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文锋
(鄂州职业大学 管理学院,湖北 鄂州436000)
古人云:“民无德不立,政无德不威。”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目的在于贯彻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崇高、职业操守高尚、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务员队伍。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对于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所谓公务员职业道德是指国家公务员在履行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道德责任和行为规范。公务员职业道德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道德,是调整公务员与行政机关之间、社会之间、服务对象之间以及公务员之间关系的道德传统、道德心理、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的总和,公务员职业道德是公共行政活动的内在要求和必然产物,任何社会都必须具有一定素质的从事公共活动的公职人员,分工明确而负责任地从事社会领域的决策、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等活动。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公职人员虽然其从事公务活动的性质和目的具有本质的区别,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他们都担当相应的社会责任和起着相应的社会作用,形成了公务员在社会分工体系中处于占有特殊地位的一种职业和职业活动,也正因为如此,公务员职业道德具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鲜明的政治性。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服从国家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依法行政,科学施政。努力反映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要求,体现为人民谋利益的本质特征。
2.特殊的强制性。公务员的职业关系到国家的发展方向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样的重要性决定了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必须通过强制性作为保障,因而公务员职业道德正逐渐朝着法制化和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形成了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制化和制度化的倾向。
3.具有公权性。在我国公务员代表了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因而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以对国家、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时时处处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努力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体现出了明显的公权性质。
4.高度责任性。公务员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决定了公务员对于自己的公务行为负有高度的责任性。公务员在职业活动中的道德失范或出现违法行为,不仅要受到舆论谴责和良心自责,而且还要根据有关制度和法律的规定,受到相应的处分以及法律的制裁。
“德才兼备”一直是我们党和政府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原则,我国公务员制度将“德才兼备”的原则纳入公务员的任用、考核、晋升及奖惩等各个环节,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以此强化对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因此,政府部门在推进公务活动过程中,不断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重要选择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要求:“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公务员作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公共管理者,其道德言行对社会公德、公民道德起着示范和规范的作用,正因如此,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成效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成效,对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起着极大地推动作用。孔子曾说过:“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堰。”这是对为政者的道德影响整个社会道德的真实写照。公务员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职业道德会影响甚至带动服务对象,影响甚至引导所有行业良好行风的形成,影响甚至推动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公务员以为人民谋利益为其最大的价值追求,这就要求公务员要具有忠于职守、为政以廉、勇于当担、艰苦奋斗的道德品质和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高效能地开展各项工作,使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正确地贯彻和落实。
(二)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是保证公务员正确行使行政权力的有效途径 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能够有效提高公务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使公务员能够自觉地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事业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客观公正地依法行政,时时刻刻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全心全意地为人民谋利益。“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 有 自 己 特 殊 的 利 益。”[1](P162)公 务 员 是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领导者,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合理行使自己的行政职能,坚决杜绝滥用权力、营私舞弊、利欲熏心和贪污受贿的行为,不断减少经济社会中权力寻租、设租活动的不良现象。执政为民是公务员最根本的道德要求,公务员必须时时事事处处践行党的宗旨,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需要,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公务员要在公务活动中求真务实、勤于任事、艰苦奋斗、淡泊名利,真正体现公务员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三)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是增强公务员廉洁自律意识、防治腐败行为的迫切需要 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能够增强公务员廉洁自律意识,使公务员在金钱、名利、地位等各种诱惑面前,严格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不为非法利益所动。而且公务员在从事公务活动中,能够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管住自己的脑,不想方设法谋私利;管住自己的嘴,不说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话,不接受不该请的宴请;管得住自己的耳,听得进逆耳忠言,不听信小人谗言;管住自己的腿,不去不该去的场所;管住自己的手,不拿不该拿的钱财。抵制诱惑,弘扬正气,保持高尚道德品质。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有助于强化公务员的内在自觉,增强公务员自身抗腐能力。公务员的职责是为全体人民服务,必须严于律己,正确用权,不为名利所惑,不为金钱所动,不为色情所迷。淡泊名利,不求索取,清清白白做人,扎扎实实做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实实在在的政绩让人民高兴,以勤勉高效的政风让人民满意。
(四)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内在要求 在构建人民满意政府的过程中,公务员职业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质量,直接反映党和政府的形象,对广大社会成员道德素质的提升有着直接影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公务员面临许多新情况新考验。提高公务员职业道德素质和行政管理水平,成功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已经成为构建人民满意政府的当务之急。构建人民满意政府,必须树立爱民亲民为民的执政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要坚持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办事的透明度,便于人民群众的监督。必须注重工作实效,切实推进效能建设,实现工作的高效率运转、高质量服务、高要求管理。“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2]把工作重心放到办实事、求发展上来,放到人民群众急需解决的事情上来。
由于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不仅直接关乎党和政府的威信,关乎人民公仆的形象,而且还直接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质量,影响全体公民道德素质的提升和整个社会风气的净化,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特征。因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
(一)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理论构建 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既是实践问题,也是理论问题。为了加快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实践的有序推进,必须重视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理论的研究。加强公务员道德建设的理论建构,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确立一种既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又具有体现改革开放时代精神的行政道德文化,从而制定切实可行的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需要挖掘和继承我国优秀的传统道德思想,我国传统道德思想中拥有丰富的道德思想就是重视和培养“官德”思想,“为政以德”就是儒家“官德”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强调为政者必须具有“修身齐家”的道德境界和“治国平天下”的宏大抱负,这在当今社会仍是有益的为官之德。同时,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阶段中,形成了优良的传统道德,坚持党风政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方针,积累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丰富经验,必须予以不断发扬光大。其次,需要借鉴和学习西方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有益经验,西方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已经形成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度法制化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职业道德法制化,促进了公务员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对于预防公务员道德滑坡、职务犯罪等是一个重要的战略选择,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二)重视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建设 要根据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和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不够完善的问题,尽快建立起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使公务员能够根据规范体系的要求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也为社会公众评判公务员的从政行为提供具体而又明确的道德准则。邓小平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 面。”[3](P333)要 加 快 公 务 员 法 规 体 系 建 设,尽 快完善与《公务员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使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逐步法制化和制度化,依靠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公务员的行为。西方发达国家在通过立法维护公务员职业道德纯洁性,以保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方面提供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美国出台了《从政道德法》,该法对上至总统,下至最低一级的公务员的从政行为在道德上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和限制,英国的《防腐败法》对公务员的从政行为都有非常严格的限制,意大利最近也制定了公务员《道德法典》,对公务员几乎所有的从政行为都作了指导性的规定。我国目前缺少规范和制约公务员职业道德方面的法律和制度,我们可以结合我国国情,有批判地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有益经验,充实和完善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三)完善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制度 江泽民指出:“全党要重视学习,善于学习,兴起一个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的新高潮。”[4](P47)对公务员教育与培训的内容,尤其要重视对公务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使广大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事业观,培养公务员永做人民公仆意识和良好职业道德情操,培养公务员“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高尚道德情怀以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无私奉献精神,培养公务员坚定的道德价值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必须使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机构制度化,充分利用各级党校、各类大学以及各级政府设立的教育培训公务员的管理机构,形成公务员教育培训的常设性机构体系。建立公务员道德教育培训的考核制度,不仅规定要对公务员的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而且规定要对公务员经过培训教育之后在从事公务活动中的实际表现进行考核。要把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和职业能力培训结合起来,对于公务员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都有积极的作用。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切实解决公务员职业道德失范现象。重视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的反馈工作,不断改进职业道德教育培训中存在的系列问题,努力创新和完善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的方式和方法。
(四)健全公务员职业道德的监督机制 公务员从政行为与人民群众自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有必要建立监督机制,使其行为始终处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邓小平曾经指出:“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 是 领 导 干 部。”[5](P332)必 须 尽 快 健 全 公 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监督机制,建立对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检查制度,通过定期个人汇报和组织检查,有目的地、有计划地了解和掌握公务员在从事公务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职业道德情况,从而严格约束公务员的从政行为;建立对公务员的预警教育制度,加强对公务员职业道德进行经常性的动态分析,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建立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制度,对公务员职业道德情况定期进行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广泛地听取群众的意见;实行公务员选拔提拔前职业道德公示制度,加强用人的事前职业道德监督;要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做到把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结合起来,把自上而下的监督同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一整套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适应的有约束力的监督体系,使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始终处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中。
[1]江泽民.论“三个代表”[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
[2]胡锦涛.胡锦涛在西柏坡的讲话和毛泽东报告(单行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4]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M].十五大报告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
[5]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