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文化产业发展的反思——兼论政府在其中的作用

2014-04-17 02:12
江苏商论 2014年2期
关键词:温州市温州文化产业

李 婕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浙江温州 325035)

早在2006年1月在浙江省提出“文化兴省”这一方针下,温州就出台了《温州市加快建设文化大市的决定》,提出文化大市建设“六大工程”。然而历经近7年的发展,温州文化产业在政府政策的推进下仍只是体征出数量上的空间聚集,而文化的聚集、叠加和溢出则仍为显现,即集约化程度不高;于文化产业本身而言则凸显着一种结构性缺陷:以文化产品的制造和消费这些相关层为主,而文化创意等核心层和外围层不足。本文拟回顾文化产业在温州发展的制度变迁,以揭示导致温州文化产业结构性缺陷的制度因。

一、温州文化产业发展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由先发国家文化产业的演进来看,文化产业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人们的物质财富高度累积后,对文化和精神产品的追求下所自发演化的,而由于其文化、产业、创意的有机结合所产生的叠加和溢出效应,对社会经济的推动作用而得到政府层面的高度重视而迅速发展起来。也就是说文化产业如同文化一样,其演化首先是自下而上的,然后才是自上而下的,[1]文化产业虽主要应由市场调节和选择,但政府的政策对其发展同样具有重要的作用。因为政府的政策虽然不是所有问题的出处,也不是所有问题的原因,但政府的政策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方向和性质的确定,确实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如作为民营经济和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温州,其文化产业本应主要通过市场进行选择和调节,但其发展却是政府制度推进的结果,这可从其文化产业发展的制度变迁中窥其管豹。

为响应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文化强国”这一国家战略,浙江省提出了“文化强省”战略,而具有“敢为天下先”精神的温州,在这些宏观战略的引领下,早在2006年就拿出了自己的措施即《温州市加快建设文化大市的决定》。为了凸显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以及对产业结构的优化功效,温州政府在“优二强三”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的目标下,相继出台了多项有关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条文。温州市政府还启动了“1030”文化产业工程,即创办10个文化产业园区,扶持30家文化骨干企业,并力促一两家文化企业上市。2010年,《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尽早编制温州市文化产业“招商引资项目”;2011年出台了《温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优惠措施。并在《温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实施步骤。

正是在这些正式的制度安排下,温州文化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据相关资料显示,温州现有文化产业单位15000家,其中法人单位近500家,拥有资产210亿元,从业人员超过15万人。1欧江轩.温州围绕创意做大产业文章[N].浙江日报,2012-09-03(11).目前已初具规模的产业园有浙江创意园、智慧谷、东瓯智库,正逐步成长的有温州工艺美术创意园、龙湾红连文化创意园、红太阳设计创意园、鹿城学子创意园、龙湾源大创业园、温大学生创意园等,以温州大都市主中心为全市文化发展核心区的空间构想正逐步形成。然而,从这些正式的制度安排中,亦不难发现政府政策推动温州文化产业发展是采取一种“实用主义至上”的态度,即以文化产业为工具、手段达到消解宏观经济问题的目的性,比如提升日渐下滑的城市竞争力、追求文化产业的经济性(即对GDP的拉动作用)以此达到政府政绩的最大化等等。正是在这种“实用主义至上”态度下所采取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使具有良好经济和文化基础的温州文化产业问题迭出。

二、强制性制度变迁下温州文化产业发展所存在的问题

温州文化产业在政府政策的强制推进下、在群众自我诉求的拉动下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带动下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存在着一个错位、一个缺陷和一个不够。

1、“实用主义至上”下的认识错位

文化创意产业是区别于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之外的全新产业,其发展不仅能提升城市的品质和文化内涵,增强城市竞争力,产业的叠加效应也将助推经济增长。据相关资料和研究表明,全世界文化创意产业创造的产值目前已高达220亿美元,并以5%左右的速度递增。但从国外发达国家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演变,和我国的798、田子坊等成功典范的文化创意产业嬗变来看,文化创意产业都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而不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因。而不幸的是,政府往往将其作为经济发展的动因。这种政府部门通过相应的政策法规,借助文化产业这一平台,利用其经济性将其工具化、手段化进而目的化,可从温州政府所出台的各项政策法规其目的指向中窥见一斑。

如为达到“退二进三”和“优二强三”这一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目的,温州市政府启动了“1030”文化产业工程,即创办10个文化产业园区,扶持30家文化骨干企业,并力促一两家文化企业上市,同时出台了《温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文件以确保发展文化产业达到产业结构调整的目的。这种定位和认识显然是基于政策目的性和文化产业经济性的因果倒置和错配,将本应是通过产业转型和发展来带动和助推文化产业园区和项目建设而倒置。其结果有可能是园区扎堆,同质化现象凸显,带来所谓空间集聚的同时产业和文化的集聚仍飘泊于云端的现象,更谈不上创意及其价值叠加和溢出。对入园企业而言,则可能囿于同质竞争的残酷性而出现空巢、转租和转向而游离于文化产业之外。不幸的是,这些担忧目前正在温州乃至全国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上演着,而这明显有悖于政府当初希望百花齐放、硕果累累的愿景。

再如为提升城市竞争力,在《温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这本为当地城市政府的职责和目的,本无可厚非,但这种基于“经济达尔文主义”的赶超思维,形成了生硬转型,所有这些均彰显政府以此为工具消解宏观经济问题之目的。[2]

当然,政府的政策也不是所有问题的原因,而且这些政策和措施对于释放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荷尔蒙、对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方向和性质的确定,确实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但这种认识思想的错位和因果关系的错配,势必如我国对城市化认识的错位一样——将之视为解决经济增长乏力的工具、手段和原因,而不是视之为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势必将如阻碍和异化城市化样阻碍和异化文化产业的发展,这是我们在发展文化产业时所必须警惕和纠偏的。在这种错位的认识下,温州全市各区、市、县不顾自身实际盲目将国内外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生硬植入的做法,其结果就是各种小的、不成规模的文化产业的遍地开花、无序竞争。

2、文化产业层次分布结构性缺陷显著

政府强力推进下的温州文化产业,其文化产业外延结构具有结构性的缺陷:以相关层为主而核心和外围层不足,未能形成文化产业品牌效应和叠加效应,致使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功效未能充分发挥。正如一些研究者的研究结果所表明: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院长范周(2012)认为,温州文化产业园区入园企业及其业务同质化现象突出,企业规模小、层次低,缺乏核心层次文化创意产业企业和业务,主要是因为地方政府对文化产业园区并没有准确的定位,政策上也没有准确的标准;[3]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2012)的调查显示,全国各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跟风现象凸显,各种打着文化旗号进行圈地、转租和空巢现象比较突出,存在大量资源浪费现象。[4]温州两会期间部分代表委员表示,温州的文化创意产业处于低、小、散状态,而且多个园区餐饮娱乐业扎堆,缺乏真正的创意元素,跟上海、深圳等地的创意园区相比,实在有点“囧”;同样诸多的温州民间观察人士也对温州这种大批量上马文化创意园区的现象也表示同样的担忧,认为温州的结果有可能是“政府希望百花齐放,但到最后却是只开花,不结果。”即政府有可能好心未必能办好事,愿景为现实无情的打压。

温州文化产业的发展仍是处于产业链条的末端,仍只是在原有产业的基础上以文化的名义进行简单的初次开发和生产,即围绕传统的文化产品制造和销售而展开,以相关层业务作为其主体业务,而文化娱乐、文化科技等作为文化产业主体的核心层和外围层业务显著性的不足,文化产业结构性缺陷显著。如2009年,温州市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分别实现增加值10.48亿元、15.15亿元和52.12亿元,三者之比为 13.5∶19.5∶67.0。 经过 3年政策性推进后到2012年,这种结构性构成仍未有明显改观,在138亿元的文化产业增加值中,三者的比例关系为14.3:21.2:65.5。2依据《浙江省统计年鉴》和《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历年相关数据整理。并且温州的文化创意产业大都集中于温州市中心城区,而附近的所谓副中心区其所发展的只是文化产业,而且要么是如龙港印刷城类的文化制造产业,要么只是基于本地自然资源的旅游产业,如楠溪江金珠瀑文化休闲中心、雁荡山文化旅游休闲区等,并未能将文化、科技和产业有机的融合,只是简单的借助文化之名进行的餐饮和娱乐消遣等生活方式的噱头。即便位于市区黎明工业区的东瓯智库创意园区,“唱主角”的也是西餐、咖啡、茶餐厅等,旧厂房改造而成的一棵树文化艺术中心、小茶悦会茶文化体验馆人气都很旺,虽目前已有卡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堂品牌策划设计机构、菜菜头动漫等主打创意的企业入园,但核心层的文化创意氛围仍较缺乏。即园区内企业之间的聚合度仍是低层次的地理集聚和初级阶段的相关层业务聚集,没有形成完备的技术开发体系、区域创新网络、市场服务体系和政府支持体系,致使园区之间和园区之内产业同构突出,而核心和外围层的创意产业发展不够。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既有政府政策导向的不明、管理和把关的失职,也有温州在开发文化产业方面的人才吸引和培育的不足、地理区位的短板,更有企业逐利性下的对传统文化和社会责任认识不够的使然。而这显然不利于温州文化产业的深度发展和增加值的提升,不利于文化产业向文化创意产业的转向。

3、温州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投放的精准度和力度不够

温州为利用文化产业的发展助推经济增长、优化产业、提振城市竞争力,市政府和各级区、县市当地政府均出台了诸多的政策条文和规划,特别是进入“十二五”以来,温州政府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但这些政策投放的精准度和力度仍显不够,后续的细化工作和管理工作力度也不够。

一是虽然有着诸多的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但这些政策条文大都只是一个整体的规划、愿景,缺乏必要的可操作性的细化,也缺少必要的对文化产业的管理和把关,致使操作性和执行效果不够理想,立项、筹建、新建和改造了诸多文化产业园区,但并未带来文化产业的叠加、聚集。在文化产业的规划上不能结合温州传统产业优势进行定位,而盲目追求高、新产业。如在《温州文化产业“十二五”规划》中拟重点发展10个文化产业园,在其项目内容中“动漫”这个名词是出现频率最高的,温州不少产业园如鹿城文化创意设计园等基地都将其纳入项目具体内容。而事实上,温州由于地处东南一隅,虽在泛长三角、海西版块和海洋经济圈之列,但并不具有区位优势,对外来人才的吸引力已不如开放之初由于其高度发达的民营所带来的聚集。而且目前政府对待人才的引进和安家落户,在给予的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和税收减免等方面已远不如十年前那么有力度和具有竞争力;同时温州企业大都仍是以家族企业和中小企业为主体,大型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10家)并不占主流,加上语言的自成一体、晦涩难懂,流入的人才很难融入企业核心和文化等等,使得在温州发展动漫产业并无任何优势。事实上,不仅是动漫,除了像温州电子商务园区、永嘉雕塑工艺品产业园等单独立项的产业园,其项目内容都存在交叉重叠的问题,反映出政策投放精准性的不足。而这与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非正规性和不透明性有着莫大的关系。目前温州统计部门所出具的年鉴和公报中,均没有具体列示文化产业项目,也没有以文化产业为主体的相关统计指标体系,所有这些均不利于文化产业政策层面的制定和学术层面的研究,不能精准地指导文化产业的发展。

二是政府政策的扶植力度不够。如在财政支持上,自2011年起,温州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作为扶持资金。而在2011年前是没有相应的财政扶持的。即便是2000万元对于温州而言,也只是一套别墅的价格,更何况这2000万元是为目前从事文化产业的15000家企业共享,平均到每个企业头上每年只有1333.33元,还不够其一个月的园区场地费。相比其他省市,其力度远远不够。如江苏省在“十一五”期间就设立了省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1亿元,2009年已增至2亿元;市级财政方面,南京市每年专项基金1500万元;常州市和高新区财政5000万元;苏州市工业园区投入8000万元资金。再比如北京2009年是5个亿的专项资金,杭州是2.57个亿的专项资金,就一个余杭县2012年政府也有3000万元的投入。从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项目来看,温州市在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体育与传媒上的财政预算占当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小,而且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扶持力度的不够还体现在文化产业的投融资机制和政府的管理、后续引导方面。《温州文化产业“十二五”规划》虽在文化产业的投融资机制改革创新上做出了具体的布局,但文化产业目前在温州无论从其产值规模还是从从业人数来讲,仍属于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范畴。中小企业融资难为一个历史性难题,而“十二五”规划在消解温州文化产业所作出的指导性纲要上,并设有实质性的制度创新和方式创新。不论是发行债券、发行股票上市融资,还是通过向银行质押贷款获取资金,均面临着诸多制度性障碍和可行性障碍。这些文化产业企业目前根本就不具有《公司法》和《证券法》所规定的发行债券、股票融资的资产和财务要求,而且温州在知识产权和专利权的保护方面,历来就没有保障,依靠这些无形资产来向银行质押,除非有政府强制性的要求,银行是不大可能去践行的。

在引导和管理方面,《温州市文化产业 “十二五”规划》,对温州文化产业有很多优惠政策,以此来鼓励和吸引企业转型发展文化产业,这也确实吸引了许多有志于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人士、企业入驻园区,但对于入园后企业在文化产业的开发、管理等方面既缺乏引导和把关,也缺乏必要的后续政策支持。只负责将你引进来,至于入园后你做什么、如何做则只是企业自身的事情,故而文化产业只开花不结果也就不难理解了。

三、促进温州文化产业包容性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温州文化产业是政府制度推进的结果,政府的政策也是温州文化产业结构性缺陷凸显的制度原因,政府政策制订的“实用主义至上”原则,使政策投放的精准性欠缺,制约着包容性和可持续性发展,因此,应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和改革。

1、要廓清认识

要认清文化产业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因果关系。正如城市化一样,文化产业和城市化虽对经济增长具有推动作用,而且是当前投资、内需和出口拉动经济增长乏力的很好的替代工具,但城市化、文化产业的发展应该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而不是经济增长的原因,[5]这已为发达国家进入后工业社会,社会经济高度发达后才出现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所明证。因此,廓清这一认识,政府制订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就应立足如何通过发展经济、社会,然后带动文化产业的发展,而不应是相反。

2、要加大文化教育、科技和人才的培育和引进,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文化产业以文化为灵魂,以科技和人才为核心,以实现产业和文化的聚合、叠加为目标。温州高度发达的民营经济所带来和累积的物质财富,温州渊源的瓯越传统文化和优越的自然资源、产业集聚,具有发展、培育人才和吸引人才的优越条件。但不幸的是,近几年温州在发展文化、教育和科技上的投入呈现下降趋势。因此,应探究、清晰导致这种下降趋势的缘由,同时,应发扬敢为人先的传统进行相应人才引进的制度创新,制订更具有竞争力的人才引进和培育政策。其实早在2000年左右,温州为发展教育事业,所制订的吸引全国优秀人才的引进政策就是一个很好的示范和创新。

3、优化产业结构

要加大产业、科技和文化的整合度,在传统优势产业、文化的基础上开发、创新新的业务和服务,提升产业和文化的附加值,使之溢出和叠加效应尽可能最大化,进而实现文化产业向文化创意产业的转向和迈进,扭转和优化当前温州文化产业的结构性缺陷,使之形成一种以核心层、外围层为主,相关层为辅,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的平衡、协调文化产业结构。

4、要进行文化产业投融资的制度和方式创新,为其包容性发展提供资力支持

文化产业是一种软产业,不像制造业和工业那样有着较多的固定资产和产品,可以较容易的从银行获得贷款。但文化产业有基础产业的物质基础、有文化这一软实力,可以借鉴金融工具的创新和资产证劵化等方式,以文化产业为标的构建相应的证劵化资产,向社会进行出售以募集其发展所需的资金。当然,在文化产业证劵化的过程中应引入风险控制机制、风险分散机制,同时必须有相应的政府制度的保障。

另外,政府财政扶持力度的加大、整个社会以一种更包容的心态对待文化产业以及加大文化产业的统计工作和建设,同时加大温州文化产业走出去的制度创新等等,所有这些均是温州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所必须要认真反思和创新的方面。

[1]林拓,李惠斌,薛晓源.世界文化产业发展前沿报告:贾斯廷·奥康纳,欧洲的文化产业和文化政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177.

[2]李婕,胡滨.中国当代人口城市化、空间城市化与社会风险[J].人文地理,2012,(5):6-12.

[3]范周.温州文化创意产业园遭遇动漫产业瓶颈[OL].http://www.cccnews.com.cn/2012/0426/6724.shtml2012-04-26.

[4]陈少峰.文化产业新征程[OL].http://theory.people.com.cn/GB/16717981.html2011-12-26.

[5]许焯权.创意产业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EB/OL].http://finance.qq.com/a/20060512/000583.htm200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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