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永强
(甘肃农业大学西部农村发展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甘肃兰州730070)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障学科建设与教学过程越来越受到重视。社会保障学是国内外高等教育学科体系中一门新型的综合性应用学科,其建立和发展源于人类社会保障发展实践的需要[1]。根据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以及对于综合型、应用型专业人才的培养要求,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应把学生能力的培养放在首位,课堂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的完美结合应成为该课程教学改革的一大亮点。案例教学法在培养学生掌握和熟悉该课程相关理论,提升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受到课程学时及实践教学条件的限制,在社会保障学教学中普遍存在重理论教学而轻实践教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首先,从课程的学时安排来看,理论课学时明显多于实践学时;其次,教师课堂授课内容重理论的阐述与讲解而轻对于现实问题的讨论和分析;再次,与理论教学内容相关的实践教学条件不足。在这种单一的教学模式下,既不利于学生对于相关理论的理解和掌握,也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案例教学法其本质是科学地运用具体的案例(可以是一手案例,也可以是二手案例)启发学生的思考,最大限度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和兴趣,基本流程为“以例激趣、以例说理、以例导行”[2]。因而案例教学在该课程的教学中可以充分发挥其自身的优势,也可以很好弥补单纯的理论教学的不足。
社会保障作为一项系统性的社会工程,涉及范围广泛,影响因素众多,实施过程非常复杂。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事业正处于一个快速改革、发展、调整和完善的阶段,随着我国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社会保障及其相关领域的改革也在进一步推进的过程中,有关的社会保障政策均较以前有了较大变化,并且仍然处于变化和调整中。而各个学校制定的相对固定的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以及滞后的教材建设,导致实践教学内容滞后、陈旧,不能充分反映这一学科的最新理论和实践成果,也给本课程的实践教学带来一定的困难。
在社会保障学教学实践中,存在着由于社会保障学学科在国内建立和发展的历史较短,在很多学校存在专业教学人才梯队尚未成型,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相对不足,师资力量薄弱,专业结构较为单一等方面的问题。在中国社会保障学科发展和实践发展的过程中,这种状况一方面不利于各个学校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缺少合理的学术梯队结构和高素质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也不利于社会保障学科的可持续发展,也必然会影响到实际的教学效果和学生培养质量。
社会保障学课程涉及学科众多,且由于社会保障自身体系庞大,影响因素复杂,对于相关内容的理解和贯通把握比较困难。特别是作为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在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并进行深刻调整的发展阶段,社会保障政策和实践都有了新的内容。社会保障实践受社会保障相关理论的指导,因而,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可以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来反观理论的实质。通过案例教学法可以将抽象的理论化的知识和社会保障具体政策及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帮助学生对于相关理论形成更为深刻的理解。
传统的课堂理论灌输式的教学方式最大的弊端之一就是学生被动学习,学习缺乏兴趣,积极性不高。社会保障学也因其理论性、政策性、实践性都较强,所以若不结合案例教学,课堂教学就会显得形式上死板,内容上枯燥和乏味。另外,单纯的课堂理论讲授和政策解读也很难与学生形成良好互动,而案例教学法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通过对于具体的社会保障案例的分析和讨论,使学生真正成为课堂中的学习主体,教师只发挥其启发和引导作用,让学生充分运用自身的理论知识积累来分析和解决问题,进而理解和掌握相关理论,获得学习的成就感,调动其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案例教学法是为学生在课堂上创造一个仿真环境,使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创造性地解决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的一种方法[3]。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最重要的依据是国家的社会保障相关立法及政策。在该课程案例教学中,就可以针对案例所涉及的主要问题,首先进行与案例问题相关理论的回顾或者阐释,再对与案例有关的具体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做出正确解读。因此,该课程案例教学实施和完成的关键在于引导学生对案例问题、相关理论和现实政策三者有效结合的掌握,最终实现提升学生自觉运用社会保障知识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比如,在社会保险部分的讲授中,对于社会保险的每一个具体项目而言,相关立法及政策是实施的依据,相关的社会保险争议和问题也往往是围绕其立法及政策的实施而形成的。通过借助相关案例来认识、分析和思考这些问题不仅可以重新理解相关理论和社会保险立法及政策,也可以激发学生自觉地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相关问题,提升自身专业实践能力。
为了真正实现案例教学法在该课程教学中的价值,应重点注意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
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的实施虽然也已有半个多世纪,但全面兴起的时间还不长,目前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新阶段,社保领域相关政策调整和变动频繁。另外,构成社会保障体系主体和核心内容的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仍然较低,政策制定和具体执行存在地区差异。为了真正地教好、学好该门课程,无论老师和学生都必须随时了解和掌握当前国内外社会保障发展的最新动态。可以说,在2010年10月我国正式出台《社会保险法》前后,是我国社会保障事业急剧发展和改革的时期。目前,在我国社会保障各项目推进和改革进程中,出现了大量的有关社会保障改革和实施的鲜活案例。如果教师在自己的教学过程中一味地依据教材内容授课,不仅形式单调,内容枯燥,而且会出现课堂知识内容滞后于社会保障的具体实践发展、远离现实社会的现象。因而需要教师紧跟时代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变动,紧跟该学科发展的步伐,不断地搜寻和持续地更新该课程案例教学的内容。
同时,在案例的选编中要注意3个原则:一是针对性;二是难易适中;三是规范性[4]。如在实际教学中,可以考虑经常性地选择一些社会保障领域发生的一些新事件、或者改革的新动向,或者是相关的新闻和评论,通过介绍和讨论,使师生双方都能够充分的掌握到专业领域中最前沿的问题。正是这种对和理论知识结合比较紧密的相关社保问题的发现、跟踪和分析讨论,让师生共同关注政府政策制定与操作层面的变动,对学生的自学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非常有益,也使得案例鲜活起来,理论课堂生动起来。
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国家的基本的社会制度,由国家(政府)建立和实施,目的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因而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特别是案例教学中要注意在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时正面引导,如教师需要对案例进行加工,并指导学生查阅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进行佐证分析,挖掘案例所反映和关注的本质问题,并提出积极可行的建议。对学生提出的看法、观点进行配合分析,特别是对涉及到社会保障制度及理念的内容,在某些情况下需要作出正面的引导,如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稳定功能、调节功能、促进功能、互助功能等的分析。但另一方面,在进行案例分析的同时,也需要引导学生就案例所涉及到的具体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鼓励学生提出不同的意见,甚至是批判性的意见,不仅要能就相关案例找出问题、提出对策,而且还要能够就案例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批判性的思考,这不仅对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能力有好处,而且也是这门学科及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
案例教学法其实质和重点除了对案例的展示和讨论之外,更主要就是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让学生在自我参与中实现对知识的汲取和应用。社会保障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可以缩短教材理论知识与实际生活情境间的差距,让学生通过案例教学得到内化了的知识。虽然不一定能把所学到的知识一一罗列出来,但逐渐学会了处理众多的疑难问题,使学习者更快地适应了工作情景的挑战,同时也满足了学生自我参与和互动的需求[5]。如在讲授社会保障学中社会保险相关章节时,往往会在某个社会保险项目的介绍里面涉及到如参保资格、缴费标准、缴费期限、待遇水平、支付条件等多方面的内容,课堂理论讲授会因涉及较多相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内容显得乏味枯燥,学生也不能较快且全面的理解整体内容,如果能够通过选取典型的案例,并指导学生结合相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条款对案例进行分析诊断,最后再对学生的分析进行总结,就可以使学生对相关理论有清晰的认识,并对理论知识在实践层面的应用有较好的把握。
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案例的展示、讨论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但这还不是其全部,更重要的且最关键的还在于要能够正确引导学生分析案例,展开话题进行深入探讨,并能够及时发现学生的偏误,尤其在案例讨论后要根据学生的讨论情况进行重点点评、归纳和总结,还原案例所反映问题的实质,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发挥案例教学的效果,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在社会保障学的案例教学中,由于案例往往可能涉及到多方面的理论知识和政策规定,学生的分析和讨论中可能会出现如下一些问题,需要教师在案例讨论后引起注意。首先,对主要的问题的把握不准,同一案例中出现了好几个相关的问题;其次,重讨论轻总结,往往最后不能抓住案例所反映问题的实质和本质;再次,不能对案例进行深入研究,以达到 "触类旁通"的目的。实际上,案例分析和研究这个环节最容易被忽视,师生为了上案例课而准备案例课,没能很好地进行后面的重点点评、归纳和总结过程,这是在案例教学中要极力避免的。
案例教学作为社会保障学课程应有的重要教学环节和内容,还应完善其考核评价机制。特别是要避免在案例教学中出现教师做出点评后结束的情况,这样做的结果是案例分析结果没有考核量化指标,不利于调动学生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因此,为了提升案例教学的地位和学生对其重视程度,充分激发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强化课堂教学效果,应该将该课程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参与情况与每位学生最终的综合成绩挂钩。在课堂案例教学结束后,由教师根据案例分析讨论和参与程度负责给予案例分析小组或个人分数,并且分值要占综合成绩的一定比例。
学校的教学首先是为学生服务的,因而在教学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法的选择方面首先要考虑学生的需求,特别是对社会保障学这样的应用层次的学科来讲,一定程度上采用案例教学法,“以问题为中心”,调动学生参与、讨论和思考、批判等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这种学生参与型的教学方式让学生在实际案例的学习中理解理论知识、积累知识,并增强在实践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体验学习这门课程的真正意义和乐趣所在。
[1] 孟颖颖.社会保障学:挑战、定位与发展——基于学科建设的视角[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52-56.
[2] 刘同芗,郭健美.互动式案例教学法在社会保障教学中的应用[J].考试周刊,2007(22):19-21.
[3] 严丹.案例教学法在社会保障教学中的运用刍议[J].科教文汇,2012(11):39-40.
[4] 代利凤,周菲.案例教学法在社会保障学教学中的运用[J].黑龙江教学学院学报,2010(5):60-62.
[5] 孙宏英.论参与式教学方法在大学教育中的运用——以《社会保障概论》教学为例[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4):8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