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波
唐山市位于河北省东部,总面积为13472km2。区内70条河流分属滦河水系、冀东沿海水系和北三河水系。全市多年平均年降水量为644.2mm,人均水资源量为329m3,仅为全国平均水平2200m3的15.27% ,属严重缺水地区。据统计,2013年全市共开发利用水资源总量为25.64亿m3,其中地表水开发利用量为8.47亿m3、地下水开发利用量为16.56亿m3、其他非传统性水源开发量为0.61亿m3,分别占总用水量的33%、64.6%和2.4%。
唐山市是全国重要重工业城市,以钢铁、煤炭、陶瓷、水泥、装备制造为支柱产业。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地表水断流、地下水超采、水污染严重及水生态环境恶化等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根据2013年相关资料统计,全市共有可用的机井13.5万眼,每年矿井疏干水开采量为1.04亿m3(占地下水开采量的5.9%),年开采地下水总量达16.56亿m3。地下水长期处于持续超采状态,年超采地下水5亿m3左右。全市范围内形成6个大型的区域水位降落漏斗区。
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源主要包括: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面源污染。2013年全市平原全淡水区地下水未污染的面积仅为108.2km2,占评价区面积的2.1%,轻度、中度、严重污染区分布的面积为432.8km2、
非传统性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主要表现在污水处理回用率低,全市各县市区均建设了污水处理厂,除市中心区4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回用率达到35%,其他各县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回用率都很低,城市雨水开发利用程度低,对微咸水和海水的利用规模小,发展速度也较慢。
对唐山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应通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限制纳污 “三条红线”管理,逐步提高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唐山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唐山市水资源保护对策如下。
依据省政府确定的水量分配指标,合理确定各县(市)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逐年制定年度用水计划,明确各县(市)区年度用水总量,对各县(市)区实行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暂停审批新增取水的建设项目。可采取区域内部调整、上大压小、扶优汰劣、水量置换等方式解决用水问题。
按照省政府划定的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各县(市)区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压采方案,并严格落实,逐步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在地下水超采区,除生活用水外,严格控制新增取用地下水。城市(含县城区)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严禁新增自备水源井。加快地下水动态监测站网工程建设,重点加强南部沿海平原区及地下水超采区的监测。实行区域地下水开采总量和地下水水位双控制。
加大雨洪水、再生水、矿井疏干水、海水、微咸水、采油分离水等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并纳入水资源统一管理。加大建设项目再生水的配置力度,将再生水管网建设列入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扩建规划中;通过全面规划、综合利用,进一步提高矿井疏干水利用率;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加快山区集雨水池水窖建设进程;积极探索海水资源的开发利用。
严格落实唐山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广管道输水、渠道防渗、微灌、喷灌等工程节水灌溉技术,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减少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加强对钢铁、化工、火电、纺织、造纸、建材、食品等高耗水企业的用水管理,引进先进的节水工艺和设备,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和示范工程建设,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把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的重要依据,依据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和水功能区达标要求,明确各县(市)区入河排污控制指标。严格控制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对排污量超出纳污能力的县区实行区域限批,禁止新增入河排污口或增加入河排污量。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入河排污口,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唐山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表明,唐山水资源利用存在地下水严重超采、水污染严重、非传统性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等问题,通过行政、工程、科技、经济、农业节水和保护水权等措施可以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通过治污、减污、污水资源化等措施可以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最终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