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建筑形制变迁考察

2014-03-28 17:03李学敏黄柏权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土司土家族建筑

李学敏,黄柏权

(三峡大学 民族学院,湖北 宜昌 443000)

建筑是人类历史文化的载体,是不同地域或民族在不同的生存生活环境中所寻找到的最适宜居住生活的首要条件[1]1。土家族建筑也是土家族及其先民根据其地理环境和生活需要选择的结果。随着生态环境的变迁、生产力的发展进步、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土家族建筑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这里仅就土家族建筑形制的变迁情况进行历时性考察。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土家族建筑形制发生了多次变化,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土家先民的建筑

土家族聚居在亚热带地区,山高坡陡,森林密布。早期的土家族先民有过穴居和巢居的历史。从神话传说资料、文献记载以及现存的民族学资料证实,土家族早期先民经历了穴居阶段。据文献记载,生活在清江流域的土家族先民巴人就居住在岩洞里。《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载:“巴郡南郡蛮,本有五姓:巴氏、樊氏、瞫氏、相氏、郑氏。皆出于武落钟离山。其山有赤黑二穴。巴氏之子生于赤穴,四姓之子皆生黑穴,未有君长, 俱事鬼神。”[2]卷八十六南蛮西南夷列传,2840这是土家先民巴人居住洞穴的历史记忆。清初文人顾彩在《容美记游》说:“岩居幽事颇无穷,葛粉为粮腹易充。虎不伤人堪作友,猿能解语代呼童。”这是对明清时期当地人居住岩洞的描述。也就是说,从汉代直到清朝初年,居住岩洞是土家族地区很普遍的现象,即便在今天,在土家族地区仍然存在着居住岩洞的情况。比如在湖北利川鱼木寨、恩施城区周边就有不少居住岩洞的遗存。

穴居是土家族地区最早的居住方式。从穴居到巢居是第二阶段。巢居主要依赖于树木,因其在树上架木为屋,形似鸟巢而得名 “巢居”。古代文献对巢居记载较多。如 《韩非子·五蠹》载:“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3]。所以,在中国文化英雄中有 “有巢氏”的记载。唐元稹诗云:“平地才应一顷余,阁栏头大似巢居”。自注:巴人多在山坡架木为居,自号 “阁栏头”[4]43。常建在 《空灵山应田叟》中说:“湖南无村落,山舍多黄茆。淳朴如太古,其人居鸟巢。牧童唱巴歌,野老亦献嘲。泊舟问溪口,言语皆哑咬。土俗不尚农,岂暇论肥硗。莫徭射禽兽,浮客烹鱼鲛。余亦罘罝人,获麋今尚苞。敬君中国来,愿以充其庖。日入闻虎斗,空山满咆哮。怀人虽共安,异域终难交。白水可洗心,采薇可为肴。曳策背落日,江风鸣梢梢”[5]16。该诗描写了湘西土著先民的巢居、渔猎生活状况。据光绪 《龙山县志》载:“民居中数十家,或架树枝作楼,或两树排比作门户,至崖尽处则万树葱茏, 环拥于外,若栏栅然。”[6]卷十一风俗志在土家族地区巢居存在了很长的时间。

从巢居到干栏建筑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土家族地区建造和居住干栏建筑的历史相当悠久。《魏书》卷一百零一记载:“僚者,盖南蛮之别种,自汉中达于邛笮山洞间所皆有。种类甚多,散居山谷,无民族之别……依树积木以居其上,名曰干栏, 干栏大小, 随其家口之数。”[7]卷一百零一僚传这里的僚就包括土家族地区的南蛮族群,说明在魏晋时期建造和居住干栏建筑已经比较普遍。《新唐书》卷二百二十二记载:“南平僚,东距智州,南属渝州,西接南州,北涪州,户四千余。多瘴疠,山有毒草,沙虱,蝮蛇,人居楼上,梯而上,名为干栏。”[8]卷二百二十二唐朝时干栏建筑有了一定的进步,可以凭借其楼梯上下。

从穴居发展到巢居,再到干栏建筑是土家族先民建筑形制变迁的基本流程。通过考古发掘也证实了这种变化。在清江流域桅杆坪、西寺坪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发现有房屋建筑的遗迹。商周时期,清江、澧水、酉水流域人们的居住形式虽然主要是穴居和巢居,但出现了少量的半地穴式和地面建筑。汉晋六朝时期,土家族区域以长方形地面台式建筑和干栏式建筑为主,半地穴式建筑逐渐消失。在三峡和清江流域出现了盖瓦房屋,酉水和澧水流域则多盖茅草,瓦房较少[9]66。在清江流域巴东县富贵岭遗址、苦竹溪遗址、故县坪遗址发现有筒瓦、板瓦等建筑材料。在澧水流域鹤峰刘家河遗址发现有汉至六朝时期的房屋多座,建筑样式为木骨泥墙式结构[10]75-78。

唐宋时期是土家族地区社会比较稳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的重要时期,加之唐朝及其以后建筑技艺较前代有了很大的进步,建筑材料的应用更加多样,伴随汉文化对土家族文化的影响,中原地区的建筑技艺更多地传入到土家族地区,土家族地区的建筑技艺日趋成熟,建筑样式更加多样化。其一,在土家族地区出现了城池建筑,如湖北巴东县旧县坪、恩施柳州城、来凤宣抚堡、永顺老司城、下溪州故城、黔江石城等;其二,在佛教文化影响下,在土家族地区出现了石窟类建筑,如来凤仙佛寺等;其三,受中原楼阁式建筑影响,出现了如巴东秋风亭、白云亭等标志性建筑;其四,在民居建筑中,干栏建筑得到进一步发展,并日趋成熟[11]84-96。

从保留下来的活体建筑看,目前只有永顺老司城的祖师殿。老司城开始兴建于永顺第十代土司彭福石宠,从南宋绍兴五年 (1135年)开始营建,到清雍正七年 (1729年)“改土归流”,前后经历了23代土司。在这些古建筑中,保留下来的有老司城城址以及祖师殿等建筑物。老司城主要是明朝复建的,所以放在土司时期进行论述。这里只谈祖师殿。祖师殿位于老司城太平山南麓,始建于后晋天福二年 (937年),重建于明代。全为木结构建筑。此殿占地580m2多,正殿面阔5间,进深4间,重檐歇山顶,长17.5m,宽13m,高20m,全木材结构,以34根大木柱支撑屋顶。柱础用双曡圆鼓式,殿脊殿檐是图案精致的陶砖陶瓦。在殿中金柱前,砌有神龛1座,上供 “祖师”神像。殿宇斗拱雄伟古朴,梁架结构颇为特殊,是土家族地区现存最古老的建筑之一。从老司城建筑可以窥见两宋时期土家族地区建筑的一些基本信息[12]89-90。

二、土司时期的建筑

土司时期的住宅实行严格的等级制度,乾隆《永顺府志》卷二十 《杂记》云:“土司衙署,绮柱雕梁,砖瓦鳞砌。百姓则刈木架屋,编竹为墙。舍把头目许竖梁柱,周以板壁,皆不准盖瓦。如有用瓦者,即治以僭越之罪,俗云:‘只许买马,不许盖瓦’。”[13]182又 《永顺府志》卷十一 《徼示》载:清雍正八年 (1730年)知府袁承宠颁 《详革土司积弊》云:“查土司旧俗,有只许买马,不许盖瓦之禁,以致土民家资饶裕者皆不得盖造瓦房。”又云:“查土民尽属篰屋穷檐,四周以竹,中若悬罄,并不供奉祖先。半屋高搭木床,翁姑子媳,联为一榻,不分内外,及至外来贸易客民寓居于此,男女不分,挨肩擦背,以致伦理俱废,风化难堪。”[14]卷十一徼示这些记载说明, 土司时期, 部分土民已由穴居、巢居发展到篓子般的 “篰屋穷檐”,即土民自称的 “棚子屋”或 “叉叉屋”。“半屋高搭木床”,即设置 “火铺”供烤火取暖用。土司王为显示自身的实力,提高自己的地位和扩大影响,也为了防守和生活的需要,各土司大兴土木,营建土司衙署十分普遍,因而土司衙署建筑是这一时期建筑的重要代表。

(一)土司衙署建筑

关于土司时期的土司衙署建筑,在地方志中有一定的记载。据嘉庆 《龙山县志》卷十六载:“原曰土司官衙, 绮柱雕梁。”[15]卷十六艺文下可见, 土司时期居住的等级森严,土司及土舍等官员可以富丽堂皇,砖瓦鳞次,绮柱雕梁,极尽奢华,而土民居室则不许使用瓦盖,只能用茅草、稻草、麦草、杉树皮、木块、石板等作为屋顶覆盖物,四周也只准用竹子、树枝、苞谷杆等编织为墙。根据文献记载,结合土司城遗迹的考古调查,如今保留较为完好的土司城遗址有湖南永顺老司城、咸丰唐崖土司城、容美宣慰司爵府等遗址。

通过考古发掘证实,永顺老司城内各功能区分布合理。宫殿区、衙署区处于城的中心位置,在其周围分布有街道、土司墓葬区、宗教区、苑墅区等。司城内相传有八街、五巷、两口,现存其名的有正街 (新街)、河街、五屯街、紫金街、左街、右街、鱼肚街等,其中以正街、右街保存最好。街巷全由红褐色卵石嵌砌路面,构成三角形、菱形等几何形图案,整齐匀称,古朴雅致,独显永顺土司的文化特色。在整个遗址区域里,有官厅、彭氏宗祠、若云书院、写铺公署、兵器库、摆手堂、世宗堂、表劳坊、昭勋碑等。老司城作为土家族地区最早的土司和元明清时期湘西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曾经辉煌数百年。有 “城内三千户,城外八百家”“五溪之巨镇,万里之边城”之说。清贡生彭施铎诗云:“福石城中锦作窝,土王宫畔水生波,红灯万点人千叠,一片缠绵摆手歌”[16]4。可见其繁荣景象,它是湘、鄂、渝、黔地区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最典型的民族文化遗存[17]。

素有 “荆南雄镇”“楚蜀屏翰”之称的唐崖土司城,其现存城址规模宏大壮观,南北宽约1 500m,东西长约2 500m,城址占地面积57万m2,设东、南、西、北4处城门。司城西靠玄武山,东临唐崖河,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城址选择在背西面东的缓坡地带,具有很强的防御性。通过考古发掘,东侧、东南角、西南侧、西侧的城墙保存完整,其走向、布局清晰。北侧的城墙体多依自然的山崖或岩石,南部墙体的中部也是依自然的山崖绝壁为之。城门遗址,特别是第一下河道出城时的城门遗址保存了原有木结构城门的特征。在土司城内功能完备,有街道、衙署、牌坊、庙宇、左营房、教场、小衙门、存钱坝、宗庙、大寺堂、牢房、排水系统、水井、坟场等,一应俱全,俗称“三街十八巷三十六院”。后山还有狩猎场,功能十分完整。司城以衙署为中心,署衙前是牌坊,中街经过衙署前,在衙署的北侧是小院落,处于衙署前侧,在中街的左前方的第一下河道的左侧,还有小衙门、存钱坝、地牢等一批遗址遗迹。唐崖土司城依山就势,规划科学合理,建筑技艺高超,代表了那个时期土家族建筑工艺的最高水平,是土家族地区不可多得的建筑工艺活体[18]。《湖北咸丰县唐崖土司城址调查简报》指出:城址边界明确,空间布局紧凑合理,整体结构严谨对称,在我国西南地区数千土司城遗存中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普遍性。从城址结构布局看,由外围环壕-核心区城墙-衙署区围墙组成的三重结构体系,明显受到汉文化区都城建制外城-皇城-宫城格局的影响,是明代中后期我国西南土司地区学习、吸收汉文化的结晶。在空间安排和布局上,衙署区位于城的中心,具有明确的中轴线。牌坊位于中轴线东端的起点,是整个城址最重要的标志性建筑。从现有布局上看,城址内各重要功能区的划分与布局都是以这一中轴线为核心展开的。该城址不仅是土司治所,而且是包括土司、贵族、普通平民且具有生产、贸易等多功能的区域聚落中心,既是政治中心,也是经济和文化中心。这与老司城作为一个单纯的土司治所、贵州海龙囤作为单纯的军事城堡有明显的区别[19]。

此外,容美土司遗址、施南土司遗址、东乡土司遗址、高乐土司遗址、忠洞土司遗址、龙潭土司遗址、金洞土司遗址、石柱土司遗址等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这些土司遗址及其建筑,反映出明清时期土家族地区的建筑工艺和水平。

(二)宗教建筑

土司统治时期,为加强统治,一方面采取 “寓兵于农”的方式,建立以左、中、右、前、后命名的军队,强化军事力量;另一方面则强化宗教信仰对人民的控制作用。其一,强化本土民间信仰;其二,借用外来宗教对人民进行精神控制。宗教建筑随之兴盛起来。在这些宗教建筑中,主要有两大类别,其一是具有明显土家特色的摆手堂;其二是其他宗教建筑。

摆手堂是土家族祭祀祖先和开展文艺活动的场所。光绪 《古丈坪厅志·民族下》记载:“土俗各寨有摆手堂,每岁正月初三至初五夜,鸣锣击鼓,男女相聚, 摇摆发喊, 名曰摆手。”[20]卷十民族下光绪《龙山县志·风俗》记载:“土民赛故土司。旧有堂曰摆手堂,供土司某神位,陈牲醴。至期,既夕,群男女并入。酬毕,披舞花被锦,帕首,击鼓鸣钲,跳舞歌唱,竞数夕乃止。”[21]摆手堂在土家族地区也称 “神堂”。在酉水流域土家族地区的古丈、永顺、保靖、龙山、酉阳、来凤等地山寨都有分布。摆手堂有大摆手堂和小摆手堂之分,大摆手堂主要供奉八部大神,小摆手堂供奉彭公爵主、向老官人、田好汉。关于摆手堂的起源无从考究,但从敬奉的神祗来看,摆手堂至迟在土司统治中期就存在了。摆手堂多在偏远的土家族山寨,据民国 《永顺县志》记载:“县境土司祠 (按:即摆手堂)皆卑陋狭隘,远逊丛林。即所塑像亦无金碧辉煌之侈。特相沿已久,故至今犹有蹈常习故者”[22]卷八。大多数摆手堂都比较简陋,规模也不大,所塑神像也自然朴素。如来凤县舍米湖摆手堂,位于湖北省来凤县百福司镇舍米湖村。该摆手堂始建于清顺治八年 (1651年),是土家族地区最古老的摆手堂之一。摆手堂高约1.5丈,堂内纵深约1.2丈,横宽约3.6丈。四周墙壁皆用土砖封砌,中立3柱3骑2排,将堂分为3间,但未装间壁。堂中靠里墙砌一大土台,上方供着彭公爵主、八部大神的神位。左右靠墙各砌小土台2个,未写神位。堂外的场坝中央栽杉树1棵。每年正月,土家族男女都来这里围绕这棵杉树摆手。道光二十七年 (1847年)初次修整。四壁改成石块砌成,并接左右两壁用石块加砌3尺多高的围墙,左侧留门,前面围墙中间正门凸起,成为宽3.6丈、长约6.3丈的摆手堂。前面两墙脚边各栽杉树1棵,后面两侧各栽柏树1棵。正中仍是原有的1棵大树。清同治三年 (1864年),彭玉玺又承首募集钱粮再次整修,将摆手堂扩建为3柱4骑2排3间,仍无间壁,四壁和院墙均换成大青岩条石,院墙加高到5尺多,正门外又用青石添修土地堂1座。民国二十二年 (1933年)彭家女婿张汉清请来匠人,雕饰彭公爵主、田好汉、向老官人全像,供在堂上。又雕土地神像供在土地堂。“文革”中祖先堂被捣毁,围墙被砸垮,大树被砍伐。1982年,来凤县统战部拨款修复。祖先堂不立排扇,改用抬梁,修成一大间。屋基后退3m,摆手场地加到26.52m,院墙和门面修整一新。摆手堂外加修4柱牌坊1座,中间两柱各有一条金龙盘柱而上,红色横额上有 “摆手堂”3个凸起的金字[23]163。

土家族地区的宗教建筑还有佛教寺庙、关公庙、张飞庙等。如容美土司建有关帝庙,唐崖土司建有张王庙。唐崖土司张王庙,也称张飞庙、桓侯庙,位于唐崖河边,初建于明朝万历年间 (1573-1620年),“改土归流”后的清乾隆年间 (1736-1796年)进行过第一次大规模修建,清光绪年间(1875-1908年)进行了第二次修建,最终毁于“文革”,四周用围墙将庙宇圈围起来。进大门后,前有一广场,中间耸立石人石马,上面有罩亭将其罩着,不受风雨侵袭。后面是大殿,供有张飞的神像。大门上方建有戏楼,为土王看戏的场所。张飞庙多次被毁坏。1983年进行过维修。目前,戏楼、大殿都不复存在,但其早期的规模和结构仍然清晰可见。

(三)民居建筑

土司时期的民居建筑也有了一定的发展。虽然土司规定了严格的居住等级,不允许百姓修建豪华住所,不许盖瓦,但市镇民居建筑技艺却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乾隆 《辰州府志·风俗》记载:“居民近市者多构层楼,上为居室,下贮货物,为贸易所。无步履曲房,亦罕深邃至数重……山家依田结庐,傍崖为室,缚茅覆板,仅蔽风雨。设火床以代灶,昼则炊,夜其向火取暖。”[24]55虽然没有留下土司时期的民居建筑活体,但从酉水、澧水、乌江、清江流域保留下来的河边古镇,可以想见土司时期民居建筑的成就。

三、清 “改土归流”至民国时期的建筑

“改土归流”以后,流官徼示 “弛盖瓦之禁”,废除了住宅的等级制,特别是经济和贸易的发展带来了建筑形制的变化。光绪 《秀山县志》记载:“乾隆元年 (1736年),建县以后,吴、闽、秦、楚之民,悦其风土,咸来受廛,未能合族比居,颇集五方之俗。”[25]风土志这一记载正是对当时土家聚居区情况的真实写照。所谓 “五方之俗”,当然包括居住习俗,即各地客民都按照自己的居住习惯与审美情趣建造自己的住宅,于是土家族聚居区成为我国中部地区民居建筑形制的 “大观园”。在这座大观园里,各种不同的住宅建筑形制都出现在这一地区。土家族地区的建筑形制主要有木建筑、土木建筑、石木建筑、砖木建筑4大类。

(一)木结构建筑

土家族聚居区木材资源丰富,建筑材料以杉树、松树为主,次为椿木、柏木、梨木、枫木、栗子树、猴栗等。从建筑结构看,可分为抬梁式和穿斗式两种,民居住宅多为穿斗式。在土家族建筑中,最具特色的是吊脚楼。吊脚楼,在湘西又称“转角楼”,是一种纯木结构的建筑,采用穿斗式结构,不用一钉一铆。土家族吊脚楼的外形结构多种多样,第一种是单吊式,又称为 “一头吊”或 “拐头吊”,是较为普遍的形制,它是在正屋的一头厢房悬空吊脚。第二种是双吊式,即在正屋的两头都有悬空的吊脚厢房,它是单吊的发展,有人称其为“双头吊”或 “撮箕口”。第三种是四合水式,即在双吊式的基础上,将正屋两头的厢房吊脚楼部分的上部连成一个整体,形成四合院,两厢房的楼下为大门 (也叫朝门)。第四种是多层吊,即在一般的吊脚楼上再加一层或几层,单吊和双吊式吊脚楼都可建成多层吊脚楼。第五种是平地起吊式,即正屋和厢房都建在平地上,厢房部分用木柱支撑悬空,形成吊脚的形式。第六种是 “一字”吊,即正房的一头用木柱悬空起吊。张良皋认为,土家族吊脚楼的基本形式是井院式吊脚楼,以 “三合水”“四合水”为基点,可以发展为 “两进一抱厅”“四合五天井”以至 “画栋连云”[26]10-12。土家族井院式吊脚楼的基本构成是中间正房 (一般为三间一字)和两边厢房 (即吊脚楼)以及前面的朝门;其关键部位和有特色的地方是厢房的龛子和其上盖罳檐,连接正房与厢房的伞把柱,支撑罳檐的悬挑,龛子的栏杆,悬柱下端及挑枋头,连檐板、窗棂、门扇上的雕饰,柱头磉礅上的雕饰。这一方面表现出土家族人对生活的乐观和美好追求;另一方面反映出土家族手工匠人善于吸收外来文化的气度和精湛的手工工艺。

(二)土木结构建筑

土木建筑,即以木料作为框架和支撑,土筑为墙,树干作檩,木板为桷,顶覆草或树皮,或盖瓦。此类建筑的造型可分为三开间、五开间、七开间;可将堂屋安大门的墙朝内缩1m左右,做成“吞口屋”;可将两侧最后一间的墙向前延伸出去,做成 “撮箕口”;亦可将 “撮箕口屋”前面筑墙连起来,形成庭院式建筑。其工艺流程大致为安基脚、筑墙、安门窗、安梁和檩子、钉椽子、盖瓦或覆草或树皮。土木结构建筑的最大优点是冬暖夏凉、节能环保、建筑成本低。其最大弊端是墙体易被老鼠打洞,容易受到雨水浸泡,造成垮塌。

(三)石木结构建筑

石木建筑,以木材作为框架,即用木头做柱子、屋檐、门窗,以碎石垒墙,盖之以瓦或石片。石木结构建筑的优点是结构坚实、防御能力强、节能环保,可以就地取材,建筑成本也较低。它的弊端是阴暗潮湿,通风透气差。

(四)砖木结构建筑

砖木建筑,以木材作为框架和支撑,以火砖为墙,市镇和富裕人家多建砖木结构的庭院,是富裕人家的典型建筑。此类建筑,以酉阳龙潭王氏庭院、利川大水井李氏庄园、黔江黄溪张氏庭院等为代表。例如,利川大水井李氏庄园是一座规模宏大、中西合璧的民居建筑。李氏庄院建筑面积多达6 000m2,有24个天井、174间房屋,鳞次栉比,规模宏大。从迥异的两种建筑法式和风格判断,该庄院内又可分为两个部分;西南部分基本为黄氏老宅旧貌,始建于明代晚期,木架木壁,古朴典雅,民族地方特色浓郁;东北部分为清乾隆(1736-1796年)后李氏不断改修扩建,砖木并作、中西合璧,潇洒气派。庄院两端有小姐楼及绣花楼各1座,飞檐高翘,一东一西,遥相呼应,造型布局层次分明,错落有致。李氏庄园在 “文革”中虽曾遭到严重破坏,但其主体保存完好。2001年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成为民族建筑与中西合璧的典范[27]。

四、土家族当代建筑

1949年中华人民共国成立至20世纪70年代,土家族地区建造工艺与建筑材料、建筑形式与民国时期基本相似,木结构房屋占主导地位,土墙屋、石木结构、砖木结构房屋,建筑形制与以前也没有太大的变化。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新建住宅开始采用钢筋混凝土材料,建筑样式也开始发生较大的变化,“火柴盒式”小洋房开始出现,但主要是在城郊和交通便利的地区,而建造传统木结构房屋、土墙屋越来越少。到20世纪90年代后,钢筋混凝土洋房越来越多,逐步向农村集镇蔓延。到21世纪初,钢筋混凝土建筑蔓延到整个土家族地区城乡,富裕起来的村民不断把旧房撤掉,迁移到公路沿线,传统聚落不断地消失。目前,以钢筋混凝土为材料的现代建筑在土家族地区约占60%左右。相反,大批传统木结构建筑被撤除,特别是一些非常有特色的传统聚落被整体撤除或被现代建筑所掩盖,失去了传承聚落的自然美与形态美,民族文化传承的根基也由此遭到破坏。

当传统建筑逐步消失的时候,2005年中共中央在 “十一五”规划中提出了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09年国家民委和财政部又启动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给土家族地区传统民居的保护带来了机遇。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过程中,土家族传统建筑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护。其一是通过项目的实施,保护了一批传统村落,如宣恩的彭家寨、龙山的捞车、酉阳的河湾等;其二是在保护过程中,采用穿衣戴帽的方式修复了一些村落,如咸丰麻柳溪、宜昌车溪等。其三是一些地方政府鼓励兴建传统木房,保护土家族传统技艺,如贵州江口、重庆酉阳、湖北咸丰部分地方新建了一些传统的吊脚楼木房;其四是将吊脚楼制作技艺进行保护。湖北咸丰、湖南永顺、重庆石柱将土家族吊脚楼营造技艺申报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进行有效的保护。这些举措,是在传统民居遭受严重破坏的形势下的一种抢救性的保护行为,反映出人类对传统建筑价值的重新认可。

土家族建筑形制的变迁与土家族地区生态环境变化、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审美观念密切相关,透过土家族建筑形制的变迁也可以窥见土家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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