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党对私营文化事业的改造与管理*
——从陋俗文化改造的视角

2014-03-26 19:23杨松菊
长沙大学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出版社文化

杨松菊,曹 娟

(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湘潭 411201)

建国初期党对私营文化事业的改造与管理*
——从陋俗文化改造的视角

杨松菊,曹 娟

(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湘潭 411201)

建国初期,私营文化事业在一定时期内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但同时也成为陋俗文化得以蔓延的土壤。党和政府对私营文化事业的政策经历了由扶植到改造的变迁。在这一政策的指导下,我国顺利完成了对私营文化的社会主义改造,为党和政府开展对陋俗文化的改造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对这段历史进行梳理,对于当前正确处理发展国有文化事业与民营文化事业的关系具有重要的启示。

扶植;改造;私营文化事业

建国初期,私营文化事业非常活跃,他们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同时,对陋俗文化的传播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为了配合陋俗文化的改造,党和政府对私营文化事业和企业实施了由建国初的扶植政策到整顿改造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私营文化事业发展的困境,而且也为陋俗文化的改造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

新中国成立后,除国民党政府官僚资本性质的文化机构由国家予以没收外,还有相当数量的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文化单位存在。以上海为例,1950年,私营书店有368家,出书5388种。到1953年,全市的私营书店已经达到了391家,成为全国私营书店增长最快的地区[1]。除此之外,还存在着大量的租赁书籍和连环画的店铺、摊子和流动摊贩,省会以上城市约有这种店铺、摊子一万个以上[2]。这些私营文化事业和企业成为满足当时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重要渠道,而对其的管理如何直接关系到文化环境的好坏,关系到社会风气的好坏,甚至关系到国家意识形态的安全。正因为如此,中国共产党在建国之后,对于私营出版社、印刷业、发行业、租赁业曾经作了一些管理和改造,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伴随私营文化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种反动的、淫秽的、荒诞的书刊图画暗中流行,无形中进一步扩大了陋俗文化的影响。全国解放以后,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和领导公安机关曾对这类图书进行过收换,这些书籍的出版发行也曾一度收敛。但是,西方帝国主义和本国部分资产阶级并没有放弃对新生政权的攻击,并没有放弃把新生的政权扼杀在摇篮之中的图谋,因此,他们千方百计地对工人阶级实行思想进攻,情况严重时,一千户左右书铺中,出租的带有色情淫秽成分的“言情小说”和荒诞的武侠小说,以及描写特务间谍活动和盗匪流氓行为、鼓吹战争和杀人的反动小说高达百分之八十[3]。还有的秘密或公开地出租淫书淫画。这些图书,散播了大量反动腐朽思想和堕落无耻的生活方式,对于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对青少年、儿童的毒害很大。一些私营广播电台“依然不时传播资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封建迷信、腐化堕落的思想意识,播放黄色淫荡歌曲以及骗人的商业广告。追逐广告和利润的商业电台难以保证节目质量。”[4]“部分通俗文艺书籍和连环画中有宣传唯心主义、迷信观念、宿命论和因果报应观念的错误,个别的还有色情的描绘[5]。还有许多私营投机出版社出版了不少消极的、不健康的东西,宣传封建思想和资产阶级思想,毒害人民的心灵。

建国之后,中国共产党采取一系列措施对私营文化事业进行了整顿,为陋俗文化的改造以及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总起来说,我国对私营文化事业和企业的政策经历了由扶植向改造的变迁。

(一)公私兼顾指导方针下的扶植政策

我们党在建国初期对私营文化事业实行了扶助政策,要求改善私营文化事业发展的困难处境。对私营文化事业的扶植政策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继续允许私营文化事业的存在,并不得随意干涉。早在1948年,中共中央就出台了《对新区出版事业的政策的暂行规定》,此规定把私营文化事业和企业分为两类:一类是属于国民党反动政府的,另一类是属于民营及非全部官僚资本经营的。前者一律没收,后者允许继续营业,而且出版内容不加审查。如对个别企业要实行禁止或干涉,必须先向中央请示[6]。当然,私营文化事业和企业不是处于无管理状态,而是必须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总原则应以国营事业处领导地位,民营出版业及印刷业应在党领导之下。”[7]

2.对于其他私营文化事业,如剧团所演出的戏曲节目,也不能简单地采取行政命令或禁演的方法,而由各地文教机关进行审查,对人民有重要毒害的戏曲必须禁演者,应由中央文化部统一处理,各地不得擅自禁演。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戏曲改进委员会于1950年就戏曲节目审定问题举行了会议。会议“认为无论是以单纯的行政命令禁演,或是采取放任自流政策,都是不对的。”[8]但是,对于传播陋俗文化的戏剧则要求修改,甚至停演。会议规定含有下述内容的节目,必须予以修改或停演:“(一)宣扬麻醉与恐吓人民的封建奴隶道德与迷信者;(二)宣扬淫毒奸杀者;(三)丑化和侮辱劳动人民的语言和动作。”[9]

3.有重点地扶助私营文化事业克服困难,维持生产。建国初期,经营困难是大多数私营文化事业单位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为此,党和政府对私营文化事业企业实施了有点的扶助政策。如上海市从1949年12月至1950年9月,由政府介绍向银行贷款的私营出版单位有73家,贷款额近40亿元[10]。同时,新华书店审读外版书的尺度也逐步放宽,在不违反《共同纲领》、无害于人民的原则下,私营出版社出版的字帖、谜语、棋谱、国术、民间技艺、旧小说等可以由新华书店代销。1951年,华东总分店向私营出版社进货总额高达730亿元,1952年增加到1131亿元[11]。

(二)扶植政策主导时期对新闻出版事业实行的公私合营政策

新闻出版事业是私营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共中央和政府实行公私合营政策较早的行业。对私营新闻出版事业实行公私合营应该开始于1950年7月。《大公报》在1950年7月就实行了公私合营。到1952年底,全国所有原为私有性质的报社,都实行了公私合营[12]。之所以能够对这一行业实行合营政策,原因不外乎两个:一是中国共产党解放后在人民中享有崇高威信,群众对党报的看法一般也比私营报的看法好,一些私营报纸的新闻从业者,盼望着早日成为吃国家饭的革命新闻工作者。二是由于私营报纸经济上的困难,使之逐渐丧失了自身存在下去的可能性。实行公私合营的方法主要是两个:第一,对于那些条件较好的私营出版社,政府采取吸收参加公私合营的办法,并促成其中一部分自动进行合并。第二,选择一部分无力办下去的及有严重投机行为的私营出版业,会同工商行政部门通知或劝告其转业或歇业。

(三)过渡时期总路线下的整顿与改造

1954年起,按照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政策,对私营文化事业的整顿与改造全面展开。对私营出版业的整顿和社会主义改造走在最前面,主要采取了如下方法:

首先,区别对待、分类改造。对基础较好的文化单位,采取国家投资、委派干部、促进联营等方式,将其改造为公私合营单位;对其他的私营文化事业单位,则采取机构裁并、人员妥善安置的办法进行改造。如对私营出版社,对有一定编辑力量的出版社,其公私合营条件业已成熟者,实行全面合营。对虽无编辑机构,但平素出版态度比较严肃且愿意从事正当的出版事业者,暂时保留,逐步改造。对投机出版社则进行说服教育,督促其在一定时期内进行转业或歇业。还通过经销、代销的方式,妥善安排了图书私营零售商。

其次,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在对私营文化的改造中,党和政府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1955年3月,文化部总结了私营文化事业和企业的改造工作所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并提出改造的具体方针和办法。同时,积极地领导、管理、利用和改造私人举办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企业。要注意进一步推进整顿和改造私营文化事业单位,加强对私营文化企业生产任务的调配工作,争取做到私营文化事业单位可以稳定下来,不倒闭,有活干;妥善安排私营文化从业人员的生活和工作,应加强对人的改造与对单位的改造相结合。

再次,党委统一领导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改造。出版总署明确规定:在各地党委统一部署和计划下,稳步地有计划地进行(私营出版业的改造工业——笔者注)[13],中央责成各地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对私营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照像业、租赁业加强领导和管理,实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并逐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在各类出版社组成之后,须请党委宣传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对其加强政治业务领导,规定图书出版的方针和要求,指导制订图书选题计划,出版行政部门除党委意图监督其书籍之外,并加强其计划管理和经营管理,加强一般的政治思想领导和对私股上层分子的团结和改造。对私营剧团的改造采取了同样的方针。

在文化日益成为综合国力重要内容的今天,如何处理公有制文化事业与民营文化事业的关系,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中国共产党在建国初期对私营文化事业的改造应该可以提供一点启示。

(一)坚持公私兼顾,分工合作的方针

由于长期在反动统治下受到严重摧残,私营文化事业在经营上遭遇困难,暂时没有办法担负起将要来到的文化建设高潮的任务。同时,私营文化事业在一定时期内,有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也有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央人民政府采取了公私兼顾、分工合作的方针。在整顿改造私营文化事业、引导私营文化朝着社会主义方向健康发展的同时,国家加大了对公有制文化事业的指导和管理。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利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社会主要矛盾。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必须毫不动摇地支持和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要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者示范基地建设,实现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另一方面,又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在改造私营文化事业的过程中,党和政府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明确要求:要加强对发行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必须坚决克服单纯以卖钱多少来衡量工作成绩的资本主义经营思想[14]。并把那些不合格的私营文化单位进行淘汰。新世纪以来,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形势喜人,特别是随着民营文化的发展,私营文化转化已经成为农村文化市场的新生力量,极大地满足了老百姓对文化产品的需求。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一些文化产品过度追求新奇刺激,价值内涵流于庸俗,甚至背离道德底线,过度重视经济利益,而忽视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这种现象必将会使我们的文化产品失去真正的活力。为此,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始终是一个恒定不变的原则。

(三)必须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

建国初期,私营文化事业之所以大受欢迎,根本原因在于国营文化事业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为此,党和政府特别强调必须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要。一是加强通俗图书的出版发行工作。应该“积极地出版更多适合于水平低的读者阅读和青年、儿童的心理和兴趣的、故事性趣味性强烈的文艺作品(包括许多有益无害或益多害少的旧小说)、通俗读物、少年儿童读物,并广泛地廉价供应,以代替租书铺摊中的有毒害的图书。”[15]二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方向,反对各种陋俗思想。出版的书籍应该有系统地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学说,传播人类各种先进的文化科学知识,并以共产主义的道德品质来教育人民。三是积极地繁荣文艺创作,增加新的影片和新的戏剧节目,使影院、剧场有更多的新片新戏演出。当前,我们也必须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创作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以满足人民的需要。

(四)必须把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保障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稳定性。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建国初期,为了提高私营文化事业改造的有效性,党和政府出台、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这方面除前面已提到的关于出版社编制选题和出版计划的办法外,还有:《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改进和发展全国出版事业的指示》、《出版总署关于国营书刊出版印刷发行企业分工专业化与调整公私关系的决定》、《教育部、出版总署关于调整全国教育定期刊物的出版的决定》、《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天津新闻出版处“关于取缔反动落后书刊”报告的通报》、《关于加强领导和管理私营出版业的指示》、《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统一和加强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报社、杂志社、出版社企业管理的指示》;出版总署于1953年3月发出的《关于图书、杂志版本记录的规定》,文化部于1955年11月发出的《关于书籍、杂志使用字体的原则规定》和《关于汊文书籍、杂志横排的原则规定》,以及《管理书刊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暂行条》等。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非常具体且具有可操作性,为改造私营文化事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1]宋原放.上海出版志[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2][3]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6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4]方汉奇.中国新闻事业通史(卷3)[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5][7][13]方厚枢.中国出版史料(现代部分)(卷3上册)[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1.

[6]朱晋平.1949-1956年中国共产党对私营出版业的改造[D].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博士学位论文,2006.

[8][9]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文献选编:1949-1955[M].北京:学习出版社,1996.

[10][11][12]方厚枢.中国当代出版史料文丛[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07.

[14]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中央档案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955年)[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01.

[15]出版工作文件初编(1949-1957年)[M].北京: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1958.

(责任编校:简子)

On the Remaking and M anagement of Private Cultural Enterprise by the CPC in the Early Days of New China’s Foundation

YANG Songju,CAO Juan
(School of Maxism,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Xiangtan Hunan 411201,China)

In the early days of new China’s foundation,private cultural enterprise satisfied people’s demand of spiritual culture as well as the soil for the spread of vulgar culture.For this reason,the policy taken by the CPC and the government undertook the transition from nurturing to remaking.Under the guidance of this policy,China successfully completed the socialist transformation of private culture and provided good social conditions for the transformation of vulgar culture.Hackling the history of this period has importantenlightenment to handle and develop the state-owned and private cultural enterprises correctly at present.

nurturing;remaking;private cultural enterprise

G129

A

1008-4681(2014)06-0047-03

2014-09-15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11YBA124;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编号:14C11。

杨松菊(1971-),女,湖南邵阳人,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与执政党建设、中国共产党文化建设。曹娟(1990-),女,湖南邵阳人,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马克思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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