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欢
(陕西工运学院教务处,陕西 西安 710003)
政治学视域下的职工参与与工会维权
李欢
(陕西工运学院教务处,陕西西安710003)
工会维权是现阶段工会学领域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以浙江省义乌市“工会社会化维权模式”为代表的工会维权模式,强调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各方支持,而在职工参与的基础上实现维权这方面研究的并不够。从政治学的视角,使用政治参与作为分析工具,通过对企业民主管理这一制度内职工参与平台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完善我国企业民主管理中针对职工参与的对策,可以探索出一条工会维权的新途径。即是说,突破社会化工会维权模式的局限,工会除了争取社会力量、主动维权之外,还应在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广度和深度上做文章,以此来吸引职工关注工会,提高职工参与的效能。
社会化维权;政治参与;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职工合法权益
2004年,以浙江省义乌市“工会社会化维权模式”为代表的一批创新性工会维权模式应运而生。随后,这种带有一定地域特色的“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工会维权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并逐步推广到全国其他地区。纵观这些模式,我们发现相关工会组织多是把力量用在了寻求工会以外的社会力量的帮助上(如党委领导、政府重视等),维权路径也是从上到下,范围涉及的多是企业外围,而难以进入企业内部。[1]据此,我们认为,现有工会的维权模式或多或少都忽视了在工会这个群众组织的内部挖掘潜力,比如说在调动职工群众参与积极性的基础上实现维权。本文试图从政治学的视角,使用政治参与作为分析工具,论证职工制度化的政治参与对维权的作用,挖掘其中可利用的因素,试图探索出一条工会维权的新途径。
国内政治学界对于政治参与概念的界定,深受《布莱克威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及亨廷顿和纳尔逊的影响。前者将政治参与看成是“参与制订、通过或贯彻公共政策的行动。这一宽泛的定义适用于从事这类行为的任何人,无论他是当选的政治家、政府官员或是普通公民,只要他是在政治制度内以任何方式参与政策的形成过程”[2],而后两位学者认为,政治参与是“平民试图影响政府决策的行动”。[3]在此基础上,有研究者把政治参与界定在公民以合法的方式参加政治生活,并影响政治体系的构成、运行方式、运行规则和政策过程的行为;[4]还有的学者把政治参与定义为社会成员通过一定的方式影响政治过程的行为。[5]我们认为,“政治参与指的是公民通过合法的途径对政治体系活动过程施加影响的政治行为和政治过程。”[6]所以那些自杀性威胁、报复、暴力活动等,这些非制度性政治参与均不属于政治性参与的范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参与研究经历了起步、发展和繁荣三个阶段。时至今日,无论是从参与研究的学者队伍构成,还是从研究内容的广泛性上来看,政治参与研究已经超出了政治学的范畴。学者们不仅研究公民的政治参与,也关注社会某一特定人群的政治参与;而社会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分化又推动了以某一群体为研究对象的政治参与研究。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了制度化政治参与的主体之一职工身上。
我们认为,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中的职工参与,符合政治参与的一般特征,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职工通过合法途径对政治体系活动过程施加影响的政治行为和政治活动。
从现实生活的实践来看,职工参与维权的层次可分为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从宏观上来讲,职工参与直接表现为参与国家层次的立法,比如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来自企业的一线职工代表,就全国职工在平等就业、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以及劳动争议等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方面而积极参与的立法活动,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微观层面上,职工参与表现为自觉地将自己的维权思想及行为纳入到现有制度设计的框架内,并以企业民主管理(具体表现为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的形式为依托来参与维权。
企业民主管理,也叫职工民主管理,是指企事业单位职工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并在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工民主管理委员会、民主议事会、劳资恳谈会、民主协商会等其他手段的补充下,对本单位的重大决策、行政领导进行监督,以此来维护集体和自身的合法权益,体现劳动者当家作主地位的管理制度。作为一种基层民主的表现形式,一种制度化的政治安排,企业民主管理给职工的政治参与提供了现实的路径,使职工能够较好地行使民主审议、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各项权利,同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国共产党在成立初期就提出了职工民主管理的政治主张。新中国成立之后,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在公有制经济领域尤其在国有企业付诸实施,并在实践中逐渐发展,形成了鲜明的特色。目前,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已经成为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并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也在非国有制经济组织中广泛建立并逐步推广,在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从政治文化的视角来看,这是一种体现职工政治参与的制度设计。“参与作为职工民主管理的一种基本表现形式,主要特点是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得以实现,这与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方式有着显著的不同。因此,在职工民主参与企事业管理的活动中‘参与是一个具有关键性的概念’。从这个意义上说,职工民主管理也可以称为职工民主参与”。[7]
从现在已掌握的研究成果来看,职工参与的制度供给并不存在太大的问题。无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党在经济领域陆续普遍建立了多种民主管理制度,产生了包括工厂民主管理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两参一改三结合’等多种工人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形式。”[8]“但大量经验资料显示,尽管各种保障工人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制度层出不穷,工人参与却变得越来越无效,多数职工对民主参与逐渐表现出普遍的冷漠和疏远”[9]。
虽然精英民主主义的民主观认为,“广泛的参政不仅不可能,而且也不足取,不必担心政治冷漠对政治制度有什么危险;相反,一定程度的政治冷漠更有利于政治制度的运作”[10]。但多元民主主义者对政治冷漠深感不安,他们担心:第一,“如果一些人主动地不享用参政的权利,政府就可能无视他们的兴趣和需要;这样,他们也就愈加没有勇气和信心去获取政治信息和表达自己的利益;……第二,广泛的政治冷漠给那些为所欲为的人提供了更多的控制政府的机会。”[11]所以,作为我国基层民主表现形式之一的企业民主管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表现出多数职工对民主参与的冷漠和疏远,就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政治学上有一个观点,叫做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从企业民主管理的历史发展中不难看出,当初在设计这项制度时实际上是想形成一种权力制衡的力量,来限制企业行政管理权力的运用。在这种权力的制约下,企业行政权力能够得到有效的制约,工人权利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维护。这项制度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是职工的有效参与,在多数职工参与缺位的情况下,很难指望企业民主管理能够发挥理想的效果。所以,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中的职工参与不足或效能低下,助长了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势头的蔓延。
在我国,职工参与更多的是借助工会这个群众性的组织来实现的。工会通过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为职工搭建参与平台,通过引导职工运用法律赋予的知情权、表达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实现有序参与,从而最终实现制约企业行政管理权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的。所以工会发挥作用的程度,决定着职工参与的效能。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广大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的基本职责之一是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工会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六条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些规定,从法律上明确了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身份。
如果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企业、职工的利益相一致而使国有企业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难有作为的话,那么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企业改制和产权改革的加速,混合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利益多元化格局形成,劳动关系矛盾日渐突出,工会尤其是非公企业工会维权就成为了一项义务。为了在调解劳动关系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尽职尽责,我国各级工会组织都应积极努力总结以往维权工作的经验教训,改变工作方法,探索工会维权的新模式。
我们认为,突破社会化工会维权模式的局限,工会除了争取社会力量、主动维权之外,还应在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广度和深度上做文章,以此来吸引职工关注工会,提高职工参与的效能。所谓“工会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广度,是考量工会维权效能横(向)的指标体系,指工会维权工作在多大范围职工群众中会产生影响;……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深度,是考量工会维权效能纵(向)的指标体系,指工会维权工作触及到职工群众全面发展的本质权益的深度。”[12]鉴于此,凡是可以借助企业民主管理的平台,在让职工参与事关其合法权益的重大决策时,要杜绝以下情况的发生:第一,通知职工代表开会时内容不详;第二,没有充分的知情时间;第三,未经酝酿匆匆表决;第四,已经私下里定好了会议内容等,以扭转职工参与的形式主义化和参与职能的虚化等状况。
此外,工会要走出维权困境,还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首先,必须改变职工群众的观念。工会在维权的过程中,应该树立依靠职工群众的观点,让更多的职工参与工会事务;同时,还必须由工会真正做出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实际行动来;此外,要让职工群众认识到工会为自己维权是自己的权利。
其次,为工会的教育职能增添新的内容。职工群众观念的转变既需要工会现身说法,又必须要求工会将维护与其他三项职能加以结合,尤其是教育的职能。工会在履行教育职能时,除了帮助职工群众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文化知识水平、劳动技能以及创新能力外,还要使职工群众不断增强权利意识。
第三,让职工群众积极地参加到维权的实践当中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个职工的权利。采用正确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需要不断的实践。我们可以通过企业民主管理这个平台,动员职工参与民主管理,行使民主权利,培养民主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使工会真正成为职工学习维权的大学校。
在去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大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在刚刚结束的工会十六大上,这一指导思想得到了延续。应该说,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我们党的一贯宗旨,是我们取得革命和建设胜利的法宝。而职工参与式的维权,是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最好诠释。
[1]游正林.60年来中国工会的三次大改革[J].社会学研究,2010,(4).
[2]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布莱克威尔政治学百科全书[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3]塞缪尔·亨廷顿,琼·纳尔逊.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M].王晓寿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
[4]王浦勋.政治学基础[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5]蔡拓.全球化与中国政治发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
[6]刘建明.政治文明视阈下的我国公民政治参与[J].理论探讨,2007,(4).
[7]李德齐.地方工会干部培训教材[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11.144-145.
[8][9]汪华.工人参与、政治动员与国家政权建设[J].开放时代,2012,(10).
[10][11]杨光斌.政治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233.235.
[12]李欢.工会维权新视角——从一份有关工会法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谈起[J].工会理论研究,2014,(2).
(责任编辑:王友才)
D412.6
A
2095—7416(2014)03—0031—03
2014-06-02
李欢(1963-),女,陕西西安人,法学硕士,陕西工运学院教务处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工会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