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小学中国语文科课程标准》与《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比较分析

2014-04-29 01:02王甜
新课程·下旬 2014年4期
关键词:课标学段课程标准

王甜

《香港小学中国语文科课程标准》(以下简称香港课标)与《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具有一定的共性,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本文从基本理念与设计思路、目标与内容、实施建议三个方面,对比香港课标与新课标,力图能够为课程标准的编写提供更为广阔的视野和思考的空间,从而促进课程改革的稳步发展。

一、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与设计思路

1.在课程的基本理念上

新课标有明显的“政治教科书”特色,出现了政治书中的官话套话,“体现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新课标过于强调对于学生能力的培养和情感的熏陶,忽视了学生对于语言文字的应用,语言文字作为学习语文的基础,具有不可动摇的基础性地位。

2.在課程设计思路上

新课标对语文课程的设计思路做出了详细的说明,香港课标则“提供有关资料及建议供教师参考,使教师协助学生朝着本科学习目标前进。”课程目标只是说明学生应该达到怎样的目标,却并不规定应该如何教,为教师灵活掌控课堂和实施课程标准提供了充足的空间。

二、课程标准目标与内容

1.总体目标

香港课标的总体目标共有7条,分别从听、说、读、写、思维能力、自学能力、道德观念以及文化认识七方面进行阐述,旨在帮助学生明确语文学习的方向,使学生具有基本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相比之下,新课标则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方面进行设计,共提出10条课程总目标,数量略多,不够浓缩凝练,缺少统摄性。

2.学段目标与内容

香港课标分为四个学段:小一至小三为第一学段,小四至小六为第二学段,中一至中三为第三学段,中四至中五为第四学段;新课标也分为四个学段:1~2年级为第一学段,3~4年级为第二学段,5~6年级为第三学段,7~9年级为第四学段。香港课标在各学段的目标与内容后增加了一个部分,即总结了阅读、写作、说话、聆听四个不同方面的各学习阶段的学习重点,即从不同学习阶段的角度和听说读写不同能力的侧重点出发,形成了一个不同学段与听、说、读、写不同能力侧重点交织在一起的网络,利用横纵坐标可以很清晰地找到某个学段的某个能力方面有哪些重点。相比香港课程标准这种立体形式,新课标略显单薄和平面化。

3.课程内容

在内容划分方面,香港课标将内容划分为:阅读、写作、聆听、说话四个部分,新课标则划分为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五个部分,两套课程标准的划分各具特色。新课标以综合性学习来实现口语交流、个性表达等活动,笔者认为,听、说、读、写四个部分应该潜移默化地渗透在每篇文章中,而综合部分则应该更多地侧重对本单元知识点和能力点的概括总结与提升。在此基础上,香港课标强调要边听边思考,能够分辨不同的观点,具有一定客观性;在说话方面,香港课标指出要尊重他人的发言,拓宽说话内容的范围,其中包括了不同类型(如:报告、演讲、讨论问题、辩论等)的不同方面(如:个人方面、家庭方面、学校方面、社会方面等)。相比之下,新课标的概念相对宽泛,更多地注重描述性的语言,而对象指向性不强。

三、课程标准实施建议

新课标在实施建议方面浓墨重彩,其中包括四个方面,分别是教学建议、评价建议、教材编写建议、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笔者认为,教学建议作为一种建议,应该起补充和说明的作用,新课标中实施建议部分的篇幅过长。此外,新课标中的教学建议和评价建议中的“(五)具体建议”部分与香港课程标准中“听、说、读、写不同方面的各学习阶段的学习重点”的内容相似,可以把这一部分放在具体目标与内容之后,对其进行补充说明,使目标与内容形成交叉的二维表格,更加具体明确。

课程改革是一个艰难的过程,课程标准的制定也需要各个领域专家、教师、社会群体的参与,面对改革的大势所趋,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方式方法,不断促进课程标准的完善。

(作者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

?誗编辑 薛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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