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对称信息视角下激励对基层税务干部的效应分析

2014-04-29 14:32问林峰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4年8期
关键词:激励基层

问林峰

[摘 要] 基层税收行政管理中,基层税务机关和其管理的税务干部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他们之间的关系符合非对称信息理论下的委托人—代理人问题。本文通过深入分析得出,建立基于锦标赛模式下的纳税评估考核制度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关键词] 税收行政管理;基层;税务干部;激励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08. 031

[中图分类号] F272.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08- 0054- 03

0 引 言

基层税收管理中仅仅依靠对纳税人的激励是一定不能实现税务机关的组织目标的。如果基层税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得不到有效调动,执法的规范性得不到有效保障,基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许多激励也将无法充分发挥其效应,国家的税收政策也会无法执行到位,这最终一定会影响到国家的财政收入,限制社会公共产品的有效提供,从而降低整体的社会福利。基于此,本文将分析激励对基层税务干部的效应。

1 非对称信息理论在基层税收行政管理中的适用性分析

在基层税收行政管理活动中,参与的主体主要是基层税务机关和基层税务干部,假定基层税务机关和基层税务干部都是理性经济人,那么基层税务机关追求其所辖范围内的税收应收尽收,而这有赖于其所管理的税务干部工作的努力程度,基层税务干部追求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如物质利益的最大化,政治利益的最大化。当然基层税务机关可以对税务干部加以监督,但一方面,监督是需要成本的,而且单位内部的监督往往是低效率的,另一方面,即使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对税务干部进行监督,基层税务机关仍然不可能完全知道其管理的税务干部是否在百分之百地努力工作,只有税务干部自己才知道他自己工作努力的程度到底有多大,这说明基层税务机关与其所管理的税务干部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

经济学中在研究非对称信息问题中,给出了产生委托人—代理人问题的条件:①委托人利益的实现取决于代理人的工作。②委托人的目标与代理人的目标不相同。③委托人和代理人所掌握的有关代理工作状况的信息是非对称的,委托人掌握的信息少于代理人自己掌握的信息。从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知道,基层税务机关实现所辖范围的税收应收尽收取决于税务干部的工作。基层税务机关的目标与税务干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是不相同的。

2 非对称信息视角下基层税收行政管理中激励对税务干部的效应分析

2.1 几个假设

①税务干部和基层税务机关都是理性经济人。②基层税务机关所辖范围应收尽收的税款为100 000 000元人民币。③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款征收水平仅与基层税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业务水平有关,与偶发事件无关。④基层税务机关可用的正强化激励物(物质激励因素和政治激励因素)定义为便于度量的100 000元人民币(100 000元为基层税务机关的全部奖励经费,无法再增加)。⑤税务干部尽力工作就意味着既工作積极性高又规范执法。⑥税务干部只有两人。⑦任何时候税务干部的边际效用都为正,而且呈递减趋势,因此其是风险厌恶者。⑧税务干部以效用最大化为目标函数,且效用是收入的单一函数。⑨冯·诺曼-摩根斯坦关于不确定情况下人的行为规律适用于税务干部的行为。⑩为了方便分析,把所有税务干部一共完成税款征收额80 000 000元人民币作为基层税务机关相对满意的水平。

2.2 参数设定

①税务干部尽力工作时,自身额外支出为Z,Z=5 000元人民币。②尽力工作减少的额外收入为不可确定的H,H>0。③尽力工作额外付出的代价为S,S=Z+H=5 000+H。④税务干部得到的奖励额为J,00。⑥税务干部的预期收益为W,W>0。⑦监督税务干部违规执法成功的概率为p,00。⑨基层税务机关对税务干部违规执法行为监督成功付出的成本为C,C>0。

参数的一点说明:尽力工作减少的额外收入H是税务干部自己可以选择的,是一个内生变量,我们用p和J的变化来解释H,因此p和J是外生变量。

2.3 具体分析

在以上假设和参数设定下前提下,分不同激励方案分析在非对称信息下激励对基层税务干部的效应。

方案一:单一正强化激励。

根据假设条件可以得到基层税务机关税款征收情况表,见表1。

如果税务干部工作不尽力,他就不必要付出额外代价;如果他工作尽力,则需要付出额外代价,如精力和体力的过度消耗等自身的额外支出、损失的贿赂收入等额外的收入。则所有税务干部尽力工作额外付出的代价为:S=2Z+2H=5 000×2+2H。很显然要使得所有税务干部尽力工作,基层税务机关就至少要让税务干部得到奖励额J>S=10 000+2H,那么基层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如下激励方案刺激税务干部尽力工作。如果基层税务机关实现税款征收额B等于或小于50 000 000元,税务干部得不到任何奖励,如果基层税务机关实现税款征收额B等于或大于80 000 000元,税务干部每人可以获得50 000元的奖励,因为需要满足条件:J>S=10 000+2H,所以就有50 000×2>10 000+2H,求解可得H<45 000。那么当H<45 000时,税务干部不尽力工作时的预期收益W1=20 000×2+2H<130 000,税务干部尽力工作时的预期收益W2=20 000×2+50 000×2-10 000=130 000,因此W2>W1。在这种情况下税务干部就会选择尽力工作从而获得更高的收益W2,基层税务机关就可以获得更高的期望收入79 860 000元。

表面上看,这一激励方案是有效率的,但有以下两个难题基层税务机关不能解决:①税务干部不尽力工作时所能获得的贿赂收入H等额外收入,基层税务机关无法确定。如果H>45 000时,税务干部依然会选择不尽力工作,从而使自身利益最大化,这时激励方案显然失效。②在激励方案一中,可能有其中一个税务干部处于搭便车的状态,因为他搭便车可能和另一个税务干部获得一样的奖励,这时激励方案显然也是失效的。

所以激励方案一,委托方基层税务机关可能无法让代理方税务干部的行动目标与自己的目标趋向一致,从而无法解决委托—代理问题。

方案二:同时包括正强化激励、负强化激励、税务干部分为互相竞赛的两组,且两组间业务水平相当。

在方案二中规定:①不给参与竞赛的双方设定具体的税款征收指标,获胜方可以得到奖励J,失败方得不到任何奖励。②选择违规时,税务干部可以获得贿赂等额外收入H。③税务干部一旦违规执法被查获,不管获胜与否都不能拿到奖励、没收其额外收入、加以罚款。

根据假设和方案二的设计可以得到基层税务机关税款征收情况表,见表2。

从表3可以清晰地看到,失败方税务干部选择违规被监督成功时的收益为20 000-20 000π,则其预期效用就是U(20 000-20 000π);失败方税务干部选择违规未被监督成功时的收益为20 000+H,则其预期效用为U(20 000+H),基层税务机关对税务干部违规的监督成功和未监督成功的概率分别为p和(1-p),p和(1-p)就是失败方税务干部预期效用的权数。那么可以建立失败方税务干部的预期效用函数为:

E(U)=(1-p)U(20 000+H)+pU(20 000-20 000π)(1)

出于表述方便,我们令

M=20 000+H (2)

N=20 000-20 000π (3)

失败方税务干部预期效用函数的最大值就是其目标函数,可以表示为:

maxU(H)=(1-p)U(20 000+H)+pU(20 000-20 000π) (4)

由式(4)容易看出,失败方税务干部可以选择违规执法额外所得(H)的大小,从而使其预期效用最大。

最优解H*存在的条件是其对应的预期效用函数的一阶导数为零,二阶导数为负。

式(1)对H求一阶导数为:

(1-p)U′(M)=0(5)

式(1)对H求二阶导数为:

D=(1-p)U″(M)<0 (6)

分析基层税务机关成功监督税务干部违规执法的概率(p)与失败方税务干部执法合规程度的关系。

由参数的设定可以确定H=f(p),因此将式(5)对p求导数可得:

-U′(M)+(1-p)■U″(M)=0(7)

整理式上式可得H对p的偏导数:

■=■(8)

由效用特性可知U′(M)>0,由式(6)可知D<0,因此可以确定■<0,因此失败方税务干部违规执法获得的额外收入(H)与基层税务机关成功监督税务干部违规执法的概率(p)反方向变化,这充分说明基层税务机关成功监督税务干部违规执法的概率与失败方税务干部执法合规程度呈正相关关系,所以基层税务机关要努力提高其监督税务干部违规执法的概率,给税务干部以足够的负强化作用,从而激励税务干部提高税收执法规范程度。

同样从表3可以清晰地看到,获胜方税务干部选择违规被监督成功时收益为20 000-20 000π,则其预期效用就是U(20 000-20 000π);选择违规未被监督成功时的收益为20000+H+J,则其预期效用为U(20 000+H+J),基层税务机关对税务干部违规的监督成功和未监督成功的概率分别为p和(1-p),p和(1-p)就是获胜方税务干部预期效用的权数。那么可以建立获胜方税务干部的预期效用函数为:

E(U)=(1-p)U(20 000+H+J)+pU(20 000-20 000π)(9)

出于表述方便,我们令

M=20 000+H+J (10)

N=20 000-20 000π (11)

获胜方税务干部预期效用函数的最大值就是其目标函数,可以表示为:

maxU(H)=(1-p)U(20 000+H+J)+pU(20 000-20 000π)(12)

由式(12)容易看出,获胜方税务干部可以选择违规执法额外所得(H)的大小,从而使其预期效用最大。

最优解H*存在的条件是其对应的预期效用函数的一阶导数为零,二阶导数为负。

式(9)对H求一阶导数为:

(1-p)U′(M)=0(13)

式(9)对H求二阶导数为:

D=(1-p)U″(M)<0(14)

首先,分析基层税务机关成功监督税务干部违规执法的概率(p)与获胜方税务干部执法合规程度的关系。

由参数的设定可以确定H=f(p),因此将式(13)对p求导数可得:

-U′(M)+(1-p)■U″(M)=0(15)

整理式上式可得H对p的偏导数:

■=■(16)

由效用特性可知U′(M)>0,由式(14)可知D<0,因此可以确定■<0,所以获胜方税务干部违规执法获得的额外收入(H)与基层税务机关成功监督税务干部违规执法的概率(p)反方向变化,即基层税务机关成功监督税务干部违规执法的概率越大,获胜方税务干部选择的违规执法的额外所得就会越少,成功监督的概率越小,违规执法的额外所得就會越多。这充分说明基层税务机关成功监督税务干部违规执法的概率与获胜方税务干部执法合规程度呈正相关关系,所以基层税务机关要努力提高其监督税务干部违规执法的概率,给税务干部以足够的负强化作用,从而激励税务干部提高税收执法规范程度。

其次,分析税务干部得到的奖励额(J)与获胜方税务干部执法合规程度的关系。

由参数的设定可以确定H=f(J),因此将式(13)对J求导数可得:

(1-p)(■+1)U″(M)=0(17)

整理式上式可得H对J的偏导数:

■=-■=-■=-1<0(18)

因为能够确定■<0,所以获胜方税务干部违规执法获得的额外收入(H)与税务干部得到的奖励额(J)反方向变化,这充分说明税务干部获胜后得到的奖励额的多少与其执法合规程度呈正相关关系,所以基层税务机关应该在奖励经费允许范围内尽量设置最多的奖金,给税务干部以足够的正强化作用,从而激励税务干部提高税收执法规范程度。如果税务干部既工作积极性高又税收执法合规程度高,说明其尽力程度高,符合基层税务机关的组织目标。

在激励方案二中,要特别注意几点:①以上的分析是在两组参与竞赛的税务干部业务水平相当的前提下进行的。两组税务干部的业务水平相差悬殊时,激励方案二就会失效,委托方(基层税务机关)可能无法让代理方(税务干部)的行动目标与自己的目标趋向一致,从而无法解决委托—代理问题。②以上的分析是在两组参与竞赛的税务干部针对完全一样的税源的情况下进行的。两组税务干部针对的税源相差悬殊时,激励方案二也会失效,委托方(基层税务机关)可能无法让代理方(税务干部)的行动目标与自己的目标趋向一致,从而无法解决委托—代理问题。③分析中把税务干部分成业务水平相当的两组进行竞赛,主要是为了更方便基层税务机关判断税务干部的工作尽力程度,这样基层税务干部可以简单地认为没有违规执法的获胜的一组是更尽力工作的一组,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可以看出这种分组竞赛的模式有利于让代理方(税务干部)的行动目标与委托方(基层税务机关)的组织目标趋于一致。④基层税务机关给予税务干部一定奖励的正强化激励,必须要有对税务干部违规执法行为的高水平的监督,从而大大降低税务干部的额外收入。

3 结 论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在基层税务机关成功监督税务干部违规执法的概率(p)很高,从而税务干部的额外收入很低甚至没有、设置具有诱惑力的奖励、税源是单一的这3个基础之上,再把税务干部分成几个业务水平相当的不同的组加以竞赛,获胜方获得奖励,这一方案不仅可以遏制税务干部违规执法,而且可以让参与竞争的各方积极工作,从而趋向于实现税务干部完全尽力工作。建立基于锦标赛模式下的纳税评估考核制度可以有效解决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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