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及防控对策

2014-04-06 06:10:54尤林涛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犯罪分子银行卡受害人

尤林涛

(德州市公安局,山东 德州253000)

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及防控对策

尤林涛

(德州市公安局,山东 德州253000)

电信诈骗是指利用通讯工具或互联网,借助公共通信网络拨打手机、固定电话或发送虚假信息,对被害人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电信诈骗的主要方式有:冒充公安人员进行诈骗、以“中奖”为诱饵进行诈骗、虚构购车退税进行诈骗、虚构银行卡消费进行诈骗、冒充熟人“换卡”汇款进行诈骗、以虚构亲属需要救助的方式诈骗、以虚构信息对被害人进行人身威胁的方式诈骗。电信诈骗的特点表现为:智能化、科技化程度高,分工明确、组织化程度高,诈骗方法手段更新快,境内外结伙作案、打击难度大。电信诈骗犯罪高发源于该类犯罪风险小、成本低,该类案件侦破难度大。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犯罪,应加强宣传工作、提高防范能力,加强公安机关之间的协作,建立部门之间的快速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银行的能力与作用,充分发挥电信部门的能力,加强互联网的管理。

电信诈骗;特点;原因;预防

电信诈骗是指利用通讯工具或互联网,借助公共通信网络拨打手机、固定电话或发送虚假信息,对被害人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该类犯罪嫌疑人通过编造虚假电话、短信发布虚假信息,套取被害人银行卡号、密码实施诈骗,或骗取被害人信任向其提供的帐户上汇款,侵害对象多为中老年女性。电信诈骗涉案价值较大,有的案值巨大,已成为近年来侵财犯罪的主要类型之一。日益猖獗的电信诈骗犯罪活动,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同时也严重影响了社会诚信,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与形象。本文拟以德州市为例,结合我国电信类诈骗犯罪的情况,分析电子诈骗的主要方式和特点,探讨其原因,提出防控对策。

一、电信诈骗的主要方式及特点

(一)电信诈骗的主要方式

2012年德州市共发生各类电信诈骗案件446起,涉案金额1093余万元,2013年共发生各类电信诈骗案件463起,涉案金额977万余元,2013年比2012年发案上升3.8%,涉案金额下降10.6%。从这两年发生的案件来看,犯罪嫌疑人实施诈骗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冒充公安人员进行诈骗。在全部电信诈骗犯罪中,此类诈骗犯罪所占比例最大,2012年的446起案件中,该类犯罪达378起,占84.7%,2013年的463起案件中,该类犯罪达到296起,占63.9%。在此类犯罪中,犯罪分子往往事先通过各种信息渠道获得受害人姓名、性别(以女性为目标)、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资料,再利用改号软件和网络技术篡改主叫号码,使用“区号+110”、“110”、“公安机关公开办公电话”拨打受害人电话号码,告知其银行卡涉嫌洗钱犯罪,当受害人表示异议时,就谎称可能被他人冒用了身份证,并帮助受害人把电话转到所谓的“公安部门”咨询。此时另一名嫌疑人冒充公安人员,告知受害人的银行卡信息已被人窃取,用作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确保受害人的资金安全,诱使受害人将资金转入其指定的所谓“安全帐户”内。

2.以“中奖”为诱饵进行诈骗。此类诈骗手段是电信诈骗犯罪初期最为常见的一种形式。犯罪分子采取群发手机短信的方式,称受害人的号码已被砸中幸运奖项,将获得巨额奖金及笔记本电脑等财物。为增加被害人的信任度,往往同时公布所谓官方查询网站、验证码、客服热钱等。一旦被害人拨打电话咨询,犯罪分子便以“收取风险保证金、个人所得税”等名义要求受害人汇款,以此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3.虚构购车退税进行诈骗。犯罪分子先通过非法渠道获取购车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及车辆型号、车牌等相关信息,然后再以税务局、财政局或者车管所等工作人员的名义,通过电话或者短信联系被害人,诈称其可以享受购车退税优惠政策,随后,指令被害人通过ATM机操作退还税额,趁机转走被害人银行卡存款。

4.虚构银行卡消费进行诈骗。犯罪分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编造被害人在某商场的刷卡消费记录,并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被害人,同时留有咨询电话。被害人一旦拔打咨询电话咨询,对方便自称是银行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以银行卡安全进行升级或者加密等借口,诱骗被害人在ATM机上将银行卡上的存款转至其提供的所谓“安全帐户”上。

5.冒充熟人“换卡”汇款进行诈骗。犯罪分子采取短信群发的方式,短信内容包括“原来帐号不用了”、“重新发个卡号给你”、“钱汇了没有?”等,并附有一个银行卡号。有的被害人往往会在未确定信息是否属实的情况下,轻信短信内容而将钱打入犯罪分子提供的帐户上去,从而上当受骗。

6.以虚构亲属需要救助的方式进行诈骗。犯罪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被害人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拔打被害人电话或发送短信,以被害人亲属的朋友、同学的身份,诈称被害人亲属“被绑架”、“生病”、“出车祸或因违法犯罪被抓”等,声称急需汇款,让被害人向其提供的帐户上汇款以骗取被害人钱财。

7.以虚构信息对被害人进行人身威胁的方式诈骗。犯罪分子打电话或发短信,称被害人得罪人了,对方花钱买被害人的“一条腿”或“一只胳膊”等,要求被害人拿钱消灾,被害人往往产生恐惧心理而给犯罪分子钱财,从而上当受骗。

(二)电信诈骗的特点

电信诈骗犯罪具有作案过程不接触、作案方式信息化、作案手段智能化、作案地域分散化、作案目标广泛化等特点。

1.智能化、科技化程度高。该类犯罪中,犯罪分子往往事先通过各种信息渠道获得受害人姓名、性别、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资料,再利用改号软件和网络技术篡改主叫号码,使用“区号+110”、“110”、“公安机关公开办公电话”冒充公安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号码,多名嫌疑人分别扮演不同角色,使受害人一步步陷入他们的圈套。

2.分工明确,组织化程度高。“这类犯罪集团都有严密的组织分工及严格的管理,各个环节环环相扣,设计周密,有的深居幕后,进行组织和策划,有的专门制作诈骗剧本,有的专门提供网络平台,有的专门从事话务诈骗,有的专门从事洗钱转账。”[1]根据近年来查获的案件,完成电信类诈骗一般需经历以下几个环节:(1)使用虚假身份证进行银行卡申办;(2)伪造身份对作案手机进行虚假开户;(3)任意显号和非法改号;(4)利用手机、小灵通、互联网、群发器发送虚假信息;(5)取款、转账或网上银行转款。[2]

3.诈骗方法手段更新快。该类犯罪不断变换诈骗方法,从一开始只是通过群发短信,发展到网络电话、任意改号显号软件等等,形成了一种高智慧型犯罪。从诈骗借口来讲,从最原始的中奖诈骗、消费信息,发展到绑架、勒索、电话欠费、汽车退税、冒充公安司法人员等等,犯罪分子总是能想出各式各样的骗术。

4.境内外结伙作案,打击难度大。该类案件嫌疑人多以东南亚、台湾人为主,犯罪团伙内部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有的专门负责购买手机,有的专门负责开银行帐户,有的负责拨打电话,有的负责转账。老板及服务器多在国外,通过网络操纵内地及本土籍人员实施一系列的犯罪活动。该类案件一般为嫌疑人A在甲地打电话,嫌疑人B在乙地开设银行账户,嫌疑人C到丙地取钱,大部分钱款最后流向境外,因此,案件侦破难度大,打击困难。

二、电信诈骗犯罪高发的原因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已持续多年开展打击电信类诈骗专项行动,从破案总量来看,战绩不太理想,电信类诈骗之所以打不胜打,难以遏制,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该类犯罪风险小、成本低

该类犯罪属于“远程、非接触式”诈骗,犯罪分子实施该类诈骗不受时空条件的限制,可以随时随地对全国各地的被害人实施诈骗行为,不易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时,由于犯罪形式多样化并不断翻新升级,虽然人们的防范意识在不断增强,但总会有极少数人上当受骗,这样犯罪分子以极低的成本漫天撒网,就可获得较大的回报。

(二)该类案件侦破难度大

电信诈骗案件的特殊性给公安机关侦破此类案件带来极大的困难。第一,就公安机关内部来讲,需要刑侦、技侦、网安等部门综合协调,分析研判,才有可能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踪迹。第二,从外部合作讲,需要公安机关与银行、电信部门通力协作,也就是说从“电信流”和“资金流”两个方面去发现线索,侦破案件。但是,电信部门对手机用户的非实名登记,及任意显号和非法改号软件,使公安机关很难发现真正的犯罪嫌疑人。第三,从银行部门来讲,银行卡多种多样,管理不是很规范,给犯罪嫌疑人冒用他人的银行卡实施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第四,电信诈骗往往是跨地域作案,犯罪分子通常分布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需要公安机关与不同国家和地区进行执法合作,不同的法律制度与执法理念造成追查难度很大。第五,从技术层面讲,“高科技的犯罪手段给侦查工作带来很大难度,线索一旦中断,就很难将犯罪团伙一网打尽”。[3]改号软件、网络电话、境外诈骗电话、诈骗短信泛滥为电信诈骗案件高发提供了极大的技术支持。

三、打击与防范对策

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决定了对该类犯罪的打击成本大、难度大,效果不理想,“我没法让你不做,但我可以让你做不成”,“打的好不如防的好”,应对电信诈骗犯罪最好的方法是要充分发挥犯罪预防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宣传、提高防范能力

通过电视、广播、电信等媒体进行宣传,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妇女,在接到陌生来电和手机短信时,要提高识别、应变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要随便向陌生人泄漏个人信息,以防上当受骗,有相关线索和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充分发挥社区民警的作用,这两年德州市公安机关结合“社区六进”工作,强化社区的宣传作用,将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电信诈骗案件有了明显的下降。

(二)加强公安机关之间的协作

各地、各级公安机关应加强对此类案件在电信诈骗平台的录入和分析研判,关注发案动态,及时分析串并案件,力争找到侦查突破口,发现犯罪线索,尽快破案,防止此类犯罪发展蔓延。

(三)建立部门之间的快速联动机制[2]

公安机关与银行之间要建立涉案账户银行查询冻结快速通道工作机制,在第一时间发现资金流向以及冻结赃款,及时对银行卡资金流向进行分析串并,从“资金流”追查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与电信部门建立快捷的涉案号码查询机制,以便及时通过“电信流”追查犯罪线索。

(四)充分发挥银行的能力与作用

银行要对嫌疑帐号跟踪查询,加强对银行帐户的监管,杜绝假身份证登记开设帐户现象。要形成多重警示提示:从大堂经理、保安、叫号机直至后台工作人员都要履行告知义务,特别是中老年人转帐时要详细询问被转帐人员与其关系,防止上当受骗,ATM机上要安装语音提示,同时,在网银转账环节也要增加提示环节。

(五)充分发挥电信部门的能力

电信运营部门要落实手机实名制,对“中奖”、“退税”“110”等词句进行屏蔽、过滤,防止通过任意显号和非法改号进行诈骗,堵住犯罪分子实施短信等诈骗的渠道。调研表明,境外网络改号电话的识别、拦截,诈骗短信、垃圾短信的封堵、过滤,技术上是可行的。

(六)加强互联网管理

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加大对网络诈骗平台、诈骗网站的打出处理力度,关停虚假网站,创造一个干净的网络空间。

[1]蒋永利.电信诈骗案缘何高发[EB/OL].http://www.chinareports.o rg.cn/jl/jlga/news101650.htm,2012-03-23.

[2]单一良.电信类诈骗犯罪多发的原因及对策[N].中国产经新闻报,2010-12-06.

[3]谢文英,赵晓星.电信诈骗,真的防不住吗[N].检察日报,2013-05-20.

D917

A

1673―2391(2014)06―0163―03

2014-03-25 责任编校:陶 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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