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彬,陈娟娟
(1.电子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四川 成都 611731;2.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基础教研室,四川 成都 610073)
实践观与教学论双重视野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内涵辨析
欧阳彬1,陈娟娟2
(1.电子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四川 成都 611731;2.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基础教研室,四川 成都 610073)
当前,在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内涵界定上存在分歧与不足。实践教学不仅是一种实践活动,还是一种教学活动。因此需要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与教学论的双重视野出发,厘清其内涵,并在与社会实践、课堂教学的比较中把握其基本特征,避免认识上的误区与局限。
实践观;教学论;实践教学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以来,各高校在探索和创新思政课实践教学方面取得了很大的突破,推动了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发展。但客观地说,思政课实践教学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 实践教学质量不高,实效性不强。究其原因,除了教学经费不足、安全保障缺乏等客观因素外,在主观上主要是由于人们对思政课实践教学内涵的认识存在局限造成的。因此,如何正确理解与界定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内涵,成为提高思政课实践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
由于各高校实践教学形态各异、缺少普遍、统一的客观模式,人们对思政课实践教学内涵理解也存在较大的差异。目前,学者们对思政课实践教学概念的理解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是从教学场所的角度,认为思政课实践教学就是在课堂外、校园外展开的一种与思政课教学相关的教学活动。二是从教学方法的角度,认为思政课实践教学是寓教于“行”的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三是从教学形式的角度,认为教师课堂讲授以外的一切教学形式都归之为实践教学。四是从教学内容的角度,认为实践教学,是以获得思想道德方面的直接体验为主要内容的教学方式或教学环节。五是从教学效果的角度,认为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的知识教育和间接经验的传承不同,是一种体验教育,是获得直接经验的教育。
应该说,上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实践教学的定义与理解,从不同的侧面与角度反映了当前我国学者对思政课实践教学研究的最新成果。但是也存在一定的认识局限性,表现在:
第一,将实践教学等同于社会实践活动,简单地把学生在校内外开展的各种社团活动、志愿者活动、社会调查活动等认定为思政课实践教学活动。这一观点对实践教学的内涵作了比较宽泛的理解。这导致思政课在开展实践教学时缺乏有效的机制管理。第二,将实践教学视为课堂教学的一种延伸与继续。这是一种过于狭窄的理解。这导致实践教学往往停留在参观、考察等活动上,实践教学内容形式过于单一。第三,将实践教学的参与者认定为思政课的教师与学生。这一观点忽视了在实践教学中其他部门,例如宣传部、教务处、团委等的职责。这导致高校在开展实践教学时各部门缺乏有效沟通,分兵作战,知行分离,合力缺失。
上述对于实践教学内涵理解的分歧及其局限,不利于从理论上深入研究实践教学,也不利于实际开展实践教学。究其根源,是我们没有厘清思政课实践教学的理论基础。从本质属性看,思政课实践教学是一种实践活动。但是不同于生产劳动、科学实验等社会实践,它是以教育教学为中心的活动,体现了实践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因此,要准确理解实践教学的内涵,应该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与教学论的双重视野出发。
实践教学把实践置于教学之前,这表明了实践教学活动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本质联系。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首要和基本的观点。实践就是人们能动地探索与改造现实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这一概念包涵以下几个方面内容。首先,实践是“只为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1]实践活动是人所特有的、属于人的本质的活动,是人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类本质”。其次,实践具有社会性,“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2]第三,实践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双向活动。在实践中,人类在不断的把自身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为外部客观世界的同时,也在不断的创造和更新人自身的本质力量。
实践教学不同于其他实践活动,在于它是以教学为中心的实践活动,涉及到实践教学理念、实践教学方法、实践教学形式、实践教学目标等等。教学论认为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共同活动。学生在教师有目的、有计划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掌握系统的文化基础和基本技能,发展能力,增强体质,并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3]这一概念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的理解,第一,教学是一种有着明确目的的活动过程,教学活动不是自发的、盲目的,而是为了实现一定社会的教育目的而专门组织起来的活动。第二,教学活动以教学内容为中介,教学内容是前人科学探索的认识成果,教学活动主要是通过传授和学习教学内容来进行的。第三,教学是一个师生互动的双边活动过程,教学活动是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围绕教学目标,凭借教学内容展开的沟通、交流与合作的过程。[4]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与教学论为深入理解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内涵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基础。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为把握和判定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内容实质提供了根本标准,即不是看教学场所是否“在社会”,而是教学内容、方式、途径是否具有“实践性”。具体来说,在教学内容上,以分析和解答社会实践问题为主;在教学方式上,以学生的亲身参与、体验、探索为主;在教学途径上,可以在课堂外进行也可以在课堂内实施,可以走出校园也可以在校园内展开。另一方面,现代教学论为厘清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形态特征提供了根本依据,即实践教学是一种课程意义上的社会实践活动,它与课程理论教学相呼应,为思政课程教学目的服务。作为一种课程形态,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一样,都应纳入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明确规定的学时、学分,有具体的实践教学内容和实践教学目标,有完整、规范的实践教学大纲和完整的监控体系、评价体系等。
从上述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角度出发,我们可以对思政课实践教学内涵做出以下基本规定:即思政课实践教学是一种基于实践的教育教学活动,是在进行一系列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环节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具体的实践活动,完成对思政课堂上所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观点的验证,并把他们消化、吸收和内化为自己的世界观,达到对思政课基本理论、基本原理的实践应用,从而树立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的教育教学过程。
这一理解体现了思政课实践教学几个基本特征。一是实践教学环境的多维性。实践教学不是单纯的课堂语言文流,严格地说,应该是思想与环境互相作用的结果,涉及到社会大环境、学校中环境和课堂小环境。二是实践教学目的的计划性。在进行实践教学时,必须根据课程内容,特别是每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制定实践教学大纲和实践教学目标。三是实践教学过程的主体性。思政课实践教学不仅仅是要让学生知道、掌握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而且要让学生真信真懂真用真爱。四是实践教学形式的丰富性。实践课程引导学生走出校门,接触社会,从古代文明到现代社会的现状,都可以成为实践课程的内容,丰富多彩。五是实践教学方式的直接性。通过实践活动,学生可以直接体验、发现理论所针对的问题,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六是实践教学内容的时代性。思政课实践教学总是在特定时期实施的,要使其具有很强的战斗力和有效的吸引力,就必须紧扣时代脉搏和社会发展状况。七是实践教学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教学是学问知识与体验性知识的综合,体现的是主观和客观、个人和集体、认识和行动、思想政治素质和其它方面素质的综合。
在上述理解之后,我们还需要继续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与教学论出发,辨析与思政课实践教学相关的其他几个概念的关系,以期进一步理清其的内涵,避免认识上的误区与局限。
一是思政课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的关系。思政课的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作为整体的教学过程,既具有统一性也具有差异性。从统一性看,两者是统一的认识过程。这种统一性在于不论是开展课堂教学还是组织实践教学,其内容都应统一于思政课的教学目的。这就是帮助学生从整体上把握马克思主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差异性看,课堂教学过程显然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认识世界的过程,是接受前人积累的知识经验的过程。而理论源于实践,对一种理论的深入理解和把握同样离不开实践,而要最终确立对一种理论的坚定信念更需要实践的升华。这种过程是任何课堂理论教学无法替代的。总而言之,如果把思政课教育比喻为一驾马车,那么实践教育与课堂教育就是这辆马车的两个轮子,不可或缺的。
二是思政课实践教学与社会实践的关系。实践教学就其实质来说,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一种形式,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实践论所揭示的人类实践过程的一般规律。但是,思政课实践教学又不完全等同于人类一般的实践活动。它是人类实践活动中的一种特殊,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实践目的的特殊性,即将其掌握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再回到实践中进行验证,从而培养运用思想政治理论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第二,实践环境的特殊性,实践教学活动除了社会实践环境外,还包括校园实践环境、科研实践环境等等。第三,实践方式的特殊性。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学生可以通过实验演示、参观访问、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丰富其感性实践经验。总而言之,思政课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的关系,是个别和一般的关系。作为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只有认识两者的相同点和不同点,才能科学地组织思政课实践教学,提高思政课实践教学质量。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显然,思政课实践教学在这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与教学论角度对实践教学内涵的准确理解和界定则是我们进一步提高思政课实践教学质量,增强实效性的前提基础,具有重要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注:本文系四川省教育厅2013年青年项目“生态学视野下开放大学的特色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3SB0406;四川广播电视大学青年专项“开放大学教师专业发展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KT20140060)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95.54.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95.17-18.
[3]王道俊,郭文安.教育学[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161.
[4]王策三.教学论稿[M].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8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