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 万 娜
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调整业务结构,在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等方面进行创新,着力提高集约化经营与管理水平。
由于受到体制、技术、宏观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目前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业务创新经营种类单一。我国金融业推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制度,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完全分离,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受到限制。从目前看,个人住房信贷业务、信用卡业务和票据贴现业务发展较快。衍生金融工具业务方面,还处在待发展阶段。
2.业务创新经营规模小。从现有的创新业务发展水平来看,新业务发展规模较小,在整个银行业务规模中占比小,难以起到调整优化整体资产负债结构的作用。
3.业务创新经营效益低。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尚处于初创阶段,在发展初期,新业务为获得较大的市场占有额,大都低价促销,让利于客户,这不但使市场陷入混乱、无序的状态,也使得商业银行的新业务收益难以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业务的健康发展。
1.商业银行基层从业人员适应新业务的能力不足。国内银行的基层从业人员善于操作传统的银行业务,其业务技能与知识结构较为老化,缺乏对现代商业银行理论体系的了解,难以适应新形势下银行业务发展与创新的要求。近年来,各家银行都重视调整人才结构,但对基层从业人员缺乏相关的新业务培训,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无法适应银行业务创新发展的需求。
2.商业银行从业人员缺乏业务创新的市场营销观念。在业务创新过程中,由于银行从业人员缺乏现代市场营销理念,新业务大多数照搬国外的做法,并未根据我国客户市场的产品需求进行设计和开发,创新与市场需求尚未匹配,使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经营效果不好。新业务推出市场后,宣传营销的针对性不强,相应的服务和科技手段不配套。
3.业务创新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商业银行在进行业务创新,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同时,加剧了自身的经营风险。一方面是经营环境所带来的系统风险。金融业的系统风险对每个金融机构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并且具有不可分散的特点;另一方面是增加了银行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我国对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实行的是分支行风险统一控制,基层行的风险控制积极性不大,又缺乏统一的市场规范与相应的制度约束,商业银行在无序的市场环境下,推出许多不计成本甚至负效益的业务创新,导致了金融资源的浪费和低效配置。
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必须依靠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业务创新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针对国有商业银行基层从业人员业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加强对职工新业务、新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职工业务创新的意识和素质。在现有知识结构基础上及时进行调整、更新,成本相对低廉,对保持整体员工的高素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等方面都有积极影响。
1.注重业务创新的培训机制,制定长远计划。由于业务创新对人才职业素养的要求更高,商业银行应采取科学的、集中的人才资源综合管理,尤其是对业务创新有密切关系的人力资源的开发,应使培训工作能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
2.注重业务创新的特点,采取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培训方式。国有商业银行对现有员工采取有针对性的培训:一是加强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积极开展业务创新部门高层管理人员的全面培训工作,主要培训内容包括管理技能、新业务知识、业务创新手段、方法、工具等;二是加强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对从事一定时间业务创新工作且具备一定相关知识的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新业务知识的提高型培训;三是加强基层从业人员培训。对不具备业务创新工作所需知识或欠缺业务创新工作经历的基层从业人员进行补课型培训;四是加强定期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创新工作所必须了解的现代商业银行知识体系、计算机、外语、网络等基础技能的培训,可采用每年定期培训的方式。
3.注重业务创新部门岗位培训。在已经确定相关岗位职责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的业务创新岗位规范和标准对员工进行严格培训和考核,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金融服务新需求的产生,带来了业务创新,在业务创新的过程中应该关注创新供给与创新需求相互平衡。作为业务创新供给者的金融机构,系统地分析银行客户的需求,使公众需求与所提供的服务相匹配。
1.深入开展市场调查,了解客户对业务创新的需求。现阶段金融需求呈个性化、多功能化以及自助化的趋势。商业银行在业务创新过程中,要注意以市场和客户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宗旨,根据业务创新的市场特征制定营销策略,通过对业务创新宣传、推广和普及,建立适应客户服务特点的市场营销组织体系和管理机制,建立科学、高效的业务流程,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和客户的需求。
2.业务创新应建立主动供给和适应需求平衡的机制。供给新业务是有成本的,银行为了获取收益,必须在供给和需求之间寻求一种平衡。一方面,对金融供给进行成本收益分析。根据银行的发展战略和新业务的市场定位,有选择性地进行业务推广,既要满足个性化的需求,又要寻求规模效益。对外提高服务的质量,对内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可以尝试主动供给新业务,使商业银行不仅具有满足经济社会的需求,推动金融发展的作用,而且还具有自主创新需求来引导金融发展的作用。但是,主动供给新业务,必须符合未来的需求和发展趋势。
建立业务创新保障机制,使每一个员工充分发挥才智,为业务创新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1.建立部门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度。明确业务创新开发、研制、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将具体要求再详细划分到每一个岗位上,让岗位上的员工清楚自己的职能范围,达到有效分工协作、促进各部门高速协调运转的目的。
2.明确部门责权划分。业务创新部门涉及银行的各个经营领域,因此必须明确与其他业务部门在新业务经营范围中有关责任权限的划分,避免在新业务、新品种推广时可能出现多头管理、职责不清,影响该项业务的经营发展。
3.建立业务创新后勤保障制度。在人财物等资源配置上予以相应的倾斜,确保业务创新部门必要的资源供给和正常运转,使业务创新部门能不断适应市场需求,始终拥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自身发展的动力。
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不仅取决于商业银行自身的主观努力,更取决于其所处的制度环境。银行业的业务创新,会出现混业经营的现象。我国目前对银行业务的监管,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要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督框架,防范风险。
1.对发行新业务这一经济活动,要设立基本的市场准入监管标准。银行作为发行方,必须具备一定的经营基础,监管者要考察银行是否具备发行新业务的技术平台和风险管理措施的条件。
2.强化监督商业银行经营新业务的过程。商业银行通过发行新业务承担了相应的风险,就必须遵循与银行资产损失相当的监管标准。以此,确保银行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新业务带来的风险,保证银行具有持续经营的能力,增加社会公众对新业务的市场信心。
3.保护新业务的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消费者对金融产品的成本、风险、收益的了解处于劣势,银行等金融机构会有意识地利用消费者的劣势来开展业务。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监管机构要求金融机构加强信息披露,新业务要信息透明,使消费者明白其中的风险与收益。政府要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渠道,利用消费者的投诉及时发现监管漏洞,提高监管水平,保证经济稳定持续安全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