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分制与高校教学管理制度改革

2014-03-31 13:35林月娇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4年8期
关键词:学分制教学管理人才

林月娇

(天津农学院 教务处,天津 300384)

一 引 言

在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客观事实的今天,教育全球化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各国的高等教育走上国际化之路开始逐渐形成。我国在体制转轨、经济转型这一特定的时期,必然要面对经济全球化及由此带来的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挑战,其艰巨性可想而知,选择逃避是没有出路的。问题即在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我国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以应对挑战,而作为高等教育内部管理体制核心部分——高校教学管理制度如何改革,积极应对当前面临的各种复杂环境的掣肘,便成为人们关注的一大焦点。本研究拟从学分制的完善、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及高校教学管理制度改革的辩证关系上去分析,希望能从中理清一条思路提出完善学分制的举措,从而推动以创新型人才培养为宗旨的高校教学管理制度改革。

二 高校教学管理制度改革的背景分析

以信息技术、网络技术为动力的经济全球化在今天已经成为一种客观事实,这一巨大的社会变革也使得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突出表现在经济领域内的竞争,也可以说是经济实力的竞争,而经济实力的竞争最终又落到科技人才的竞争。这就需要承担向社会直接输送人才的高等教育必须具有国际化的视野,培养具有国际眼光的创新型人才。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国家统揽一切的高教管理体制使得高校内部的教学管理制度过于机械、单一,高校成为人才的制造工厂,培养出来的人才都“千人一面”,谈不上个性,更谈不上创新了。显然,传统意义上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及藉此滋生的机械单一的高校教学管理体制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一大瓶颈,需要构建能够满足和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良好专业水准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培养体系[1]。与此同时,长久以来形成的高校内部课程设置单一,教学管理模式僵化的局面虽在随后进行的学分制改革中有所改变和突破,但以学年制为主的学分制改革局面仍然客观存在。学分制改革的不彻底及相应的配套措施未跟上同样是高校教学体制改革的另一大瓶颈,阻碍学分制的进一步完善,也对正在进行的高校教学体制改革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高校教学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

教育体制的调整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与当时政治经济状况相适应的。鉴于解放之初我国所处的特有的国内国际局势,中央政府效仿前苏联组建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反映到教育领域,便形成了国家从招生到分配,统包一切的高教管理体制。在教学管理体制上,便形成了教学计划管理、课程管理、考试管理、学籍管理、学生日常管理都围绕“计划”转的单一机械模式。无庸讳言,在当时,这种高度集中计划管理的高教管理体制在为我国输送国家各部门急需的各种人才,有力地支撑社会经济的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的确立,这种体制的弊端不断显现。很显然,市场经济是以资源配置来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竞争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不二法则。这样一来,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不再是由传统意义上的“计划”来操控,而应是面向市场,接受市场的检阅,这也为以人才培养为宗旨的高校教学管理体制的改革带来了契机。

从学分制的历史演进来看,高校教学管理体制改革是与学分制形成互动之势的。众所周知,学分制产生于19世纪末的美国。之后,由于其对人才的培养有着相当多的优越性而被世界许多国家仿效并得以推广。仔细分析一下,人们也不难发现,“这一时期正是垄断资本主义代替自由竞争资本主义的过渡期,垄断使竞争更加激烈,在高等教育体制内要求高等学校对人才的培养具有创新性的思维,有更广泛的社会适应性和竞争能力,以适应社会经济对不同规格人才需要和受教育者的自主发展。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学分制的教学管理制度是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产生和逐步发展的”[1],从这个意义上说,完善学分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高校教学体制改革的应有之意。

三 完善学分制:高等学校教学体制改革的应有之意

(一)学分制的历史演进

学分制首创于19世纪末美国的哈佛大学。当时的学分制出发点是“只要求学生毕业时修满的学分总数,不绝对限制学习年限,给学生较大的学习自由,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志趣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选修课程,自己制定学习进度或转学”[2],学分制的这一优点受到了美国大学的普遍欢迎。许多大学随之仿效,推行学分制。随后,法、德、日、加等国家也相继实行(或部分实行)学分制,现在这种教学管理制度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采用。我国首次采用学分制是在蔡元培主持北大时期,但解放后,这种教学管理制度被废止了。1978年在全国科学大会上有专家指出“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要实行学分制”,紧接着,在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开始进行学分制实验。1983年,学分制由部分重点大学扩大到非重点大学,由综合性大学扩大到其他类别院校。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正式明确提出,要在高校中积极推行诸如“实行学分制”等各种教学制度改革。到1986年为止,试行学分制的高校达到200余所,现在,我国大多数高校均已实行了学分制。可以说,学分制从在我国的试行到大面积推广,本身就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教育思想转变的一个结果,而这一结果反过来进一步推动了思想的开放,促进了学分制的改革。但是,由于在推行学分制的过程中,“缺乏配套体制,管理制度仍搞学年制,课程开设按固定学期、学生自主选课的范围很小,学籍管理也很不方便,因而对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自觉性的作用不明显,学分制的优越性未得到充分发挥”[3]。人们不再仅仅局限于“中国式”的学年学分制,要求向“完全学分制”转变,在高校真正创造一个适宜于创新人才发展的空间。

(二)目前学分制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学分制在我国应该说是“舶来品”,在引进之初,我国的教育主管部门及具体实施学分制的高校,根据我国当时特定的国情,结合高校的实际,同时也为了方便,对国外引入的学分制这一教学管理模式进行了改革。其结果是我国出现了好几种风格不同的学分制。如学年学分制,计划学分制,“复合型”学分制,全面加权学分制,“特区式”学分制等[4]。尽管这些学分制适应了我国的国情,也为国家各类人才的培养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但是,这些学分制,究其实质而言,是“学年学分制”或其衍生,其中大多数高校教学管理仍按学年设定,班级授课,班级管理的模式并未从根本上打破,人才培养上“重专偏通”,“创新能力不足”的矛盾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与教学管理上过于看重学分制的各种形式,未能从根本上着手进行学分制的改革完善有关。人们一旦把眼光只投向学分制的实现形式时,便不会更好地去思考学分制改革与高校创新人才培养的问题,也就不会去思考与其相应的各种配套体制的改革与发展。近几年,尽管各高校在学分制的实行上都做过或大或小的改革或者调整,然而并未从一个整体的角度,从创新人才培养的角度将学分制的改革纳入一个体系中去考虑,只在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学籍管理、师资选聘、后勤管理、学校外部环境中的某一个或者两个环节进行变更,其结果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收效甚微。我国的中小学教学质量是举世公认的,但到了大学之后,学生的创造性却与国外大学生呈现出较大差距。作为以人才培养为宗旨的高校教学管理体制,更应从其根本的体制上进行反省。

目前学分制的实行除了上面所论及的只重形式不顾实质,配套措施未跟得上等原因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即学分制的实施缺乏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学分制的实施一旦缺乏有力的制度支撑,其效用性便令人怀疑。如有的高校为了能让学生按时毕业,对那些因在规定时间内拿不到足够学分的大学生网开一面,要么增加补考次数,要么实行“一次性全部通过”。其结果只能助长学生的惰性和考试的侥幸心理,不会真正用心求学。高校良好制度环境的缺失还表现在社会用工制度、政府人事制度等方面,长久以来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人们形成了“单一、机械、平均”的思维模式,缺乏求变心里,观念陈旧,变革缓慢,这也使得各高校教学管理体制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知识经济时代不能很好地做出调整,明显地显示出滞后性。

(三)完善学分制:高校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

高校培养的人才不能紧贴时代脉搏,缺乏创新及社会适用能力不强等缺点,一方面与学分制的不够完善有关;另一方面,也是高校教学管理体制改革未能紧跟全球化的时代步伐,缺乏对市场经济应有的敏感性休戚相关。高校要想真正培养出具有国际视野的,有着良好能力结构和知识结构的创新型人才,其出路还在于深化高校教学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现有的学分制度,由部分学分制向完全学分制过渡。这就得分别从高校的内外部环境入手。

从外部环境看,应着手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1.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政府对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视,从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到1995年《中共中央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直到1998年《高等教育法》的正式颁布实施,高校办学自主权都是被作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讨论并最终以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高等教育法》对高校办学自主权问题的规定是非常笼统的,高校的权力比较模糊,而且高校办学自主权主要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中央与各部委之间,以及各部委与地方之间转移,并未真正落实到高校层面。因此真正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意义深远。为此,政府部门应该先制定法规,明确规定高校应享有的权利,特别是应将与高校自身发展关系密切的教学计划的制定权、专业设置权、课程开设权、招生权等,都应该真正还给高校。

2.建立各高校相互承认的学分制度。学分互认制度在国外早已实行,而且也相当成功。只要在制度规范上做好文章,高校之间建立学分互认制是可行的,而且从对将来的发展来看,也是一大趋势。

3.人事、用工制度的改革。学分制想要真正彻底的实行,人事主管部门就应该做出相应的改革,使学生能提前或者延后毕业而不影响其就业。从个体发展的不同特点来看,人才培养本身就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其培养时限也不应该整齐划一,应该灵活多样,这也要求人事部门、社会用工等单位都应建立相应灵活多变的机制,以适应人才培养的客观规律。后勤管理同样应进行相应的改革,以适应完善学分制对学生的不同要求。由此可见,完善学分制的外部制度环境是非常必要的。

从内部环境看,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改革:

1.制定弹性教学计划。制定弹性教学计划是从根本上改变人才培养模式单一、缺乏创新性的关键。只有弹性教学计划才能适应不同学生对不同教学科目的不同需求,让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去学习和钻研感兴趣的学科和领域,而许多创新的思维火花正是在这种对真理的探求中显现的,这一切都是传统意义上的“机械单一”的固定教学计划无法实现的。

2.确定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合理比例。必修课的开设是对学生基本素养的一个保证,必须予以保留,而选修课的开设关系学生个性的发展,意义重大。问题是确定一个较合理的比例,这是完善学分制的另一重要环节,也是学校教学管理体制改革必须予以高度关注的一个方面。学校教学部门应该在课程设置上进行认真研究,体现以学生为本,精选骨干教师,而且有条件的高校应采用“一课两师”或“一课多师”制,鼓励竞争,让学生有自由选择任课教师的权利。

3.鼓励竞争。师资管理的新举措——完善学分制,很大程度上讲就是完善选课制。而选课制的完善除了上述对课程的设置应有所创新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在现代竞争的社会中如何调动高校教师的积极性,驱散其久已形成的惰性。把竞争引入到课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举措,事实上,很多高校,尤其是重点高校,教授给本科生开课,而且,尽量做到一课两师或者一课多师上,这样,教师必须不断充实自己,否则就可能会被淘汰。这对人才培养是非常有好处的。

4.以人为本。学籍管理的要义所在——学分制要想真正完善,成为学生个性发展的推动力,学籍管理也必须做出相应的改革,关键在于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应实行网络化管理,简化手续;实行弹性学制,在学生的学习年限内应有相当的自由度,以明确学生个性发展的需求和自身实际情况。时代的发展,全球化的趋势,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宏观背景,使得人们在对未来的发展中多了一份对人自身的关注。通过对学分制的完善,高校教学管理体制改革以及人才培养的互动,来唤起人们对高等教育的期望。

[1]娄延常.完善学分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高等教育研究,1996,(4):70-73.

[2]课题组.学分制与高等教育制度改革[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13,(6):20-24.

[3]冀兆良,周孝清.时代呼唤完全学分制[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1,(2),51-53.

[4]胡霞.我国高校学分制的实践历程和发展趋势[J].科技资讯,2006,(5):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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