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建设路径选择
——以福建警察学院为例

2014-04-01 14:54张旭红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4年12期
关键词:治安师资队伍公安

张旭红

(福建警察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专业建设是高校发展的基础和核心,关系到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特色甚至关系到整个学校的命运。治安学专业是公安学科下属的重要专业之一,学校一直以来把治安学专业作为学校的核心主干专业和特色专业进行建设发展。为做好治安学专业建设,同其他院校其他专业一样每5年均要制定一次专业建设规划。

一、厘清治安学专业内涵是治安学专业建设的前提

(一)厘清治安学专业内涵的必要性

厘清治安学专业内涵的历史时机已至。长期以来关于治安学的研究内容治安学界一直存在“大治安”和“小治安”的分歧。公安学成为法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治安学提升为公安学下的二级学科,表明治安学学科已经成熟为公安学下有关治安领域的独立知识体系。此时为了治安学学科和专业建设,这种分歧不是扩大而应该是缩小,甚至消灭分歧,在学科和专业建设上应取得较为一致的意见,即治安学学科理论研究的内容和研究方法应放眼和借鉴大治安,结合法学、公安学、犯罪学、管理学、社会学、历史学、信息学、统计学、工学和理学研究治安学,使专业取得丰厚的理论支撑;而治安学专业培养目标的设定、课程体系的设置、教学模式的选择和师资队伍的素质要求,应当突出小治安的特点,体现公安特色,以培养公安机关治安工作的专门人才,实现为社会公共安全服务的目的。明确专业内涵是治安学专业建设的前提和基本任务。只有明确专业内涵,才能有特定的人才培养目标,才能制定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培养方案,设置符合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才能选择适合人才培养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并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引进和培养师资和师资队伍。

(二)治安学专业已具有根本属性的教研内容

治安学专业起初是由公安院校设立目前已由教育部确定主要是根据公安工作业务分工而划分的专业类别,是相对于侦查学、警务指挥与战术、公安管理学、警卫学、涉外警务学、国内安全保卫学、公安情报学等而言的,是研究社会治安现象及其规律、治安对策理论和实践的一门综合性应用专业。治安学专业对口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领域,有其根本性的教研内容且十分丰富,具体包含治安学原理、治安史、户政与人口管理、场所与行业管理、大型活动管理、危险物品管理、单位安全保卫、公共安全危机管理、治安案件查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车辆工程、交通工程等。

(三)厘清治安学专业内涵的方法

2011年前由于教育部未认定一级学科公安学及其下属的治安学学科,治安学长期挂靠法学、管理学、政治学,到目前大多数教师仍然观念模糊,没有明确的治安学“小治安”专业内涵。我们将结合人才培养目标的设定,培养方案的制定、课程的设置、教学内容和方法的选择等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全体教师讨论治安学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让每位教师明确治安学的专业内涵和学科研究方向以促进学科专业建设。

二、密切与治安部门的联系是治安学专业建设的基础

(一)密切与治安部门联系的重要性

治安学专业对口的社会行业是公安机关,对口的部门是治安管理部门,治安系与治安管理部门良好的互动关系是治安学专业发展的基础,如此才能及时了解前沿治安工作的变化,及时调整授课内容,培养出治安管理部门所需的应用型人才;才能及时了解治安工作的需求,在为治安部门服务的同时,促进治安学教学和科研,提升专业层次。

(二)密切与治安部门联系的措施

目前治安系与治安部门联系主要表现为学生到公安机关专业实习和见习,教师到治安部门业务锻炼,邀请治安部门专家到学院开设讲座和参与教学,专业教师与治安部门合作研究课题等。我院除了专业实习和见习外其它均未常态化、制度化。为了促进校、局共同办学,可借鉴浙江警察学院的做法,建立由校、局共同组成的“治安学专业建设理事会”,学校和各级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部门为本专业建设理事会的理事单位,明确理事会章程,形成校、局合作共建专业长效机制。通过正式的理事会议,积极吸引治安部门参与治安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在学生实习就业、教师实践、社会服务、师资培训、民警培训等方面展开深度和紧密合作,建立校、局合作双赢机制。

三、师资队伍尤其是“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是治安学专业建设的重点

(一)打造“双师型”师资队伍的重要性

专业建设的核心在于师资队伍的不断优化和提升,师资队伍的建设成为专业建设的核心和重点。“双师型”教师是指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获得教育系统领域的教师资格证书,又有本专业或相应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或有从事本专业实践工作经历,具有较强实践应用能力的专业课教师。治安学专业的公安特色和应用特色决定了师资队伍建设必须重视“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既能从事专业理论教学,又能指导学生进行实践的“双师型”教师是彰显公安应用特色,培养学生治安实践技能,达到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为治安部门培养对路人才的重要手段。经过不断地专业建设和师资培养,努力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直至最优100%。

(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途径

我院注重“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但还未规范化和制度化。打造高素质“双师”型师资队伍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在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中,侧重加强教师的实践能力,每年安排4名左右专任教师到治安部门进行短期调研、下派学习和挂职锻炼且不少于3个月,使教师的专业技能不断提高。另一方面,根据教育教学需要,从实际部门的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聘请具有扎实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工作经验的专家为兼职教师,建立起专家库,直接参与教学和训练。

为了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除了上述两个途径外,还有以下三个办法。首先是以课程为抓手形成教学团队促进教师进步。目前我院治安学专业拥有5门省级精品课程,在专业建设中,应以5门精品课程为引领,以其他核心专业课程建设为抓手,成立和巩固专业课程组。课程组成员以团队形式开展各种教学研讨活动,撰写课程标准,开展课程教学改革,探索多元化教学方法运用,通过任务引领,不断提高项目组成员的教学水平和教研水平,丰富教科研成果。其次是加强教师的外出交流、学习和培训。学院和系部应不断创造条件,采取访问学者、进修、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等多种途径培养现有教师,安排尽可能多的教师参与各种类型的学术交流,扩大学术视野,掌握学术动态,加大与兄弟院校同类专业的教师沟通,及时跟踪本专业方向前沿发展状况,使之尽快成长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从而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的知识结构、研究方向。第三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院和系部应通过观看主题教育片、开展教师授课大赛、评选优秀教师等工作,不断加强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实践,在教师中形成乐教、善教的良好局面。第四是制定好中青年教师发展规划,加强青年教师的岗前培训,继续坚持青年教师“三定”制度,要把对青年教师“定导师、定任务、定方向”作为青年教师培养的重要环节,以实现师资队伍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三)治安学专业教师应根据学科背景性质进行平衡引进和培养

治安学是一门涉及文、史、理、工等各类知识的融合性学科,在引进教师时应注意吸收具有法学、历史学、管理学、公安学、社会学、理学和工学等学科背景的教师,并根据教学和研究内容的性质和量进行合理分布。目前治安学专业专兼职教师22人,其中学科分布为法学9人,教育学4人,理学2人,工学5人,文学1人,历史学1人,目前尚缺管理学和社会学学科背景的教师。理工科背景的教师虽有但还不够,因课程枪支弹药管理、爆炸物品管理、消防管理等的需要还应招收2名,其专业背景可基于兵器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等学科。鉴于教师学位结构中没有博士,建议招收2名工学博士。

四、突出实践性教学环节是治安学专业建设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体现

(一)突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必要性

实训教学与理论教学是密切相关、相辅相成,它不仅仅是理论教学的一个延续,更是培养学生探究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治安学是研究治安现象、规律及对策的学科,治安学专业是综合应用性专业。为培养应用型治安工作专门人才,实现治安学专业培养目标,治安学专业建设应突出政治建警、半军事化管理模式;校局结合、理论与实践合一的教学模式;警学研结合、教学战一体的培养模式,集中凸显公安特色和应用特色。

(二)实践性教学模式

治安学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学科,实践操作量很大。每门专业课程均应梳理出实训项目,设计更为详细的实训教案,明确实训目的和要求,设置一定的场景、情景,组织开展模拟办案、模拟操作、模拟演习等情景模拟教学法以及现场教学法。这就要求校内建有模拟街区、娱乐场所、宾馆、安全防范、防暴技术、消防技术等实训场馆和实训基地。

另外邀请公安机关、外校的客座教授、兼职教官来校任教、开设专题讲座。稳定公安机关的校外实习和见习基地,利用寒暑假让学生进行实践。积极参加诸如“世博会”、“亚运会”的安保工作,在实践中历练学生技能。

五、经费和制度是治安学专业建设的保障

(一)学院设专项经费进行专业建设

学院的重视和专业建设专向经费的划拨是治安学专业建设的保障,否则无法进行。与地方其他公安院校相比,当前我院治安学专业建设中急需的是实训场馆和基地的建设,由于各种原因关键是学院前任领导不够重视,治安学专业课程的实训教学一直没有场馆和基地,靠临时搭建和布置,耗时耗力,效果也不好。目前学院非常重视,已经完成规划和设计,约2016年左右能交付使用。另外学院应保障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学术交流常态化,其经费使用正常化;保障科研所、研究中心、学科带头人的科研条件和待遇。

(二)以项目争取经费进行专业建设

除了学院设专业建设专项经费外,还应积极以项目争取经费。进一步确立“教学是中心、科研为基础”的学科研究理念,要求教师进一步将学术研究工作与教学工作紧密结合,学术研究中积极关注课堂教学、教材建设、课程建设等各个环节。目前本专业建有治安学研究所、保安学研究所和海峡两岸警务合作研究中心;设立了教授工作室;评选了学科带头人。应充分发挥研究所、学科带头人和教授在“警学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组织、协调的功能,通过研究所、学科带头人和教授以项目争取研究经费,启动各种研究活动,促进专业建设。

(三)加强专业建设制度化

一是建立治安学专业建设责任制。系主要负责人是治安学专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治安学学科带头人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建设规划,系部负责专业建设的日常管理落实工作。二是明确学科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骨干的入选条件和待遇。系部负责学术专业梯队成员条件的把关、学术专业研究重点课题和内容的确定、学术专业经费的预算、申报院级和省级重点学科等重大问题的审核把关。三是建立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凡是治安学学科专业建设团队成员且贡献突出的,评优晋升优先,经费资助倾斜,时间上给予保障,尽可能地提供必要的学术专业建设条件。

参考文献:

[1]台运启.关于治安学二级学科建设的几点思考[J].公安教育,2011,(8).

[2]张旭红.大治安与小治安——谈治安学学科与专业建设[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3,(6).

[3]展万程.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课程设置之思考_以浙江警察学院治安学专业为例.[DB/OL].(2014-03-13)[2014-09-10].http://wenku.baidu.com/view/46795f6e0066f5335a8121e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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