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关系研究

2014-04-01 05:19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新乡市工业化城镇化

王 博

(1.河南大学 经济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0;2.新乡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3)

一、引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第十八章第三节“大力促进中部崛起”部分,“重点推进太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原经济区、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等区域发展”的文字引人注目。将“中原经济区”纳入国家层面的重点开发区域,这使得中国中部的崛起可期可待。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战略规划中,新乡被列为核心区,目前已上升为国家战略,这对河南来讲是一个重大的发展机遇,对新乡的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应该紧紧抓住和用好这一历史性机遇,主动融入,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指导思想下,加快制度创新,全面深化改革,努力把新乡打造成为中原新城,走出一条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的新路子,建设效益新乡、生态新乡、和谐新乡,为河南振兴、中原崛起作出应有贡献。

二、新乡市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关系测度

根据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城镇化与工业化之间常常处于一种互相影响、互为因果的状态,工业化与城镇化呈现十分明显的正相关性。[1]在良性循环下,工业化的发展可以促进城镇化,城镇化的加快发展反过来也将推动工业化。一方面,工业化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投身第二产业或者第三产业,逐步形成城市常住人口并最终融入城市生活,推动城镇化步伐。另一方面,城镇化的稳步发展,不仅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承接、吸引外来投资打造一个优良的硬件设施,而且适当的城镇集聚也会形成积极进取、锐意改革的氛围,为推动工业化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软件环境。因此为了进一步推进河南新乡市三化的进程,对新乡市工业化与城镇化的互动关系进行定性分析必不可少,但更重要的是应该实现定量分析,以便对目前新乡市的三化现状有一个准确的定位。一般情况下,对工业化与城镇化进行定量分析的工具是国际上通用的IU比和NU比两个指标。其中IU比是指劳动力工业化率(即工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重)与城镇化率(即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的比值,NU比是指非农产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重与城镇化率的比值。在实际计算中,I为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总就业人员的比重,N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就业人员之和占总就业人员的比重,U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IU比的国际标准值为0.5,NU比的国际标准值为1.2,IU标准=2I, NU标准=N/1.2。[2]下面用国际标准值法及《新乡市统计年鉴》上的数据对新乡市城镇化与工业化进程进行具体分析,如表1所示。

表1 1978~2010年新乡市工业化与城镇化数量对比关系

1.IU标准数学分析

以U-IU标准变化趋势为参照,可以把1978~2010年新乡市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进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1995年,城镇化明显滞后于工业化,且滞后现象上下波动频繁,如1980年两者差别最小,其值为20.96,1985年两者差别最大,达到29.59,之后几年两者差别虽有波动,但差别明显减小。第二阶段,1996~2004年,城镇化虽然仍滞后于工业化,但滞后现象有逐渐缩小的趋势,如1996年两者差别最大为29.41,然后一直降低至2004年,两者差别为11.38;第三阶段,2005~2010年,城镇化仍滞后于工业化且两者差距又逐渐增大,如2005年两者差别为14.84,2010年两者差别又达到28.84。

2.NU标准数学分析

以U-NU标准变化趋势为参照,1978~2010年新乡市城镇化与工业化两者关系对比状况与U-IU标准变化趋势划分阶段类似:第一阶段,1978~1995年,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如1980年两者差别达到15.79,1995年两者差别为15.5。第二阶段,1996~2004年,城镇化滞后现象逐渐缩小,从1996年的16.03减少至2004年的2.73;第三阶段,2005~2010年,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的状况又呈增大趋势,如2005年两者差别为4.11,2010年两者差别又达到7.57。

有数据显示,1978年新乡市城镇化率仅为11.73%,而同年,河南省的城镇化水平是13.63%[3],IU和NU比分别是1.52和2.24,相比于 0.5和1.2的国际标准值,城镇化远远滞后于工业化。这种严重差距与我国的重工业化优先发展的战略及我国的户籍制度安排人为地限制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流动、向非农产业转移有很大的关系。随着改革开放的稳步推进,国民经济实现快速发展,进而推动了城镇化率的逐步提高,两者差距不断下降,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的趋势有很大的改观,其中2004年两者关系最为和谐,IU比是0.68,NU比是1.3,但从2005年开始,情况又发生了转变,2010年,新乡市的U-IU、U-NU值分别为28.84和7.57,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的现象又有了明显的恶化,而且出现了乱占耕地、侵吞失地农民利益、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趋势。城镇化与工业化两者失衡的状况对新乡市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挑战,突出表现为:首先,城镇化滞后造成乡镇居民消费动力不足、消费升级困难。城镇化缓慢不利于进城农民增收,也抑制了农村消费观念的转换与升级,致使农村、乡镇消费市场的启动存在较大的难度,同时不利于落后产品、产能的淘汰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其次,城镇化滞后导致经济发展效率低下。城镇化的滞后发展,不仅抑制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导致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比例偏低,而且阻碍了高素质农村人口和优质资本集聚的步伐,降低了经济集聚带来的规模收益。第三,城镇化滞后导致城乡差距扩大。城镇化水平较低导致大量的农村人口滞留于农村,造成人地关系高度紧张,不仅大大抑制了农业的现代化进程,造成农民增收困难,而且导致了资源的破坏和环境的污染,阻碍了工业化可持续发展的步伐,最终难以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型城乡关系。

三、新乡市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对策

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实现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对新乡来说,应该借助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契机,依托现有的城镇和工业基础,以规划为引导,以园区为平台,以产业为纽带,以制度为支撑,形成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格局。

1.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

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应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挥企业在产业优化升级中的作用,针对河南粮食大省的特点,逐步形成以农业、基础制造业、高新技术行业和服务业协调发展的新局面。首先把“三农”工作放在政府工作的首位,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核心,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加快推进家庭经营、规模经营、股份合作经营的步伐,鼓励工商资本向农业输入先进生产要素,促进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各种形式的农业经营模式,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二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努力形成特色产业优势产业支柱产业,壮大产业规模,打造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加快建设区域性先进制造业基地,促进第二产业由大变强,提升产业竞争力。三是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提高投资效率,完善科技人才培养留用机制,加强科技攻关,加大研发投入,整合创新资源,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打造一批创新型企业。

2.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服务业

城镇化、工业化与第三产业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对于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功不可没,但目前还有很多制约第三产业发展的不利因素。首先,我们一定要抓住中原经济区建设的优惠政策和投资倾斜政策的机遇,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向社会发行股票、债券进行融资,支持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入股、合伙、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增加对第三产业资金的注入,降低市场准入标准,加强产权保护,支持非公有制经济成为第三产业的主要力量。其次,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利用好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积极创造优惠条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大力发展体现本地特色、依托特定环境优势和地区资源优势的地方产业,合理引导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向城镇适度集聚,开发农副产品深加工和特色农业基地。最后,加快服务业的发展。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发展以居民住宅为重点的房地产业和装修装饰业,规范发展物业管理业,鼓励创办各种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企业,发展传统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同时积极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代理制、多式联运等新型业态。

3.加快体制制度创新

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切实点是实现市场体制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一体化。首先,对城乡公共设施和社会福利进行标准化建设,增强小城镇的综合吸引力,健全城乡一体的医保制度和养老制度,实现城市和农村的医疗保障无缝衔接,推进外来人口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其次,实施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对进城农民给予补助和安排适当“过渡期”,在一定时间内享受城市各项待遇及在农村的各项权益,使农民进城不再以牺牲承包地、宅基地等财产权为代价。最后,创新土地利用制度。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稳步推进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对于进城落户农民,要积极维护好其在农村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占有、使用权,农民房屋所有权,以及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共有、管理、收益、处分权等权益。

4.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就业

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是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然规律。首先要积极发展县域经济,创造有利环境,打造县级城市、中小城镇第二三产业就业平台,尽快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回乡创业、就地转移。新乡市可借鉴湖北通城县的做法,湖北省通城县通过实施“回归工程”,共引进项目324个,占招商引资总项目的96.1%,回归资金8.2亿元,占招商引资总额的72%。[4]其次,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这样既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又防止了农村社会的动荡,避免了可能出现的“荒村”现象,为彻底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地域和行业转移赢得时间和空间。最后,大力支持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通过政府的统筹规划和政策法规的建立与完善,加强职业教育与业务培训,开展有组织性有针对性的劳务输出与劳务交流活动。

参考文献:

[1]杨宏翔.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及其消解——以浙江为例[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3,(2):49-57.

[2]张 宇,靳晓雯.以工业化率比照城镇化率来判断中国城市化水平不尽科学[J]. 统计与决策,2009,(19):156-157.

[3]刘 涛,赵志亮.河南省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关系的实证分析[J].中国城市经济,2011,(4):236-238.

[4]辜胜阻,易善策,郑凌云.基于农民工特征的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研究[J].人口研究,200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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