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推介
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等课题的成果《政治制度的维系途径:基于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理论诠释》一文中,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副教授马雪松认为,政治制度在动态的历时性过程中生成并维系,制度的生成、维系与变迁在形式上构成了政治制度运作过程的不同阶段。制度维系作为政治制度演进的关键环节,基于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理论视域,在承认制度发挥影响并可以被人类行动者改变的前提下,探究政治制度保持稳定并抵制变迁的原因及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现有的权利学说往往是从权利的各项要素出发去分析和阐释权利的。江苏开放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朱垭梁在《法律权利的社会空间阐释——作为社会空间的法律权利》一文中提出,社会空间这一重要范畴是对传统主客体二元论哲学的一种消解,也是对权利要素论的消解。法律权利无论在逻辑层面还是在历史层面,在本质上都可以被理解为是社会空间,法律权利的逻辑与历史的背后隐藏着空间的逻辑与历史。
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徐雅芬在《试论我国公民道德自觉与道德自信的培养》一文中认为,我国公民道德自觉与道德自信是公民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集中表现。公民道德自觉与道德自信相互渗透、相互制约、相互促进。我国公民道德自觉与道德自信的培养,有着深厚的历史基础、充分的理论依据和可靠的现实条件。
南水北调的东线和中线工程再次引起了“沧浪文化”之争。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方永在《对“沧浪之水”地望之争的几点思考》一文中认为,“沧浪之水”有四种命名模式,即以水色命名、以地命名、以山命名和以文化命名。这四种文化模式是相互交织的,不可能有先后之分;而且,它所指称的东西也不是唯一的。因此,无论是以何种模式命名,也不论是以孔子、屈原听《沧浪歌》为据,来说明“沧浪之水”到底在何处,在逻辑上都不是充足的理由。与其争“沧浪之水”在何地和“沧浪文化”以何地为正宗,不若联合起来,共同构造和建设真正的“沧浪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