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洪
(西华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9)
2013年7月在贵州师范大学举办的 “西南片区高师院校学生工作研究会第21次年会”上,一些高校学生工作者指出,在西部省区高校大学生中出现的同性恋现象,需要予以关注和认真研究。对于这个现象,我们在多年的学生工作中,也有所洞察。在日益开放的高校生活中,大学生的性心理和性取向发生着明显变化,同性恋比例在悄然上升。同性恋在当前虽不是大学生性心理和性取向的主流,但一定数量的大学生因多种原因使然而成为同性恋者的现象,则需要高校学生工作者加以重视,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应对。本文拟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关于当今大学生同性恋的精确数据较难以从官方和民间两渠道精确获取,但是,从近年来学者的论著和调研报告中,我们却可发现目前大学生同性恋的大致状况。
严由伟的调查显示,大学生有过同性亲密行为者占总样本的23.6%,且初中、高中、大学阶段具有明显的连贯性,大学阶段有连贯行为者占该行为者的43.2%;在行为体验上,大学阶段有5.1%的人获得过同性性体验,4.5%的人心存同性亲密性行为愿望[1]。潘绥铭在2001年对全国大学本科生性观念与性行为状况的调查显示,在心理上不同程度地有同性恋倾向的学生占11.4%,其中在男生中占到7.9%,女生的比例则达16%,有6%左右的大学生在大学期间首次发生了同性之间的性接触[2]。陈繁指出,关于目前中国大学生同性恋群体的总人数,并没有具体的官方数据,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大学生同性恋者比例和社会上的一般比例是一样的 (即 “同性恋者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占到成年人口的3%到4%”)[3]。若按3%-4%的数据来估算,那么以2005年底全国高校在校生人数2 300万为计算基数,当前我国大学生同性恋群体的绝对人数也是极其庞大的,大约在69-92万之间[4]。时至今日,这个群体的数量还会在不同程度地增长。张铭清等通过调查发现,有31.3%的大学生认为周围有同性恋人群,其中与同性恋者有接触的占17.0%。可见,在大学生看来,同性恋为数不少[5]。张冰倩调研指出,当大学生在回答 “你的身边有同性恋吗”这一问题时,有36.6%的人回答 “是”,这一比例远远高于李银河在2008年对中国大中城市所做的问卷调查中关于同性恋可见度的比例 (当时只有7.5%的人回答在认识的人当中有同性恋)[6]。胡珍和吴银涛近两年的研究也指出了这点,即:若以 《中国统计年鉴2010》公布的截止2009年底我国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数2 144.657万人为基数,按3%的比例来估算,那么当前我国大学生同性恋群体的绝对人数大约在64万,这已经是一个极其庞大的群体[7]。傅晓龙等人指出,根据2010年我国在校大学生总人数约6 828万人推算,至少有682 800-2 731 200名同性恋大学生。虽然同性恋所占比例较小,但是绝对数却不容小觑[8]。2013年12月1日 (即世界艾滋病日)前后,专家学者的研究和新闻媒体的报道均指出,应关注国内高校逐渐增加的大学生同性恋行为及其引发的艾滋病问题。艾滋病逐渐向被视为净土的大学校园侵蚀,虽然在经济发达地区社会普遍存在的艾滋病疫情的增长幅度有所趋缓,但是这些地区因同性恋而招致艾滋病的大学生人数却在增加。杭州市卫生局发布的专题报告就指出:“2013年新报告的大学生感染者均是因性接触导致的传播,其中24例是同性性接触所致,4例是异性间性接触所致。”[9]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也存在类似的发展趋势。比如,在2010年世界艾滋病日时就有报道显示:云南、广西、河南、四川、新疆和广东6省区累计报告感染者和病人数占全国报告总数的77.1%,其中性传播已成为主要传播途径,而男性同性性传播上升速度明显[10]。时隔三年,到2013年11月份时,全国累计报告的AIDS人数中,经济欠发达的云南省总人数仍以83 048人名列榜首(其中新增人数是9 091人)。来自官方的报告也指出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比如,四川省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卫生厅联合印发的《大学生防艾手册》显示,最近3年,学生中发现的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19至24岁年龄组学生的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比例,从20.3%上升至39.8%[11]。总之,大学生同性恋者不仅在数量上呈增长趋势,而且在不同类型的城市和高校也呈扩散形势,更为突出的是其所致负面问题也呈严重态势 (如心理危机、罹患艾滋、行为异常 〈自杀行为、违法犯罪〉等)。时至今日,大学生同性恋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容回避和忽视的时代问题。
关于大学生同性恋产生的原因,从微观视角来讲,一般有 “先天产生说”和 “后天产生说”两大主流观点。但是,从宏观视角来看,我们认为新时期大学生同性恋的成因主要在于社会影响、高校教育和学生自身三个方面。
首先,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外在影响。改革开放,不仅使中国在经济体制上发生了巨大的变革,而且也使中国在社会和文化上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中国人的思想观念和文化取向也趋于多元化。大学生对于同性恋的认知与态度也深受这种多元思想观念和文化取向的影响。特别是当今多元化的社会文化对同性恋的包容、理解和尊重更是催生了大学生对同性恋持宽容态度。1997年 《刑法》取消了流氓罪 (以前同性恋名列其中)、2001年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取消了同性恋为性变态的判定 (即将同性恋从精神病中剔除)等体现官方性文化价值取向的观念变革,对大学生有关性及婚恋观产生了深刻影响。加之,社会科学界关于同性恋的概念、成因以及认识等研究成果刊行于世,使更多的人 (包括大学生)理解甚至接受了同性恋群体[12]。社会经济文化氛围的深刻变化改变着大学生的性与婚恋观念。目前,大学生对同性恋的认知与态度很大程度上已由鄙视与厌恶转变成理解与宽容、甚至在其他外在相关因素的刺激下进而去亲身 “实践”。
其次,大众传媒的 “推波助澜”。这里的大众传媒包括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和互联网。近年来,报刊杂志和广播电视等传统大众传媒对同性恋议题的报道评论,对同性恋的宽容理解,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大学生对同性恋认知和态度的变化。2005年中央电视台一套播出的 《以生命的名义》节目,首次对同性恋进行了报道;2006年2月凤凰卫视 《鲁豫有约》栏目播出 《拉拉的故事》,让人们进一步了解了同性恋;2007年中央电视台在网上公布了从当年11月19-29日开展的、参加投票者达64 253多人的 《中国同性恋状况调查》;2011年中央电视台发表评论 “支持”某同性恋明星的行为……上述知名电视台的报道虽有一定社会引导的正功能,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报刊杂志和广播电视都做得如此。在社会环境还不够开放宽容的时代,一些大众媒体对同性恋的宣传报道,并不都是发挥着正引导力,有的甚至是产生了 “负效应”。比如,一些大众传媒不是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同性恋现象进行宣传报道,它们更多的却是将其作为吸引眼球的噱头、作为提高收视率或点击率的一种策略。在这些大众传媒的推波助澜下,一些受众往往会因相关知识的缺乏或鉴别力的不强而将报刊杂志、广播影视对同性恋的报道作为获得同性恋认知的最主要手段,并以大众传媒宣传报道的内容作为“科学知识”而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最终,“大众传媒继续利用受众对同性恋的非理性错误认知作为议程设置的内容,发挥着吸引注意力,制造舆论,达到营造传媒商业价值的目的,而受众成了认知中的受害者,中国数千万同性恋者的社会环境将难以在大众传媒的影响力中获得改善,成为最大的受害者。”[13]而 《断背山》《王的男人》《暹罗之恋》《春光乍泄》《蓝宇》《十七岁的天空》《刺青》《蝴蝶》等一大批同性恋影视的流行,使得同性恋似乎变成了一种 “潮流”与 “时尚”。这些影视作品对于追求时髦的大学生来说负面影响不小。不仅如此,作为新兴大众传媒的互联网对大学生有关同性恋的认知与态度的影响也很大。杨荷泉就曾指出,大学生在获得同性恋的相关讯息和知识的途径中,网络排在绝对首位,占94.5%;其次是朋友聊天,占36.1%;再次则是书籍和影视,分别占34.8%和34.2%[14]。互联网在当今实际上已成为了大学生们获取包括同性恋在内的各种信息资源的主要媒介。互联网上许多关于同性恋的网站、科学解释和研究成果,虽可能成为他们掌握具有前沿性的同性恋信息而形成对同性恋现象正确认识的工具,但也可能成为大学生同性恋群体互动的一个最主要平台。“众多的同性恋网站、社区、聊天室和无数的同性恋QQ群,在为中国的同性恋亚文化创造了一个空前繁荣的景象的同时,也让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同性恋者聚集到了一起,他们彼此慰藉,寻找身体和心灵的安慰,还有些人开始通过网络公开自己的性取向,迈出以同性恋身份走入社会的试探性的一步。”[15]
首先,高校对大学生同性恋现象认识的不深。众所周知,大学生对同性恋的认知及接受程度与接受性教育程度有很大关联。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高校在有关大学生同性恋问题上的认知和态度还值得反思。不少高校对大学生进行性健康与婚恋观的教育之重视程度还不够,思想观念上还趋于保守。大学生同性恋群体在很大程度上还是高校学生工作者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所忽略或轻视的对象。为数不少的高校对同性恋现象的教育引导不够,对本校发生的同性恋现象常常是遮遮掩掩、羞于讨论研究,工作上常是消极对待或被动应付。冷漠歧视的多、宽容关爱的少;堵的时候多、疏的时候少。时至今日,为数不少高校的各类教育教学工作者都还没有认识到大学生同性恋现象是当今高校工作中一个不可回避和忽视的客观现象。对于这一客观现象,需要高校全体教育教学工作者转变观念,正确理解和积极应对。
其次,高校对大学生同性恋问题应对的不力。梁斌等人的调查结果显示,52.8%的大学生通过大众媒体 (包括网络、电视、电影等)了解同性恋群体,46.0%的大学生通过同伴交流的方式了解同性恋群体,仅有1.2%的大学生从学校课堂获得同性恋的相关知识。这既表明大众传媒在大学生认识同性恋群体中的重要影响,也说明了学校教育在应对此问题上的缺失[16]。就目前大多数高校应对大学生同性恋问题的现状来看,普遍还存在对策不系统、措施不细致等问题。第一是高校关于大学生树立健康性文化观念的宣传教育不足,没有营造起一种关怀型校园文化。当今的高校,不仅在营造宽松自然的两性环境方面做得不够,而且在引导和鼓励大学生两性正常交往,进而促进其树立健康的性观念、掌握科学的性知识和培养正确的性取向及婚恋观等方面也还做得不深入、不细致。第二是有关大学生性健康与婚恋观教育的课程设置与帮助服务体系缺乏。从目前绝大多数高校的情况来看,普遍存在心理健康课程中关于同性的知识介绍少 (即便有一些,但也常存在片面甚至错误的问题)。这种片面或错误的知识传授,不但不利于大学生对同性恋问题形成正确科学的认知,反而还可能会诱发整个社会对同性恋的不正确、不科学认知。“学校应有适当的教育,正确认识和对待同性恋。”[17]第三是没能提供多渠道且专业化的性心理健康与婚恋观的咨询指导与危机干预。即便有一些咨询,但也多是由做学生工作的政工干部和辅导员来兼职完成的,其专业性往往不够,而且咨询的技术和方式还有很多不当。即便有一定的危机干预机制,也多是由非专业人士来着手的。这样的咨询指导与危机干预,不仅缺乏专业化的工作人员队伍,而且还缺乏社会专业人士、朋辈力量和平等社团的支持。
首先,大学生自身身心发展特点的内在原因。我国当今的高校学生年龄多在18-24岁之间,他们的 “情感虽然日趋丰富,但心理还不成熟”[18]。这些处于青春期向成年期过渡阶段的大学生,一方面是生理发育和性生理机能趋于成熟;但另一方面仍是性心理发育不健全。大学生作为性观念和婚恋观尚未成熟的人群,在面对恋爱、婚姻和家庭等问题的挑战时,最容易受包括同性恋在内的各种超前观念的影响,甚至由于其他外在因素的影响而加入其中。特别是在当今大学生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大学生身心发展出现了明显的不平衡性和多样性,这更容易促成同性恋现象在大学生群体中的增加。
其次,大学生对同性恋的认知与态度变化。在社会观念日益开放和家庭、学校恋爱管束放松的情况下,大学生对同性恋的认知与态度已从以前的“罪恶”与 “变态”逐渐转变为今天的宽容与理解。在近年中,不少研究者针对大学生对同性恋的认知和态度问题,做过不少调查研究。相关研究者对“北上广”[19]、 对东北沈阳[20]和齐齐哈尔[21]、对华中武汉[22]和长沙[23]、 对华东南京[24]、 福州[25]和厦门[26]、 对西北西安[27]、 对华南南宁[28]、 对西南重庆和成都[29]等不同地区众多不同类型的高校的调查显示,虽然大学生对同性恋的态度存在性别、年龄、民族、学历、学科、城乡、成长环境 (包括家庭结构、家庭教育等)、了解同性恋早晚等方面的差异性,但是却显现出学历层次越高、家庭条件越好、经济越发达地区、越了解同性恋的大学生对同性恋越持尊重、宽容和理解的态度。在当今大学生越来越对同性恋产生宽容与理解的背景下,他们由于多种因素的诱使,往往可能就会主动或被动地成为同性恋者。
大学生同性恋现象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社会因素促成的。因此,有效应对大学生同性恋问题,整个社会责无旁贷。
首先是相关社会组织的积极作为。在当今社会文化背景和家庭伦理观念中,同性恋并不是正常的性取向和婚恋观,有着生理和心理的 “双重病态”。大学生们虽然对同性恋者 “主观能理解”,但 “客观难接受”,这表明大学生对同性恋的认知与态度还存在 “双重标准”。对于这些问题,第一是需要医疗及精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和出台政策措施。医疗及精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性健康教育及科普活动进校园,也可以组织相关专家学者针对这方面的问题对大学生开展专题讲座等。第二是需要医疗卫生组织 (特别是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变观念,端正角色,积极承担起性健康宣传教育与同性恋矫治的社会公益责任,为大学生同性恋的预防与矫治服务。第三是相关科研院所和社会团体在大学生同性恋认知教育、态度养成与行为引导中也应发挥积极作用。
其次是大众传媒的正面引导。如前所述,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在大学生对同性恋的认知教育、态度养成与行为引导中扮演着 “重要角色”,发挥着或正或负的影响。为了正确有效地引导大学生对待同性恋的认知、态度和行为,大众传媒应该坚持职业操守,履行社会公责,正确把握有关同性恋的传播尺度,以正面积极的报道或评论来发挥正功能、减少负效应。大众传媒应站在客观公允的立场对同性恋进行报道或评论,不要仅为了自身的商业目的,“制造舆论”和刻意设置 “兴趣话题”来误导大学生;不要将同性恋的报道作为吸引眼球的噱头,而使大学生成为其负面“引导”的实践者或受害者。当然,为了帮助大众传媒的正确作为,新闻出版和宣传教育主管部门也应开展强有力的监管。
当今大学生对于同性恋的认知与态度还存在一定缺陷,需要高校通过积极的教育引导行动来帮助其根本改变。具体而言,高校的教育引导行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高校应当增强对大学生同性恋现象的理性认识。同性恋大学生在当今的大学校园客观存在,甚至一些高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不仅给大学生本人的健康成长和顺利成才带来不少负面影响,而且也给高校的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增加了新的难题。为此,对于大学生同性恋这样一个绕不开、避不了和忽视不得的客观现象,高校应该转变思想观念,客观承认和积极应对。不要遮遮掩掩、羞于讨论研究,不要只堵不疏,而要高度重视、理性认识和公开宣教。在高校对大学生同性恋现象形成理性认知的前提下,还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来引导全体师生员工增强对大学生同性恋现象的理性认知和正确态度,倡导 “零歧视”和 “全关爱”。
其次,高校应当增强对大学生同性恋问题的应对能力。具体而言,第一是高校应当加强对大学生树立健康的性文化及婚恋观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一种关怀型校园文化,并在这种校园文化建设中特别重视对同性恋大学生的引导和帮助。第二是高校应当开设有关性健康与婚恋观教育的课程和相关形式的教育活动。相关课程既要渗透有关性生理、性心理、婚恋、性病、艾滋病预防等方面的知识,也要融入反对性取向歧视的观念教育,从而为大学生同性恋者创造积极的生活环境。相关形式的教育活动,可采取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来普及性科学知识,促进大学生的性生理和性心理健康,进而提高大学生的性文明和性伦理道德。在课程设置和活动教育方面,国内一些高校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比如,复旦大学2005年时就为本科生开设了公选课 《同性恋研究》,这在国内高校中属首次;同年,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央财政大学等在京高校也举办了同性恋知识论坛主题教育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第三是高校应当为大学生提供多渠道且专业化的性心理健康与婚恋观的咨询服务与危机干预帮助。高校应通过加强与社会专门组织或团体的合作,建立健全校内外专家相结合的性与婚恋心理咨询专业工作队伍。同时,高校还应通过建立一定的人财物保障机制,为有同性恋倾向的大学生或同性恋大学生提供必要的专业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服务,以便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性心理,培养健康的性道德,理智处理个人情感生活,进而最终形成自尊、自爱、自强的优良品格。
外因需要通过内因才能发挥作用。要有效应对大学生同性恋问题,更为关键的是需要大学生自身的努力。首先是普通大学生应当主动学习和了解性与婚恋方面的知识,增强预防和应对性取向出现偏差的能力。大学生们不仅应该积极认真地参与校内外正规的性与婚恋方面的知识教育活动,而且应当增强对各类大众传媒有关同性恋报道的是非判断能力,认清同性恋可能存在的危害或风险,从而增强自身应对性心理和婚恋取向偏差的意识与能力。其次是那些已经出现同性恋心理倾向或存在同性恋苦恼的大学生,不应 “讳疾忌医”,而应主动寻求师长亲友或专业人士的帮助。这类大学生在面临相关忧虑或苦恼的时候,应该学会对自己的同性恋倾向或同性恋行为进行审视与反思,弄清自己之所以产生同性恋倾向或同性恋行为的原因,并制订出相应的矫治措施。矫治同性恋问题并非是一日之功,往往有一个长期的过程。对于这一点,具有同性恋倾向或同性恋行为的大学生应该有一个必要的心理准备,并下决心为之付出长时间的努力。如果通过自身努力也无法解决时,应当卸下心理包袱和放下面子,主动去选择恰当的方式和向适当的对象寻求帮助,切忌 “硬抗”或走极端。
总之,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变化以及高校教育与大学生自身等多种原因的共同促使,同性恋现象在当今的大学校园客观存在,并有扩大趋势。立足客观现实,积极从社会、高校和大学生等方面探讨应对大学生同性恋问题的有效对策,既重要,也必要,更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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