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已由商务部划入农业部。目前,屠宰监管工作正在交接中,如何确保职能顺利交接、管理平稳过渡、工作有序衔接和行业秩序稳定成为学员讨论的热点问题。
当前,省一级中,大约已有10个省完成了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工作交接;在地市一级,333个地市有10%完成了该项工作;县级则只有2%完成了交接。面对正在进行的交接工作,学员们对具体怎么接,接完后都要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等内容展开了讨论。
海南省东方市林超认为,首先要明确该管什么和不该管什么。学员们提出,相关法律法规应强调屠宰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对产品负责、农业部门对监管负责。建议采取检验检疫合一、企业出证、政府管理(监管体系运行情况而不是直接管理产品)的措施。湖北省谷城县龚文军认为,作为职能部门,管的是标准化生产和企业整个生产过程中是否按法律法规、按制度办事,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对此,山东省高青县王福军也提出要理清监管与被监管者的关系,不能倒置。吉林省舒兰市张子云明确提出了企业应承担的责任,第一,企业必须做到不合格的产品不能进厂,既然是企业,就必须对社会负责;第二,进厂之后,“瘦肉精”的检验必须是企业做;第三,出厂之前肉质检验也是企业的职责。“我们干什么,就是监管,监管企业该干的你干没干到位,你没干到位我们的执法就必须管。”张子云强调。
针对生猪定点屠宰职能移交工作,学员也有很多疑问,到底接什么,怎么接,如何解决遗留问题?是不是把公章交了,就算完成了呢?农业部兽医局屠宰处调研员卢旺在现场进行了解答,他说在移交过程中,双方必须明确交什么,怎么交,方案怎么定。不是说把章给你就交接了,交接涉及经费、项目、档案、技术、人员等多方面问题,要签订交接备忘录,明确交接的具体内容。
另外,学员们反映,现行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已经不适应职能移交后的工作要求,监管过程中普遍存在职能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建议修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并出台适应牛羊屠宰管理的相关文件,解决人员不足、经费缺口等问题,同时,提高屠宰企业准入门槛,加大对私屠滥宰的打击力度。
农业部兽医局医政处曹翠萍介绍了修订中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原有的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和屠宰检疫制度进行了调整,改为生猪屠宰肉品卫生检验制度,明确企业在官方兽医监督下实施肉品卫生检验并做好记录,官方兽医通过抽检复检等方式查验记录,对合格产品出具卫生检验证书,屠宰场根据检验证书在生猪产品上加盖印章或加施标志。她还提出《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正在进行新一轮征求意见,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