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荣臻,高芳芳
(太原科技大学 思政部,山西 太原 030024)
鸦片战争后,伴随着帝国主义侵华的逐步深入,西方传教士源源不断地涌入中国。据统计,1877年基督教在华的传教士为466人[1]18,19世纪末增至1500人,到20世纪20年代时,达到6204人,其势力已遍布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地。分属130个差会的6204名外国传教士,在全国各地建立了1037处传教基地,而教堂及活动场所超过万座[2]82。为实现传教目的,传教士在华大规模开展慈善救助事业,他们在慈善救助实践活动中将西方先进的施救理念与方式传播到中国,从而催动了中国社会救助事业的近代化转型。
开办医疗救助事业是西方传教士在华实现布道的重要手段之一,于是教会医院或诊所也日渐增多。1877年,基督教在华创办的教会医院共达16处,诊所24处[3]。1919年全国教会医院为273所,分布于福建、广东、河南、河北、山东等22个省[4]1171-1174。1937年,仅英美基督教会在华创办的医院就达300所,病床床位数约21000张。此外,还开设小型诊所600处[5]278。这些医院或诊所既备有药房也备有病床,医务人员除治病外,还肩负预防传染病工作。如西方传教士在新疆主要的医疗救助活动为治病、接种牛痘及传染病疫苗等[6]。教会医疗机构以多元募款、以富济贫的经营理念,采取免费治疗的方式向中国贫困群体提供医疗救助。如美国复临安息日会是“运用在中国向政府官员和资本家募捐的方式集资兴建的,并且采取以富养贫的办法,即对有钱的病人收高昂的医药费贴补对贫民减免费的办法维持医院常年经费”[5]279。
传教士在华创办医疗救助事业,在“扫除中国人的偏见和恶意的障碍”,实现顺利传教目的的同时,也把西方先进医疗救助理念传播到中国,对中国传统社会救助事业的近代化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中国传统社会救助虽不乏时有为贫困群体施医舍药的救助之举,但其与近代意义的医疗救助截然不同。近代以来,医疗救助逐渐成为中国社会救助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非传统中国社会临时附带的急救之举。1928年,国民政府颁布的《各地方救济院规则》规定,各地方救济院各所应设立施医所,用以治疗贫民疾病并辅助卫生防疫,施医所应设手术室、诊士室、医士室、挂号室、待诊室、药剂室[7]。施医所以制度的形式,作为一个常设性机构被纳入各地方救济院,专门用以向受助群体免费施以医疗救助,其医疗设施与施救内容已不同于中国传统社会简单的施医舍药。如1929年北京救济院内设有诊治室、养病室,诊治室内设桌椅、药架、诊案,架上满置药瓶,尽系西药,医务由院中聘医生一人掌管之[8]。此后,为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北京救济院还开展了与该市卫生事务所的联合救助活动。1936年,北京社会局救济院各部对轻病者,则由本部医务员诊治;重病者,则由市卫生事务所派医生赴各部施诊。每届春夏两季,市卫生事务所还派医生为全体收容人作预防白喉、猩红热等病注射,药品、疫苗均由事务所供给,医疗费用由救济院按月拨付[9]。近代中国医疗救助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充实与完善了中国社会救助的内涵,使中国社会救助由传统社会注重受助者的“温饱”向近代社会关注受助者的“健康”“温饱”转变,这一转变体现了近代中国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人本主义关怀。
西方传教士在华创办慈幼事业是实现其传教的又一重要手段。而近代在华教会慈幼事业主要体现于创办盲童学校、孤儿院、育婴堂、聋哑学校等慈幼机构,如法国天主教会在天津、北京、上海、青岛、武汉、重庆、贵阳、长沙、广州、南昌等地兴办了诸多育婴堂、孤儿院、聋哑学堂等慈幼机构。其中规模较大的慈幼机构是上海圣母院育婴堂,1935年该堂的收容人数已达17000余名[5]285。截止1920年,基督教传教士在华开办的孤儿院多达150所,收养孤儿15000余名[4]1068,开办的盲童学校有24所,收养盲童700余名[10]。慈幼机构除授以受助人宗教文化及简单的科普知识外,还非常重视他们职业技能的培养。如民国初期,广州盲童学校,“男生做发刷和衣刷,并学编筐和做竹帘,他们也做扫帚、草鞋和棕蓑衣;女生编织许多种毛线和棉线织物,为红十字会织了许多长袜子和帽盔。”[4]765
教会在华慈幼事业虽以“慈善”的面纱隐蔽了西方宗教奴役中国民众的本质,但它们对幼童施以“教”“养”结合的先进施救理念为中国传统慈幼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血液。传统中国社会救助更多强调的是对受助人的“养”,而忽视了对受助人的“教”,致使中国社会救助事业“残缺不全”,长期停留于“慈善”“施舍”的施救层面。近代以来,受教会慈幼事业的影响,国人逐渐意识到“教”在社会救助中的重要意义:“盖养之者,饱暖一时;教之者,饱暖终身也。”[11]随着对“教”的重视,中国社会救助事业由传统社会重“养”轻“教”的施救格局逐渐转向并形成了近代“教”“养”兼施、“工”“读”并重的救助局面。1901年,清政府颁布诏谕,饬令全国各省创设工艺局,用以收容孤贫幼童及无业游民。同年,北京创办了全国首家工艺局,该局延聘教习,因材施教,授以收留人员书画、算术、雕刻、织布、织绒毯、珐琅、铜铁、瓦木诸作,使其离局后能自谋生计[12]518-519。1915年,北洋政府颁布的《游民习艺所章程》规定,本所专司幼年游民之教养及不良少年之感化等事项,以获得有普通知识、谋生技能为宗旨;收容人不仅要学习国文、修身、习字、算术(珠算笔算)、图画、风琴唱歌、体操等课程,而且还要学习织染科、印刷科、刻字科、毡物科、铁器科、木工科、石工科、制胰科、缝纫科、制帽科等工艺事项[13]480-481。清末民初,西方传教士在华践行的“教”“养”兼施,“工”“读”并重的先进施救理念已全面融于中国社会救助实践。至此,中国社会救助拥有了近代社会救助的内涵与意义,即“救”乃为“救一时之急”,“助”乃是“助其自立”,二者相互依存,相得益彰。
中国是一个灾荒频发的国度,“灾荒之多,世罕其匹”。面对巨灾侵袭后的灾民,传教士在华开展了多维灾荒赈济活动。在此实践中,西方国家先进的救灾理念与方法被引入中国,如开展演戏、义演、游园、彩票等多元化的募捐活动;将募款数目、来源及去向均在有关报纸上不定期公布,以备公众监督;积极倡导“建设救灾”理念,采用“以工代赈”救灾方案;组建信用合作社,向灾民发放低息贷款等。这些科学有效的施救理念与方法,为近代中国赈灾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现代化救灾经验。时人郑观应在其《筹赈感怀》中表达了自己对中西筹赈的感想:“嗟彼贪墨者,好利工阴谋。历年秉权利,聚敛谋为优。爱财重于命,头白心未休。……且为异族诮,抚膺诚可羞。何如行善举,慷慨法欧洲。筹赈设公所,登报告同俦。乞赐点金术,博施遍九州。”[14]1278-1279中国社会救助事业的现代化正是在中西社会救助的相互比照中得以借鉴与发展。
传教士在华多维的救灾实践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如在东直门外北京自来水公司的场地上,每年由近九个团体为北京粥厂募款而举办的三天义演活动,包括唱歌、表演、杂技等,如蜈蚣神圣地狱会的演员,利用双刃剑、铁锁链、长矛等武器进行表演;老小狮子圣会的演员们在锣鼓的伴奏下表演舞狮。义演活动均源于各地自愿者,且花费也往往自理[15]303。据1920年9月25日《晨报》记载:1920年8月,在北京中央公园由华北救灾协会举办的救灾筹款游艺活动,其内容有露天电影、五色烟火、客串京剧、昆曲、奇巧灯景灯谜、杂耍、拳术、大鼓等活动。多元化的募捐方式不仅改变了传统中国社会救助融资的单一化局面,而且弘扬了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这对提高民众社会慈善意识,营造社会慈善氛围具有重要意义。捐款捐物的公开化、透明化是社会救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20世纪20、30年代,北京贫民救济会以征信录的形式,将本会每年收支详情、捐款、捐物者的姓名、捐款、捐物团体与单位及捐助数目等内容详细登载于《北平贫民救济会征信录》,并于每年6、7月份公布于众。征信录使社会捐助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提高了善款善物使用的透明度,以及北京贫民救济会在民众心目中的公信力。小本借贷作为一种对贫民的施救举措,早在1919年北京便设立了贫民小本借贷处,其旨在采取“微利或不计利息的方式将小额款项借贷给贫民进行小本经营,使他们能够自强自立,摆脱困境”[16]。贫民小本借贷处的设立改变了中国传统社会救助单纯的物质施救模式,开展了以微息或无息的小额借贷为施救手段,以帮助贫困群体摆脱困境、实现自立谋生为旨趣的救助。这一救助举措既解决了受助者的一时之急,又帮助受助者自强自立。这些具有近代化同时又富有中国本土特色的救助举措,赋予了中国社会救助事业“中西合璧”的新面孔。正是在西方先进异质理念的影响与西人具体救助实践的示范效应下,中国社会救助实践逐渐由传统迈向了近代。
诚如学者所言:“在资本主义的世界性扩张过程中,非正义的侵略者同时又往往是历史发展过程中的进步者;而正义的反侵略者则常常同时是落后者。以贪欲为动机的侵略过程常被历史借助,从而在客观上多少成为一个进步改造落后的过程。”[17]61-62近代以来,西方传教士在华践行的慈善救助事业,一方面它掩盖了列强侵略中国的罪行;另一方面,它又为苦难的中国人民带来了福音,特别是将西方国家先进科学的救助思想及救助举措广泛地传播到中国。这对于由内聚趋向开放、由传统迈向近代的中国社会救助事业而言,犹如一部强有力的引擎[18]。传教士的慈善救助事业是中国认识、了解西方社会救助的主要窗口之一,它为中国社会救助实践树立了新的榜样,由此,中国社会救助事业逐渐开启了学习西方,扬弃传统的近代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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