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组织救助失独群体的实践、困境与出路

2014-04-01 03:42:23张永梅
关键词:独者非政府救助

滕 佳,张永梅

(湖州师范学院,浙江 湖州 313000)

失独群体作为近年来出现的特殊弱势群体,正越来越多地得到社会和研究者的关注。他们是夫妻双方只育有一个孩子且不幸过世,女方已超过生育年龄的一个群体。根据卫生部发布的《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显示的各年龄段人口疾病死亡率推算,15至30岁年龄段的死亡率至少为0.4%,以此估计每年我国15至30岁独生子女死亡人数至少为7.6万人,这也就意味着每年有约7.6万个家庭会成为失独家庭。

失独群体由于失去独生子女而导致家庭关系、家庭结构和情感连接提前解体,加上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相关社会政策的滞后,导致其社会生活、社会心理、社会关系和社区融入等所有方面面临断裂。总的来说,他们的困境可以分为以下四个方面:(1)工作积极性丧失。大多数失独者在独子离去后都会失去工作动力,有很大一部分都会选择辞去工作。例如通过张必春2012年在湖北省8市展开的调查①显示,除去农民的去向无法进行统计外,仅仅在城镇中就有近70%的人因为丧失了子女而辞去工作;(2)经济状况恶化。除去经济原本富裕的家庭,大多数的失独者都面临着经济上的窘境,尤其是那些子女因病去世的家庭,几乎把所有的积蓄都花在子女的抢救上,使得生活雪上加霜;(3)健康状况下降。在失去子女后,失独者会因精神状况的恶化而引起身体健康方面的问题,长期的抑郁、失眠、低落等,加之失独者所处的年龄,决定了身体情况的恶化。丧偶失独者的这一问题尤为严重;(4)交往能力下降。丧失独生子女的父母自我认同缺失后产生的敏感、自卑等心理反应促使他们主动退出人际交往活动。因此,失独家庭急需社会、政府的帮助与政策干预,以使他们能摆脱特殊弱势群体的社会地位与生存困境,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

一 国内非政府组织救助失独群体的实践

1.失独群体自发形成自救组织。

武汉市“连心家园”是由武汉市内的失独家庭自发组成的规模较大且取得较大成就的一个自救组织。最初失独的人们只是想把有着共同不幸遭遇的人聚在一起,大家有一个交流与倾诉的平台和渠道。随着加入的成员越来越多,组织的规模也越来越大,逐渐成为了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一个组织。“连心家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就是提供心理援助。他们中的成员会为新加入的成员主动地提供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走出失独的阴影。与此同时,组织也为维护其成员的自身合法利益采取共同行动。例如,曾于2010年11月将“联名信”上交给武汉市信访办公室,请求政府提供活动场所、活动经费,并要求政府进行节假日慰问。目前,这一组织的规模越来越庞大,已经在武汉市形成了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2.学界精英创设专业帮扶机构。

“妈妈之家”是石家庄第一家为失独群体提供专业性帮扶的社工机构。其倡导者是河北经济大学心理学教授刘猛。这是一个规模较大且比较成功的组织,它的服务对象正由 “失独者”向其他弱势群体拓展。该组织成立于2008年汶川大地震之后,最初致力于为汶川地震丧子母亲疗伤。地震之后,她们情绪非常的不稳定,无法面对当下的生活。在这一机构成立后,刘猛总计帮助了240多名失独母亲,而在这些人当中,有过半的人想过自杀,有过自杀经历与自杀准备的也有30多人。一些丧子母亲在该组织的疏导下不但从阴影中走出,而且成为了该组织的志愿者。事实证明,走出丧子阴影的母亲甚至比倡导者更能受到失独母亲的信任。丧子妈妈们的互相帮助,比专业的心理帮助更能起到直接有效的办法。

“妈妈之家”为代表的帮扶机构有如下可借鉴之处:(1)创始人刘猛自身是高级心理咨询师,了解失独母亲的心理问题与解决方法,具有专业性优势;(2)注重心理疏导,从心理的专业化角度划分失独母亲的情绪阶段,有利于更好地帮助她们;(3)利用已经走出阴影的失独者来疏导其他人。失独者在面对同为失独者的人时,心里的戒备会下降很多,有助于走出阴影。

3.政府购买NGO帮扶服务。

2012年9月开始,吴兴区作为浙江省的试点区,针对失独家庭面临的或即将面临的养老难题,启动了专门帮助失独群体项目,项目名称为“生物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服务探索项目,也叫做“暖心家园”工程。从2008年以来,全区失独家庭的人数在逐年递增。截至目前,吴兴区已将198名符合条件的失独者纳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②

该工程在中心城区率先开展失独家庭的居家养老服务,即由政府买单,委托南太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这些失独家庭提供按需服务。目前已有85名失独老人被列入服务对象,每月都会有人定期上门为他们提供服务,而且,失独家庭需要哪些服务方式可由他们自选。而在农村,积极探索邻里志愿帮扶模式。据统计,“暖心家园”工程开展7个月以来,南太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为85名失独老人提供了2955小时服务,其中上门服务时间为2478个小时。另一方面,该工程招募大学生志愿者一同加入,主要为老人提供精神慰藉,并不提供物资援助。除了第一次的见面会外,往后的志愿者活动都定为每周的周末,服务时间约两个小时,每次服务结束之后,每分组需向志愿服务队负责人汇报情况,告知老人是否有抵触以及遇到的困难。

“暖心家园”为代表的政府购买项目有如下可借鉴之处:(1)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这一项目中的“南太湖居家养老中心”本身是非政府组织,而其运营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来支付。这样使得这一机构有足够的财力来进行专业人才的培训与聘请;(2)人才的专业性。南太湖居家养老中心的服务人员都经过培训,负责人表示,为这些失独老人提供服务之前,所有的服务人员都经过了心理干预培训和急救培训;(3)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时间充裕,效果甚佳。大学生志愿者的服务热情相对较高,且三人一组的分组方式能够保证每次的志愿服务的完成。统一的志愿组织能提高老人的信任度,大学生本身具有的素质能够很好地完成志愿服务,给予老人精神慰藉。

二 国内非政府组织对失独群体的救助困境

1.政府重视和扶持不足。

在中国社会,政府部门对非政府组织的重视与扶持向来不足,没有完善的政策制度,也没有一定的资金扶持机制。而失独群体作为一个新生社会现象,政府对其还未有足够的重视,也就导致了对该方面非政府组织重视的不足。这样不仅给非政府组织带来了资金难题,致使其没有足够资金培养专业人才及对弱势群体进行救助,同时导致他们获取失独群体的信息渠道有限,与社区的合作欠缺。另一方面,缺少政府的合作宣传,失独者也会对非政府组织的信任度不足,知晓面不广。

2.非政府组织自身能力不足。

我国非政府组织对失独家庭的帮助以物资支持为主,在心理援助上有所欠缺。目前对失独群体进行救助的非政府组织数量逐渐增多,但大多都只看到了失独群体在物资上的匮乏,然而,即使是想要为失独群体提供心理上的救助的,也会苦于没有专业人才,不能够为失独人群提供系统的心理问题救助。总的来看,我国国内非政府组织救助失独群体面临如下困境:非政府组织虽有心帮助弱势群体,但由于自身建设不足,导致内在组织的不完善。同时,国内专门针对失独群体服务的非政府组织较少。不少志愿者纷纷表示,希望有专业的社工或者专业的公益组织能带领他们,有组织地帮这个群体做点事情。但是国内针对失独家庭的志愿服务刚刚起步,加之这些志愿团队的宣传力度不够,使得志愿者志愿无门。

三 破解非政府组织救助失独群体困境的对策

1.强化政府支持。

(1)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扶持,增加资金投入,建立评估机制。随着国内非政府组织的数量与规模越来越壮大,政府应当重视这一群体,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来规范这些组织,同时,给予通过审核的非政府组织一定的资金支持,以便他们能更好地帮助弱势群体。在扶持的同时,应建立健全相关评估机制,查明资金去向,对于不规范使用资金的非政府组织取消扶持。

(2)对非政府组织给予政策支持,加大宣传力度。救助失独群体这一新生群体时,非政府组织往往会遇到很多阻碍,政府应当引起关注并出台相关政策予以支持。另一方面,有了政府的相关宣传,非政府组织与社区的合作能有更好的进展,失独者对他们的信任度也会有所提升。社区是失独群体的重要载体,掌握这一群体的详细资料,并能获得他们的信任。尤其是在广大农村中,居委会是个无法代替的重要组织,很大程度上承载着村民的信任。当两者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后,非政府组织能够更好地帮助失独群体,获得他们的信任。

2.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为了满足公众的社会需求,政府通过契约的方式向有资质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根据契约提供服务,政府对这个过程进行监管,并通过绩效评估的手段来支付服务费用。 政府购买服务能做到节约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社会的需求。社会组织作为政府购买服务最自然的候选人,主要的理由在于历史传统、善治或公民社会、提供就业机会以及更高的效率。③针对国内非政府组织面临的困境,政府购买服务能够拓展它们成长的社会空间,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政策指引和资金支持。前文湖州市 “暖心家园”工程的成功实施证明政府购买服务具有更好的持久性,效果更加明显与突出。

3.加强非政府组织自身能力建设。

(1)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首先,非政府组织应认识到自身组织机构的不足,大力完善组织建设。我国的非政府组织虽有多年历史,但一直存在不足之处,例如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不稳定、资金动态不明确等等,这些都是值得反思与改正的。要想更好地为失独群体服务,非政府组织首先得完善自身。再者,注重专业人才培养机制,邀请失独者加入组织也是非常必要的。专业救助人才的培养可以让组织更好地发挥救助作用,同时,在对失独家庭的救助过程中,可以邀请已走出失独阴影,态度积极乐观的人加入到团队中来,增加被救助对象的信任感,更能改善救助效果。这一举措也解决了仍有就业意愿的失独者的就业问题,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重新融入社会。

(2)实现资金筹集多元化。就现阶段而言,非政府组织的行动常会因为资金问题而受到种种限制。在向政府寻求资金援助的同时,非政府组织应逐步实现资金筹集的多元化。实现政府援助、社会资助、自身筹集的多方位共同筹集。

(3)完善救助机制。为失独家庭提供心理援助,支持方式从单项式到多项式发展。首先,从直接物资救助过渡到间接救助,为失独家庭提供心理援助。所谓间接救助,是指NGO并不是直接为失独者提供物资,而是给他们提供服务与信息等内容,最终目的是为了发掘出失独者的潜能,达到助人自助。同时,要注意根据他们自身意愿与需求,帮助他们发挥自救能力,进而能够拓展自身社会关系网络。再者,非政府组织应当着力帮助失独者解决养老院问题。许多失独者由于进入养老院需要子女签字而被拒之门外,政府并无出台相关政策解决这一困境,这就需要非政府组织引起重视并帮助解决。最后,非政府组织改变救助单一标准的现状,对不同失独家庭的需求做出相应的对待。在对失独者进行帮助之前,非政府组织应当对这一群体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清楚他们的现状,了解他们的问题,明白他们的需求,为他们提供真正需要的东西,而不是盲目地同一而论。在完成对失独者的帮助后,非政府组织应该致力于获取他们的反馈信息,总结经验,以便更好地对这一群体提供帮助。

(4)主动建立与国外非政府组织的合作。目前我国对于失独群体的救助经验有限,各个非政府组织之间应互相学习与交流,借鉴各地成功案例,同时加强对国际非政府组织经验的学习。非政府组织最先于欧美产生,至今在欧美已经总结出了成熟的运作经验跟模式。而我国的非政府组织起步时间晚,在各个方面跟欧美相比尚显稚嫩。因此,我国非政府组织应当积极与国际非政府组织建立沟通机制,学习国际知名非政府组织的运作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洋为中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注释

①张必春、江立华:《丧失独生子女父母的三重困境及其扶助机制——以湖北省8市调查为例》,载《人口与经济》2012年第5期。

②《“暖心家园”首批志愿者服务失独老人》,《湖州日报》http://www.huzhou.gov.cn/art/2013/5/14/art_29_200634.html。

③王浩林、孟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选择:非营利组织或企业》,载《经济研究参考》2012年第22期。

[1]方曙光.社会支持理论视域下失独老人的社会生活重建[J].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3(4).

[2]谢勇才,黄万丁,王茂福.失独群体的社会救助制度探析[J].社会保障研究,2013(1).

[3]张必春,江立华.丧失独生子女父母的三重困境及其扶助机制[J].人口与经济,2012(5).

[4]张淼,黄晓维.非政府组织在救助弱势群体中的作用[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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