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行政化:国企改革新期待

2014-03-28 05:13蔡玉梅
产权导刊 2014年2期
关键词:行政级别行政化行政

去行政化:国企改革新期待

2013年12月19日,国务院国资委官员亮相国新办发布会并介绍国企改革路线图,此前两日,上海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打响了地方国企改革„第一枪‰。

行政化颇受诟病

国企去行政化就是政企分开,取消国企及其负责人的行政级别,逐步将行政提名制改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监管部门由管国企改为管国资。

长期以来,国企特别是央企享受行政级别的荣耀,尾大不掉,与地方政府抗衡。国企领导人既当官,享受与行政级别挂钩的各种资源,还拿着丰厚的企业年薪,跻身富人阶层,可谓名利双收。他们在官场与企业界可进可退、伸缩自如,俨然成了两栖动物。

„行政订制‰下的国企,一方面受上级部门的权力制衡,企业自主权全无,长期在国家„奶瓶‰呵护下,难以强身,还背着垄断的骂名,倍受诟病;另一方面,一切都由国家兜底,是金饭碗和高福利的缩影。企业家强调冒险和创新精神,而官员则趋于保守。国企领导人戴着行政级别的光环,只是看„婆婆‰的脸色行事,不思进取,缺乏市场开拓精神,企业亏损由国家兜着,个人毫发不损,而在任时只要不犯大的错误,基本上可以舒舒服服干到退休,还能回到机关,享受公务员的退休待遇。纵观多年来企业家创新榜,鲜见国企领导人金榜题名。而国企内部又是论资排辈,按身份血统论英雄。不管工作岗位与工作绩效大小,一概以身份、职务、级别、用工的形式决定职工的工作报酬与福利待遇的分配,很难调动起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敬业精神。

政企不分的利益集团

其实国企去行政化即政企分开的改革,早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就有阐述:„实行政企分开,落实企业自主权,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显然,政企分开作为一项改革任务,20年前就已经提出了。取消国企的行政级别,让国企回归企业本色,让国企领导人回归商业领袖本色,这早已是朝野的共识。如今,去行政化仍然成为国企改革备受关注的焦点

国企行政级别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带着计划经济的胎痣,计划经济决定了国企只能实行行政化管理模式。从新中国成立的第一天起,就是实行的计划经济管理方式。此方式对国企而言,就是统购统销、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企业根本没有自主决定生产、经营和销售的权力。在„行政订制‰下,企业也就成了政府的一个„部门‰、一个„下属机构‰,经营者自然也就必须有行政级别了。而国企依托强大的行政资源,高屋建瓴,占据有利的竞争地位,有碍市场公平竞争。国企因有行政级别而像衙门一样运转,沾染官僚习气,市场反应迟钝,商业效率低下,严重浪费了社会资源。

赋予国企行政级别有这么多弊端,可迟迟难以纠正,20年沧海桑田,国企的行政光环却依然闪亮。这是因为国企的行政资源根深蒂固,行政级别在旧有体制的庇护下安然不动。而国企领导人原本就是政府官员出身,在„行政订制‰下,角色经常转换,形成了一个政企不分、„合二为一‰的特殊利益集团,这也是国企行政级别久久不能革除的根源。

但历史在大踏步前进,我们现在毕竟实行的是市场经济,市场会利用自身的逻辑惯性将不合理的东西公开、激化乃至革除,让既得利益群体面临更大的风险,不得不顺应改革潮流。

破除最后一道屏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国企改革也进入深水区,触及国企的官帽。对国企进行去行政化改革是深化国企改革的一场硬仗。

作为国企改革的排头兵,上海发布深化国企改革意见,写下国企去行政化浓墨重彩的一笔,引发外界普遍期待。上海明确提出„推进市场化导向的选人用人和管理机制„,将全面推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明确责任、权利、义务,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保持合理的稳定性和必要的流动性。竞争类企业,按有关规定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考核奖惩、薪酬分配权。合理提高市场化选聘比例,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企业,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建立一支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勤于思考、严于律己的企业家队伍。

人的问题始终是国企改革的核心问题,„政企分开„难以实现的症结就在于„用人‰上的行政化色彩。一旦摘掉国企的行政级别,就是破除了政企不分的最后一道屏障。

上海市政府敏锐地意识到这一点,所以他们准备大刀阔斧地拿掉国企的行政级别,这是需要政治勇气的大手笔,开全国之先河,期望其他地方也能及时跟进。

取消国企行政级别可使国企的市场化变得较为彻底,从而变得更具竞争力,不过,考虑到目前国企与机关单位还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由机关干部任命为国企高管,或由国企高管升任为机关干部的现象依然存在,这使得取消国企行政级别的构想有打断骨头连着筋之虞。

国企去行政化改革需要勇气,也需要智慧。去行政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制定明确的去行政化步骤,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分析国企去行政化的症结到底在哪里,以便更好地采取对策;第二阶段,分步实施。对国企去行政化要建立过渡阶段,即建立一到两年的过渡期,让企业进行整改、让经营者作出选择,而不要„一刀切‰;第三阶段,整治规范。过渡阶段,所有的国企都必须进行整改规范,都要按规定该退的退,该转的转,该留的留。对国企一把手,短期内全部取消行政级别可能有点难。但可采取因人而异的办法:有人不适合干企业,但善于宏观决策,就让他退回政府行政岗位,进行身份置换,在政府领导岗位上继续做贡献。有的临近退休,等办完退休手续后再用市场化选聘方式„返聘‰,返聘人员在企业内的行政级别自动消失。总之,无论哪种办法,国企去行政化的方向一定要坚持。

而去年12月19日,国务院国资委负责人的讲话更是从监管层面对国企去行政化改革遥相呼应。国资委负责人指出,与以往主要针对国企进行监管不同,此轮改革强调以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政府要以出资人身份将管国企转为管国资。从„管国企‰到„管国资‰,虽一字之差,但管理的内容、对象、行为方式等都将发生很大变化,意味着政府职能部门不再直接管企业,不再直接插手企业人和事,不干预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而是学会通过资本的力量连接企业和市场,让企业自主决定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让市场决定企业的命运、人员的进出和资本的去向。

这是国企监管的新思路,也是国企去行政化的监管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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