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春王 俊
(1.天津商业大学经济研究所,天津 300134;2.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天津 300071)
权力分配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再选择
——兼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区域经济效应
王树春1王 俊2
(1.天津商业大学经济研究所,天津 300134;2.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天津 300071)
权力分配;权力极化;区域经济发展;制度匹配
权力从本质上是在占有和支配劳动生产物的基础上体现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建立合理的权力分配秩序对实现经济、自然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生产要素进行空间配置归根结底是权力所有者的权利,权力分配结构是决定能否实现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关键因素。通过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权力分配结构变化趋势的分析,解释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处于相同政府治理模式下的不同地区间经济差距日益拉大的现象,并对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区域经济效应做了预测。我国应当加快区域发展战略调整,建立以改进权力分配结构为核心的制度匹配,实现我国区域经济平衡发展。
一切经济发展的奇迹,本质上都是存在一种有效的资源分配机制,使得资本、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在一定空间范围内实现集聚并得到充分利用。中国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模式[1],被普遍认识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发展的重要制度原因。但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模式不能有效解释我国处于相同政府治理模式下的不同地区之间为什么经济差距日益拉大。基于我国东西部地区市场发育程度迥异的事实,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快慢被认为是导致我国区域非均衡发展现象的重要因素[2]。但考察我国市场化改革的历史可知,我国不同地区市场发育程度的差异不仅在很大程度上是改革开放“先行先试权”区域非均质分配的结果,而且各地区在获得中央基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投资、信贷资金、外商投资等方面[3]存在差异,后者具有深层次原因。
笔者认为,地方官员晋升锦标赛模式能在我国有效运行,恰说明在我国存在一种不同于西方国家的资源配置方式。资本所代表的经济权力并不是决定我国社会资源配置的唯一因素,国家权力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要解释我国经济发展奇迹与区域非均衡发展并存的现象,就必须对我国权力分配结构做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更清晰地考察不同经济政策(如设立上海自由贸易区)对区域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
(一)权力的本质与分配
1.权力的本质及表现形态
一切权力,不论以怎样的形态表现出来,本质上都是对劳动生产物的占有或支配,并通过这种占有或支配来反映出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权力的引入必然会导致社会再生产过程完成一种转型,即全部或部分的劳动生产物不能由生产这些产品的劳动者自由地占有或支配。权力引起的这种转型,一方面是以劳动者丧失自由为结果,另一方面却是以转移劳动者所丧失的自由为过程。随着剩余生产物的出现和累积,权力就日益成为一部分人控制和指导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工具。权力的大小,不仅决定作为社会个体的人或组织能在多大程度上占有社会剩余产品多寡,更决定了个人或组织对社会再生产过程控制力的大小。对权力的追逐已成为争取在更大范围内对劳动生产物实行占有或支配的现实途径。
虽然一切权力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但权力的表现形态是多元化的。根据权力对社会再生产过程的支配方式不同,可将权力划分为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无论是国家权力(中央政府权力或地方政府权力),还是社会权力(宗族权力、宗教权力等),政治权力对劳动生产物的占有和支配并不一定要以占有生产资料为前提。与政治权力不同,经济权力(财富权力、货币权力等权力[4])则是以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来实现对劳动生产物的占有和支配。对权力的追逐不仅表现为对某一种具象权力的追逐,更表现为试图直接或间接地垄断各种具象权力的尝试。
2.权力的分配
对权力的追逐和垄断本质上是一种劳动时间的虚耗。建立权力分配秩序,是保证对权力的追逐不至于使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断的必然要求。任何一种可持续运行的社会分配秩序都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静态维度上的权力分配,即各种具象权力在社会权力分配结构中处于何种地位,各种具象权力应如何在同代人中分配;二是动态维度上的权力分配,即各种具象权力在权力分配结构中的地位如何演变,各种具象权力如何实现代际传承。在社会生产力还没有发达到使权力失去存在的意义之前,无论权力分配秩序如何构建都不可能消除由权力追逐行为导致的矛盾。有效的权力分配秩序仅旨在缓和由权力追逐行为引起的矛盾并减少劳动时间的虚耗,以社会再生产过程的不断扩大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当权力分配秩序不足以缓和由权力追逐行为引起的矛盾之时,少数人对权力的追逐与垄断就必然形成权力极化现象。从对在权力分配结构中居于支配性地位的具象权力的垄断到对各种具象权力的控制,权力极化现象必定以垄断权力的少数人与失去权力的广大劳动者之间不断激化的对立为结果。一方面,随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反复发生,权力极化使剩余生产物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内由垄断权力的少数人占有和支配;另一方面,权力极化非但没有消灭对权力的争夺,反倒使权力争夺白热化,虚耗的劳动时间因此明显增加。如不能通过权力分配结构的调整重新建立有效的权力分配秩序,人与人之间普遍存在的对抗性关系将中断社会再生产过程,导致经济、自然与社会的全面危机。
(二)权力分配结构对生产要素空间配置的影响
1.生产要素空间配置的本质
生产要素的空间位移不是简单的人或物的位移的过程。生产要素,要么直接表现为劳动生产物,要么需要劳动生产物来维系其再生产过程。对生产要素的支配和利用是权力控制社会再生产过程并占有劳动生产物的现实手段。在权力操控下的各种生产要素绝不会漫无目的地游走。生产要素空间配置直接表现为权力所有者的职能和权利。生产要素的空间位移究竟是以自发的方式进行,还是以计划的方式进行,都不会改变生产要素空间配置由权力所有者决定的实质。权力所有者的目标就是生产要素空间配置所要实现的终极任务。除非生产要素的空间位移有利于权力以更快的速度实现增殖,否则生产要素空间位移的现象将不会发生。权力所有者通过生产要素空间配置要达到的目标既然是权力的增殖与集中,那么生产要素的集聚和扩散都只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手段。当要素集聚带来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使单位产量下生产要素能节省的使用时,加快生产要素集聚就成为要素空间配置的首要任务;当分散的要素空间布局有利于规避规模不经济问题时,权力所有者会毫不犹豫地以强有力的空间配置措施去加速生产要素的扩散。
2.权力分配结构与生产要素空间配置
由权力运动驱使并集聚在某一区域内的生产要素,是为区域内的个人和组织服务的。区域与区域间为获取生产要素展开的竞争,实际是各区域内个人和组织结合成的利益集团之间的竞争。区域经济发展固然要通过本区域内生产劳动在扩大再生产过程中形成新的价值来实现,但扩大再生产过程需要各种生产要素。区域利益集团间对生产要素的竞争不可避免地要转化为对权力的追逐和争夺。支配性具象权力对从属性具象权力进行支配和控制的能力,也使支配性具象权力自然地成为区域利益集团争夺的焦点。所掌握的权力越大,则区域所能支配和控制的生产要素的范围就越大,生产要素的跨区域空间位移是区域行使其支配和控制生产要素权力的结果。
权力分配结构的差异不仅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前景产生不同影响,还会因这种差异形成生产要素空间优化配置原则上的差异。“分配并不仅仅是生产和交换的消极的产物;它反过来也影响生产和交换。”[5]生产和交换活动的实现必然伴随着生产要素的空间位移,但生产要素空间位移的方向和规模则在很大程度上由权力分配结构直接决定。居于支配性地位的具象权力不同,生产要素空间位移所服从的原则也将不同。在以经济权力为支配性权力的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要素空间配置总要满足利润最大化的要求,比较优势的原则就成为实现生产要素空间优化配置的必需。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生产要素空间优化配置原则,会在权力不平衡分配的情况下造成生产要素空间配置上的非均质。生产要素空间非均质配置,一方面会在生产要素集聚的区域创造出经济发展的奇迹,另一方面也会拉大区域间经济发展的差距,导致区域非平衡发展的状况。
(一)我国权力分配结构的特征
在我国几千年的发展历程中,较低的商品经济发展水平与社会治理中政府突出的作用长期并存。新中国建立后,又通过“一化三改”的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建立起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历史独特性决定了我国权力分配结构与西方国家大相径庭。不对我国权力分配结构进行分析,就难以准确把握我国区域非平衡发展的深层次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权力分配结构存在以下几方面特征:
一是国家权力居于支配性地位,但权力多元化趋势不断加快。建国后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居于支配性地位的国家权力几乎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社会权力、经济权力的作用范围被极度压缩。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国家权力在社会治理结构中仍占据支配地位,但多元化的趋势不断加快,社会权力、经济权力等具象权力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内发挥作用。2000年,我国GDP总量为99214.55亿元,财政支出为15886.5亿元,财政支出与GDP之比为16%;同年,我国社会组织总数为153322个,其中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为22654个,比重仅为14.77%。2012年我国GDP总量为518942亿元,财政支出为125712.3亿元,财政支出与GDP之比为24.22%;2011年我国社会组织总数达461971个,其中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为204388个,比重上升到44.24%。
二是经济权力地位显著上升,但经济权力在分配上的非均质性不断强化。2000年我国23151万城镇从业人员中有8101.9万人供职于城镇国有单位,1499.3089万人供职于城镇集体单位,331.9638万人供职于城镇外商投资企业;2012年我国37102万城镇从业人员中仅有6839万人供职于城镇国有单位,589万人供职于城镇集体单位,1246万人供职于城镇外商投资企业。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经济权力分配上的非均质性不断强化,在外国资本、私人资本获得越来越多经济权力的同时,工人、农民手中的经济权力并没有明显增加甚至有所减少,工人失业和农民失地问题日渐突出,既不能享受农村保障又无资格获得城镇保障的“农民工”地位尴尬。自2003年以来,我国基尼系数一直高于0.4,2008年基尼系数为0. 491,达到最近十年来的峰值,2012年我国基尼系数仍达0.474。经济权力过度非均质分配的后果已经在收入差距问题上显现出来。
三是权力分配结构转型过程中存在突出的权力真空现象。我国经济转型本质上是一个国家权力相对收缩但经济权力与社会权力相对扩张的过程。转型过程中,国家权力相对收缩过程又与中央政府权力向地方政府转移过程重叠。高度复杂的权力分配结构转型过程导致社会治理中许多方面出现权力真空。我国计划经济发展模式以公共品和准公共品的供给为取向[6],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国家权力大面积地从公共品供给领域退出。在经济权力因缺乏利润而不愿进入公共品生产领域的情况下,国家权力的退出留下了大量权力真空,在制约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增添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权力区域分配结构与我国区域非平衡发展
我国生产力发展不平衡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区域经济的非平衡发展。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与发展相对滞后的中西部地区之间的差距,在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来非但没有缩小,反倒有持续拉大的趋势。究其原因,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权力区域分配结构具有密切关系。
一方面,权力区域分配过程中存在权力极化,东部地区享受了明显的政策倾斜。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开设的5个经济特区全部位于东南沿海地区,随后又将14个沿海城市设为首批开放城市;上世纪90年代,上海浦东新区的开发开放先声夺人,仅1990年至1995年,浦东新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就达到220多亿元;进入新世纪以来,虽然国家也先后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和“中部崛起”战略,但与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相比声势明显不足。在改革开放以来的权力分配结构转型过程中,东部地区不仅获得了更广泛的国家权力,还积累了相当可观的经济权力。中西部地区在当前权力分配结构中处于明显不利地位,是我国区域非平衡发展的根本原因所在。
另一方面,我国权力区域分配结构中缺乏抑制区域经济非平衡增长的制度安排。尽管我国也相继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和“中部崛起”战略,但在执行过程中突出自然资源开发,忽略了对落后地区经济持续增长能力的培育。我国权力分配结构转型中长期强调“效率优先”原则,中央政府资源配置中明显偏好于东部沿海地区[7]。2004年东部地区的广东省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中央项目投资额为332.5亿元,西部地区的贵州省仅为218.2亿元;2010年广东省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中央项目投资额为1024.8亿元,贵州省仅为266.6亿元。2004年广东省人均GDP为20870元,贵州省为4317元;2012年广东省人均GDP为54095元,贵州省为19566元。相关制度安排的缺失加剧了中西部地区在地区权力分配中的不利地位。
(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我国权力区域分配结构的影响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于2013年8月22日由国务院批准设立,将探索实行政府职能转变、金融制度、贸易服务、外商投资和税收政策等多项改革措施。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要切实建设好、管理好,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可以肯定的是,设立上海自贸区对于深化我国改革开放的意义并不亚于历史上设立的经济特区、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上海自贸区的设立不可避免地会对我国权力区域分配结构产生影响。
一方面,与经济特区、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的设立相似,上海自贸区的设立本质上是作为支配性权力的国家权力在分配中出现倾斜的结果。虽然设立上海自贸区的初衷是为了探索出一条深化改革开放的稳妥道路,但自贸区无论是率先在哪里设立,都意味着国家权力的区域分配非均质性的加剧。与未允许设立自贸区的其他地区和城市相比,上海市以及长三角地区无形中获得了更广泛的中央政府权力授权。如上文所述,在这种权力倾斜的背后是支配和控制劳动生产物的自由的转移,其他地区创造和支配劳动生产物的部分自由不可避免地会随着支配性权力倾斜向上海自贸区集中。另一方面,在通过设立上海自贸区形成权力倾斜分配的同时,并没有设计相应的抵消区域经济非平衡发展的制度安排。虽然自贸区“先行先试”取得的改革经验可能会在将来向全国推广,但在这些经验推广之前其他地区就不能享受这些倾斜性权力分配带来的好处。若没有财政转移支付等抵消区域经济非平衡发展的制度安排,则其他地区只能被动地承受资本、人才、技术等对实现可持续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生产要素流向自贸区的事实。
(二)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区域经济效应传导机制
上海自贸区计划在金融、航运、商贸、专业、文化以及社会服务领域扩大开放,由此自贸区将获得相对于我国其他地区来说广泛得多的对外开放权力。可以预见,成立上海自贸区的区域经济效应将通过以下几个渠道传导:
一是资本流通渠道。上海自贸区在金融服务等领域的扩大开放措施,将使外国资本和民营资本在国家权力的支持之下获得更广泛的经济权力。由于在可预见的一段时间内,外国资本和民营资本获得的经济权力将被限制在上海自贸区区域范围之内,这在客观上形成了对资本跨区域流动的激励。这种单向的资本跨区域流动,一方面有助于自贸区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却会对我国其他地区经济发展投下阴影。这将对我国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目标实现带来压力。
二是总部经济渠道。上海自贸区多个领域扩大开放的措施,客观上将促使经济权力的区域分配格局重组,经济权力将向上海自贸区及周边地区转移和集聚,从而影响着经济权力决策机构的空间选址,促使更多的企业组织将其总部向上海自贸区及周边地区转移。企业总部迁入自贸区,一方面有利于区域内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另一方面有利于扩大税基增加地方政府税收。但总部经济集聚的趋势对我国其他地区经济发展却有明显的不利影响,不利于我国区域经济平衡发展。
三是人才流动渠道。上海自贸区率先扩大开放的服务业领域恰恰是高端服务业领域。高端服务业的扩大开放意味着上海自贸区对高级服务业人才的需求将会急剧膨胀。上海作为我国第一大城市的良好基础以及上海自贸区服务产业因国家政策倾斜得到的无与伦比的发展优势,将激励高端服务业人才向自贸区及周边地区集聚和迁移。但高端服务业人才是稀缺资源,在一段时期内高端人才快速流入自贸区必然伴随着国内其他地区出现高端人才流失。人才地区分布失衡显然不利于我国区域经济平衡发展。
(一)区域平衡发展战略选择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事实上选择了一条区域非平衡发展的战略路径,并且通过制度安排形成了与这一战略选择相适应的权力区域分配结构。应当承认,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客观情况下,选择率先发展东部以带动中西部发展的非平衡发展路径不仅是加快我国经济发展迫不得已的选择,更是十分必要的策略。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各项建设事业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我国基本国情出现的变化决定了不能再固守旧的发展思路,应当以区域发展战略路径的再选择来解决区域发展差距不断拉大的现实问题。
一方面,区域平衡发展战略是实现我国经济、自然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长期实行的区域非平衡发展战略虽在一定历史时期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但近年来这一区域发展战略的副作用逐渐显现,对我国经济、自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很大压力。我国明显向东部地区倾斜的权力分配结构促使各种资源向东部地区流动。这种单向的资源流动在东部地区造成经济活动过分密集并超出自然的承载能力,导致产能过剩、环境污染等问题。最近一两年来我国东部地区时常见诸报端的雾霾天气就是明证。在中西部地区,资源单向流动使得人才、资金、技术等对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的资源快速丧失,很多城市因产业调整滞后而长期过度依赖资源开采产业。在一些资源尚充足的城市存在着资源开发强度过大、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利益分配矛盾突出等问题;资源枯竭型城市则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压力大、生态环境治理任务重、民生问题解决困难多等问题。
另一方面,区域平衡发展战略是我国顺利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重要保障。截止2012年底,我国三次产业比重为10.1:45.3:44.6,正处在工业化快速发展的阶段;我国城镇化水平达到52. 57%,正处在城镇化中期阶段。在可以预见的一段时期内,加快完成工业化和城镇化仍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当前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一个重要阶段性特征是:东部地区工业化、城镇化水平较高,面临较严峻的人口、资源与环境约束;中西部地区工业化、城镇化水平较低,迫切需要通过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来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协调人口、资源与环境间的关系。我国向东部地区倾斜的权力分配结构致使工业化和城镇化所需各种资源向东部地区聚集,既不利于东部地区通过进一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来解决人口、资源与环境之间的矛盾,也不利于中西部地区通过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来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区域平衡发展战略选择的制度匹配
要实现由区域非平衡发展路径向区域平衡发展路径的转轨,归根结底还要靠权力区域分配结构的调整来实现。区域平衡发展战略的实现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在以下几个方面形成制度匹配:
一是建立“一碗水端平”的权力区域分配结构,理顺中央政府权力与地方政府权力之间的关系。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我国先后提出了“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战略并批准设立了多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些措施本质上仍是区域非平衡发展战略选择下对权力区域分配结构的小修小补,非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反倒还激励地方政府积极向中央政府寻求各种各样的授权,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背道而驰。要实现彻底扭转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态势,就必须对权力区域分配结构做根本性的调整,理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权力分配关系。只要是能够授予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应当无差别地授予所有同级的地方政府,做到“一碗水端平”;凡是应当由中央政府行使的事权与财权,则应当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这些权力,不应例外地授予任何地方政府。即便为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而设立改革试验区,也必须在全面考虑设立试验区对权力区域分配结构的影响之后审慎决策,将试验区对全区域分配结构的影响最小化。
二是完善不同层级和不同形式的跨区域转移支付制度,抵制权力极化对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不利影响。正如前文所述,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本质上是权力分配在东部地区出现极化的结果,如不改变这种权力极化倾向,则区域经济平衡发展将无从谈起。在已存在权力非均质分配的客观条件下,唯有建立并完善不同层级和不同形式的跨区域转移支付制度,才能扭转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趋势。为此,一方面要在调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安排的基础上,建立以中央政府财权支持中西部落后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地方政府事权的显性转移支付制度;另一方面要通过培育市场主体、改善市场环境以及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等隐性转移支付制度来增强中西部落后地区经济、自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是形成与权力多元化相适应的社会治理结构,消除权力真空现象,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与经济权力在东部地区趋向极化的同时,国家权力从公共品生产领域大规模退出。这两个因素的叠加使得中西部落后地区权力真空现象尤其严重,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社会治理结构因缺乏相应的权力分配结构的支持而出现失灵,导致了村落消失、环境恶化、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一系列经济、自然与社会问题。在地区差距已经明显拉大的情况下,必须增强中西部落后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才能扭转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态势。为此,一方面要加快各级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使国家权力重新进入部分公共品生产领域;另一方面应当积极引导社会权力、经济权力等非国家权力参与社会治理结构的重构,发挥企业组织、非盈利组织以及社会影响力人士在完善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1]周黎安:《中国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模式研究》,《经济研究》,2007年第7期。
[2]洪名勇:《初始条件、市场化改革与区域经济非均衡增长的实证研究》,《中国软科学》,2004年第5期。
[3]任建军、杨国梁:《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及其原因分析》,《经济地理》,2010年第5期。
[4]胡贤鑫、朱书刚、吴亚平:《财富权力与货币权力——马克思的财富理论及其警示意义》,《经济学家》,2010年第10期。
[5][德国]恩格斯:《反杜林论》,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54页。
[6]葛扬:《以公共供给为取向的计划经济发展模式的历史评价——基于新中国60年经济发展的整体视角》,《经济纵横》,2009年第7期。
[7]谢京辉:《中国城镇化的区域差距:新制度分析框架和政策含义》,《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
Power Distribution and the Reselection of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ing Strategy——A Discussion on the Regional Economic Effects of China(Shanghai)Pilot Free Trade Zone
WANG Shu-chun1WANG Jun2
(1.Institute of Economics,Tianj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Tianjin 300134,China;
2.School of Economics,Nankai University,Tianjin 300071,China)
power distribution;power polarization;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matching institutions
The essence of power is the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manifested by occupying and governing the produce of labor.Constructing reasonable power distributing orders have significant effects on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economy,nature and society.Since the spatial allocation for production factors actually is the rights for the owner of powers,the structure of power allocation is an important factor for realization of balanced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By analyzing the developing trend of power distribution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up of China,this paper tries to explain why different regions under the same government-administrating mode show even increasing economic gaps,and predicts the regional economic effects of China(Shanghai)Pilot Free Trade Zone.China needs to adjust her regional developing strategy,and realizes balanced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by constructing matching institutions which take the improvement of the structure of power distribution as the core.
F74
A
2095-5170(2014)03-0123-06
[责任编辑:石淑华]
2014-02-16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中国co2排放、影响因素及低碳经济政策研究:多部门、多地区分析”(项目编号:11JY A790205)的阶段性成果。
王树春,男,河北保定人,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系教授;王俊,男,江西赣州人,南开大学经济学系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