生了有目共睹的变化,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管理体制创新等对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要完善立法规划、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各阶层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地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修改和完善现行法律,实现立改废并举,其明显标志是废除了劳动教养制度,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以提高法律的及时性、针对性、系统性。必须坚持严格执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对一部分人执行法律,对另一部分不执行法律,制定再多的法律也无济于事,甚至发展到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破坏法治,让人民群众感觉不公平。要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保障司法部门独立行使司法权力,加强执法活动的监督,形成办事依法、办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只有坚持公正司法,才能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感觉到受到了公平对待,权益得到了尊重和维护。必须坚持全民守法,近期如火如荼的依法惩治腐败和对演艺明星的违法犯罪现象的依法惩处释放了一个很强的信号,那就是依法治国,从而使人民树立敬畏法律的底限意识,自觉遵守法律,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有望扭转政法部门越打越忙的局面。
四、对政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基本任务是政法工作的永恒主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常言说不患寡患不公,要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群众感觉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政法战线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四个决不允许”是依法法治的底限。决不允许发生对群众报警求助置之不理让群众打不起官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