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竞技体育发展社会环境分析

2014-04-23 03:03
绥化学院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运动队高水平竞技

王 建 孙 正

(安徽工程大学体育学院 安徽芜湖 241000)

现代竞技体育已成为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及科技等综合实力的“窗口”,国际体育竞技实质上已成为国家或地区之间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因素多维组合的竞争与较量[1]。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已经成为竞技运动队伍中肩负国际国内重大比赛、文化交流和活跃大学体育生活等各种任务的一支重要体育资源。马克思说:“人天生就是社会的产物,那他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发展自己真正的天性[2]。”通过对安徽、山东两省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开展状况实地调查,对高校竞技体育所处物质环境、制度环境、人文环境等进行全面分析,旨对高校竞技体育的发展做一些有益的尝试。

一、高校竞技体育发展的社会环境构成

长期以来,高校竞技体育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两者内涵上基本相同,但不能完全等同。刘成,司虎克将高校竞技体育定义为:在国家特定招生政策允许范围内,高校通过招收部分体育基础较好、有较高运动发展潜质的学生和(或)拥有较高竞技运动水平的专业运动员,组织他们进行长期科学系统的运动训练和文化教育,促进其专项竞技能力、认知能力及文化素质的全面发展,继而参加各类高水平运动竞赛,从而创造优异运动成绩,获取比赛优胜的一种教育活动过程[4]。何志林,董众鸣等将新形势下高校竞技体育概括为:对我国高校开展培养高水平运动员工作20多年发展历程的理性反思[5]。简言之,高校竞技体育是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两者的相互融合,具有两者的双重特征,是高校体育新的历史使命。

所谓社会环境,就是我们所处的社会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制环境、科技环境、文化环境等宏观因素。高校竞技体育的社会环境可以理解为影响高校竞技体育发展的一切社会因素的总和。本文对高校竞技体育发展的社会环境要素主要从其涵义出发,以决定高校竞技体育实力水平相关要素为依据,结合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评审指标体系,粗略的勾勒出了高校竞技体育社会环境构成体系(见图1),其中人文环境为引领、制度环境为保障,物质环境为基础。

图1 高校竞技体育社会环境构成

二、高校竞技体育发展的制度环境分析

要理解制度环境,首先得了解制度及制度文化概念。广义的制度包括体制、机制、律法、规章条例、行为规范等,狭义的主要是指规章条例[6]。制度环境即制度文化的情境表达。

(一)制度文化缺失

文化是一种软实力的象征,高校竞技体育的发展理应充分重视文化建设。社会的法律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准则等都是制度文化的反映。制度理性、人本主义、法理精神、诚信、制度创新都是制度文化的基本内涵[7]。制度文化的研究起源于企业管理,随着社会的发展慢慢衍生到其他领域。例如,在学校领域,制度文化就被定义为:“是学校以体制、机制、政策、规章等确定的制度环境,它对师生的思维、言行方式及生活行为习惯具有引领、约束和定型的作用。内容包括:制度理念、制度价值取向、制度管理准则、执行方式等”[8]。

我国高校竞技体育制度文化缺失主要体现于:

1.价值取向偏失、诚信缺失。我国竞技体育制度文化发展止步于功利主义。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首要目标是为学校增光添彩,但过于注重竞技成绩,缺乏道德主义价值观约束,最终导致有损高校竞技体育健康持续发展的诸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

2.制度改革的力度不够。变革的过程即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犹如舟行于江,务必困难重重。改革不一定能带来进步,但不改革必定退步。高校竞技体育在20余年的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但我们现行制度体系仍然是穿新鞋走旧路。

3.规制失灵,制度缺乏有效落实。各个高校基本上都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但落实过程中形同虚设。比如运动员学分制度:弹性较大,教练员因运动员文化课成绩较差,考试时教练员向其他学科老师求情现象时有发生。

(二)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给矛盾依然严重

我国体育体制的形成和发展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其形成的历史逻辑受到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基础条件建设要求的制约。原国家教委于1987年4月9日下发的(87)教学字008号文件《关于部分普通高校试办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通知》,确立了51所试办学校按规定可在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部分省市相继确立了自己的试办学校。十多年来,试办工作在探索中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由教育部组队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目标已经实现。截至2012年,具备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学校已经有272所。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中提出的“进一步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充分发挥其对群众性体育的示范带动作用”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教体艺〔2005〕3号)中提出的:“对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定期进行检查与评估”的精神,促进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工作科学、健康的发展。2010年下发了教体艺函〔2010〕3号《教育部关于开展新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建设高水平运动队评审确定工作的通知》。

由此可见,我国高校竞技体育体制改革从1987年到现在,出台了一些列政策、规章制度,但成效甚微。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制度需求和供给之间的矛盾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其中,许多院校在招生中各自为政,招生过程缺乏制度规范,没有统一标准,招生办法和招生的细节没有严格的规定和限制,导致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9]。竞赛体制方面,国家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没有一个完善的、相互肯定的制度设计。

三、高校竞技体育发展的物质环境分析

(一)区域差异导致高校竞技体育非均衡发展

当前,区域、经济差异下的教育非均衡发展是制约社会和谐进步的一大问题,高校竞技体育非均衡发展也是如此。经费是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重要条件。在经费来源的渠道中,通过对24所学校调查,有10所学校选择上级财政拨款,有14所学校选择学校自筹,有9所学校选择外来赞助为次要渠道。高校经费主要是来源于学校单列的训练维持费和教育体系的行政拨款,这一途径远不能满足训练比赛经费的需要,也不符合社会发展的潮流。根据原国家教委体卫艺司颁布的《关于高等学校课余试点工作评估方法》中规定,一个高水平运动员每年的投入在4千~5千元,就目前的情况,山东省、安徽省多数高校不能达到这个水平。据调查,各高校竞技体育经费差别非常大,最少的学校每年12万左右,最多的学校达到每年200余万。根据对管理人员发放的问卷,对于经费满足程度这一选项,选择完全能满足和能满足的人数都为0。

(二)硬件不硬现象普遍存在

运动场地器材设施是学校硬件评估的一个重要指标。对于承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优越的训练条件能确保优质的训练效果和训练质量。近几年,各个高校都在不断改善自身的训练条件,本研究中的24所高校基本都拥有综合体育馆和田径塑胶训练场地。但通过调查发现,教练员和学生运动员对场地器材的评价仍然不高。从教练员对训练设施的满意度来看,选择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人数占29.1%;选择一般、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人数共计70.9%。从学生对训练设施满意程度来看,选择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人数占47.7%;选择一般、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共计 52.3%(见表 1)。

表1 对场地器材满意度

如果仅仅就场地条件来看,高校自身的条件尚能够满足运动训练的一般要求,那么从其它的训练设施及人员配备来看,高校与专业运动队的差距是非常明显的。通过对运动队设施及人员配备的调查来看,多数运动队的配备情况比较差。绝大多数运动队都没有队医与专门的科研人员;另外,只有21.8%的运动队配备有助理教练,20.0%的运动队有科学化的训练仪器设备,只有38.2%的运动队为运动员购买了运动员保险。现代运动训练已经进入多学科综合利用的科学化训练阶段。要办好高水平运动队,必须有一套最基本的科学保障体系,如对生理生化指标的监控、医务监督、合理营养配置等,否则,高校办运动队的立足点就不牢固,技术水平也不会太高。当初我国对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可行性研究中,提出的优势条件之一就是高校集中了各学科专家、学者和科研设备,可以对训练中的难题进行联合攻关。举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院校多数是综合性院校,它们具有人才、信息、技术、科研等诸多方面的综合优势,一旦这些优势转化到竞技体育中去,必将产生巨大的效益。但从目前对山东省、安徽省高校运动队的调查情况来看,这方面的优势并没有体现出来。

四、高校竞技体育发展的人文环境分析

人文环境是当今最时髦最常用的—个词汇,它的产生和广泛使用适应了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客观需要。竞技体育发展的人文环境影响是指影响高校竞技体育发展的各种文化因素,主要包括下面相互联系的几个方面:文化环境、认知环境、教育环境、科技信息环境等。

(一)学训矛盾难以解决

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双重身份,决定了他们在校期间既要保证训练,促进运动水平的继续提高,以应对各种比赛任务;又要按照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进行大学阶段的系统培养,以应对将来择业的需要,二者不可偏废。通过对运动队教练员的调查,认为学训矛盾非常突出和比较突出的分别占14.5%和29.1%,两者共占43.6%;而选择一般和不太突出的共占56.4%。在解决措施中,教练员选择最多的是“安排专门学习计划”和“降低学分要求”,分别占74.5%和58.2%;其次是延长学习年限,占23.6%。而对“限制训练时间”这一项教练员选择的较少,仅占5.5%(见表2)。

表2 教练员希望采取的解决措施

运动员在校学习和训练本身就是一对矛盾,学习的时间多了训练就跟不上,训练时间多了造成运动员的疲劳程度加大,对学习也有一定的影响。两个矛盾体只有很好的协调与沟通,才能求得共同发展。如何解决好这一对矛盾,学校应当承担起这个责任。《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高水平运动员的文化课学习。科学制订学习、训练和参赛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为运动员在学期间通过所学专业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提供条件。”[10]

目前山东省、安徽省高校在对运动员文化学习管理方面已经建立了一定的保障措施。但许多学校采取的奖励学分或者免修课程的方式实际上是降低了对运动员文化学习的要求,等同于用运动成绩换取学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学生运动水平参差不齐,每个队有运动水平高的重点队员或主力队员,也有非重点队员和非主力队员,部分学校的领导提出:对于第一类学生,应当将他们的主要任务放在训练和比赛上,学习上则应当降低要求;第二类学生则应当以学习为主,训练则放在次要的位置。高校采用的降低学生学习要求的办法,容易使部分文化基础差而体育成绩突出的学生抱有侥幸心理,更加放松对自身学习的要求,并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过度追逐竞技体育成绩,道德观缺乏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学校体育是国家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的基础。学校是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体育人才的重要基地。然而,在“学而优则仕”的传统思想影响下,体育教学边缘化现象严重。当今社会进入一个功利化的时代,对于物质和经济的追求成为人们的主要价值取向,而对于精神和健康则置于次要的位置。普通高校竞技体育的发展缺乏长远的制度设计,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兴奋剂问题、运动员舞弊,专业打业余现象时有发生。

高校人文环境具有激励的功能,高校竞技体育要形成自己的文化特质。不同的人文环境、不同的高校历史,不同的风格。高校竞技体育文化环境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做到长远设计。清华大学竞技体育文化底蕴已达上百年历史,各个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保持健康发展首先得优化人文环境,定位准确,克服功利思想,做到起点要“近”,眼光要“远”。

五、结语

时代的变革、社会的发展已把我国学校竞技体育推到我国竞技体育发展中的一个重要位置。然而由于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时至今日,高校并未如预期的那样成为中国竞技体育人才的摇篮。高校竞技体育改革正如舟行于江,我们只有正视制度文化缺失现状,系统构建竞技体育环境,实现高校竞技体育环境资源的共享和互补,深化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制度改革,让“体教结合”变成现实,高校竞技体育的发展才能乘风破浪,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l]田麦久等.运动训练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0.

[2]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6.

[3]熊茂湘.系统构建体育环境初探[J].中国体育科技,2003(1):24-26.

[4]刘成,司虎克.我国竞技体育与高校竞技体育互动发展之关系[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8(2):39-43.

[5]何志林等.新形势下我国高校竞技体育现状及发展策略[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9(5):73-76.

[6][美]道格拉斯.C.诺斯.制度、制度变迁和经济绩效[M].刘守英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182.

[7]王春.制度文化——大学文化建设的核心环节[J].教育发展研究,2004(4):12-15.

[8]龚波,曾桂生.高校竞技体育制度缺失[J].体育文化导刊,2009(2):66-72.

[9]张春合,彭庆文.社会转型期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负面效应调查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9(1):95-99.

[10]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Z].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2005(Z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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