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1965年的生育宣传与农民反应:基于陕西的实证研究

2014-04-11 07:16陈海儒李巧宁
关键词:存期案卷新法

陈海儒,李巧宁

(陕西理工学院,陕西汉中723000)

人口生育关系到国家、社会的全面发展。1949-1965年是新中国全面建立新秩序的重要时期,国家在生育宣传方面也紧紧围绕建设需要不断调整。那么,国家到底进行了怎样的生育宣传,民众对这一宣传有何反应?讨论这个问题,既有助于了解中国人的生育观念与实践从传统向现代转型初期的艰难,又是观察国家与民众在生育问题上如何互动的重要窗口。同时,这个时期农村人口占中国人口几近90%,因此,讨论这一问题难以回避农村和农民。然而,目前有关1949-1965年间生育问题的研究成果很少。①主要成果有李娇娇《“文革”前江苏省的计划生育工作》(南京大学2011年硕士论文)、于文《生育与国家:1950年代中国妇婴卫生运动中的政治、科学与性别》(复旦大学2008年硕士论文)、杨发祥《当代中国计划生育史研究》(浙江大学2003年博士论文)、郭玉振《1949-1958年中国共产党计划生育思想演变研究》(中共中央党校2008年硕士论文)、胡桂香《1950年代的新法接生与农村妇女生育记忆》[《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 期]、郑卫东《集体化时期农村人口高出生率原因新论——以山东省东村为中心(1949-1973)》[2008年度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六届学术年会文集(政治·法律·社会学科卷)]等,其中仅胡桂香、郑卫东的成果是专论农村的。

本文拟比较系统地讨论1949-1965年新中国面向农村的生育宣传,以及农民的反应。为了讨论方便,拟以地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兼有黄河与长江两种文明,既有陕北革命老区,有传统文化深厚的关中平原,又有闭塞自足的秦巴山区,地理和人文环境较为复杂的陕西为观察点,以地方志、档案为主要史料依据,按照生育政策的变化,分1949-1955、1956-1957、1958-1962、1963-1965 四个阶段进行实证研究。

一、1949-1955:普及妇幼卫生知识与新法接生

民国时期,中国农民秉持着自古以来“多子多福”、“早生贵子”的观念,生育基本处于自然状态。这一方面是因为战争不断,瘟疫、水旱等灾害频繁,人口淘汰率很高;另一方面是因为卫生、医疗技术落后,生育环境恶劣,四六风、天花、麻疹、百日咳等病肆虐,婴幼儿成活率低,陕西民间“只见娘怀儿,不见娘领儿”[1]659、“穷山恶水贫穷窝,对门就是埋儿坡”[1]659、“人生人,吓死人;儿奔生,娘奔死,阎王面前隔张纸”(宝鸡地区民谣)的说法正是对这种情况的反映。

新中国刚刚成立,就针对婴儿死亡率高,妇女月经病、产后病普遍的情况,在农村重点宣传普及妇幼卫生知识和新法接生。

陕西省政府为此一边下发指导性文件,一边广泛宣传。指导性文件,影响比较大的是陕西省卫生厅1952年发出的《关于开展妇幼卫生工作的指示》和《关于陕北老区免费接生的暂行办法》。它们不仅对设立妇幼保健站,宣传妇幼卫生,开展婚前检查、产前检查,新法接生以及成立接生站等工作做了具体部署,还要求每年拨出专款为陕北老区群众免费接生。

在农村的宣传,主要是通过人员宣传和报刊宣传两种方式。1950年,陕西省政府就通过冬学、集会等,向妇女们宣讲经期和孕产期的卫生与自我保护,尤其是新法接生的好处。比如,1950年11月,陕西省民主妇联指示陕西省各市、县妇联广泛发动妇女入冬学,冬学中要联系妇女特殊问题讲授妇幼卫生常识、婚姻、反迷信等。①参见陕西省档案馆档案,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存期:178-1-105-永久。同时,西安、宝鸡、绥德、延安、咸阳等地组织卫生人员和妇联干部,用群众会、庙会、展览、个别走访、短剧、画报、快板、幻灯、大字报、现身说法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新法接生的好处和旧法接生的危害,讲解“四六风”是怎么回事、怎样预防,让群众明白小孩患病不是命、不是神,是不讲卫生的结果。有的地方还教给家长正确的育儿方法,像旬阳县就编印了《娃娃生长发育歌》、《新法接生就是好》、《张大妈领娃娃经验介绍》、《消灭蛔虫》等宣传材料,很受群众欢迎。[2]3571952年,陕西省卫生厅派出由医政科长王光清、副科长张铝重带队的工作组,到陕南、陕北开展卫生工作,将普及新法接生作为调查内容之一。[2]3441953年,陕西省卫生厅妇幼卫生工作队一成立,即以3 个小队分赴延安、榆林、绥德等地区,通过开群众会、妇女会等方式,宣传新法接生,利用农闲时间举办接生员训练班,向有接生实践经验、在群众中威信高的旧接生婆,以及部分25 岁以上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妇女积极分子进行新法接生的培训。[2]344

配合陕西省政府的妇幼卫生工作,西北局和陕西省委的机关报《群众日报》也发表文章。如,1952年5月8日第2 版铜川一区妇联党素清的文章《必须注意妇婴卫生宣传工作》,以发生在铜川一区五里铺市第七行政村妇女张兰英身上的事件为例,提出宣传妇婴卫生的必要性。文章称,1952年4月27日,张兰英生孩子时,叫了一个接生婆来接生,孩子生下一个多钟头后,衣胞还没下来,接生婆便剪断脐带,叫张兰英躺在椽上,她从张的后腰往下打,打了三个钟头还没见效。村长劝张兰英的弟弟去请医生,张的弟弟一怕花钱,二嫌不好意思,没去请,又叫了另一个接生婆来。第二个接生婆往手上和胳膊上搽了些油,把手伸进张兰英的阴道内抓了三把,衣胞被抓了出来,但产妇一下子断了气。作者呼吁当地尽快加强妇婴卫生工作,杜绝民间野蛮的、不科学的接生习惯,以保护妇女婴儿的健康。1954年10月20日第2 版的两篇文章通过事实对比,宣传了新法接生的好处与旧法接生的害处。其中一篇是赵志恒、党春秀的《母子三人死得真冤枉》,讲1954年8月16日,蒲城县五区东社乡新庄村妇女王蒲儿即将分娩,她丈夫宋洲娃自己没有任何接生经验,却不去请接生医生,心想:“女人生娃这点事,有啥?”宋自己动手接生,结果王蒲儿怀的是双胞胎,生了好久生不下来,宋洲娃不会处理,母子三人均被他折腾而死。另一篇是周希文、刘世廉的《新法接生母子三人平安》,讲的是1954年3月30日,丹凤县一区月日乡萸架山妇女刘志娥分娩很困难,家人果断地请了接生站的医生,使折腾了一天多、已经筋疲力尽的产妇顺利地产下一对双胞胎,母子平安。

妇婴卫生宣传使农村妇女懂得了一些有关的科学知识,部分人开始使用月经带,注意经期的个人卫生,分娩时的自我保护意识也有所提高。但在大多数农村,妇女由于生活条件差、家庭负担重,或是怕羞、自卑,依然很少对自己有必要的保护和顾及。以新法接生为例,有的妇女知道新法接生好,但怕到医院去分娩要花钱,只好在家里自接自生或让旧产婆接生。只有政府实行了免费接生或接生优惠的少数地区,新法接生的比例较高。比如,1952年以后陕北老区实行免费接生,政府资助建立了不少接生站,新法接生比例不断提高。就拿延安县李家渠和绥德县崔家湾区来说,李家渠1952年出生73 个婴儿,新法接生6 个,占总出生数的8.2%,1953年出生86 个婴儿,新法接生34 个,占39.5%,1953年出生81 个婴儿,新法接生51个,占62.9%;绥德县崔家湾区1953年9-12月有产妇70 个,新法接生52 个,占74.3%,1954年有产妇109 个,新法接生96 个,占88.7%,1955年有产妇154 个,新法接生150 个,占97.4%,1956年有产妇63 个,新法接生62 个,占98.4%。①延安专区妇联:《妇婴卫生工作报告(1956年5月27日)》,见陕西省档案馆档案,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存期:178-2-116-长期。

二、1956-1957:提倡节制生育与科学育儿

新中国成立以来较安定的社会环境,再加上医疗卫生条件的不断改善,使生育率和婴儿成活率有所提高。到1956年,因为多子女而生活困难的家庭增多。1956年公布的《1956-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第29 条认为,农村应提倡计划生育:“除了少数民族的地区外,在一切人口稠密的地方,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提倡有计划地生育子女,使家庭避免过重的生活负担,使子女受到较好的教育,并且得到充分就业的机会。”

为此,陕西省民主妇联、共青团陕西省委员会、陕西省科学技术普及协会、陕西省卫生厅1957年6月26日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避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重视避孕工作,一边大力宣传避孕既能减轻家庭负担,减少多生育对妇女健康的损害,又利于父母抚养孩子,一边做好避孕的技术指导。

在陕西省卫生厅的指导下,各县、乡开始在县城和县城附近的农村尝试宣传避孕。由陕西日报社主办、主要面向农民和农村工作者的报纸《陕西农民》也做了一些配合性的宣传。如1957年5月4日6 版“拉家常”栏目署名“钱洲河”的文章《避孕正是爱护人》,针对群众认为宣传避孕是“人还不如牲口值钱,政府提倡大量繁殖牲口,却让人避孕少生娃”的误解,指出避孕对个人和国家都有好处:从个人来说,有的妇女因为生娃太早太稠,身体健康受到影响,也影响了工作和学习,造成生活困难,同时把娃也照管不好;从国家来说,人口的发展要有个规划,人口的增长要能适应国家经济水平的发展,如果在国家还贫穷的情况下,人口增长太快,不利于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会影响国家的建设;宣传避孕,不是不让生娃,而是让有计划地生娃,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生娃的时间和多少。1956年7月7日3 版的《这样就能少生娃》,介绍了浙江省卫生厅副厅长、著名中医叶熙春提供的一个可以少生娃的方子:妇女在月经过后的三、五天内,把清明节前后、刚出生七天以内的蝌蚪用凉开水冲洗两三遍,然后用温开水活吞下,第一天吞14 条,第二天吞10 条,就可以保证五年不生娃;五年后如果还不想生,可以再这样服蝌蚪。《陕西农民》1957年4月4日第6 版陕西省卫生厅吴贤花的文章《紫茄子花能避孕》,介绍了另一避孕偏方:摘未开放的紫茄子花苞14 个,在瓦片上焙成黄色,研成粉末;妇女生完孩子满月后,月经完全干净了,用黄酒做引子,把这些花粉末一次喝下,只要不再吃紫茄子,就不会怀孕。该文还进一步解释说,紫茄子花粉是凉性,喝了它子宫受寒,精子不容易在子宫里停留,也就不易怀孕;如果以后想生孩子了,吃些紫茄子就能使子宫恢复原样,就可以怀孕了。

在宣传节制生育的同时,陕西省还在农村宣传科学、卫生的育儿方法。比如,《陕西农民》1957年的文章《这些习惯要改掉》,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讲了科学育儿的知识:

妈的孩儿妈的宝,眼睛瞧着心里笑,嘴对嘴来亲一亲,传染疾病不知道。小孩爱哭常流泪,顺手一抹挺方便,手带细菌传进眼,干净手帕要常备。看见宝贝爱哭闹,送上干奶解心焦,吃吃摸摸不卫生,这种习惯要改掉。儿小吃饭没习惯,妈妈先来嚼嚼烂,唾沫带菌传疾病,爱儿反让儿受难。双手带脏就吃饭,蛔虫痢疾容易传,妈妈不要嫌麻烦,洗手吃饭保平安。[3]

对科学育儿知识,群众大多认为有道理,但自己家务和生产劳动负担重,没有条件在育儿方面讲究是否科学和卫生。面对避孕宣传,群众态度各异:有的认为,国家管得太宽了,连女人生娃多少都管;有的认为避孕是女人的事,跟男人没关系;有的说,娃多娃少是命里注定的,命里没娃想生也生不成,命里娃多不生也不行。②陕西省民主妇女联合会、共产主义青年团陕西省委员会、陕西省科学技术普及协会、陕西省卫生厅联合通知:《关于开展避孕工作的联合通知(1957年6月20日)》,见陕西省档案馆档案,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存期:178-1-172-永久。在不少地方,群众对避孕很不习惯,觉得刺耳,干部也羞于谈及。如,有的群众一听宣传避孕就笑做一团,避孕成了大笑话;有的对于用工具避孕感到害臊,要求能通过吃药避孕;有些认为子孙越多命越好,根本没必要避孕;有的说:“妇女的事情放在会上说,多难听!”①白河县妇联:《继续宣传贯彻婚姻法的报告(1957年6月20日)》,见陕西省档案馆档案,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存期:178-2-127-长期;白河县民主妇女联合会:《山区妇女工作调查及今后工作意见(1957年9月19日)》,见陕西省档案馆档案,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存期:178-2-127-长期。

当然,经过详细讲解后,一些受多子女之累的妇女对节制生育工作感到满意,渴望能有有效的避孕方法。如,白河县中坝乡友爱社已经生育了3 个孩子的妇女王全秀说:“政府真是关心我们的疾苦,如果避孕药来了,我一定买点吃。”②白河县民主妇女联合会:《山区妇女工作调查及今后工作意见(1957年9月19日)》,见陕西省档案馆档案,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存期:178-2-127-长期。也有一些妇女虽有避孕愿望,但怕买药花钱过多,或是认为用工具避孕麻烦。

尽管1956-1957年的节制生育和科学育儿知识宣传规模不大,一般只在县城和县城附近的农村做了一些试点和面上的宣传与动员,主动节育、优生优育的观念还是开始进入农村。

三、1958-1962:淡化节育宣传,关注妇幼健康

1958年以来轰轰烈烈的大跃进,冲淡了人们对生育问题的关注。加之人民公社化之后劳动力的普遍平调,使大量的农村男劳力离家投入到大炼钢铁和农村基本建设工程中去,妇女不仅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而且要参与各种建设工程。繁忙的劳动加上夫妻团聚的机会少,农村生育率下降;与此同时,大跃进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也使高生育率所带来的人口压力暂时被遮蔽。在这一背景下,1956年下半年以来的节育避孕宣传在1958-1962年间中止了。

伴随着各行各业的大跃进,妇幼卫生方面也掀起了跃进运动。在农村,最典型的表现是1958年大讲实行“产院化”以普及新法接生。陕西各县、区、乡均在1958年大办产院。然而,一窝蜂办起来的产院大多流于形式,在建立一、两个月后就自动关门了,新法接生比例大大下降。以陕西省汉中市龙江公社为例。该公社1958年挂起牌子的产院有14 个,起作用的7 个,1959年产院数下降到3 个,到1960年上半年只剩下1 个,1960年冬天整社运动之后就没有产院了。就龙江大队的情况来看,1958年有新生儿56 名,其中新法接生37 名,占66%;1959年新生儿30 名,新法接生18 名,占60%;1960年新生儿20 个,新法接生4 名,占20%;1961年1-8月新生儿5 名,全是旧法接生。③汉中市妇联会:《龙江公社新法接生情况调查报告(1961年10月11日)》,见陕西省档案馆档案,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存期:178-2-376-长期。

新法接生比例降低,和产院流于形式有关,也和产妇的实际情况不无关系。以上述陕西省汉中市龙江公社龙江大队为例,有的妇女相信新法接生婴儿成活率高,但认为自己孩子多负担重,新法接生花钱,也有的认为让别人接生不好意思,怕羞。如,妇女李淑兰说:“我都五个孩子啦,娃一多就不值钱,现在靠劳力吃饭,针线活做不完,大人不得下地,成天吃饭打打闹闹,谁还花一元多钱请接生员,成不成在他。”有5 个未成年孩子的妇女张桂英,爱人是跛子,全靠她一个人劳动,她说新法接生好是好,可是一元接生的钱从哪里来。7 个孩子的母亲,41 岁的张韩氏说:“我大儿子都当了会计,成天在人面前做活呢,我咋好意思叫个别人来接生?”④汉中市妇联会:《龙江公社新法接生情况调查报告(1961年10月11日)》,见陕西省档案馆档案,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存期:178-2-376-长期。

另一方面,大跃进中由于男劳力外调,妇女几乎承担了全部的农业生产活计和家务,往往饭做好了却来不及坐下来吃,拿上馍边啃边往劳动地点走,紧赶慢赶还会挨批评,有的给孩子喂了奶连衣服扣子都来不及扣好,就匆匆去劳动,有的在经期、孕期、产期都不得不干重活、湿活。农忙季节,妇女们更是夜以继日地抢收、抢种。以陕西省延安县姚店子乡张二村和四十里铺两个生产队1958年秋季的情况为例。四十里铺生产队共有男劳力71 人,约59 人被抽到水利、煤矿、铁矿、瓦厂、运输及养路段等方面参加劳动,仅12 个男劳力留社参加队内生产,因此,社内秋收、秋打以女劳力为主,特别在公、购粮入仓任务中,妇女们日夜都在突击晒、扬、碾、送公粮。⑤陕西省民主妇女联合会周淑兰、李永清:《延安姚店子乡工作汇报(1958年12月16日)》,见陕西省档案馆档案,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存期:178-1-195-存期。

在有的地区,农村妇女还被大量抽调外出参加各种基本建设工程。如,陕西省镇安县铁厂区黄龙乡新联社1958年9月就有80%以上的女劳力参加了背矿、背木炭等劳动,支援炼铁;够不上劳力的妇女也参加了积肥。①李叔静、王桂方:《介绍一个群众热爱的缝纫组(1958年9月20日)》,见商洛市档案馆档案,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存期:17-2-58-长期。陕西省榆林县1958年抽调包括孕妇和有婴幼儿的妇女在内的大量女劳力远征到数十里以外的矿区大炼钢铁,干活采取男女一样的方针,让妇女背矿石等。②榆林县妇联:《榆林县三年来妇女工作检查报告(1961年8月19日)》,见陕西省档案馆档案,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存期:178-2-340-长期。

然而,1959年以来农村口粮的低标准、瓜菜代,使妇女长期处于饥饿线上,尤其是一些多子女的母亲为了能让子女多吃一口,自己长期吃菜喝汤。例如,陕西省蒲城县城关公社西府生产队四个孩子的母亲杨桂芳1961年说:“我只怕娃娃吃不够,一天净吃些菜,喝些稀饭。”③蒲城县妇联:《关于农村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的调查报告(1961年5月15日)》,见陕西省档案馆档案,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存期:178-2-372-长期。

劳累与饥饿的双重迭加,使妇女健康状况大大下降,不少人在1958-1961年间患上了闭经、子宫脱垂等妇女病。且看1961年陕西部分地区的调查结果:绥德县薛家岭公社8 个生产队共有13-45 岁的妇女493 人,其中患有子宫脱垂的80 名,患月经病的289 名,患有其它病的13 名,共有患者382 名,占总人数的76.4%;④绥德县妇联:《绥德县妇幼卫生工作单行材料(1961年5月31日)》,见陕西省档案馆档案,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存期:178-2-376-长期。临潼县新丰公社14026 名妇女劳力中,患子宫脱垂的妇女就有561 人,占妇女劳力总数的4%;⑤西安市妇联:《关于妇女患子宫脱垂的情况(1961年1月28日)》,见陕西省档案馆档案,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存期:178-1-281-永久。韩城县路井公社孟庄大队420 名妇女劳力中,程度不同地患有妇科病和其他疾病的75 人,约占18%,其中子宫脱垂和闭经病两种病人有58 人,占患者的77%多;⑥韩城县妇女联合会:《关于路井公社孟庄大队妇女健康状况的调查报告(1961年5月12日)》,见陕西省档案馆档案,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存期:178-1-281-永久。安康县五里公社二档生产队共190 个妇女劳力,其中有18 人患子宫脱垂,占妇女劳力总数的9.4%,7 人有闭经症,占3.6%,患月经不调、经常头痛、身上疼、脱肛、肾脏病等的有24 人,占12.6%;⑦陕西省妇联安康专区办事处:《二档生产队妇女疾病调查情况报告(1961年4月20日)》,见安康市档案馆档案,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存期:6-1-48-永久。镇安县云盖公社花园生产大队妇女劳力共92 人,有60 人患有各种疾病,比较普遍的是月经不调、胃病和肚子痛三种,较严重的是奔病和闭经。⑧镇安县妇联会工作组:《关于云盖公社花园生产大队妇女疾病调查报告(1961年8月15日)》,见陕西省档案馆档案,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存期:178-2-373-长期。

这些疾病对妇女的生活质量影响很大。以陕西省榆林县城关公社三岔湾大队子宫脱垂患者的情况为例。当地妇女说此病:“真讨厌,自己受不了,别人不体贴,公婆骂,丈夫嫌,不能劳动别人有意见,夏天更倒霉,到处蝇子撵。”第二生产队的妇女黄臭英患严重子宫脱出,冬天子宫干裂,夏天发臭、流血又生蛆,人人见到她都躲着走,她难过地说:“宁死见阎王,不愿活受罪。”第五生产队的徐翠芳,因子宫脱出不能下地生产,家庭生活困难,公婆骂她是懒病、怕动弹,并说她:“嫌累把你放在碗架上!”⑨陕西省妇联榆林专区办事处党组:《榆林县城关镇公社三岔湾生产队妇女疾病调查报告(1961年6月3日)》,见陕西省档案馆档案,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存期:178-2-372-长期。

妇女多病,导致生育率下降。陕西省韩城县路井公社孟庄大队1959年生孩子105 个,1960年生孩子100 个,1961年全年只生孩子55 个;一些没有孩子的患病妇女很是心忧,说“不管花钱多少,只要能把病治好,就是卖东西也不心疼”。⑩韩城县妇女联合会:《关于路井公社孟庄大队妇女健康状况的调查报告(1961年5月12日)》,见陕西省档案馆档案,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存期:178-1-281-永久。

妇女超负荷劳动和妇科病普遍,使得宣传妇女卫生知识,保护妇女的健康显得尤为必要。1961年,陕西省各级妇联和卫生部门在对农村妇女患病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一边大力宣传劳动保护的重要意义,一边提出了具体的劳动保护措施,如实行劳逸结合,非农忙时节保证妇女每月可以休2-3 天假,各生产小队设妇女队长,对经期、孕期、产期的妇女安排活路时进行照顾,实行经期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的“三调三不调”办法;同时,要求贯彻卫生部提出的“中西医结合,土洋结合,群众运动与专家技术相结合”的方针对妇女病进行治疗。

当时,对农村一些妇女病的治疗,主要强调通过中医的补中益气来调理,但市场紧张、物资缺乏,补中益气的当归、蜂蜜等药物很难买到,因此各地动员民间调查、寻找治疗妇女病的单方。如,陕西安康专区妇联在民间征集到治疗白奔病的单方:用白皮豇豆煮熟拌香油和白糖吃。①陕西省妇联安康专区办事处:《二档生产队妇女疾病调查情况报告(1961年4月20日)》,安康市档案馆档案,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存期:6-1-48-永久。

事实上,妇女病的治疗不仅需要药物,而且需要患者有足够的休息和营养,可是多数患者子女多、家务负担重、食物匮乏,又要挣工分养家糊口,休息和营养对她们来说几如天方夜谭。

四、1963-1965:宣传计划生育,提倡避孕和节育

三年严重经济困难到1962年缓缓度过,人口增长过快的问题再次凸显。1962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了《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指出:“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使生育问题由毫无计划的状态逐步走向有计划的状态,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既定的政策”,并要求各地党委和政府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做好节制生育的宣传与技术指导工作。[4]271-272

为了响应这一号召,陕西省妇联于1963年5月25日向各专区、市、县妇联发出了《关于教育子女和计划生育的宣传要点》②陕西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教育子女和计划生育的宣传要点(1963年5月25日)》,见渭南巿档案馆档案,全宗号-案卷号-存期:20-63-长期。,对什么是计划生育、为什么要计划生育和怎样实行计划生育等问题进行了说明。指出:计划生育就是运用科学的原理与方法,根据人们自己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状况和需要,对生儿育女做有计划的安排,想少生就少生,想不生就不生,想什么时候生就什么时候生;只所以实行计划生育,是因为孩子生得过多过密,不仅影响母亲和孩子的健康,影响孩子的教养,同时也给家庭和个人生活带来困难,生孩子过早过多,会严重地影响一些年轻父母亲的学习和工作;计划生育的办法有两种,其一是适龄结婚,即反对早婚,推行晚婚,其二是坚持避孕,方法有避孕套、子宫帽、避孕环、避孕药物、安全期等,可以随便使用,在条件许可时,还可进行人工流产和绝育。

迅速地,陕西省各县妇联选择试点进行生育情况摸底和计划生育宣传。到1963年7月,石泉、武功、长武、延川、华县、安康、吴旗、定边、岚皋、子长、乾县、黄陵、富平、富县、陇县、邠县、葭县、凤县、府谷等县妇联单独或联合发了有关计划生育的宣传通知,计划加强避孕技术指导,培训宣传骨干;商洛专区、咸阳专区,及咸阳县、富平县妇联成立了节制生育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渭南专区及武功、长武等县也计划成立计划生育指导委员会。③《各地对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已作安排,部分县已成立领导机构开始进行试点》,《妇工简况》1963年第35 期。见咸阳市档案馆档案,全宗号-案卷号-存期:019-31-长期。永寿县妇联还提出了“在生产上要掀起高潮,在生育上要形成低潮”的宣传口号。④永寿县妇联:《上半年妇女工作基本情况总结报告(1964年8月11日)》,见咸阳市档案馆档案,全宗号-案卷号-存期:019-57-长期。到1963年9月,计划生育宣传与指导工作在陕西农村稳步推开。

对计划生育情况的摸底结果显示,农村妇女普遍早婚,且大多结婚一年多就生育;同时,育龄妇女生育密度大,其中许多人受身体、经济、精力的多重压力,有节育要求。如,陕西渭南专区妇联在蒲城县翔村人民公社延兴大队的调查发现,有孩子的妇女一般都是隔两年生一个,个别的一年生一个,一些多子女的妇女,甚至一些爱孩子的年轻人都认为孩子生得太多太稠吃穿用都顾不过来,要求政府想个限制的办法。第八生产队社员万有良说:“我女人共生了10 个孩子,现在活着7 个,娃多把人劳累扎了。去年生下第10 个娃后,女人三天不给娃吃奶,活活饿死。我要到医院去要求再不生娃了。”第七生产队妇女何秀琴,1963年时31 岁,已经生了7 个孩子,成活5 个,男人有病,只有她一个劳动力,生活困难,队内年年照顾,群众有意见,她也很苦恼,1962年怀上第八个孩子时,她故意做重活让流产,说:“叫娃把人累得够够的。”①蒲城县妇联:《关于延兴大队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报告(1963年5月26日)》,见渭南巿档案馆档案,全宗号-案卷号-存期:20-63-长期。

也有一些群众对计划生育顾虑重重:有的年轻妇女觉得到医院去带避孕环是令人害羞的事情;有的认为用避孕套不仅麻烦,而且花钱;有的怕戴避孕环伤害身体,或走路不方便;有的怕做绝育手术有损健康,并遭人耻笑;有的害怕避孕套掉进妇女阴道里取不出来;有的对避孕套的效果将信将疑;有的怕上避孕环不能来月经,尿不成;有的怕避孕环和子宫长在一起生了病做不成活。②泾阳县妇联:《泾阳县城关公社封家大队计划生育试点工作报告(1963年11月11日)》,见咸阳市档案馆档案,全宗号-案卷号-存期:019-35-长期。

甚至有人对计划生育和晚婚持抵触态度。比如,陕西省户县城关公社吕公大队有的群众说:“国家管得太宽了,连女人生娃都管上了”,“她再生得多,总不要国家经管”,“国家是胡殃呢,人家能生那么多娃,人家就有把握”;有的说:“娃是命中注定的,该生十个,生八个都不行”;有的说:“避孕和人工流产都是残害生命,太造罪了”;还有的猜测说:“国家的货币收不回去,用卖避孕套、避孕环在农村收钱呢”。当宣传人员说,专家研究发现女的25 岁、男的30 岁结婚比较科学时,一些青年羞羞答答地说:“结婚迟早,是由父母决定,咱不同意就要挨骂”;一些老人说:“女人家不耐老,25 岁前后结婚骨缝紧了,难生娃”;有的说:“人活六十稀,男人家三十岁结婚,半辈子都混过去了”。③户县妇联:《关于城关公社吕公大队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1963年10月20日)》,见咸阳市档案馆档案,全宗号-案卷号-存期:019-35-长期。

针对不同的思想认识,各地利用春节、农闲时节见缝插针地进行宣传、解释,逐渐打消了群众的疑虑,多子女的家庭纷纷要求避孕。如,1963年8月陕西蒲城县城关公社达仁生产大队137 个有孩子的育龄妇女中,积极要求避孕的就有81 人,其中要求尽快戴避孕环的35 人,要在孩子断奶后避孕的13 人,要买避孕套的29 人,要求绝育的4 人。④陕西省妇联渭南专区办事处1963年8月27日转发蒲城县妇联:《蒲城县城关公社达仁生产大队计划生育试点宣传情况汇报(1963年8月19日)》,见渭南巿档案馆档案,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存期:20-63。

到1965年,就连偏远山区,广大农村群众也开始对计划生育有了一定认识。比如,位于秦巴山区的镇安县农村到1965年,已经有20 人结扎、110 人带避孕环、300 多人用避孕套。[5]101

1949-1965年间,新中国的生育政策不是连续的,其间有过反复。1949-1954年上半年严格限制节育;1954年下半年到1957年,放宽对节育的限制,并宣传避孕;1958-1961年生育政策缺失,国家对节育与避孕既未限制,又未宣传;1962-1965年国家再次宣传节育,各级计划生育委员会逐步建立,从城市到乡村逐步推行计划生育。从总体上看,面向农村的生育宣传与国家的生育政策基本是一致的,但基于现实情况,有所调整:1949-1955年,主要宣传妇幼卫生常识,宣传新法接生,提高婴儿成活率;1956-1957年宣传节制生育的好处和方法;1958-1962年,生育宣传基本缺失;1961-1962年主要宣传子宫脱垂、闭经、白奔病等妇女病的防治,再次宣传妇女劳动保护与妇幼卫生的意义;1963-1965年宣传计划生育,动员群众避孕、做节育和绝育手术。

国家对农村的生育宣传是务实的,符合农民的基本利益,尤其是符合妇女既养儿育女又不至太受生育之累的心愿,能够得到农民的认同与拥护。虽然由于长期的命定观念和经济困难,农民对政府的宣传有过观望、疑虑,甚至抵触,但新法接生、科学育儿、注意妇幼卫生、对妇女进行劳动保护、计划生育好的观念逐渐普及民间。

[1]镇坪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镇坪县志·卫生志[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

[2]陕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陕西省志·卫生志[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6.

[3]小琼作文,陈永镇作画.这些习惯要改掉[N].陕西农民,1957-06-11(6).

[4]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中央档案馆编研部.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文献选编:1957-1992[G].北京:学习出版社,1996.

[5]镇安县志编纂委员会.镇安县志[M].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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