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中星 李家勋
【内容提要】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为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本文从新制度经济学制度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入手,阐述制度理论与企业信用、制度变迁理论与企业制度建设的关系,通过分析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影响,论述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并为其如何实施提供具体建议。
【关键词】 新制度经济学 企业信用风险管理 制度
【作者简介】 赵中星,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社会信用体系相关研究。李家勋,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正高级经济师,主要从事社会信用体系相关研究。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103(2014)08-0055-03
一、制度理论与企业信用
新制度经济学把制度理解为能抑制人际交往中可能出现的任意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的一套行为规则与程序。新制度经济学创始人道格拉斯·诺斯认为,制度是人为设计的、型塑人们互动关系的博弈规则,它旨在约束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是决定长期经济绩效的根本因素。制度约束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禁止人们从事某种活动;另一方面,界定可以被允许从事某些活动的条件。因此,制度是一种人类在其中发生相互交往的框架。制度作为人们相互交往的指南,通过为人们提供日常生活规则来减少不确定性,当经济主体做生意、借钱、驾车、人际交往时,就能够知道或者很容易学到应该如何去做。制度对经济绩效的影响是无可争议的,制度能够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选择,源于其目的是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罗纳德·科斯认为,降低交易费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关键是建立使市场主体讲信用的收益大于失信的制度。
现阶段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讲求信用。据商务部统计,我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有统计表明,我国企业坏账率高达1%至2%,且呈逐年增长势头,相比较之下,成熟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企业坏账率通常为0.25%至0.5%。我国每年签订的约40亿份合同中,合同履约率只有50%。虽然企业失信行为的泛滥并不能完全归结于行为主体的道德败坏,但与现有制度建设的欠缺有着必然联系。在不完善的市场条件下,人们实施机会主义行为的收益大于其成本,在征信成本太高而失信成本过低或为零的情况下,违约、造假、欺诈处处上演,必然损害企业的利益,造成市场失灵和秩序混乱,这是失信的主要原因。
企业在不甘心受到相应损害的前提下,为了保持正常的交易,尽可能保护自身的利益,必须建立一套完善且有效的制度作为保障,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应运而生。企业依据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对信用销售中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科学管理,成立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了解客户、合作伙伴和竞争对手的信用状况,制定科学的信用政策,为防范风险、扩大交易、提高利润、减少损失、增加赊销成功率等进行一系列活动,从而规避和降低信用风险。因此,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分析,企业开展信用风险管理是其追求效益最大化的必然选择。
二、制度变迁理论与企业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在社会中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人们互动的稳定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制度变迁理论的研究目的在于通过制度的产生与变动来研究某一经济主体的经济发展,并指出各经济主体经济绩效各异的根源。马克斯·韦伯指出:凡是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制度就是有效的制度。企业制度作为社会生产的一种组织制度,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对经济活动效率的追求逐步形成,企业制度发展的直接原因是提高经济效率,这集中体现在企业制度的变革能创造一种新的生产力,新的企业制度既能节约生产费用、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也能增加产出,不仅能为管理的创新提供制度条件和前提,也能够提高企业经济活动综合效率。
罗纳德·科斯指出,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改变各种生产要素的利用率,达到最优效率,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情况下,制度安排对资源的配置和企业的受益都将产生影响,不同的制度安排会产生不同的资源配置效率,企业需要在不同的制度之间进行选择。道格拉斯·诺斯从人类行为理论和交易费用理论的结合考察制度产生和变迁的过程,制度是为了降低人们互动中的不确定性而存在的,随着生产专业化程度的日益提高,边际生产成本逐渐递减,以及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中机会主义的存在,边际交易成本就会逐渐增加,从而影响经济效益。制度的稳定性丝毫不否定它们处于变迁之中的事实。制度变迁是一个复杂、渐进、非连续的过程,是由于社会中非正式约束嵌入的结果,不论是惯例、行为准则、行为规范,还是个人、公司之间的契约,制度总是处于不断演化之中。在经济活动中,组织及企业家从事有目的的经济活动,因而他们是制度变迁的主角,型塑了制度变迁的方向。
虽然韦伯、科斯、诺斯等对制度研究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尽相同,但都认为生产力或技术的进步以及制度的变迁,对社会或是一个经济主体的经济效益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企业作为一种组织形式,是一个有目的的实体,是由其创立者设计出来、用来最大化其财富和收入,以及实现其他由社会制度结构所提供机会设定的目标。在追求这些目标的过程中,企业逐渐改变制度结构,不同约束之间的相互作用使得企业的财富最大化。最合理的制度安排就是使交易成本为零,如果原有的制度安排不能提高利润,原有制度安排下的某些人为了获取潜在利润,就会率先克服这些障碍,从而导致新的制度安排。信用制度变迁对利润增长的作用路径是在一个动态的经济系统中,现有的制度安排决定了市场经济交易机会与交易成本,从而决定了经济增长的收入及速度。当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进出口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劳动力价格等外界条件、因素变化进入经济系统时,则改变了现有的经济条件及收益结构,只有进行制度创新,创立新的合适的信用管理制度,才有可能实现潜在利润,实现经济的增长。
因此,制度变迁是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企业实现利润增长的必要基础。为了获得经济绩效,企业建立一套能够提高经济效益的制度是必然选择,以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以及市场经济不完备情况下机会主义导致的生产成本增加的问题。这其中,建立科学、完善的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是最优选择。
三、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影响
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在各种创新能力中最基本、对其他创新能力起促进或制约性先导作用的创新能力,具有稀缺性、不可复制性等特征。企业的正式制度会影响企业的组织氛围,进而在资源决策时产生规范和理性,只有当资源与企业正式制度适配时,其创新能力才会提高。因此,企业制度创新能力具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特征。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作为信用销售中考察企业市场营销能力、营运能力、内部管理能力的核心制度,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基本属性和特征,是企业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来源之一。
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企业间的竞争愈演愈烈,赊销、信用交易规模不断增大,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影响较为明显。企业通过建立规范化的制度和规则,有效降低企业的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存货成本等相关管理成本,同时迎合了客户不同交易方式的需求,大大提高了销售利润率和市场占有率,使本企业具有了其他同行业企业不可比拟的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一方面,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在满足经销商或消费者短期融资需求的同时,能够迅速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经营收益,实现了消费者价值和企业自身利益的统一。特别是在生产贸易链愈加紧密的情况下,只有加强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建立符合市场规范的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降低市场主体的交易成本,才能推进跨区域的企业合作,在实现企业销售最大化的同时,将信用风险降至最低。另一方面,科学的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形成战略联盟,使上游供应商、制造商和下游渠道商之间形成稳固的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提高交易对手的忠诚度和成功率,提升企业绩效,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四、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建设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由三个基本部分构成:正式的规则、非正式的约束(习惯、惯例和自我限定的行事准则)以及它们的实施机制。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不仅包括企业制定的各种信用风险管理政策、规则等正式制度,也包括信用文化的培育、诚信教育等非正式制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构建:
1. 建立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客户资信管理制度是指以客户的信息资源和资信调查为核心的一套规范化管理方法,包括企业内部信息开发制度、客户信息采集制度、客户信息管理制度、资信调查制度、客户信用分级管理制度等。建立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及时掌握客户的信用状况,为制定正确的信用政策、发放信用额度提供依据。
2. 建立企业内部授信管理制度
企业在交易决策过程中通过科学的信用审批方法和程序,审查客户的资信状况,控制授信额度。授信管理是信用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企业应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客户以往的交易记录,以及企业的信用政策,由专门的信用审查部门决定发放其信用额度。
3. 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企业决定授信后,要对受信客户实施严密的风险跟踪管理,如发生销量大降、法律纠纷、财务收支危机等非正常情况时,企业信用风险管理部门应立即开展调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不良后果出现。为此,企业应建立应收账款档案及其动态管理信息化系统,建立应收账款分类管理制度、赊销客户监控制度、账龄控制制度和欠款催收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尽可能做到既不失去已有客户,又能按期足额收回账款。
4. 建立信用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
企业开展信用风险管理必须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发建设具有专业水平和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供企业各个职能部门使用,让企业的各个部门或环节都成为信用风险的管理者和控制者。信用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应该具备客户档案管理、客户信用评价、客户授信决策、债权保障管理、应收账款分析、账款催收管理等基本功能,实现企业对信用销售全过程的监控、管理、分析和预警等。为降低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成本,可将系统与销售、会计核算信息化等系统的信息数据库联接与共享。
5. 建立信用风险转移制度
企业信用风险转移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强化企业信用销售的债权保障,企业应尽可能采取信用风险转移办法将风险转嫁他人。信用风险的转移必须有机构愿意承接,但目前我国的信用保险和保理机构很少,业务受理范围也十分狭窄,基本局限在出口业务,因此在现实销售中,对于信用程度很高的客户,可以直接采用信用销售,信用程度达不到的客户,可以要求其提供抵押或担保,以增强债权保障,防止和减少风险的产生。
6. 建立信用风险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建立对信用风险管理部门和专职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能够激励信用风险管理人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能。考核目标应结合企业销售战略综合设立,单纯的风险控制目标不一定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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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