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湖 南 省 农 业 委 员 会 主任 刘宗林
切实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湖 南 省 农 业 委 员 会 主任 刘宗林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具有较高科学文化素质、掌握一定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较强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长期居住在农村社区的农业从业人员。搞好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把握总体要求。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负责人、龙头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对象,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重点,加快培养造就一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的职业农民。二是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力争到2017年全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达到10万人,到2020年实现全省培育30万人的总体目标。三是要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即每年选训300名以上杰出职业农民,每年选送4000名以上青壮年职业农民开展大中专学历教育,每年安排50000名新型职业农民开展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2014年认定50个省级示范性“田间课堂”和实训基地,2014年至2020年每年重点扶持20所县级农广校加强办学条件和实训基地建设。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 “四个创新” 实现从“培训”到“培育”的创新。培训是传授知识和技能的过程,只是培育的一个环节;培育则包括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全过程,即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实现从“办班”到“育人”的创新。实施培育工程,要适应成人学习和农业生产规律,推行农民田间学校、送教送训下乡模式,全过程培育,后续跟踪服务指导,为培育对象创造良好成长环境和创业发展条件,使其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实现从“过程考核”到“绩效考核”的创新。实现从“传统培训”到“现代化信息化培训”的创新。
二是抓住 “四个关键” 遴选培育对象。中央财政补助经费重点支持培育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适当兼顾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确定培训机构。创新培训模式。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分类分产业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训。规范资金管理,农业部门要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细化支出范围,确保专款专用。
三是强化 “一体系两平台” 一要构建以农广校为基础依托,吸纳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院校和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以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为基地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二要构建以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支撑的专业化、多元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平台。三要构建县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1+N+X”基础平台。“1”即县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配合农业科教部门发挥统筹协调作用;“N”即多个功能和优势互补的教育培训机构,县级农广校要成为“N”中的核心和骨干机构;“X”即建在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产业链上的现场教学及实训基地。
当前,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正处于重要关口,农业农村部门一定要增强大局观念,强化忧患意识,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协同配合,注重理论研究,营造良好环境,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扎实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