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长远 范文仲/资阳市农业局
资阳市农业经营性服务的现状及发展对策
□计长远 范文仲/资阳市农业局
发展农业经营性服务,有利于提高组织化程度,提升基地规模化水平,引导农业社会化分工,确保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本文通过调研资阳市农业经营性服务的发展模式,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发展对策。
为适应现代农业的各类需求,社会化服务组织应运而生,特别是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发展迅速,呈现出主体多元化、运作市场化、服务专业化的特点,服务效果越来越明显,已成为农业公益性服务的有效补充。其主要服务模式如下:
(1)农民合作服务模式。资阳市已组建各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社2844个,其中部级示范合作社2个,省级示范合作社71个,特色优势农产品合作社联合社11个。资阳市现代柑桔合作社通过建立修剪、植保、采果等专门服务队,并组织果品营销,为社员及周边农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促进了农民增收,2013年实现经营性服务收入210万元。
(2)农机作业服务模式。农机合作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机耕、机播(插)等环节农机作业服务,形成了“农机合作服务组织+技术专家+农户+基地”的农机作业服务模式。2013年全市41个农机专业合作社累计签订水稻、油菜等主要农作物农机作业合同2.01万hm2,开展水稻机插集中育秧1.06万hm2,耕整地1.4万hm2,实现农民节本增收6000万元以上。
(3)农村经纪服务模式。农村经纪组织(人)利用自身掌握市场信息多、人脉广的优势,为生产者和销售商架起了沟通的桥梁,有力地促进了农产品市场的流通,形成了“农村经纪组织(人)+农户+基地”的农村经纪服务模式。安岳柠檬营销形成了相对稳定、人数众多的“买全国、卖全国”的专业营销队伍。到2013年底,成功培育规模以上的柠檬营销企业51家,保证了柠檬的销售。雁江区围绕蜜柑产业,形成了稳定的本地农村经纪人队伍,每年10多万吨蜜柑在10月底就能销售一空,较湖北蜜柑提早半月上市,有利于蜜柑的及时销售。
(4)产业化服务模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订单生产形式,与农民合作社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共建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的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形成了“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基地”的产业化服务模式。据统计,全市现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家、省级22家、市级146家。安岳县瑜华种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租地180hm2种植柠檬的同时,发挥公司在栽植技术、采后处理、产品营销等方面的优势,辐射带动周边栽植柠檬2533.33hm2,年产柠檬鲜果8万t,带动1.68万户果农增收致富。
(5)农资经营服务模式。以种业企业、供销合作社和邮政物流为典型代表的农资经营单位向本地生产者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形成了“农资经营单位+农户+基地”的农资经营服务模式。全市现有农资经营单位(或门市)1900家,年经营额达到16亿元。其中,供销合作社具有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双重特征,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充分发挥了其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农资超市的优势,在为农户提供放心农资和技术服务的同时获得一定的经营利润。
(1)经营性主体规模不大。调研中发现,资阳市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普遍存在规模不大、资金不足、人才匮乏、服务设施落后等问题,限制了服务能力的提升,不能满足大部分农户对农资供应、病虫防治、“四新”技术应用、农产品收获、产品贮藏销售等方面的服务,不能把农民从农业生产、供求、销售等管理环节中完全解放出来。
(2)主体服务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经营性服务组织,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没有针对当地农民对农业生产的需求和产业发展来开展统一服务。部分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组建的专业合作组织过分追求利益最大化,主要农产品原料从外地调入,仅在当地建立了部分农产品原料订单生产基地,服务和带动当地农户和产业发展的意识有待提高。
(3)经营性服务宣传滞后。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受本地的自然条件和传统思想意识限制,重视不够,宣传滞后,发展较慢,影响力不大,部分农民对社会化服务缺乏了解,需求积极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的健康发展。
(4)扶持政策较为缺失。贷款难、用地难成为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难题;流动资金不足影响服务组织盈利和自我发展;大部分服务组织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开展技术、产品统一服务的仓库和交易场地难落实。
(1)着力主体培育,做大服务组织。一要依托特色产业发展,选择优质粮油、蔬菜、柠檬等优势特色产业集聚的区域,培育壮大经营性服务组织。二要满足农户迫切需求,重点针对一家一户难以办到又迫切需要帮助的内容开展服务,如用专业化统防统治、统一防疫解决农户技术应用能力低、资金少、劳动力不足、生产成本高的问题;同时,尽可能增加服务的范围、种类,以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三要构建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与服务对象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保护价订单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形成相互依存、互利双赢的关系,使服务组织在服务过程中积累经验和资金从而发展壮大。
(2)开展模式创新,积极宣传造势。一是构建复合型服务模式,将农民合作社、经营性服务组织、龙头企业联合起来,分工协同,互相依托,共同服务产业发展。二是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同类农民合作社发起创建有营销、加工、饲料、种源、药品等企业加入的产业一体化经营的联合社,整合各合作社的资源,理清服务权责关系,达到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目的。三是强化经营性服务宣传,要充分认识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发展的重要性,从正面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农民走向市场,让广大农民对农业经营性组织有一个比较客观的认识和了解,从而积极支持其发展。
(3)强化政策扶持,促进规范发展。一是加大项目扶持力度,重点在服务设施、服务队伍、服务活动上进行扶持,对于建设内容多、服务面广、服务效果好的给予优先扶持,各类支农资金项目优先安排由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实施,支持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二是实施优惠政策措施,对规范化服务组织的建设用地优先考虑安排;对服务组织销售包装处理、初级加工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享受农业用电、绿色通道、免收工商管理费和人才培训费等政策;农业保险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向服务组织倾斜。三是加强小额信贷支持,积极开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向经营性服务组织的小额贷款业务,解决农产品生产经营和服务设施配套的资金瓶颈问题。四是引导组织规范管理,按照“在规范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逐步规范”的工作思路统筹规划,大力支持和促进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发展,不断提高经营性服务能力,满足农户不同的服务需求,真正实现“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百姓”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