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森
【摘要】现今,我国在发展社会经济的同时,也逐步加大力度发展高等教育。纵看广西各大高校,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实施,许多高校有了更大的财务管理自主权,但这同时也提高了高效的债务风险,这就使得高校在管理的过程中极为容易出现债务问题。文中主要以广西普通高校为例,首先分析了当前高效的债务风险现状,包括其债务现状及债务特征,通过研究其债务风险的成因,重点阐述了控制高校债务风险的措施,为缓解、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现状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债务风险 现状 控制措施 广西普通高校
近几年来,我国许多高校形成了大规模的债务,高校的债务风险问题也随之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实施,广西普通高校近年来加大了扩招力度,为了满足扩招需要,许多高校盲目扩建,增加了大量的学生宿舍楼、教学楼、食堂等建筑建设,加上政府对高校的财政投入不足,超出了高校自身所能承担的经济负担,使得高校的教育经费严重紧缺,当前同样面临着重大的债务风险问题,这无疑加重了高校的生存危机。因此,控制高校的债务风险,是保证高校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一、广西普通高校的债务风险现状分析
(一)广西普通高校的债务现状
目前,广西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高等教育原有基础薄弱、规模小、办学层次低、学科不全的状况基本得到扭转,一个规模、结构、层次基本与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等教育体系初步形成。
2011年,广西全区各级财政地方财政共安排普通本科高校经费24.42亿元,比2010年增加4.68亿元,同比增长22.6%;加上提高生均拨款水平中央奖补资金4.2亿元,2011年全区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达到10109元,比2010年提高了1861元。201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在年初安排25.36亿元高等教育投入的基础上,新增投入5亿元专项用于提高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在中央的支持下,预计全年广西本科高校生均拨款将达到12000元,完成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目标任务。但随着1999年高校扩招,“银校合作”逐渐兴起,高校从银行借入大量的贷款,以满足扩招带来的校园基本建设需求。广西高校的负债来源主要是靠银行贷款来支持的,这决定了负债发展是有风险的,而高校债务风险的产生是伴随着我国高等院校的扩招而逐步产生的。由此看出,广西普通高校债务规模巨大,负担沉重,甚至部分高校情况影响到学校的正常教学。有效解决高校债务问题已迫在眉睫。
(二)广西普通高校的债务特征
1.债务数额大。据资料显示,我国广西地方高校贷款金额巨大,增长幅度快,平均贷款额接近1亿元,已远远超出多数高校自身的还债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2.多数高校债务结构安排合理性较低。现今,广西多数高校的债务结构以银行贷款为主,这主要是由于高校盲目扩招,而师资、学校教学设施、资源却跟不上,因此必须进行学校扩建。由于资金不足,许多高校盲目像银行贷款,学校的债务结构安排合理性也较低,而学校对贷款债务的偿债能力却较低,使其债务负担过重。根据当前广西的贷款构成调查及广西教育厅对本区高校的调查显示,短期贷款的比例高达60%以上。贷款期短,势必使高校的资金筹措更加困难。
3.高校贷款过于随意。目前,广西各高校在进行贷款时,由于缺少具体化测算,无法准确控制贷款额度。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与鼓励下,许多高校表现出强烈的贷款意愿,不断与各大银行进行合作。而各大银行同时也对高校的还贷能力表现出极大的信心,减小了对高校贷款的监察与监管力度,促使高校贷款过于随意,这无疑过分助长了高校贷款的现象。
二、高校债务风险的成因
(一)高校过于盲目扩招及扩建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及教育部门对于教育事业的重视度愈来愈高,在发展高等教育的同时,必须推行有效的政策来缓解当前过高的就业压力。因此,自1999年起,许多高校开始扩招,在扩招的过程中忽视了与学校自身教学资源及学校办学教学能力相结合,以致演变为后来的盲目扩招及扩建。在最初的1998年全国普通本专科招生数为108.36万人,1999年迅猛上升为159.68万人,增长47.36%,到2010年则上升为661.76万人,是1998年的6.11倍。高等教育规模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实现了高等教育精英化到大众化的转型,超前完成了两个文件中设定的目标。
此外,随着广西高校的盲目扩招,目前广西90%的本专科院校都在建新校区,且大部分是靠信贷资金来建设。这无疑加大了高校的债务风险,使得高校发展步伐更为沉重。
(二)财政投入过少、政府支持高校借贷
1.财政投入过少。自1993年起,我国政府提出了不断提高国家对教育经费的财政支出的主张,力求在20世纪末将财政教育经费的支出比例提高到国民生产总值的4%左右。然而,1993年以来到2010年均未达到这一目标。当财政投入无法满足高校扩招带来的巨大资金需求时,高校只能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扩招带来的资金需求。
2.政府支持高校借贷。政府自身在财政投入不足的同时,为了解决高校为扩招所导致的巨大的资金需求,为高校通过银行贷款提供了一些政策导向,默许、鼓励高校向银行负债,以满足校园基建所需的庞大的资金需求。1999年银校合作开始流行,并迅速在广西推广。此外,广西省、市、区政府为了解决政府一时无法满足扩招所带来的巨额财政投入,把部分教育基本建设拨款改为贷款贴息,鼓励高校利用银行贷款,加大筹资力度,加快项目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三)普通高校教学评估
自从2003年起,我国教育部开始实施高校教学评估活动,以五年一次为实施频率,并坚持按照“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作为评估原则。通过不断改进高校的教学工作,来保证各大高校在实施扩招后的教学质量不下降。然而,许多高校由于教学经费不足,无法将师资资源、教学力量与师生比例相协调,唯有通过大量的资金借贷来满足高校教学评估的教学资源建设要求,例如加大学校实验室、图书馆等建设来改善学校的办学设施及条件,以便保证本校在教学评估中取得优良结果。endprint
三、广西普通高校债务风险控制措施
(一)化解高校债务
1.在中央的政策导向下,各省市相继出台了一揽子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主要措施可以归类为:(1)设立专项资金,建立化债奖励机制,引导高校积极化解债务;(2)大幅提高生均定额标准,加大财政投入,将部分增量经费用于归还银行本金;(3)鼓励处置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处置收入用于偿还债务;(4)要求学校统筹资金,按学费收入一定百分比偿还债务;(5)建立严格的贷款审批制,未经政府部门同意,不得贷款。
2.2011年,广西全区各级财政及高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化解高校债务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各项资金投入支持化解高校债务工作。广西2011年全年共化解高校银行贷款本金33.27亿元,将全区高校银行贷款本金余额从2011年8月底的88.43亿元降至2011年12月底的59.19亿元,低于2009年底的62.17亿元的水平。2012年,全区各级财政预计安排化解高校债务资金5.88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预计安排5.08亿元,市级财政预计安排0.8亿元。中央根据广西2012年预计安排的偿还地方高校银行贷款本金额度和2011年实际安排的偿还地方高校银行贷款本金额度,下达我区化解高校债务奖补资金4.33亿元。在财政资金支持和审批制度规范的双重作用下,将有效化解高校债务,大大降低了广西高校债务风险。
3.构建高校债务防范和化解工作的长效机制。(1)落实财政投入责任、完善高校财政拨款体制。通过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逐步明确各级政府财政投入要求,合理分担,明确责任,加大对财政教育投入力度的考核,确保财政投入,为高校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减少高校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广西应强化教育投入法律的制定与执行,并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约束各级政府的教育财政支出行为。
(2)科学规划教育发展,提升管理水平。广西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已进入大众化阶段,政府应根据广西的人口结构、人口发展趋势、产业发展等因素科学规划教育事业发展。目前,在校生增长速度逐步放缓,高校在进行扩张建设时应当适当,避免盲目建设新校区,通过结合广西的产业发展、经济建设需要,合理安排人才结构,确保社会人才结构平衡。因此,政府应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适当控制高等教育规模,推动高校注重内涵建设。
(3)丰富高校的资金筹集渠道。广西高校应利用自身科研、人才等优势密切与政府和企业界合作,积极参与产学研项目,不仅可以提高科研水平和美誉度,还可以使企业深受与高校合作的收益,增加对高校的投入力度,为高校科研投入更多的研究经费。
另外,可以通过发行教育彩票募集稳定的公益资金,政府应将发行教育彩票提到议事日程,为筹集教育经费增加新的途径。
(二)加大政府对高校的教育经费投入力度
1.首先,广西各级政府必须加大教育经费的财政投入力度,结合事先做好的经费预算情况,合理落实好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及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这三个增长。其次,加大高校基本建设投入,可以通过政府贴息贷款,减轻高校经济压力。最后,广西政府应当在全面了解高校财务建设与管理状况的基础上,制定健全的高校财务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好高校贷款使用状况的会计核算,认真审核贷款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2.此外,2011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减轻地方高校债务负担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意见》(财教〔2010〕568号)精神,克服困难,调整支出结构,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多渠道筹措化解高校债务资金,大力支持高校提高生均拨款水平和化解高校债务风险。
(三)控制贷款额度,防范贷款风险
针对广西普通高校目前的债务现状,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加强对高校的财务监管,尤其贷款资金的贷前、贷中、贷后的管理以降低其贷款的风险。
1.控制贷款额度。目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债务月报制度的通知》(桂教财务〔2011〕108号)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银行贷款管理的通知》(桂教财务〔2011〕116号),建立健全高校建设项目规划和银行贷款审批制度,完善高校债务情况动态监控机制,严格控制贷款额度。
此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应牢固树立风险意识,严格控制高校贷款规模,以免贷款规模过度而无法还贷引发债务危机。银行等金融机构要严格根据《银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高校申请贷款进行审核,根据高校的实际情况对贷款的额度要进行科学分析,严格依法放贷。
2.加大力度进行高校贷款资金后期监督与管理。为了保证可以全额收回高校贷款资金,银行在批准高校贷款后,必须安排专人负责高校的贷款项目后期监管工作,及时监督高校的贷款资金流向及使用情况,避免出现挪用的情况,并及时做好高校的还款督促工作。
(四)建立责任预算,完善管理机制
1.确保高校预算的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高等学校预算的原则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高等学校作为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其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做到积极、稳妥,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适度从紧”。高校贷款的情况下,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必须从紧编制预算。
2.合理执行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采取项目化管理,要注重资金使用效益,注重支出结构的优化。每项预算都要按规定的工作任务内容、数量、标准进行监督控制。同时为了确保预算按计划执行应定期向各单位反馈支出使用情况,使各单位合理使用资金。
3.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与审核。财务部门应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组织好信息反馈工作,随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使预算执行处于严密的监控之中。贷款高校要充分发挥审计、监察、工会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对贷款项目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控。贷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应定期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对其中不足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或纠正。
四、结语
综上所言,广西高校在进行扩招的同时,应当衡量本校的实际经济能力及教育教学水平,加强高校的建设管理。首先应当加大力度贯彻落实好财务风险管控意识,同时,必须建立健全的高校债务风险管理机制,化解好当前广西普通高校存在的债务风险,并注重时刻做好债务风险的控制与预防措施,引导广大高校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落实好高校债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工作。
参考文献
[1]储银双.新形势下高校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当代经济,2012,(05):94-95.
[2]冀跃芳.高校债务风险与内部控制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2,(22):149-150.
[3]肖俊斌,唐玉兰.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对策研究[J].经济纵横,2010,(06):58-61.
[4]田恒平.高校债务风险管理中的制度建设[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4):137.
[5]田蓉,王森林.浅析高校债务风险与财务危机防范[J].常熟理工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11,(03):39.
[6]尹北辉.高校债务风险防范与化解研究———以广东省高校为例[J].会计之友,2011,(08):91.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