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 燕,孙建华,刘 慧
(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3 )
国际职业教育比较研究及对我国高职院校的借鉴意义
洪 燕,孙建华,刘 慧
(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3 )
职业技术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化和生产社会化、现代化的重要支柱。职业教育的发展,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普及教育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呈现出不同的发展特点。本文通过对各国在职业教育领域产生的先进理念和做法进行比较研究,希望从中找到一些有益的经验和借鉴,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
国际职业教育;比较研究;校企合作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中产生的高等教育新类型。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涵盖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两大领域,为广大适龄青年提供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并掌握就业技能的机会,对中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阶段进入大众化教育阶段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我国始终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摆在突出位置,近年来教育部不断明确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思路,出台了一系列旨在通过改革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颁布了《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行业指导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引导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
根据《2012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院校1276所,占全国高校总数的60%,高职在校生人数占高校在校生的比例达47.7%。随着国际交流和合作步伐的加快,如何适应国际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千方百计使职业教育培养出来的毕业生能够适应现代市场的要求,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最终目标,也是我们必须面对、思考和解决的重大课题。因此有必要研究国外职业教育发展的特点,取其精华,用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
(一)健全的法规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坚实后盾
各国非常重视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首先体现在立法上,均制定法律法规来保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和发展。
法国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这些法律和法规涉及财政税收、企业管理、培训经费、师资培训等方方面面,覆盖面广,可操作性强。如1919年的职业教育改革法案,通称《阿斯蒂埃法》,第一次明确指出了职业教育的强制性和免费性的原则,规定18岁以下的青年必须免费接受,而经费由国家和雇主各负担一半;1975年的《哈比改革法案》加强了各门学科与实际生活的联系,使法国职业教育的改革在70年代中期达到顶峰。
芬兰为提高高职的学历层次,适应劳动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1991年通过《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法》,在合并了85所职业教育机构的基础上新组建了22所试点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检查验收后这些院校将成为永久的法定机构。
作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的韩国是成功的新型工业化国家,为发展工业,政府大量投资发展教育,同时,制订了《实业教育振兴法》、《产业教育振兴法》和《科技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
美国在1963年通过了《职业教育法案》(Vo-cational Education Act), 1968年又通过了《职业教育法修正案》,进一步强调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联邦政府从财政上给予大力支持,规定了联邦政府对合作职业教育的拨款办法,有力地促进了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发展。
印度在1986年颁布的《国家教育政策》中指出:“职业教育将自成体系,要为涉及几个活动领域并已确认的职业培养学生”,明确了职业教育在整个教育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二)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
日本的职业教育贯穿于整个学校教育体系当中,职业高中以学生毕业后就业为主要目标,主要分工、农、商、水产、家庭、信息等专业;高等专科学校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高中后的职业教育包括以培养学生较高的素养和专业能力为目标的本科大学,以讲授、研究专门的学艺,培养职业及实际生活所需要的能力为目标的短期大学,以及使学生在毕业时就能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具有报考职业证书资格的专门学校。
美国的职业教育分阶段,小学属于职业了解阶段,通过各种活动了解不同职业的特点,培养职业意识和自我意识。初中是职业探索阶段,通过一般职业训练和社会实践,引导学生按自己的兴趣爱好及特点尝试选择职业。高中是职业选择阶段,集中学习自己所选择的一门职业课程。根据每个学生准备就业、短期进修、上大学等不同目标,学校给不同学生分别安排学习职业课程、职业与学术课程相结合,及较深的学术课程。
德国的职业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学生升学就业的主要渠道。小学后实行第一次分流,初步确定今后就业升学的基本方向。初中毕业后二次分流,根据不同职业的要求和学生及家长的意愿而定;较高层次的职业教育(包括企业及其他各类职业教育机构的培训),必须以接受过较低层次的职前教育(培训)为基础,并应有一定的职业实践经验。职业教育的各个层次以及它们与普通教育之间,形成了“H”型的结构网络(两竖代表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一横表示相互沟通)。
(三)校企密切合作的职业教育体制
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和培训体制是最典型的。“双元制”就是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完成职业培训,学校对学生进行理论知识的教导,企业则对学生进行实训,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且实训的时间多于在校学理论的时间,企业在职业培训中承担了更多的责任。
法国企业参与职业培训的积极性都很高,如法国IGS教育集团,就与4500多家国际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与德莫斯培训集团合作的企业也有5万多家。
新加坡借鉴德国的“双元制”经验, 创建了“教学工厂”。采用“教学工厂”的新教学模式, 把教学和工厂紧密结合起来, 把学校按工厂模式办, 把工厂按学校模式办,给学生一个工厂的生产环境, 通过生产学到实际知识和技能。
为加强职业学校与企业的联系,1994年韩国实施了“2+1制”,即学生在头两年在学校接受职业教育,第三年则在企业接受为期一年的现场实习培训。1998年建立了40所示范学校,从1999年起“2+1制”在技术高中推广。
(四)资金来源的多元化
国家、企业、民间等多元化投资职业教育是国外职业教育资金的普遍特征。德国的职教经费保障体系是由公共财政和私营经济共同资助的一个多元混合模式,主要可包括以下五种资助成分:企业直接资助、企业外集资资助、混合经费资助、国家资助和个人资助。
韩国政府不仅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还大规模地引进外资,鼓励民间和私人投资,扩大对教育的经费投入。如三星、大宇等大型企业财团用于培养员工的经费每年高达6000多万美元,人均投资高于美国、西欧等大、中型企业。私立教育的大力发展在缓解韩国公共教育经费紧张,提高全民受教育水平的同时,也促进了国家富强的实现。
美国的高等职业学院的资金来源除了政府拨款外,还有大量来自工商企业界对职工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资金,即由企业集团“购买”而产生的现金流,在每年约440亿美元的“购买费”中,用于就业后培训(即企业送员工到职业院校培训)的部分就多达400亿美元。例如,美国的国际商用机器公司每年用于职工教育的经费就高达7亿多美元
(一)健全高等职业教育法规体系
目前我国关于职业教育的法律只有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但这些法规专门涉及高职的地方不多,且多是目标性、原则性的规定。要想使高等职业教育有全面的权威法规的保障,应出台一部《高等职业教育法》,对高职性质、任务、管理职责、举办学校等用法律形式规定下来。此外还应就涉及高职教育财政投入、校企合作、培训经费、师资培训等方面都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法规,建立覆盖面广的高等职业教育法规体系。只有如此,才能从制度上保障高等职业教育今后的发展。
(二)把职业教育理念贯穿到整个教育阶段
1. 在中小学阶段体现职业教育理念。
我国职业教育理念只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和高等职业教育阶段有所体现,而从小学到初中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丝毫没有加入职业教育的内容,纯粹是文化知识的学习。而从上文分析中可以看出,国外发达国家从小学开始就贯彻职业教育理念,从小培养学生的职业兴趣,使他们在进入专门职业院校之前就明确了自己的就业方向。而我国高职院校的大部分学生在进入学校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找到明确的职业方向。虽然在报考学校时都填写了专业志愿,但并不了解这个专业,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想从事这行工作,因此在校期间只能撒网式的考这样那样的证书,从而耽误了正常的上课学习。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经验,把职业教育提前到中小学阶段,让学生在学习基础文化知识的同时,了解各行各业,找到自己的兴趣,为以后升学报考专业明确方向。
2.适时发展本科层次的高职教育。
我国本科高职虽处起步阶段,但今后必定有一个较快的发展。一方面因为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大量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这正是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学生有接受本科层次高职教育的需要,这是我国高等教育向大众化阶段过渡的表现。此外,由于近年来专科高职出现招生难、就业难等问题,这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高职教育的正常发展。所以,应注重适时发展本科高职。
(三)继续加大加深校企合作的空间和力度
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机制不断创新,高职院校广泛搭建产学结合联盟平台,加强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内部机制建设,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如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与山东银座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会计电算化专业中的“银座订单班”, 与烟台冰轮集团合作的制冷专业中的“冰轮海外班”等,为企业输送了一批批高学历高技能的毕业生。但与2011年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招生数325万人相比,这些订单班显然是凤毛麟角,远远满足不了学生就业的需求。
尽管多数高职院校都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但真正能做到让所有学生都去企业实习的却很少。一方面学生数量在不断增加,另一方面企业的资源有限,这就使得校企合作的效果大打折扣,学生的实习仍然摆脱不了“模拟”,无法接触到真实的工作环境。
因此,高职院校在与企业合作的过程中,应该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提升社会服务能力,积极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吸引企业,争取把项目转化为成果。如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在2013年8月21日与济南明鑫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及相关的注册商标,转让费100万元,大大鼓舞了教师的科研热情。
同时企业也应在政府的支持下,加强与高职院校的合作,提供更多的实习和就业岗位,满足高职院校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四)加大财政投入、鼓励企业投资、充分利用校园资源
近年来在公共财政资金的支持下,我国高职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但不能回避公共财政多为专项资金,财政经常性投入不足,难以满足高职教育发展的长期需要;高职院校多元筹资能力不强,企业投入极少。2010年,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经费收入比上年增长11.5%,其中学费收入占比最重,达45%;其次是财政性经费,占41.9%,社会捐赠和其他收入所占比例较小,分别为2.1%和11%。
教育是一项投资收益回报期长、社会效益大的事业,高职教育也不例外,因此加大财政经常性投入才能满足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但财政资金有限,加上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制约,完全依靠国家投入并不现实,因此吸收多元化的资金才是关键。国家应出台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对高职院校进行投资,一方面便于加强校企合作,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从学校的科研成果中获取经济利益。
高职院校也应充分利用校园资源,开展各种社会服务性活动创收以弥补教育经费的缺口。如为当地企业提供员工培训的场所与师资、为大型文体活动提供运动场、出租闲置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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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建华)
Lessons from 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Study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o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in China
HONG Yan,SUN Jian-hua,LIU Hui
( Shandong Institute of Commerce and Technology, Jinan, Shandong 250103, China )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educat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modern education. It is an important pillar of industrialization, socialization and modernization.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is not only the need of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but also the product of the universal education development to a certain historical stage. Vocational education as a type of education shows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 of the development in different countries. Based on the advanced concepts and practices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different countries, this thesis hopes to find some useful experience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China.
international vocational education; comparative study;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2014-03-04
洪燕(1982-),女,陕西咸阳人,会计学院讲师。
G710
A
1671-4385(2014)02-004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