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桂芳
我国推行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已有十几年的时间,但到目前为止仍面临重重困难。要使校本课程开发走出困境,需要及时转变现有的“政府放手让学校自己开发”的推进思路,采取政府部门辅助校本课程开发的新思路,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区域校本课程开发中的作用,正确处理政府部门和学校的关系,通过政府部门高位入手,合理定位,积极作为,来推动和促进我国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
进入新世纪以来,伴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三级课程管理体制的确立,校本课程开发开始在国内兴起。十几年来,我国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上均取得了成绩,积累了经验,形成了一批成果。但总体来看,我国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无论在实际推行中,还是在取得的效果上都不甚理想,进一步推行校本课程开发仍面临重重困难。
根据对河北省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现状的调查,在被调查的470名教师中,只有4.3%的教师所在的学校开设了4门以上的校本课程,29.2%的教师所在的学校开设了1-3门校本课程,仍有66.5%的教师所在的学校没有进行校本课程开发,大多数学校的校本课程开发只是停留在口头或者一纸计划上。
综合国内有关方面的研究,更加感到我国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的实际状况不容乐观,基本可概括为“无所适从”、“流于形式”、“自我封闭”、“盲目跟风”。具体表现在:有些学校面对独立开发校本课程的要求,感到无法适应,甚至“无所适从”,在实践中持观望态度,没有实际的作为;有些学校把校本课程开发出来,但并未在实践中落实,更谈不上对校本课程的修改和完善,教师更多关心必考科目的教学,校本课程往往成为花架子,用来应付上级检查,校本课程开发往往“流于形式”;有些学校没有用开放的思想接纳多种资源为开发校本课程服务,而是停留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搞开发,基本上是“闭门造车”,出现了投入大、耗时多,但效果不佳的情况;有些学校在缺乏开发校本课程基本条件和充分思想准备的情况下 “盲目跟风”,出现了兴趣主义、不规范、随意化等问题。[1]
剖析造成校本课程开发困境的原因,发现制约校本课程开发的因素普遍而大量地存在。(1)对校本课程的认识不到位。50%的被调查者对于校本课程的认识不是特别清楚;(2)校长的校本课程开发意识和课程领导力不够。只有20%的被调查者认为校长注意组织校本课程开发的理论学习,只有40%的被调查者相信校长有足够的能力领导校本课程开发;(3)教师的课程开发能力不足。只有23.9%的被调查教师相信自己有足够能力进行校本课程开发;(4)校本课程开发资源和经费不足。67%的教师表示在组织校本课程内容时感觉课程资源匮乏,60%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学校开发校本课程时所需经费不足;(5)中高考制度的制约。65%的被调查者表示中高考制约着校本课程的正常开展;(6)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指导不到位。只有9.3%的被调查者认为教育行政部门对校本课程开发经常进行监督指导;(7)缺少培训。只有22.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过校本课程开发培训;(8)专家指导不到位。只有10%左右的学校会与课程专家建立联系并开展合作;(9)家长、社区参与度不够。仅有24.2%的家长支持学校的校本课程开发,仅有5.9%的学校的校本课程开发经常有社区组织参与。
反思我国十余年来中小学的校本课程开发,仿佛陷入了一个误区,即认为既然将课程决策的权力下放给了学校,校本课程开发就是学校自己的事,开发得好坏关键在各学校,政府部门无需过多地介入,应尽量放手让学校自己开发。这种误区在校本课程开发的实践中,致使各学校单兵作战、各自为政、自我封闭,一遇到困难和问题往往处于十分无助的境地。根据课题组在河北省范围内的问卷调查,校本课程开发作为新生事物,在发展中受到了方方面面的影响和制约,而真正影响校本课程开发的因素往往是各学校都普遍而大量地存在的共性问题,比如对校本课程的认识、校长的校本课程开发意识、教师的校本课程开发能力、经费的投入、资源的保障、考试评价制度的影响、政府部门的支持、专家的指导、家长和社区的参与等等,尤其是一些深层次的制约因素,比如现行考试评价制度的影响、教师负担过重、经费投入和资源不足等,这些问题单靠各学校自己的力量很难解决,而如果这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就会使校本课程开发遇到的困难和阻力越来越大。
当前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的困境,迫使我们重新思考新的推进校本课程开发的思路。要真正使校本课程开发走出困境,就必须及时消除认识误区,重新思考政府部门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此基础上,应尽快放弃“政府放手让学校自己开发”的推进思路,采取政府部门辅助校本课程开发的新思路。政府部门辅助校本课程开发的基本内涵是:在各学校自己无力解决校本课程开发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依靠政府部门力量,消除共同影响和制约校本课程开发的障碍因素,通过政府部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与政策支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和促进我国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走出困境。
校本课程开发作为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部分,是在一个集权体制下进行的自上而下的改革,其顺利推进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我国文化传统与基本国情的影响,需要政府部门介入并发挥管理、规划、指导等作用。这是因为:第一,由于长期实行中央集权式的课程管理体制,部分学校和教师养成较为严重的依赖心理与被动等待、照章办事、机械执行的不良习惯,突然面对独立开发校本课程感到无法适应、无所适从,需要政府部门介入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第二,在我国要成功地开发校本课程,需要整合与协调区域内各种资源和力量,这客观上需要政府部门的作为。第三,要保证我国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朝着正确方向发展,提高校本课程开发质量,避免出现一哄而上、重复开发、不规范、随意化等问题,也离不开政府部门的规划、指导和监管。
从国内外校本课程开发的经验来看,凡是校本课程开发成功的国家和地区都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积极介入与作用发挥。国外校本课程开发项目实际上都是政府驱动的,如新加坡、澳大利亚等。新加坡在推进校本课程发展过程中取得了明显实效,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政府部门的介入,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策略:辅助教师,为校本课程发展提供智力保障;改善条件,为校本课程发展提供物质保障;奖励资助,为校本课程发展提供经费保障。[2]香港作为我国最早推行校本课程开发的地区,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在教育统筹委员会的领导下,展开了“校本课程剪裁计划”等多项校本课程开发方案,政府部门除了制定校本课程改革政策和提供财政支持外,还给予学校专业支持,这些措施强有力地推进了香港地区校本课程的发展。[3]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区校本课程开发也取得了较好效果,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部门作用的发挥。如北京市在校本课程开发的推进过程中,建立起校本课程开发与管理研究项目组,召开市级校本课程开发现场研讨会,通过典型经验的引领带动了学校课程建设,还制定了《北京市有关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与管理的指导意见》,作为开发与管理中小学校本课程的基本政策依据,这些措施推动了该市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规范、有序的开展。[4]
政府部门辅助校本课程开发要得到成功实施,关键在于政府部门正确处理好和学校的关系,在校本课程开发中找准定位,做到不缺位,不越位,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部门的定位可概括为:
第一,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作用与尊重学校、教师的首创精神相结合,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本文提出政府部门辅助校本课程开发新思路并不是要否定学校和教师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作用。学校和教师是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政府部门应尊重学校和教师的主体地位,做到既不包办、代替,也不随意干预学校和教师进行校本课程开发。但是政府部门也不能像过去那样放手不管,而是应当充分发挥作用,从高位入手,做好顶层设计,引领学校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第二,政府部门应以“使学校和教师‘想开发’、‘能开发’和‘有序开发’校本课程”为目标,提供一系列支持,并建立相应的支持系统。“想开发”是指学校和教师开发校本课程既有内在动力,又有外部压力;“能开发”是指学校和教师有权力、有能力,并有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开发校本课程;“有序开发”是指依法规范地开发校本课程。
根据以上定位,政府部门在校本课程开发中应重点发挥好三个方面的职能作用:
行政,从其产生至今,从来都自然地具有服务的本质属性。政府的行政权力是公众赋予的,为“公众的幸福而服务是一种天生的使命”。教育是公共事业,政府部门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主要就是为学校做好服务工作。在校本课程开发中,政府部门为各学校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一是建立制度框架。制度是组织运行的基础,校本课程开发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度上的保证。第一,建立校本课程开发赋权制度,进一步明确教师、学校、政府部门等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权力和责任,这是校本课程开发的基本前提;第二,建立校本课程开发投入制度,保证对校本课程开发有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第三,建立校本课程开发激励和评估制度,调动学校、教师的积极性,使各学校开发校本课程既有动力又有压力;第四,建立校本课程开发申报与审议制度,保证校本课程开发的质量。
二是组织校本课程开发培训。这是促进校本课程开发的关键,政府部门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有计划分阶段培养、培训教育行政人员、学校校长和教师。第一,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校本课程开发理论和实践方法学习,要确立责任意识,不断提高自身领导校本课程开发的水平;第二,要加强校长队伍的培训,增强校长的课程意识,提高课程领导水平;第三,要抓住教师队伍培训这个中心,提升教师的校本课程开发能力。
校本课程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协调解决制约校本课程开发的深层次问题。在这场深刻变革中,政府部门担负着重要使命,必须充分发挥推动、协调、指导的作用,保证校本课程开发的顺利进行。
一是当好推动者。第一,大力宣传和推广校本课程开发理念,营造浓厚的校本课程开发氛围;第二,充分发挥示范学校的引领作用,增强校际的交流与合作,带动校本课程开发;第三,定期开展评比表彰活动,激励学校和教师开发校本课程。
二是当好协调者。第一,协调好中小学校之间的关系,鼓励校际间联合开发校本课程;第二,协调好中小学与大学及科研院所的关系,支持中小学与大学、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协作关系,提高校本课程开发质量;第三,协调好学校与校外机构的关系,鼓励家长和社区组织参与校本课程开发;第四,协调好校内外课程资源的共享关系,建立校本课程开发的资源共享机制。
三是当好指导者。第一,组织制订本地区校本课程开发的总体规划,为学校进行校本课程开发提供指南;第二,定期组织课程专家深入学校,指导学校校本课程开发,努力建构富有鲜明个性的校本课程。
虽然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是学校和教师,但并不意味着政府部门就可以放手不管。校本课程开发是课程权力下放的一个重要部分,权力下放需要一种相配套的管理机制,要保证校本课程开发的质量,则政府部门的监管不可或缺。
一是组织开展对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的审议。各学校应将《校本课程规划方案》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应成立专门的审议小组,着重从课程定位、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评价、课程资源的利用等方面对各学校上报的方案进行集体审议。各学校《校本课程规划方案》只有经过上级政府部门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是组织开展对校本课程开发过程的评估。各级政府部门要着重从校本课程开发程序、开发的效果等方面对各学校校本课程开发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掌握各学校《校本课程规划方案》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确保校本课程开发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1]范蔚,李宝庆.校本课程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1,44-48.
[2]施学君,张旺华.建立促进校本课程发展的支持体系—新加坡中小学校本课程发展实践及其启示[J].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报,2007,(2).
[3]沈兰,孙青华.任重道远—香港推动校本课程开发的经验与启示[J].全球教育展望,2002,(7).
[4]“北京市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与管理研究“项目组.对北京市校本课程开发与管理推进策略的思考[J].中国教育学刊,2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