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编办
四川省金堂县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的情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再造组织结构,推进管办分离
按照“一委两办一中心”的模式再造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组织结构,“一委”即县公管委,为县级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审定、发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和交易目录,协调解决公共资源交易中的重大问题。“两办”即县公管办和县公监办,县公管办设在县发改局,为县公管委办事机构,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县公监办设在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履行职责等情况开展监察,查处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一中心”即县交易中心,为新组建的县政府直属机构,具体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和实施。通过优化顶层设计,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中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分离,改变了过去主管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实现了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从源头上减少权力寻租空间,防范腐败风险。
二、建立统一平台,实现集中交易
整合原县交易中心、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采购中心,设立金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统一平台。以转变职能为核心,将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和产权出让、特许经营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职能从各主管部门剥离,进入县交易中心集中统一交易。制定《金堂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意见》和《金堂县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将分散在各主管部门的6大类105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逐步纳入县交易中心进行集中交易。实行流程管理,分类制定产权交易、物资采购、建设工程交易等运行流程,固化交易前、中、后各个环节运行程序、交易规则和纪律要求,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益。
三、加强监管监察,确保阳光交易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强化各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规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充分利用现有行政监察资源,对公共资源主管部门和交易各方的行为及交易过程实施全过程监督,坚决查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依托科技手段,通过实时预警和视频监控的方式,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动态监控和实时监督。拓展监督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项目招标公告、补充或更改通知、中标公告等信息通过网络、电子显示屏、报刊等媒介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升监督监察实效,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关键词:管办分离 公共资源交易 金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