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慧斐
不管是以前的会考,还是现在的学业水平考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每学年都会下发考试标准,明确考试要求和考试范围。这既是我们教学的根本,也是我们教学的方向和大纲,是无论如何都要重视和把握的。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比如课时少但知识点多的矛盾存在,不少教师有这样一种不良倾向:考什么就教什么,集中全部精力对付“考点”,那些“非考点”被完全撇在一边。这种“功利性”的做法,不仅破坏了教学的整体性、有序性,而且对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的实现是非常不利的。这些“非考点”就真的没有教的价值了吗?笔者就以2014年浙江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经济生活模块的考试标准为例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 忽略“非考点”,就可能忽略了对教材知识整体性的理解和把握
整体性原则是在现代科学哲学方法论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整体性原则要求在教学中克服以点概面、以偏概全的错误,形成由表及里,从部分到整体的,从感性到理性的认识。它要求我们在教学中能够用整体的、系统的观点对已有的知识材料进行整理,从而实现认识的深化和提高,防止认识的片面性。“非考点”虽然在学业水平考试的试题中不会出现,但它们也是知识体系的一部分,对构成完整的知识结构有着重要作用,我们在授课中不能视而不见。例如考试范围明确指出“货币的基本职能”(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考点”,而其他职能(贮藏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货币)是“非考点”。如果我们在教学中只是单独对货币的基本职能进行讲解,而对其他三个职能只字未提,那么学生会认为货币的职能只有两个,也就无法正确理解“基本职能”的地位。
因此,为了让学生能够对教材知识有一个更为完整的系统性的把握,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考点”知识,我们不能忽视“非考点”。
二、 忽略“非考点”,就可能忽略了对关键概念本质的理解和把握
高中的学生处于从侧重形象思维向侧重抽象思维转变的阶段,基本具备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但是他们学习抽象概念和把握本质仍然需要具体经验的支持。
教师在教学中要注意顺应学生的思维特点和发展规律,适时引导学生进行“思维爬坡”,才能有效掌握关键概念的本质内涵,否则学生对这些关键概念就像看“海市蜃楼”一般,可望而不可即了。例如,考试范围明确指出“货币的含义、本质及基本职能”是“考点”,而“商品的含义和基本属性”“货币的产生过程”是“非考点”。“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就是货币”“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这些知识点在考试中一直是高频率出现的,如果我们不把商品的含义讲清楚,不把货币的产生过程讲清楚,如何让学生正确理解“货币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货币是从商品中分离出来的”?如何让学生正确把握“一般等价物”的内涵?
因此,我们在教学中要遵循学生的思维特点和发展规律,在关键概念和本质内涵的教学上,可以通过“非考点”的辅助教学来帮助学生更好地去理解和把握这些“考点”。从这一点上看,我们不能忽视“非考点”。
三、忽略“非考点”,就可能忽略了对知识点之间逻辑关系的把握和对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
教师在教学中逻辑思维的清晰与否会深刻影响学生对知识的接受程度。同样,学生的逻辑思维是否顺畅也会关系到对知识的把握程度。政治学科有一个特点,针对那些较为重要的知识点,我们通常会采取“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否则会怎样”的思路。实践也证明了学生对这种教学思路是比较容易接受的,有些学生学会这种思维方式后甚至能自己整理、概括知识点,这对学生全面分析问题、规范答题有很大的帮助。如果“非考点”里恰恰有这个思路中的某一个或某几个环节,我们忽视了,会怎样呢?比如考试范围指出“纸币的含义和发行规律”是考点,而“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是“非考点”。“纸币是价值符号”“纸币要根据货币的流通量来发行”这些知识点是考试要求,教师肯定会讲透,但是“纸币如果不按照货币的流通量来发行会怎样呢?会导致什么危害?我们该怎样来弥补?”教师如果不讲解,学生不仅无法理解“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的危害,而且对后面篇章中的宏观调控的货币政策也无法理解透彻,这样就打破了学生学习的逻辑思维方式,导致知识点不全,思维中断,极大地影响了学生的发展。
俗话说,红花好看也需绿叶扶衬。教师必须统筹安排教学内容,理清教学思路,关注“考点”的同时,适度安排“非考点”的教学,发挥“非考点”的“绿叶作用”,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知识间的串联能力。
四、忽略“非考点”,就可能忽略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的实现
2014年浙江省高中政治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说明指出:“把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确立现代公民意识和世界意识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考核渗透在知识和能力的考核之中。”可见,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的落实是我们教师要十分注意的教学要求。此外,在社会迅速发展的今天,国家对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也有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不能因为考试中不会出相关题目而否认培养道德素质的必要性。例如,考试范围指出“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和“违反税法的行为”是“非考点”。依法纳税虽然未被列为考点,但对树立正确的“现代公民意识”有着很大的作用,我们能茫然不顾吗?又如,考试范围明确指出“又好又快 科学发展”是考点,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目标”是“非考点”。即使对这个“非考点”不进行教学,学生还是可以很好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也不影响“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求的理解。但是在“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让学生坚定“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信念这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的实现上就要打个折扣了。
所以笔者认为,为了培育高素质的新一代,“非考点”中如果涉及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意义的,还是应该适度进行教学的。
五、忽略“非考点”,就可能忽略了多层次教学和因材施教的要求
从古至今,多层次教学和因材施教都一直被提倡。多层次教学就是教师根据学生现有的知识、能力水平和潜力倾向把学生科学地分成几组并区别对待,学生在教师恰当的分层策略中得到最好的发展和提高。它的优点是教师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重新组织教学内容,确定与其基础相适应又可以达到的教学目标,从而降低了学困生的学习难度,又满足了学优生扩大知识面的需求。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兴趣是不一样的,如果我们千篇一律地“考什么就教什么”,“不考的不教”,那么对那些学习能力有余的或者感兴趣的学生是不公平的。例如,考试范围指出“股票、保险”是考点,而“债券”是“非考点”。有很多学生对投资理财的内容是非常感兴趣的,如果我们教师把债券这个内容跳过去不教,学生肯定会觉得很遗憾,也不能满足他们的求知欲。
为了落实多层次教学和因材施教的理念,教师应该具体分析教材知识和学生的情况,不能千篇一律地只教“考点”,应给学生更大的学习和发展空间。
考试评价是检测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学习能力的最有效、最直接的手段之一,所以考试评价一直都是所有教师和学生都关注的话题。近几年来,随着考试难度逐步加大,对学生各种能力的培养和考查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教师如果只把注意力放在“考点”上,而人为地忽略“非考点”,不仅会错失许多值得教的知识,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错误,而且与当前的考试要求和发展趋势背道而驰,会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所以,我们在重点抓“考点”的同时,也要适当关注“非考点”,这样更符合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学业水平考试的要求。
(责任编辑 袁 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