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 荣,南寿山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天津300450)
流产是针对意外或非意愿妊娠的临床治疗方案,分为人工和药物流产两种。人工流产有许多并发症,且流产次数越多,并发症越多[1]。而药物流产存在阴道出血时间长、出血量多、流产不全、感染等并发症,给患者的身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尽力改善患者预后及减少并发症发生成为妇产科医师追求的目标。本文600例药物流产患者流产术后在常规治疗基础上即时应用达英35(炔雌醇环丙孕酮片),取得了良好效果。现报告如下。
临床资料:选择2013年1~12月因意外妊娠要求药物流产患者900例,年龄16~40岁;根据患者末次月经时间、B超检查结果、血HCG值综合判断,均为宫内孕;孕龄<49 d。均无药流禁证、子宫肌瘤、子宫内膜息肉,无异常子宫出血史,药物流产当日排出孕囊经检查完整,且流产当日阴道出血量小于或等于平时月经量。所有患者按照口服达英35的意愿分为观察组600例(无该药口服禁忌证)及对照组300例,两组一般资料无统计学差异。
达英35应用方法:对照组患者产后口服五加生化胶囊或五加生化颗粒,共3 d。观察组在此基础上,于孕囊排出当日即口服达英35,1次/d,每次1片,共21 d,嘱注意阴道出血,告知并嘱注意药物不良反应,如出现阴道出血量大于月经血量或出现药物不良反应随诊;如无上述反应,流产当日起1、2周及第1次月经后B超复查。
观察方法:记录两组患者阴道出血时间及出血量(根据患者应用卫生巾的大小、渗透程度及每日应用卫生巾的数量大体估计失血量),观察流产后清宫、月经不调、盆腔感染、重复妊娠率及并发症发生情况。
结果:观察组阴道出血时间为(6±2.5)d、阴道出血量为(50±10.5)mL、药流不全率为1.8%(11/600)、月经不调率 3.7%(22/600)、盆腔感染率为7.7(23/600)、重复妊娠率为0.8%(5/600),对照组分别为(10± 3.0)d、(60± 9.5)mL、5.0%(15/600)、10.7%(32/600)、9.7%(29/600)、3.0%(9/600),两组比较,P均<0.05。观察组中因宫腔残留、出血时间>2周而行清宫术者11例(1.8%),对照组有15 例(5.0%),两组比较,P <0.05。
讨论:药物流产不经过手术操作,对子宫损伤小于人工流产,杜绝了人为因素造成的阴道子宫上行感染,但药流术后阴道出血时间较长,从而易滋生细菌;同时流产过程中由于药物的作用宫颈内口处于松驰状态,这些条件同样也会引起生殖系统感染;加之部分患者流产不全需清宫,进一步加重宫腔及盆腔感染,严重的可导致继发性不孕;而流产后不采取避孕措施造成重复流产,则流产并发症的发生率会增加,如出血、感染、脏器损伤等。沈洁等[2]报道,2012年北京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妇女重复流产率达56.4%。人工流产尤其是重复流产,损害妇女的生殖健康。2011年4月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分会出版了《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指南》[3]以指导流产后的计划生育工作,本指南认为,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在流产后任何条件下均可立即使用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
达英35是一种短效避孕药,最常见的用途是口服避孕,也可用于治疗妇女雄激素依赖性疾病、妇女雄激素性脱发、轻型多毛症以及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的高雄性激素表现。它每片含醋酸环丙孕酮2 mg和炔雌醇0.035 mg,其孕激素成分可以促使宫颈黏液形成栓子,防止细菌人侵,预防盆腔器官上行感染,有效对抗雄激素;其雌激素成分能够促进子宫内膜修复,防止宫腔粘连,且药物服用方法简单,同时它具有其他短效避孕药的优点即避孕效果显著,短期应用不会对人体内分泌及其他代谢指标产生影响,停药后即可妊娠,不会对子代产生不利影响[4]。本研究发现,与对照组比较,观察组出血时间短、出血量少、盆腔感染率低、重复妊娠率低、月经不调率低、药流不全发生率低。本文与范光升[5]的观点一致,他认为流产后即时使用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可以通过所含雌激素的作用促进子宫内膜修复,由此减少流产后出血量和出血时间;通过雌激素对子宫内膜的修复作用和孕激素使宫颈黏液变稠,对外源性感染的防御作用,共同预防术后宫内感染和盆腔感染;通过雌孕激素复方的避孕方法,短期建立起规律的月经周期,并可使经血量得到控制,改善妇女的铁平衡状态。
[1]马黔红,韩字研.人工流产对生育功能的影响[J].实用妇产科杂志,2007,23(7):389-391.
[2]沈洁,高丽丽,张淞文,等.北京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重复人工流产妇女避孕意愿调查[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12,20(8):525-529.
[3]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指南[J].中华妇产科杂志,2011,46(4):319-321.
[4]曹泽毅.中华妇产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2843-2844.
[5]范光升.流产后即时使用口服避孕药[J].实用妇产科杂志,2012,28(4):247-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