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沈小平
近年,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上有了显著提高,但仍有不足。因此,我省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要从认识、措施、创新、责任4个方面,做到再深化、再细化、再实化、再强化,要增强紧迫性、实效性、长效性和主动性,要对应任务图,安排好时间表,明确好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和完成时限,要从工程进度、机制创新、监测体系、考评验收4个层面来把握好、落实好。
10月底前所有项目要全部开工;11月底前要完成整个工程量的一半以上;12月底前田间工程要全部完成;明年2月底前,河渠疏浚、坑塘清淤等工程全部完成;明年3月底前要完成所有项目的竣工验收。在工程的进度上,还要注意因今年全省遇到严重干旱,降水减少,使得大中型水库蓄水比去年少9亿多m3,比常年少了将近1亿m3。这种情况下,要把实施压采工程和饮水蓄水统筹兼顾,既要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又要多引多蓄,以备不时之需。
围绕体制机制创新,省里需要出台10个指导性文件,现在已出台了5个,另外5个要抓紧修改完善,尽快印发实施,其中《地下水压采效果评估办法》、《水权确权登记办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与管护机制创新指导意见》、《创新体制机制调动群众积极性的意见》要在10月底前出台;《推进水权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要在11月底前出台。东光、成安等8个水权水价改革先行试点县,要在11月底前完成水权确权登记并制定出台水价改革方案,其余试点县要在年底前完成。而且胡静林副部长就体制机制创新又明确提出了具体要求,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深入谋划,科学论证,及时出台。
地下水动态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包括监测站点、计量设施和监控管理平台等要在11月底前开工建设,明年2月底前全部完成,3月底前完成验收。
依据国家四部委对我省试点工作考核办法,省里要在12月底前出台对市、县的《绩效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明年3月底前市、县完成自评报告,4月份省对市、县进行核查,形成自评报告并按要求于月底前报国家四部委。
这次会议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省综合治理办公室要认真梳理并以文件形式下发,省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据此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