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护生法律意识调查及分析

2014-03-31 08:39颜玲琴
卫生职业教育 2014年7期
关键词:法制观念医疗事故法律意识

颜玲琴

(萍乡市卫生学校,江西 萍乡 337000)

毕业实习护生法律意识调查及分析

颜玲琴

(萍乡市卫生学校,江西 萍乡 337000)

目的 了解即将迈入工作岗位的实习护生的法律意识状况及其存在的问题。方法 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查表,对112名实习护生进行调查。结果 毕业实习护生法律意识普遍较弱。结论 学校要和实习医院加强协作,促进护生提高法律意识。

毕业实习护生;法律意识;法制观念

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法律制度的逐步健全,患者的法制观念也在不断增强,他们对涉及自身合法权益的医疗护理过程倍加关注。特别是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颁布、实施,依法执业和管理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成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也引发了诸多疑问,而护理工作作为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为了了解即将进入护理工作岗位的毕业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状况,笔者对南昌大学护理系2009级112名毕业实习护生进行了调查。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以南昌大学护理系2009级的毕业实习生(本科)112人为研究对象,年龄20~24岁,平均年龄22.98岁,全部为女生。

1.2 方法

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查表展开调查。调查表以选择题的形式分别就毕业实习护生的整体法律意识、护理法律意识、护生的法律身份、医疗事故的概念、分级和举证倒置的相关医疗法律法规问题对学生进行调查,调查学生对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情况,选项有了解、比较了解、不了解3项;调查表还以问答题形式了解学生对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的认识。共发放问卷112份,收回有效问卷102份,有效回收率为91.07%。

2 结果

(1)有关护生法律意识、护生的法律身份、医疗事故等法律法规问题的调查结果见表1。

表1 毕业实习护生法律意识状况调查结果[n(%)]

(2)护生对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的认识:认为需要的有102名,占100.00%;护生普遍认为掌握医疗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具有保护自我及保护患者的双重效应,能够很好地规范护理工作。

3 讨论

3.1 毕业实习护生的整体法律意识

被调查的102名毕业实习护生,都已顺利完成了临床实习,本应具有良好的法律法规意识,但调查结果却显示,对问卷前3项选择“不了解”的分别有62人、82人、82人,占60.78%、80.39%和80.39%,说明实习护生整体法律意识不强,在护理工作中法制观念淡薄,甚至存在一些误区,不懂得护患关系其实是护理双方的一种医疗合同关系[1],即法律关系。不知道对患者合法权益的损害,无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有形的还是无形的,护士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势必影响其以后的工作,因此,护生必须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只有懂法,才能自觉守法,从根本上杜绝护理纠纷的发生,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3.2 毕业实习护生的护理法律知识

临床实习是护生从理论向实践、从学生向护士角色转化的重要阶段。以往的临床实习,无论是护生还是带教教师都只重视基础护理操作或专科护理技术操作、理论知识的学习和传授,却忽视了护理法律意识培养。护理实习过程中,带教教师的言传身教是护士掌握护理法律知识的极佳途径。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对护生法律身份的认识,了解的只有6人,仅占5.88%,带教教师在这方面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明确指出:护生必须按照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在护士的指导下进行工作,护生不得独立从事护理工作[2]。在护士的监督下,护生发生的护理差错或事故护士要负法律责任。因此带教教师应明确护生的法律身份而严格带教。护士在护理工作中要懂法、用法,一切护理行为都要以法律为导向。

3.3 毕业实习护生对患者权利的认识

调查结果显示,护生对患者权利的认识比较好,占82.35%。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患者就医时享有生命健康权、安全权、求偿权、受尊重权、获取知识权、选择权和监督权[3]。由此可见,护士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患者的上述权利,而且,随着我国医学模式的转变,护患关系变成了一种合同关系。最新伦理学对护士与患者的权利和义务也做了明确规定,广大护士要理解和认识患者的权利,以适应时代的要求。护生充分认识患者享有的权利,会对其以后在护理岗位提高护理服务水平起到很好的导向作用。

3.4 毕业实习护生对医疗事故相关知识及举证倒置的认识

调查发现,毕业实习护生普遍了解常见医疗事故相关知识。随着社会的进步,患者维权意识逐步增强,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医疗纠纷的处理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为此,管理部门针对医疗事故的处理不断修改和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于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新条例的施行,保护了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而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提出,医疗纠纷的处理实行“举证倒置”,这对医疗护理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所以,在医疗行政管理模式向法律管理模式转变、准责任倒置的新形势下,必须督促护生掌握这方面知识,实行自我保护,自行规范护理行为,增强护理责任,以防患于未然。

3.5 毕业实习护生对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的认识

护生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需求率达100.00%。由此可见,加强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是新形势下护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护生只有具备较为完善的法律知识,才能减少护患纠纷,减轻工作压力。

3.6 关于提高护生法律意识的建议

护生对法律、法规知识普遍缺乏全面、深层的了解,但对这方面的知识需求却比较强烈。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需进一步开设法律法规课程,做好普法教育。学校应大胆改革,在学生实习前开设法律课程,增设医疗护理法规方面的内容,由护理教师讲授,这样可以增强授课内容的针对性。实习医院应加强对实习生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把依法执业作为对其考核的内容之一。医院选派的带教教师,不仅需要有丰富的业务经验,还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能够从法律角度规范护生的实习行为。

[1]苏容刚,王淑易.论《合同法》在医疗中的地位[J].中国医院管理,2001,21(4):36-37.

[2]梁子君,赵长久.结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论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J].中国医院管理,2003,23(3):53.

[3]高翔.强化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J].卫生职业教育,2003,21(9):106.

G526.5

B

1671-1246(2014)07-0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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