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仲平
来到杭州打工数年的李林和丈夫,曾经看中一款新手机,然而数千元的价格“门槛”轻易地就将难以一次性支付货款的他们挡在了门外。近来眼见着天气越来越热,两人需要一台3000多元的大容量的电冰箱度夏,而他们月收入只有2000多元,除去房租、伙食和其他日常支出所剩已经不足以支付买冰箱的费用,要想以现金支付买一台冰箱,起码还得攒上半年。李林心有不甘到商场转了一圈,发现了很大的惊喜,原来可以向消费金融公司申请贷款,先买进冰箱用起来,然后再分期付款。两人挑选了一台价值2000多元的冰箱,同时向捷信消费金融公司申请了消费贷款首付500元,今后分期还贷每月221元,圆满实现了提前使用冰箱的计划。这是国美零售商借助消费金融服务一臂之力之后,帮助消费者轻轻松松跨过了那道曾经难逾的“门槛”。
据悉我国首批试点的消费金融公司均实现了盈利。北银公司人均创利近百万元;“捷信消费”金融公司整体盈利约5000万元;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920万元。在政策和市场的多重鼓励下,又有提供消费金融服务新的专业机构“破土而生”。去年成立的深圳“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就颇具代表性。虽然成立时间不久,已经构建起以消费者为核心的消费金融产品体系,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丰富的消费金融产品。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及众多二、三线城市设立了分公司,预计到2014年底其经营网络将覆盖全国65个大中小城市。
“佰仟金融”介绍,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就主要针对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及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该消费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最大的区别是,它的单笔授信小,审批速度快,无须抵押担保,贷款期限短。
目前国内消费金融服务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满足消费者多期限、多种类的消费金融需求方面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由于对消费金融的监管要求、结算融资、技术壁垒有其特殊性,需要有一定经验的专业化公司参与其中,才能引领我国消费金融市场有序良性的健康发展。
有业内人士指出,从国际经验和国内消费金融市场发展来看,未来我国消费金融业务发展的理想方向是朝着金额小型化、数量增长快的方向发展,与零售商户紧密结合,直接针对具体消费行为提供贷款服务。国内消费金融行业的“先行者”们经过近年来不断探索,创新消费金融产品,牵手零售业、拓展电子商务等渠道,逐渐摸索出相对成熟的合作模式。以“佰仟金融”为例,与国内电信零售服务行业的“乐语品牌”达成的合作协议就是其中一例。“佰仟金融”作为普惠金融的践行者,将消费贷款与零售商提升客户体验结合起来,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了一站式通讯消费服务,满足了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
在“佰仟金融”与“乐语”合作的实践中,值得关注的是中低收入人群虽然缺乏良好的信用积累,没有金融产品的使用经验,难以享受来自商业银行的信贷服务,但是他们有着稳定的收入来源。在购买电信服务过程中,通过简单便捷的消费金融的经历,不仅可以解决他们现实生活的需求,从长远来看对于他们树立信用意识,养成良好的信用习惯,建立良好的信用档案记载,成长为金融产品使用者打下了可靠的基础。
据了解“佰仟金融”所采取的驻店式经营模式,最快可以在15分钟内完成审批流程,为消费者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分期付款服务。在期限和还款渠道方面,颇具灵活性安排,在提高消费者购物能力的同时,也让其享受到了现代金融服务应有的快捷和方便。事实上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的形势下,消费金融服务在线上和线下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更重要的是个体消费者由于参与了消费金融,增加当期消费(即期)经历,促使生命周期的消费水平趋于平滑,改善了生活质量。从经济社会运行状态来看,促进了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动态匹配,直接扩大了国内需求,助推了市场有效成长。
从消费金融市场的角度来看,目前正遭遇着成长的烦恼。面临的主要制约包括:居民的消费信用环境还不成熟,个人征信体系还不完善,信用消费观念还有待提升,消费金融政策还缺乏系统性,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而从消费金融公司自身发展来说,一方面面临来自商业银行的激烈竞争,另一方面其产品的比较优势尚未充分体现出来,而且由于受到政策限制,难以形成跨区域经营的规模效应。消费金融业务以小额贷款为主,虽然业务数量多,但额度小、风险大、信贷风险控制成本相对较高,只有达到一定的市场规模,才能形成经营优势。目前我国还有多家消费金融公司仍然处于试点阶段,尚不能跨区域开展业务,经营规模相对都比较小。消费金融服务是欧美国家成熟消费金融市场的主体。
消费金融公司要做大做强,不仅需要跨区域经营设立相应的分支机构,而且要构建一个更为广阔的营销商网络。“捷信消费”金融公司虽然已经拥有了超过300家的合作门店,包括苏宁、国美、迪信通等大型连锁企业,捷信的“信贷工厂”每天的业务处理能力也已经达到了10万份贷款,可是如今每天的处理量也仅为4000份,消费金融公司的规模处理优势还未完全发挥出来。同时融资渠道单一是发展的另一瓶颈。消费金融公司资金来源主要是从银行拆借或是与信托合作,资金成本相对较高,导致消费者借贷费用居高不下。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指出:凭借自身优势和特点,消费金融公司在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之外,起到了很好的“拾遗补缺”作用。政府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增加参与主体,逐步扩大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城市,培育和壮大新的消费增长点。银监会正在加快修订《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范围、增加主体。
作为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已经明确了将扩大消费金融公司试点。但是仅限于此还不够,内需拉动更需要政策支持与业界创新同步推进:首先应该给予消费金融公司更多的优惠支持,如财税政策扶持、金融监管倾斜等,以壮大其经营实力;其次消费金融公司要积极开展产品创新,其错位发展的重点应该集中于消费金融的“短板加长”,如向非抵押信用消费、农村消费金融等领域延伸服务触角,促使消费金融公司走向专业化分工,体现出相对于商业银行的比较优势;再次要从开放市场的层面适应其业务特点,从发起人、资本规模等都应当逐渐放宽,“从大到小”引入民间资本;第四要把消费金融公司发展与互联网金融结合起来,拓宽网络与渠道。一方面从整体上改善消费金融发展的环境,构建多元化的消费金融提供主体与产品体系;另一方面给予消费金融公司更为自由的创新空间。
链接:为让每个人获得金融服务机会,就要对金融体系进行创新,包括制度创新、机构创新和产品创新。由于大企业和富人已经拥有了金融服务的机会,建立普惠金融体系的主要任务就是为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不到低端客户甚至是贫困人口提供机会,这就是小额信贷或微型金融——为贫困、低收入人口和微小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为此,需要在法律和监管政策方面提供适当的空间,鼓励允许新建小额信贷机构的发展,鼓励传统金融机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