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制度平台推动政党协商健康发展

2014-04-06 07:23肖建平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参政党政党协商

肖建平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政党协商是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执政党和参政党共同构成政党协商的主体,政党协商日益成为中国民主政治生活的一大亮点。但是,政党协商发展的现状与可能性之间尚有一定的差距,与中国政治发展乃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之间尚存在很大的改进空间。推动政党协商健康发展,必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基本政治制度下,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政党关系结构下,搭建社会主义政党协商的制度平台,助推中国政治协商走上广泛多层制度化之路。

搭建社会主义政党协商制度平台,就是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背景下,健全政党协商的运行机制,完善政党协商的工作规程,为政党协商的良性运转提供配套的制度环境。它是对时代发展的呼应,是根据党情、国情和世情变化的理性选择,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有利于充实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有利于丰富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形式,有利于参政党建设围绕中心共谋发展,是政党协商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搭建社会主义政党协商制度平台的路径选择

搭建社会主义政党协商平台,加强制度化建设,必须做到“一个主旨,三个结合”。一个主旨即“立足国情、突出特色,循序渐进、有利发展”,“三个结合”即“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挖掘现有制度资源和开发新的制度平台相结合、制度建设与支撑体系相结合”。

中国近现代政治发展的历史和实践证明,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探索和搭建社会主义政党协商的制度平台,必须充分认识当前转型社会这一时代特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框架下,健全并完善这一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充分挖掘这一制度的内涵,着力突出参政党特色,发挥参政党优势,使参政党有效履行职能。同时,要正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不均衡这一现实特点,遵循增量改革、循序渐进的思路,共同努力,反复摸索,积极创新,稳步推进,不断拓展政党协商的形式,积极丰富政党协商的内容,着力健全政党协商的程序,完善政党协商运行机制,促进政治文明,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服务于五位一体建设。立足国情、突出特色,循序渐进、有利发展,这是搭建政党协商制度平台必须遵循的主旨。

基于这一主旨要求,搭建社会主义政党协商制度平台的路径选择,在实践中务必做到以下“三个结合”。

(一)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

2012年12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要加强宏观思考和顶层设计,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同时也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鼓励大胆试验、大胆突破。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指出了搭建社会主义政党协商制度平台的具体路径,即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同时,尊重基层创新,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只有使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确保搭建社会主义制度平台既有国家层面的推动,又有基层工作的促动,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助推中国政党协商的良性发展。在当前中国社会背景下,由国家层面自上而下加强政党协商的制度建设,是推动政党协商发展的强大驱动力;在实践中创新,自下而上推进政党协商的机制建设,则为政党协商的发展提供内生动力。二者相互结合,才能为政党协商体制机制建设提供充足动力。

(二)挖掘现有制度资源和开发新的制度平台相结合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一种崭新的政党制度,它凝结了中国人民的政治智慧和政治经验,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呈现出以下三个方面的鲜明特色:在制度建构上是一党执政多党参政,在政党关系上是亲密友党而非对手,在运行机制上是多党合作而非竞争。这一政党制度具有符合国情的明显优势,即既有利于整合各方利益,实现民主决策,又有利于避免多党竞争、互相倾轧造成的政治不稳定和政治运行低效率,有利于克服一党制下缺少监督造成的弊端。对此,珍视传统政治资源,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框架下,依托这一制度平台,充分挖掘现有制度资源,使这一制度更好地支撑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使这一制度更好地成为政党协商发展的基础,是搭建社会主义政党协商制度平台的基本遵循。

在当前政党协商的实践中,由于制度平台供给不足、缺乏刚性、流于形式造成协商动力不足,服务性协商多而特色性协商少、协商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未能很好地平衡等问题和现象,影响和制约了政党协商的广度、深度和有效性,提升制度化水平是现阶段政党协商仍然面临的重要任务。在协商形式、内容和程序方面,我们仍然有很大的空间可以作为,可以探索,通过丰富形式、拓展内容、规范程序,使政党协商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中内涵更丰富,制度平台更加充足。

(三)制度建设与支撑体系相结合

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2012年12月31日下午就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进行第二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还提出了改革要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论断。从习总书记这一论述出发,考虑到当前中国改革的基本着力点也在于制度化这一重要因素,我们可以概括出,搭建社会主义政党协商制度平台应该遵循的原则,即在建章立制、搭建制度平台、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更应该注意加强支撑体系的建设,以支撑体系的完善来确保制度平台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政党协商制度平台的有效性。当前中国进入到了改革开放的深水期和攻坚期,单边突进式的制度建设思路在当前复杂社会环境下,已不能很好地满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需求。在现阶段搭建政党协商制度平台的过程中,必须考虑更多的变量,如民主党派成员在代际变化中呈现的新情况、新趋势对政党协商带来的影响,如作为协商必须具备的五种因素即协商主体、协商客体、协商场域、协商方式、协商结果,等等。有鉴于此,在搭建社会主义政党协商的制度平台时,必须考虑相关的配套机制,必须考虑到相应的支撑体系,确保制度建设与支撑体系同步完善,共同发挥相应的作用。

二、社会主义政党协商制度平台的基本内容

基于上述主旨及路径选择,本文认为,搭建社会主义政党协商的制度平台,至少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中国共产党的党建机制和高素质参政党建设机制方面。推进社会主义政党协商,是中国所有政党共同的政治使命。健全和完善共产党的党建机制,就是要将政党协商纳入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范畴,使政党协商成为权力运行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高素质参政党的建设机制,就是要推动参政党“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与共产党一同成为中国协商民主的推动力量。

第二,建立健全民主党派干部的培养选拔机制和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建设机制方面。政党协商不仅需要高素质的参政党作保障,更需要有一批政治素质强、业务能力过硬的民主党派干部尤其是具有领军作用的代表人士作支撑。要建立健全民主党派干部的培养选拔机制,只有有一批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过硬的民主党派干部队伍,政党协商才能有可靠的支撑点。要建立健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机制,根据民主党派代表人士的政治性、专业性、群众性这些根本属性以及时代特点、成长路径,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使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机制成为政党协商的支撑体系。

第三,建立政党协商信息沟通与公开机制方面。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是各民主党派充分发挥参政党作用的决定性条件之一,是开展政党协商的必要前提。建立各种信息沟通机制,搭建执政党和参政党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尊重民主党派及其成员的知情权,是推动政党协商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健全政党协商信息公开机制,完善政党协商过程的开放机制,强化信息公开机制的“刚性约束”,对公开的目的、原则、范围、限制和不公开的责任等明确规定,使参政党的知情权有确实的保障。

第四,健全党际监督制度方面。健全党际监督机制,也是推动政党协商有效运作的重要保障。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必须尽快形成一套互为补充、互相制约、规范化、程序化的监督机制,从制度上增加并明确民主党派的监督职能,确保政党协商在实际运作中有相应的约束力。

第五,完善政党协商活动方面。要拓展政党协商形式、明确政党协商内容、规范政党协商程序。政党协商是中国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在拓展政党协商形式方面,应当搭建多种平台,丰富协商形式,使政党协商呈现出更加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良好局面。在政党协商内容规定方面,要更加明确而具体,“协商内容应当通过双向甚至多向运行机制来确定”[1],以明确具体的协商内容确保政党协商有的放矢,内容充实。在政党协商程序规范方面,协商程序务必更加明确细致、严谨有序,确保政党协商有序展开。

第六,构建政党协商考核评价机制方面。要根据政党协商的形式、内容、程序,建立健全相应的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将政党协商纳入政绩考核的内容,使政党协商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一种常态。

三、完善政党协商工作机制

发展社会主义政党协商,就必须把政党协商纳入决策程序,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战略高度,加强政党协商工作机制建设,切实推进政党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广开言路,广求良策,广谋善举,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稳步发展。

(一)拓展政党协商形式

政党协商的形式可分为面对面会议协商、书面建议协商、网络协商,这些协商形式能够很好地体现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能够很好地发挥“共产党执政,民主党派参政”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功能与作用,体现参政党“立党为公,参政为民”的宗旨。但是,要使政党协商充分发展,共产党和参政党还有许多可以改进的空间。

拓展政党协商的形式,可以从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两方面着手,勇于创新,敢于尝试,积极探索其他协商形式,寻求适合全国和地方实际情况的政党协商形式,构建多层次、多领域的协商格局。拓展政党协商形式,有两种思路可以尝试。第一,即简化、合并政党协商形式,或者在现有基础上推出更加有效的协商形式,从而,在这些简化、合并或衍生出的新形式下,使政党协商更具有可操作性。第二,在现有政党协商形式的基础上,增创新的政党协商形式,拓展政党协商渠道,从而达成各种协商形式各有侧重、相互配合的多领域的协商格局。这两种思路有着共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即充分实现政党协商,使政党协商确实起到应有的作用。无论哪种思路,在政党协商的实践中,只要有利于完善中国特色民主政治体系、有利于改进治理方式和提升治理能力、有利于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均可做出有益的创新和尝试。

(二)明确政党协商内容

明确政党协商的内容,就要在政党协商方面兼顾公益性和代表性,兼顾服务性和特色性,避免协商内容之间的失衡,真正起到让执政党改进治理方式,让参政党“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的良好作用。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对现有的政党协商中的表述如“重要方针政策及重要部署”、“重要的地方法规草案”、“重大问题”、“重要事务”等进行明确界定,提升协商内容的刚性,确保政党协商内容充实。二是增加新的协商内容。政党协商要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必须有丰富而具体的内容。只有政党协商内容更加明确和丰富,参政党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从近年来的实践看,可以尝试将以下方面的内容纳入协商内容: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工作规划,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政府重大项目投资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决策,年度为民办实事“民心工程”的确定,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医疗、卫生、教育、就业及社会保障方面的改革方案,人才建设规划,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廉政建设情况报告等。三是在协商内容方面要充分体现参政党特色,发挥参政党的优势。要充分利用民主党派的认同资源、代表资源、功能资源,做好其所联系社会阶层的民情民意表达;同时,民主党派要在围绕大局、服务发展方面,充分发挥其“人才库”和“智囊团”的智力优势。为此,在推动政党协商方面,要认真分析政党协商的现状,在协商内容方面要充分体现参政党的特色和优势,推动参政党在实践政党协商时做到公益性和代表性的统一、服务性和特色性的统一。四是平衡政党协商内容。从政党协商的现状来看,在立法协商、大政协商、事务协商、人事协商分类协商中,人事协商远远弱于其他三类协商;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分类协商中,经济、社会类协商远远多于其他三类协商。正因为如此,参政党在政党协商中不应只充当配角的角色,在当前的政治体系和四项基本原则的基本规定性和维护党际和谐的前提下,共产党和参政党要共同致力于提升参政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平衡政党协商内容,推动政党协商稳步发展。

(三)规范政党协商程序

现代政治是程序政治,程序是政治主体开展政治行为必须遵循的规范。发展社会主义政党协商,须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推进程序建设,使政党协商成为中国协商民主发展的突破口。

其一,构建政党协商的基本程序。要切实按照“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基本要求,构建政党协商的基本程序。在当代中国的宏观政治系统中,存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推动政党协商的程序化,就要理清这“四大家”之间的关系。从政党协商运行机制来看,议题可以通过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先行协商,再进入政协协商,然后提交人大表决,按照“先有协商民主、再行票决民主”模式,构建政党协商的基本程序。如在“两会”的安排中,可以改进现行的惯例,先行召开政协会议,在协商取得较为满意的效果后,再行召开人大会议,确保决策前的协商充分具体,使协商议题进入决策程序具有保障。同时,在健全和完善政党协商的进程中,要积极推进在共产党的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之前开展政党协商,确保共产党和参政党共同致力于推进政党协商落到现实实践中来。

其二,规范政党协商的操作流程。根据协商议题的具体内容,针对事前协商和事中协商,编制不同的协商流程体系。对于议题比较单一、论证较为充分的,可以根据相应的协商形式,设计相应的协商流程。对于较为复杂的议题,可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酝酿,反复论证,形成更加合理有序的工作流程。各协商环节相应要求如下:

协商准备环节。一是合理选取议题,确保协商资源的充分有效利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事关民生发展的重点以及阻碍发展的难点等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选取议题。二是充分准备。政党协商之前必须有必要的准备时间,以便协商参与者进行认真准备。

协商实施环节。一是要让参加协商的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和看法,对协商内容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是一个反复的、交互的、达成共识的过程,在讨论中要按照“提问——回应——再提问——再回应”的模式,反复讨论,不断磋商,吸纳各方声音与关切,兼顾各方意愿与诉求,既确保讨论的代表性,又推动讨论的科学性。二是建立合理的会议规则,确保意见表达机会均等。要按照现代政治的程序性要求,为协商与讨论提供规范的操作性规则,服务于协商与讨论的深入沟通、良性互动。三是协商成果的答复程序。应当明确规定答复的时间和程序,及时向参加协商的委员告知协商的结果。有的可以当面作出答复,有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委员对答复结果有疑问或者不满意的,可以通过既定的程序提出意见和看法,对这些意见和看法应当有明确的答复机制。

落实反馈环节。要从制度上和程序上保证政党协商的有效性,要建立制度化的反馈程序机制,确保政党协商达成的共识落到实处。一方面要及时整理协商的意见和建议,报送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另一方面,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政协报送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向政协反馈采纳落实情况。对于反馈和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通过程序性规范,提升政党协商的约束力。

[1]张继兰.协商民主视野下的政治协商工作创新[J].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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