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飞,周积科,宁 苗,贾妙妮
(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5)
目前教育界主要存在两种教师评价制度:奖惩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1]。我国很少有人关注教师评价内容的结构,对教师评价系统的研究也不够。现行高职院校教师评价体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多数高职院校对教师的评价仍以奖惩性评价为主。这样的评价体系虽能考核出其中的佼佼者,对资历深的教师较为适宜,但对于大多数青年教师来说,其带来的担心和惧怕远远大于激励作用,使得青年教师会过分追求评价结果的最大化,忽略评价的原始目的,不能刺激青年教师改进教学和科研工作,不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不利于青年教师的成长。
2.多数教师评价体系中,评价指标的确立存在不足。高职院校发展的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不平衡。多数院校将教学工作评价重点放在教学时间数和学生人数,而忽略教学质量及学生的发展空间,这不能体现出教育的长期目标。科研工作只注重教师完成结果的统计,没有体现科研成果指标。
评价系统内容简单,评价指标单一。多数高职院校对于教师评价一般采取相同的模式,指标数量太少,影响评价结果的实用性和可信度。
评价指标没有体现差异性。多数高职院校对不同学科的评价指标未进行区分,对基础学科和专业学科采用相同的指标。
教师评价指标结果与目的不一致。多数教师过于追求量化指标,忽略教育的真正意义。
3.多数教师评价体系中,评价指标权重确立方法单一。多数高职院校评价指标权重的确立方法单一,从而影响整个评价系统的评价效果。
结合学院发展及目前教师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建立一个能够促进学院本身和师资队伍发展的评价体系。从以下两方面实现构建目标。
奖惩性评价制度是一种典型的终结性评价制度,此种制度特别注重教师评价的结果,较少关注教师专业发展过程。奖惩性评价以奖惩作为评价手段,可以调动教师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但由于其惩罚性,导致教师将评价结果最大化,忽略评价目的,这样不利于教师的团结和自身发展。
发展性评价制度,这种制度是将教师自身的发展作为评价主体。以教师为核心,重视过程,及时反馈,以促进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和职业道德发展为目标。由于教师的劳动成果体现在学生的发展程度上,因此单纯的发展性评价易导致教师对学生发展的放任和不负责。
奖惩性和发展性评价制度各有优缺点,因此单一追求或否定其中一种教师评价制度,都不会得到完美的发展。由于青年教师参加工作时间短,思想不稳定,专业知识有待加强,教育理念和实践基础不扎实等特点,需重点培养青年教师的主体意识和创业精神,在调动青年教师工作热情的同时,更应以青年教师的长远发展为目标。因此提出以发展性评价为主,奖惩性为辅的教师评价体系。
目前高职院校采用的评价指标突出教学和科研,忽略政治思想、工作态度、职业道德及专业技术等方面的评价。因此需构建一个健全的评价指标体系,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社会服务、专业技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强调激励的意义,对每个青年教师的评价应用统一指标,公平合理,达到在青年教师中择优的效果。
结合以上目标,通过进一步调查研究高职院校青年教师的情况,得出高职院校青年教师评价体系的构建依据。
本次调查对象为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专职青年教师。该校专职教师中,青年教师占四分之三,教龄在五年以下的教师尤多。青年教师往往一到校便直接顶岗上课,缺乏实践锻炼、教育理论知识和管理经验,教学效果不尽人意。通过设计“高职院校青年教师基本认知能力调查问卷”,面向学院青年教师个人,就教师个人的基本情况和青年教师工作进行了问卷调查。从学院在职青年教师中随机抽取100人,保证样本的代表性,共回收问卷90份,回收率为90%,回收问卷有效率为98.89%。
1.受访青年专职教师学历、学位、职称情况
表1表明,随机调查对象中具有硕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占总人数的15%,说明我院在教师学历层次方面需引进更多的高学历人才;近年来,各校引进大量应届毕业生来校任教,助教及无职称教师比例较高,副高级职称比例较低。受访青年教师中大约80%为刚毕业大学生,因此高职院校教师评价体系应以青年教师的发展为主,在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积极发展科研能力,提高青年教师的职称水平,使之能够尽快成为成熟专职教师。
表1 青年教师学历、学位、职称情况
2.受访青年专职教师的年龄结构、任教年限及任教课程情况
表2表明,青年教师主要分布在26~30岁年龄段,占总人数的一半以上,教龄主要分布在1~3年之间,占80%,其中4~6年占15%,7~9年经验丰富的教师仅占5%,高职院校需根据不同年龄、教龄段的青年教师展开分级、分科培养。从事基础专业课教学的青年教师占55%,从事专业课教学的青年教师占45%,因此,我院在确立教师评价体系指标时,教师的专业技术能力不容忽略。
表2 青年教师的年龄、教龄分布及任课教程性质
在我国现行教师评价体系中,根据2007年《中国高校教师评价体系调研报告》显示的数据,一般认为高校的教师评价指标和标准由三部分组成:教学评价指标和标准、科研评价指标和标准、社会服务评价指标和标准。而评价指标又可以分为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两方面[2]。评价体系中指标的选取,采用二级分类,通过讨论研究将一级指标分为: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社会服务、专业技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7个方面,每个一级指标下面又可分别有各自的二级指标,每个指标赋予合理的权重。
目前学术界评价指标权重确定方法有两大类: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主观赋权法是一种基于决策者主观偏好或经验给出指标权重的定性分析方法,客观赋权法是一种基于指标数据信息,通过建立一定的数理推导计算出权重系统的定量分析方法,本文主要用主观赋权法中的专家调查法和模糊评价确定指标权重。教师评价体系中各项指标满分为100分,通过主观赋权法取得每项指标的权重值,通过权重取值统计总分值。此方法更能体现青年教师的能力和专业素养,有利于择优工作的准确化。而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社会服务四个方面应采取模糊评价方式,以区间评价取值,意在促进青年教师的发展。在整个评价体系确定的过程中,将二者相结合,根据不同学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不同的权重,如表3所示。
奖惩性评价体系通常是上级对下级的评价,评价主体较为单一,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青年教师的工作状态。发展性评价体系,采取主体多样化的方式,评价主体涉及上级、同事、学生和个人。受评教师有发言权、知情权和参与权,可以对评价结论解释、质疑,整个评价过程是对受评教师的培养教育过程。评价体系采取以人为本的评价价值取向,旨在促进高职院校青年教师尽快融合到高职教育事业当中,并鼓励他们积极向老教师学习。根据评价主体的不同,整个评价体系包括常规评价、教师互评、学生评价、自我评价、结果反馈五方面[3]。
表3 青年教师评价体系中不同指标的权重
常规评价是指学院领导或教研组组长对青年教师的教学、师德、工作状态等方面做出的评价。根据青年教师的日常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结合各个不同信息源,做出综合性评价。由于上级一般从学校整体角度出发对青年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具有一定的指导性,但不能完全凭借常规评价的结果决定青年教师的职务晋升和薪酬。
教师互评主要强调的是教师间双向、互动式评价,双方地位是平等的,相互尊重信任的关系。教师在互评过程中要求心态平和、真诚合作、主动接受和相互促进,成为一种良性的合作发展关系。有经验教师可以对青年教师评价,同样青年教师也可对老教师评价,这样的角色相互转化的评价体系有助于树立平等、发展的评价观念,有利于青年教师的职业发展。
近年来,各大高校都很重视学生评价。学生是教育教学的直接受益者,或是直接消费者,教学效果的好坏学生最有发言权。但学生通常由于个人喜好、认真程度等方面的因素,评价往往具有随意性和不真实性,而学生评价结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青年教师的工作心态和工作热情。因此,学校在学生进行评价前需对学生进行评价细节的讲解,告知其重要性,注意评价方式和评价时间的选择。学生评价可以帮助青年教师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优缺点,了解学生对自己的具体看法,有助于改进教学。
教师自评是教师自我认识和自我提高的重要手段,每位青年教师需要做一个自评和打分,但为了操作的公平性,自评结果不参与总分的权重计算,仅为领导和同事打分时做参考。领导和同事可根据教师的自评项目较深入地了解教师的优势和个性化发展潜力,对自己评价是否客观,对自己在教学工作和专业发展上的要求是否严格等,然后以发展的眼光客观公正地评价这位教师。教师也因为参与到了评价过程中,有了表达自己申辩自己的机会而感到满足,增强了教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增加对评价结果的反馈环节。现在很多高校只是把教师评价的结果作为教师续聘、解聘、晋升的标准,过分重视评价的选拔、筛选功能,忽视了评价的发展性功能。对教师进行评价,其短期目的是择优,且为评优、晋升、续聘等提供依据,其长远目的或最终目的则是提高青年教师参与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积极性,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学校要将评价结果通过适当的方式 (不宜公开)反馈给教师,与教师进行沟通交流,帮助其发展,提高业务水平,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
[1]王斌华.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2]李元元,王光彦,邱学青,等.高等学校教师绩效评价指标研究[J].高等教育研究,2007,28(7):59-65.
[3]张萍萍.试论高校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的建构[J].黑龙江教育,2007(5):8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