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碳税对建筑业发展的预期影响

2014-04-28 07:50杨亚萍谢颖
经济师 2014年11期
关键词:碳税能源消耗建筑业

●杨亚萍 谢颖

开征碳税对建筑业发展的预期影响

●杨亚萍 谢颖

碳税是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一种经济政策。文章说明了我国建筑业承担着重大的CO2减排任务,论证了中国征收碳税是大势所趋,同时分析开征碳税对建筑经济产生的重要影响,从而采取科学合理的应对措施,促使建筑业健康发展。

碳税 建筑业 能源消耗

引言

近年来,气候变暖是世界各国广泛关注的问题。全球变暖会使全球降水量重新分配、冰川和冻土消融、海平面上升等,既危害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更威胁人类的生存。CO2是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重要原因,采取减排措施是世界各国的刻不容缓的责任和义务。碳税被认为是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最有效的经济手段,目前已有一些发达国家开征了碳税,并且有利于该国的节能减排,中国开征碳税将是大势所趋。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但同时也是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大户。它在承担着重要的CO2减排任务的同时也要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若征收碳税将会对建筑经济产生重大影响,分析碳税对行业的预期影响及影响机理,有助于采取科学的应对措施,将会促使行业的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建筑业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现状

1.我国建筑业能源消耗现状。建筑业是一个高耗能的产业,我国建筑业的能源消耗量逐年呈现增长趋势,1998年消耗总量为1612.09万吨标准煤,到2011年消耗总量为5872.12万吨标准煤,年平均增长率为12.52%;1998—2003年增速缓慢,而且1999年的消耗量比1998年减少14.25%,2004年消耗量将近是2003年的两倍,自2004之后增速较快,在2010年达到峰值,在节能减排的政策调控下,2011年消耗总量有所回落。建筑业的能源消耗种类繁多,随着时间的变化能源消费的种类有所变化,不同地区之间也有差异。用于建筑业的能源种类有原煤、焦炭、石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其他石油制品、电力等。2003年以前,我国建筑业能源消耗主要是原煤、汽油、柴油和电力,自2003年以后原油退出使用,消费结构比较稳定,其他石油制品比重较大,能源消耗主要是原煤、柴油、电力和其他石油制品。不同地区之间能源消耗种类也有所差异,北京、重庆、湖北、天津、吉林、辽宁、安徽、甘肃等地消耗柴油比重较大,河南、江西、江苏、山东、河北、新疆、福建等地消耗其他石油制品较大,山西、内蒙、贵州消耗原煤比重较大,广东、广西、海南、浙江消耗的柴油、电力比重较大。

2.建筑业的能源二氧化碳排放现状。二氧化碳的排放主要来自于化石能源的消耗,2003年全国建筑业由于能源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为2786.59万吨,随后以年均10.27%的增长率增加,到2011年排放量高达6032万吨。2005年以前,山西、上海、山东、陕西、安徽等省的建筑业能源二氧化碳排放量比较高;2006年以后,内蒙古、天津、吉林、辽宁、上海、山东、浙江、湖北、湖南等省的建筑业能源二氧化碳排放量比较高;黑龙江、江西、河南、海南、青海、宁夏等省的建筑业能源二氧化碳排放量一直比较低。不同区域建筑业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差异与政策指导、能源结构、建筑业发展水平、经济增长模式是分不开的。

表1 2003-2011年我国建筑业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万吨)

表2 碳税与能源税的主要区别

二、碳税的概念及发展

1.碳税的概念。碳税是指针对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税。它以环境保护为目的,希望通过削减二氧化碳排放来减缓全球变暖。碳税通过对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按其碳含量的比例征税来实现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截至2012年底,国际上已有18个国家(或部分地区)开征碳税,对抑制该国二氧化碳排放取得了较好效果。

但是,碳税不同于能源税。能源税一般是泛指对各种能源征收的所有税种的统称,包括国外征收的燃油税、燃料税、电力税以及我国征收的成品油消费税等各个税种。

2.碳税的发展。欧洲是世界上研究碳税改革最前端的地区,芬兰是最先开始征收碳税的国家,于1990年首次实施碳税,征收范围包括所有的矿物燃料,计税依据是含碳量。到目前为止,已经有芬兰、丹麦、德国、意大利、荷兰、挪威、瑞典等接近20个国家开始征实施碳税,并且碳税的征收对于该国的节能减排具有重要作业。但是,关于碳税税率,世界各国没有统一标准,绝对税率差别较大,相对来说,欧洲国家碳税税率较高,有资料显示目前碳税税率最高的国家是瑞典。

中国碳税还在研究发展的道路上,目前还没有开始实施。但是,已经有相关文件陆续颁布。在2007年的《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中提出了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的改革目标。经过5年的研究发展,在2013年6月,《环境保护税法》(送审稿)开始征求意见,关于应税对象部分还单独提出了应税二氧化碳。随后在2013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供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等相关工作参考使用。

三、开征碳税的必要性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特殊的国情对碳税的征收与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国内学者对于是否征收碳税问题各执己见,但是多数学者认为需要开征碳税,只是开征碳税的时机、税收的范围、征收的对象及税率需要统筹国内经济的发展和气候谈判来定,中国开征碳税是大势所趋。

从能源方面来说,能源是世界上各个行业生存发展和经济增长的最基本的工具,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驱动力。但是,能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也不是只带来利益而没有代价的,能源短缺、资源争夺以及过度使用能源造成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国际能源局(IEA)表示,较高的化石燃料价格和对其下降的投资费用可刺激可再生能源增长,而征收碳税无疑可以增加煤炭等不可再生能源的价格,进而可刺激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达到相同的效果。与此同时,碳税可以在调整行业的能源消费结构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从环境方面来说,二氧化碳排放被认为是全球气候变暖的一大原因,气候变暖会导致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破坏自然生态系统平衡,影响农业、加剧洪涝干旱及其他气象灾害等等,进而威胁人类的生存。为了避免人类灾难的来临和子孙后代的生产环境,我们需要推行低碳生活和生产,发展低碳经济,谋求可持续发展。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二氧化碳排放大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压力很大,国际上实行碳税国家的实践证明,征收碳税对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是切实可行的。

从经济方面来说,为了保证可持续发展,我国经济正面临的低碳转型的迫切需要。所以,我国各个行业的企业必须转变原来的高投入、高排放、高能耗的粗放经济发展方式,而征收碳税可以限制高耗能产业对能源的使用,这就逼迫这些企业必须采取节能减排措施,通过技术进步和革新来逐步转型。

此外,我国还面临着来自于国际上的碳关税压力。在国内和国际的双重压力下,开征碳税是必要的,同时也符合我国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中制定的有效政策机制的要求。

四、碳税对建筑业发展的影响

建筑业与其他产业的关联性较大,同时又是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大户。有相关研究表明,开征碳税对建筑业的正面影响较大。不可否认的是开征碳税将会对建筑业的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和消极的影响。

1.有利于改善行业能源消费结构。可用于建筑业的能源种类有原煤、焦炭、石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其他石油制品、电力等。自2003年以后原油退出使用,消费结构比较稳定,其他石油制品比重较大,能源消耗主要是原煤、柴油、电力和其他石油制品。二氧化碳的减排需要通过减少化石燃料的燃烧来实现,若开征碳税,建筑企业为了减少税负,会通过提高能源效率、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等措施来减少化石燃料的燃烧,以此来减少CO2的排放。由此发展下去,将会逐渐改变建筑业的能源消费结构。

2.有利于推广低碳建材和低碳技术。在提倡生态文明的大背景下,在未来发展低碳经济将是各个行业的生存之道,绿色建筑、低碳建筑是建筑行业的必走之路。但是,目前低碳经济的转型、绿色建筑的推广、建筑行业排碳量的测定发展还不健全,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工具推动着前进,征收碳税将会促使建筑企业及相关研究部门研发低碳建材和低碳技术,逐步向低碳经济转型,更大范围地推广绿色建筑和低碳理念。

3.短期内区域建筑业经济发展不平衡。目前,我国的建筑业区域发展很不平衡。若征收碳税,建筑业发达的地区将会在新能源和新技术的研发应用方面会比欠发达地区转型较快,会通过采取更新设备、科学管理等措施来平衡税负,进而扩大生产、提高效率。但是,欠发达地区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改革创新的步伐较慢,短期内有可能会通过缩小生产规模来减少碳强度,以此来减少税负,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会进一步增大。

4.长期内建筑经济可持续发展。无论什么行业,低碳发展是大势所趋,开征碳税将会加快低碳转型的步伐,促使行业的创新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虽然,碳税在短期内会导致区域建筑业经济发展不平衡,但是,从长期来说,可以促进建筑业的经济转型,将助其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越走越稳,同时带动关联产业的低碳转型,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结语

在应对气候变暖的环境政策工具中,碳税是减少碳排放的一种有力经济手段,中国开征碳税将是大势所趋。碳税一旦开始实施,将会给建筑业带来积极和消极的影响,在此分析对行业产生影响的机理,有利于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应对税负,同时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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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东北林业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 150040;作者简介:杨亚萍,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建设工程经济与项目管理;谢颖,博士,东北林业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建设工程经济与项目管理)

(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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