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 涛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2)
通过银行客户风险预警系统监测显示:以2013 年7 月末数据为例,新疆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单一法人客户中:416 个贷款客户在5 家以上银行有授信和贷款,占全部客户的2.45%,较年初增加23户,贷款余额占监测客户贷款总额的48.84%,较年初上升0.83%;户均贷款7.08 亿元,较年初增加0.57 亿。135 个贷款客户在8 家以上银行有贷款,较年初增加4 户,贷款余额2099.13 亿元,较年初增加232.8 亿元,占监测客户贷款余额的34.81%,较年初上升2.35个百分点。户均贷款15.55 亿元,较年初增加2.12 亿元。
以2013 年7 月末数据为例,新疆前五大多头授信行业为:采矿业、建材、铝业、煤化工及纺织等行业,这些行业多为国家产业调整重点行业,由于经营规模限制,融资能力有限,利用多头授信增加融资。银行业机构普遍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具有相近风险特征的客户群体趋同授信。
国有大型银行业机构信贷管理较为完善,对贷款风险的控制较为全面,对客户贷前贷后的管理十分严格。而地方中小法人机构受限于管理经验和经营成本等多方面因素,管理架构设置不够完备,部分重要岗位人员配备较弱,现有的管理架构及内部控制能力与业务快速发展难以匹配。为了快速扩充资产规模,完成经营指标,实现利润最大化,在迫切扩张速度的同时,风险管控却有所弱化,因此,多头授信多以中小金融机构居多。
1.扰乱社会信用环境。一是部分社会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虚假的验资报告和审验结果,使银行不能全面、真实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二是部分企业、中介机构钻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空子,通过多头注册企业,虚增企业资产等方式套取银行贷款。
2.集团关联客户负债投资。部分集团控股企业随意调动成员企业资金,并利用集团规模优势取得大量贷款,过度负债、广泛投资于不熟悉的行业,造成系统性财务危机。同时,集团关联企业在各家银行业机构都存在着互相担保、关联担保的情况,对整个“担保链”的企业都存在较大的风险。
3.利用银行授信骗取贷款支持。许多企业借助大量银行授信的支持,能轻易地拆东墙补西墙,营造经营正常和现金流充足的假象,进一步骗取银行贷款支持。
1.为争夺客户银行降低授信条件。商业银行为争夺优质客户,往往会降低授信条件并给予较高的授信额度,多家银行授信使部分企业获得的授信可能几倍于真实需求。
2.银行贷款投放存在“垒大户”倾向。银行认为企业规模大,抗风险能力强,尤其对于集团关联企业贷款,又存在着营销成本低、见效快的优势,有利于提高市场占有率,造成基层行逐渐形成“垒大户”的倾向。
3.银企信息不对称。一是由于银行间激烈竞争,企业接受监督的主动性较低,银行无法全面掌握企业资信情况和信贷资金运行状况。二是银行间出于竞争和各自利益等原因,互相封锁信息,无法了解企业获得授信的总体情况,对于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不能做出及时、有效的反应,增加了银行授信的风险。
通过对客户信用的评估,实行总体全过程风险控制,进而确定所能承受的风险总额并予以监控。
一是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与评价制度,从源头上扼制授信人员的短期行为及盲目扩张行为。二是对授信人员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三是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问责制。
建议在全国或某区域经济中心成立信用等级评定机构,并可考虑要求授信余额在一定数量以上的大型集团强制参加该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各商业银行给予的信用等级原则上不应超过该专业评级机构认定的信用等级,以此避免部分商业银行为提高业务占比而故意提高某集团客户的信用等级。
一是通过工商、税务、海关、证券市场及互联网络等渠道,全面收集客户信息,尤其注意收集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能力、诚信状况等非财务信息。二是对客户的授信额度及调整情况应及时在系统内进行信息披露。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授信风险预警。
应促进银团贷款的应用,有效防范授信风险,主要是:一是贷款风险由各参加银行按照份额承担,分散风险。二是多家银行根据各自得到的不同信息对项目进行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银企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贷款风险。三是引导银行机构从无序竞争逐步转向有序合作,有利于促进银行建立有效的贷款风险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