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伟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工程,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增强社会经济活动效率、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打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提出了“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了“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2007年3月,全国金融会议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若干意见》,提出了“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2年12月,《中国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2014年5月,由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编制完成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4~2020)规划纲要》,《纲要》提出了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按照“一套组织体系、两个顶层设计、三大关键举措、四大重点领域、五大推进载体全面展开,到2017年基本建成集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10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开启了全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步伐。2012年11月,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政府領导、人行推动、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健全机制、先行试点、稳步前推进的基本原则”开展工作。2012年9月,禄劝县在16个乡镇、194个村委会、11万农户中选择了6个乡镇、90个村委会60200户作为试点。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禄劝县基本情况
禄劝县地处滇中北部,东北接东川区,东与寻甸县相连,南和富民县接壤,西南与楚雄武定县毗邻,北以金沙江为界与四川省会理县、会东县隔江相望。禄劝地处昆明主城1小时经济圈,是云南省进入四川省的“北大门”,是云南省滇中城市群的重要节点城市,是昆明市北部区域重要的交通枢纽,是国家桥头堡战略实施的大后方,国土面积4249平方公里,下辖16个乡镇,总人口47.7万,共24个少数民族。2013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58.5亿元,比2012年增长14%,三次产业结构比为31.8:30.8:37.4,地方财政收入5.98亿元,比上年增长22.9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20元,比上年增长1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410元,比上年增长15%。
二、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禄劝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于2012年5月,由人民银行牵头组织起草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成立了由联系金融的副县长任组长,人民银行、财政局、金融办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县发改局、扶贫办、农业局、团县委、妇联、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负责具体工作。2012年9月14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禄劝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县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金融机构主要负人、各试点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乡镇农村信用社负责人、信贷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提出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经过1年多的努力,至2013年末,完成了6个试点乡镇、6万余户农户的信息采集、录入和数据导入工作。由于农户信息采集、录入环节审核不认真(如身份证信息错误、重号、漏填等),成功导入系统仅有3.55万户,占试点乡镇农户数的59.1%。经过试点存在的问题,县创建领导小组专题进行研究,专门组织乡镇农村信用社信贷员进行了培训。
2014年5月,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加快推进禄劝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16个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副乡长、信用社主任参加会议,会议印发了《禄劝县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全县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对乡镇工作开展经费补助作出了安排,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经济发展,出台了多项金融支持服务“三农”的意见和办法,为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繁荣”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特别是《征信管理条例》的出台,社会成员诚信意识有较大提高,农民总体借贷信用状况得到改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农村信用信息体系仍然处于建设初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农户信息采集难,进度慢
一是禄劝县农村信用信息采集,共涉及16个乡镇,194个材委会,2660个村民小组,11万户村民,47万人口,国土面积4200平方公里,山区面积占98%,农户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信息采集人力成本较大。二是信息采集要素多,达126个要素,影响工作进度,现实中,有些要素作用并不大,而且计算困难,数据不够准确。三是信息采集成本高,大部分村小组,采集人员只能徒步逐户进行采集,耗时长,成本高。
(二)协调配合难度大,共建责任意识不强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建立政府领导、人民银行组织推动、有关单位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组织体系,禄劝县已成立了由联系金融的县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银行、县发改局、县金融办等县级14家单位、16个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两次召开全县推进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安排,但工作推动缓慢,工作热情不高。主要原因:一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协调配合不够。认为,这些工作成果受益者是金融机构,与本单位无较大关系,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政府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不足,认为金融机构有钱,资金由金融机构筹集解决,以政府财政困难为由,未提供资金支持。三是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动员不够,县政府对乡政府的工作考核主要是农业生产、招商引资、项目进度、税收增长等看得见的数字增长指标,对村委会、村小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不够,存在把工作推给金融机构的想法。四是数据采集环节人力不足,由于政府主动作为不力,大量的工作由乡镇农村信用社来完成。近年来,农村各项补助、补贴增多,政府对各种补贴以存折方式发放,信用社营业柜台工作量大增,对其他工作顾及少。加之,今年禄劝县农村信用社在全县开展农户经济档案建立,自身工作任务比较重,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动力不够。五是乡镇没有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县人民银行直接与乡镇、村委会沟通指导精力有限。
(三)信息资料采集不规范,数据失真现象突出
信息数据采集主要由乡镇农村信用社信贷员和村民小组长来完成,工作量较大。一是采集人员工作不够积极,数据采集存在随意性,有的数据采用估计加统计的方式获取,大量存在姓名错误、身份证信息重号、位数不够,资产、负责信息不完整、不真实等等。二是大量青年人外出务工,联系困难。三是农村大部分老年人,没有更换第二代身份证,数据不能录入信息系统。四是部分农户不配合,认为没有必要或怕信息失密、怕露富,不愿意提供家庭信息。由于上述原因,2012年开展的6个试点乡镇农户信息数据导入系统成功率仅为59.1%,而且有较多家庭资产信息相同,给后期信用村、信用户评定带来困难、不真实。
(四)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工作推动难
一是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和要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费有专门的计划安排,按照每户不低于10元的计划给予工作补助,由市政府、县政府按70%、30%的比例来承担,如此计算,禄劝县共有11万户农户,市、县两级政府拨付资金应为110多万元,但目前仅收到市政府补助资金38万元。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会议、培训、采集表印刷、信息采集员工作补助、信用乡、信用村、信用户评定奖励等,政府补助经费缺口较大。二是动员金融机构出资困难。2014年4月,由人民银行牵头召集5家涉农金融机构就筹集工作经费进行多次协商,共籌集45万元,弥补资金缺口,维持前期工作运转,按照1个村委会2000元的补助进行安排,第二批10个乡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目前,完成了2个乡镇数据采集、录入工作。
(五)农户信息后期维护更新存在较大困难
信用信息涉及千家万户,农户信息、人口增减时常变化、流动人口变动频繁,信息维护有较大困难,由哪个部门、哪个单位提供基础信息更新没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信息维护更新不及时,数据库中农户信息将失真。
四、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2014年6月1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4~2020)规划纲要》,提出了“要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制度,以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为基础,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地方信用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为支撑,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以人为本,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对推动农村诚信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工作经费
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府公信力作用,加强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切实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作经费补助、补贴政策。省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给予工作经费补助,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即:市级财政对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信用户评价、信用乡镇表彰等相关工作给予补助;县(市)级财政承担农户信息录入人员、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信用户评价误工补贴等;涉农金融机构承担村委会、村小组人员的工作补贴”,有效激励县、乡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检查、督促、指导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村委会、村小组开展工作和信息采集人员、录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加快建立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协调配合制度机制建设,采取统一标准、统一模式开展农村信用信息采集,避免出现多套体系、多头采集、重复建设,降低创建成本,实现诚信信息采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快推进金融数据信息与社会各部门的信息资源联网建设步伐,积极推进企业、个人征信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农村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三)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培养社会诚信理念
利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4~2020)规划纲要》出台时机,在全社会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把强化诚信意识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促进社会公众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意识,努力改善社会信用环境,大力提倡诚实守信,培养人们的诚信美德,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组织、部门和金融机构等各方资源的作用,形成宣传合力,建立宣传长效机制,使诚信、信用意识深入人心,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
(四)加快推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切实缓解小微企业、农户融资抵押难问题
当前“三农”融资难,最主要的是落实抵押担保难问题。落实“三权三证”抵押担保问题已经提出了多年,但至今还没有一点起色,因此,落实农村融资抵押物是当务之急,要加快建立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不动产权的确权认定,加紧建立农村融资担保抵押服务平台。充分借鉴浙江省丽水龙泉市模式(村级担保+村民集团授信)。主要做法是:政府推动成立了林地评估、收储、流转3个中心,对农村住房进行产权认定,建立村级担保合作社,对信用户达到80%以上的信用村,由当地涉农金融机构以整个村为授信对象,将贷款打包给信用村,村民通过向村级担保机构提交抵押物证件获取贷款。这种模式是金融机构直接面对村委会,既减少了金融机构的管理成本和贷款手续,而且也节省了村民的很多时间,同时规避了担保主体不合法问题。
(五)强化工作目标考核,促进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对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考核,出台对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办法和奖惩办法,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强化责任落实,提高基层人民政府和责任部门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使其在农户信息采集、整理、审核、数据录入,信息动态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积极落实金融惠农优惠政策,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涉农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人民政府出台的普惠金融政策和措施,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加快金融服务新产品创新,对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给予贷款倾斜,简化贷款手续,降低贷款利率。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对在支持“三农”、小微企业发展中作出积极贡献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促进金融机构扶持“三农”的积极性,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的信贷资金投放到农村地区,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正向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