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高校法制教育比较研究

2014-03-30 15:05刘宁
当代教育科学 2014年21期
关键词:公民途径法律

●刘宁

国内外高校法制教育比较研究

●刘宁

在对国内外高校法制教育有关目标、内容和方法途径对比的基础上,审视了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的发展现状,并根据我国高校的实际情况,借鉴外国高校在法制教育方面的可取之处,对我国高校的法制教育提出了发展建议。

高校;法制教育;比较研究

高校法制教育无论对于国家的法治建设、社会的安定团结,还是青年学生自身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以及个人综合素质的提升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世界各国都对高校法制教育格外重视。由于社会意识形态、历史文化背景等方面的差异,虽然世界各国在高校法制教育中难免会存在很多分歧,但是通过对比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国外高校法制教育中的某些做法和理念对于我国高校深入开展法制教育以及高校法制教育改革仍颇具借鉴价值。

一、国内高校法制教育现状

1995年,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就在联合颁发的《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我国的校园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范畴,其培养目标与德育目标基本一致,即“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具体而言,我国高校法制教育旨在让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等。

在法制教育的内容上,我国从1987年就在高校开设了《法律基础》课程,2005年将道德与法律整合在一起,编写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下文简称《基础》),以此作为高校法制教育的教材。值得肯定的是,《基础》并不是对原先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程内容的简单罗列与相加,而是站在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出发点上,将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帮助大学生领悟法制精神和道德精神以及两种精神的实质。[1]然而,从教材内容的具体编排来看,尚有不少缺憾:其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被编排在同一教材中,法律基础部分仅占三分之一,在这非常有限的篇幅中,却囊括了各个部门法学的内容,内容过于宽泛;其二,从具体内容来看,主要倾向于对法律基础知识和国家法制体系的理解和认知,缺乏趣味性和吸引力;其三,教材内容主要是理论知识,实践性的内容较少,学生对于教材内容的学习大多只停留在死记硬背以应付考试的层面上。

在法制教育的方法上,受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当前,我国高校法制教育仍主要采取以完成教学内容为导向,以知识灌输为主的课堂教学方法,有关的案例教学、诊所式教学很少被引入,法制教育被实际演化成了记笔记、背笔记、考笔记。[2]这就把书面考试作为法制教育效果好坏的惟一评判方式,也就是把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效果评价的惟一标准。可见,我国当前的高校法制教育在方式方法上存在着明显不足,相关技能性和实践性学习的缺失,一方面影响了学生对法律的直接心理体验,不利于法律情感、法律信仰的建立,另一方面使得纯粹的课堂知识传授只是加深了学生对法律理论的认知,难以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不过,也有部分高校迈出了将法制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的步伐,但这些做法尚处于探索阶段,并未纳入高校法制教育的整体规划之中。

在法制教育的途径上,我国主要还是以校园为主要平台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通过课堂、讲座、多媒体宣传等形式将法律知识推广到学生当中。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当前部分高校的法制教育途径也逐步向计算机网络、手机通讯等新兴平台拓展。但是,在对于实践平台的拓展上,国内高校的法制教育还有所欠缺。

二、国外高校法制教育情况

在高校法制教育的定位和目标上,国外高校的法制教育更偏向于塑造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例如,美国将高校法制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定位在德育服务范畴之下的公民教育之中,根据德育服务的总体目标——“培养美国公民”而进一步对公民教育的目标进行了明确:公民教育就是要培养青年具有合乎社会政治制度所要求的态度和信仰。明确公民权利和责任,目标是把青年学生培养成“责任公民”,即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并能对国家尽到责任与义务的公民(简称培养责任公民)。新加坡的高校法制教育目标与美国相类似,它以新加坡政府在1991年颁布的《共同价值观白皮书》为依据,将培养“好公民”作为其公民教育和法制教育的目标,“好公民”的内涵既包括了公民个人及其家庭,也包含了社会和家庭的范畴,核心就在于强调个人对家庭、对社会尤其是对国家的责任,要以国家为荣并且忠于国家。[3]

在法制教育的内容方面,国外也有将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相结合的做法,但在具体内容的选材和安排上跟我国有较大的差异。例如,同样是把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相结合的新加坡高校法制教育,在选取教材内容时更倾向于学生生活实际,在以各种法律条款作为根本的基础上,出于对“国民素质”的高度重视,将教材内容与“忠、孝、仁、爱、礼、义、廉、耻”紧密相联,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而日本的法制教育内容则更明显地呈现出了阶段性的特征,小学阶段的法制教育内容主要围绕交通法规、卫生法规以及教育法规展开,中学阶段的法制教育则以公民权利义务、宪法等内容为主线,而在日本的大学里,无论什么专业的学生都被要求学习各种专业的法律课程。[4]

在法制教育的方法方面,国内外高校的共同之处是将课堂教学作为主要方法,但在教学理念和实践教学方面的差别相对突出。日本的高校在课程选择上将主动权交给了学生本身,但基于日本的校园文化和教育传统,学生在自主选择课程进入课堂学习之后,主动权又回到了教师手中,另外在实践方面,日本的学生相对还是偏向于陈规地用传统手段来解决法律问题。[5]而美国和新加坡的高校虽然仍旧坚持传统的课堂教学方式,但更注重课外教学和课外实践环节,更看重以过程为导向,其基本目标不在于要求学生形成知识,而在于通过学习的过程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帮助学生运用对知识的理解和领悟来改造自我的价值观,从而形成社会所需要的公民基本的法律技能和行为习惯。

在法制教育的途径上,国外高校的法制教育不仅突破了校园的范围,而且也注重建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途径。如美国高校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高校法制教育途径,并且学校管理、各种学术活动、节日庆典活动、学生俱乐部活动、学生各类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服务、宗教活动也都在不同程度地发挥着法制教育的功能,传递着法律价值观,在教育途径的构建上极大地体现了渗透式教育的理念,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广泛性、间接性的显著特征。[6]

三、国内高校法制教育反思与建议

(一)对国内高校法制教育的反思

纵观国内外高校法制教育的开展情况,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差异:

第一,高校法制教育主体定位的差异。国外高校的法制教育更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无论是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内容的选取,抑或是教育方法和途径的安排上,大多围绕学生的主体需求开展。而国内高校的法制教育则更关注法制教育本身,思想政治教育的性质过于突出,以至于从教师到学生都没有对法制教育形成足够的重视和兴趣,对于法制教育多抱有任务观念。

第二,高校法制教育教学理念的差异。国外高校的法制教育强调理论与实践并重,并且落实到内容、方法和途径的选择上,将知识性教育作为基础,重视价值和精神的传导,培养学生独立思维和实际运用的能力;国内高校的法制教育虽然也强调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但具体到教育的内容、方法和途径,还是未能走出我国传统教育的理念,理论教学重知识轻价值,且理论与实践的教学分量严重失衡,导致了大部分学生对于法制教育的认识仅仅局限于完成学习任务并达到考试要求的层面。

(二)对国内高校法制教育的建议

基于对国内外高校法制教育情况分析以及差异对比,我国高校法制教育可以在如下方面作出调整:

首先,尊重学生在法制教育中的主体地位。明确学生在法制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将学生的主体需求与法制教育的目标结合起来,是将法制教育的功能最大化的有效路径。也只有明确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才能从源头上解决当前高校法制教育在内容、方法、途径等方面的不足。高校法制教育的目的不是让学生通过一门考试,或是背下多少法律法规,而是让学生的法律素养得到实实在在的提升。

其次,调整高校法制教育内容的价值取向。法制教育的价值取向应该是对人的价值塑造而非对知识和制度的识记。高校法制教育应当致力于使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制意识,单纯知识性的讲授远不能达到如此效果。我国高校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思路是十分值得肯定的,但当前高校的法制教育从内容到方法上都还残留着应试教育的价值取向,对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学生法律素养而言,无疑都是十分不利的。因此,国内高校法制教育内容的价值取向理应循着“从知识传递为重到价值塑造为重”、“从理论教学为重到理论指导实践”的路线作出调整。

最后,拓展高校法制教育的途径。法制教育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离不开这三者的共同努力。因此,高校法制教育不仅需要将法制教育“请”进校门,更可以并且应当走出校门。一方面,高校法制教育需要构建一个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社会化法制教育系统;另一方面,基于当前国内高校法制教育实践平台的缺失,在构建社会化法制教育系统的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对实践平台的拓展。此外,通过计算机网络、手机通讯等新兴平台来推动高校法制教育的做法,也十分值得鼓励和推广。

[1]李霞.新时期大学生法制教育问题研究[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2,(4).

[2]王晓慧.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的现实困境与理性选择[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4).

[3]喻军,张泽强.中国和新加坡高校法制教育的比较与启示[J].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

[4]陈群辉.国外高校中的法制教育及其启示[J].荆州师范学院学报,2002,(1).

[5]陈杰.美日两国高校法制教育的比较及启示[J].科教导刊(上旬刊),2010,(12).

[6]刘咏梅.中美高校法制教育之比较[J].前沿,2004,(3).

[7]韩世强,陈秀君.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的现状与改革建议[J].教育与现代化,2005,(3).

[8]张蓉.近五年高校法制教育理论研究综述[J].陕西教育(高教版),2013,(Z1).

(责任编辑:冯永刚)

刘宁/山东行政学院学生处大学生活动中心主任,讲师,法学硕士

猜你喜欢
公民途径法律
论公民美育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构造等腰三角形的途径
多种途径理解集合语言
减少运算量的途径
隐私保护也是公民一种“获得感”
让人死亡的法律
十二公民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
让法律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