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遗痛”

2014-04-01 08:55马丽文张民析
中国扶贫 2014年4期
关键词:童工用人单位劳动

马丽文+张民析

童工问题,总是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每到年底,很多工厂的工人都要回家过年,最难过的无疑是老板们。本来就被人力成本压得喘不过气来,工厂如果再停工,企业经营就成了问题。此时,廉价的童工就成了应对“用工荒”的对策。

事实上,现阶段非法使用童工的现象并非偶然,早在几年前一些小微企业就因为订单不确定、管理不完善等原因,非法使用童工。经调查发现,这类童工问题集中在包装、加工、玩具、电子等手工计件行业,并呈现出封闭化、分散化等隐蔽特征,屡禁不绝。

近日,深圳一电子厂雇佣数十名童工的新闻跃上媒体头条。30余名来自四川凉山州的彝族小女孩被深圳市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聘用。随后,经警方解救,孩子们陆续返乡。然而,当这些女童见到警察时却非常害怕,有的还在大街上奔跑,生怕被警察所“解救”,原因是家里太穷,不如在外打工。

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招聘16周岁以下的人员,也就是童工。16周岁以下,有的可能是13、14岁,甚至更小的年龄就在工厂里面做工,这是典型的童工。为什么这么小年龄就要外出务工呢?归根结底,大部分童工都是因为家庭贫困而选择辍学打工,父母在生活所迫之下也愿意让未成年子女外出求生。也就是说,童工问题的产生在某种情况下,是用人单位与童工本人及其监护人的双方意愿。

从法理上看,雇用童工是违法的,是违背人权的。然而,为什么会有人冒违反法律的风险招录童工,还可以逍遥自在?因为,使用童工的违法成本很低。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可见,招收童工虽属违法,但并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童工既可以满足企业生产需求,又能够降低人力成本提高企业效益,即使被发现非法使用童工,最多也就是罚点款,并不会给企业带来多大损失。

那么,禁止童工是否就能既解救了童工,又警告了用人单位呢?

有人认为,禁止童工不会让穷孩子的境遇变好,只可能变糟。在餐饮、手工制造、服务行业、部分流水作业等行业,很多企业摄于法令不敢招募童工,儿童只能被挤压到更黑暗繁重的行业和“岗位”。

孩子进厂打工貌似互利互赢:工厂不再为缺工而发愁,这些“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小小年纪就可以为家庭创收。也许,在许多人眼里匪夷所思难以承受的不堪,在那些家庭贫困者眼里却极为平常。童工们,能否跨过他们面前的贫穷关,根源于我们的保障制度。他们和所有人一样,渴望过上平等、自由富足的生活,他们理应享受政府提供的各种公共服务,他们的苦难需要制度的保障,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扶助。

每一起非法使用童工案件被曝光后,孩子们都会被解救回到父母身边。但是,这些孩子回乡如何安置?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政策是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谁来关注他们的心灵?他们会面对什么样的生活?被遗失的校园时光又该如何拾起?社会应该如何看待童工现象?仅仅限制用人单位招收童工能否一劳永逸?解决童工现象的根本是什么?

以下是本刊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北京市著名律师武绍智的观点。

孩子是民族的未来,让每一个孩子健康正常地成长,应该是每一个人的责任。然而在我国,非法使用童工现象作为一种社会痼疾,由来已久。其原因,有历史对于童工意识的遗毒,也有现在社会对于童工现象的忽视。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明令禁止企业使用童工,但是媒体对非法使用童工的报道却不时出现,可见,法律的高压线,并不是能完全阻止企业非法使用童工的尚方宝剑。

童工现象为何屡禁不止,其问题瓶颈在哪里?

最大的因素来自于贫穷和愚昧。越来越多的农村孩子,因为当地家庭贫困或者条件恶劣,不断涌入城市,组成童工大军。

其次,因为童工廉价。由于非法使用童工的企业,一般都使用较低的报酬雇佣童工,童工年小无知,自然就成为了非法企业降低成本的工具。

还有就是法律执行力的问题。使用童工低成本、高回报,使得一些企业铤而走险。现实中,以纺织、服装、制鞋、矿山、制造、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大量招用农民工的企业,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代表的企业,明目张胆地违反法律,使用童工现象非常普遍。

目前,我国对于非法使用童工的处罚方式有三种。

行政处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规定,对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将给予罚款、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等处罚。若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同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经济赔偿: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刑事责任:对拐骗、强迫童工劳动,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根据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四)》的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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