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育婴堂发展情况研究综述

2014-03-25 11:27王凡
关键词:育婴女婴慈善事业

王凡

(华南农业大学 人文与法学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2)

一、我国各朝代育婴事业发展情况

关于我国育婴事业发展情况的研究,目前并没有专门的论著,而是分散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史的相关论著之中。如周秋光、曾桂林所著的《中国慈善简史》一书,在“两宋时期著名的慈善活动”以及“溺婴之俗与明清育婴慈善事业”两部分较为简短地描述了两宋及明清时期我国育婴慈善事业的发展及其特点[1](P438~442)。此外,在该书的附录部分“附录一:中国慈善事业大事记”[1](P438)中,提到了汉文帝、景帝时期的胎养令,以免征赋役的方式,表达对幼婴之家的体恤,这是中国早期的慈善育婴事业;还有唐玄宗下令将京城乞儿也归悲田养病坊收养,拨给官费补助;苏轼在黄州设救婴组织,对愿收养幼婴之户资助一定的钱米;徽宗即位,蔡京当政,育婴慈善事业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所收遗婴由官府雇人乳养,给衣食,并可入斋学习,稍大或送宫观、寺院为童行。由此,我国各朝育婴慈善事业的发展情况可窥见一二。我国历朝对慈善育幼事业都是比较重视的,从汉代开始便有了相关的政令,而唐宋时期则开始设立专门的慈善育幼机构,到了明清两朝,由于溺婴陋俗的加剧,这一时期的统治者以及各地方官员对此都十分重视,育婴堂也是在这一时期开始兴起的。

此外,在各地方的慈善史中也常见到关于各地育婴事业发展情况的记录,如周秋光、张少利、许德雅等著的《湖南慈善史》一书中提到“两宋时湖南育婴事业有一定的发展,至元代走向衰落……直到万历年间停顿300年之久的育婴慈幼事业才渐渐得到复苏。然湖南方志中没有关于育婴的任何记录。清立国之后,大兴育婴慈善事业。在政府的引导督促下,时人有感于溺婴之俗的鄙陋,心怀怜悯,官绅共襄盛举,在此大环境下,湖南育婴事业方大为发展,乾隆年间各州县已建立44所育婴堂,至道光年间又建25所。”[2](P193~194)

目前也没有专门研究我国慈善育婴事业发展史的相关学术论文,只有关于某个时间段或某地区的慈善育婴事业的研究,如赵建群的《试述清代拯救女婴的社会措施》[3],主要论述了清代为拯救女婴兴办育婴堂和倡立育婴基金会;王卫平的《清代江南地区的育婴事业圈》[4]一文则论述了江南地区育婴事业的兴起和发展以及江南育婴事业圈的构成;黄永昌的《清代湖北育婴事业研究(1724~1911)》[5]以清代湖北育婴事业为中心,讨论了国家与社会的相互关系及育婴事业的本质。目前能够查阅到的学术论文多集中于研究清代区域性的育婴事业发展情况,并未更多地提及清以前各个时期各地的育婴事业发展情况。

二、清代各地育婴堂的发展情况

据周秋光、曾桂林所著的《中国慈善简史》一书附录部分记载,约1080年(元丰三年),苏轼在黄州设救婴组织,这大概是最早的专门从事慈善育婴事业的机构了。[1](P441~442)此外,该书还记载如下信息:1143年(绍兴十三年),临安初创慈幼局,后屡次修葺;1164年(隆兴二年),吴兴知州郑作肃设散钱米所,收养遗弃小儿,而这些都是举子仓之雏形。[1](P443)1174~1190年(淳熙年间),福建安抚使赵汝愚上疏奏将官庄及常平仓一部分钱米充作育婴费,这是宋代第一个以拯婴为旨的举子仓。此后,举子仓的设置趋于普遍。可以说,清代育婴堂就是从最初的举子仓发展而来的。在宋朝以后的近300年,我国育婴事业一直停滞不前,直至明朝后期的万历年间才逐渐恢复。

育婴事业的大力振兴是在清朝立国以后。赵建群的《试述清代拯救女婴的社会措施》一文中提到“清代育婴堂的创置可以上溯至清初。顺治初年,清朝政府在北京崇文门外置办一所育婴堂……除此,个别州县也设置起类似的慈善机构。康熙元年(1662年),清朝政府另在北京广渠门内设置育婴堂一所。随后,扬州、松江、通州、苏州、杭州、绍兴和南昌等地也相继仿效置立育婴堂。”可以看到,育婴堂最早出现在顺治年间,最初都是设置在大城镇,而后逐渐推广开来。雷妮、王日根所著《清代宝庆府社会救济机构建设中的官民合作——以育婴堂和养济院为中心》[6],介绍了宝庆各州县育婴堂慈幼机构的沿革,阐述了各地对被弃婴儿的救济程度与兴衰节律各不相同,地方官吏的倡导、投入,地方绅士及民众的响应、佐助都直接影响慈幼事业的发展。王卫平、黄鸿山的《清代慈善组织中的国家与社会——以苏州育婴堂、普济堂、广仁堂和丰备义仓为中心》[7]则以清代苏州的四种慈善组织为例,梳理其在清代前期和后期的管理方式及收入来源。汪毅夫的《清代福建救济女婴的育婴堂及其同类设施》[8]罗列了清代福建救济女婴的育婴堂及其同类设施之相关史料,并论述了历史传统、社会问题、早期的发展状况、官方的主导作用以及祀神、侨捐、贺钱等特殊事项。

相比各地关于育婴堂的研究成果而言,对清代广东地区育婴堂的研究则显得十分不足。目前仅有一篇由江波所著的《晚清广东育婴堂的兴起与发展》[9]对清代广东地区育婴堂的兴起和发展情况进行了分析和研究,该文重点讨论了受外国慈善机构的影响,广东育婴堂落后的养育观念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从而做出了一些政策调整。但受篇幅所限,文章并未就广东地区育婴堂的兴起、发展以及晚清时期所受到的冲击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论述。

综上所述,对于清代各地育婴堂发展情况的研究,内容丰富,成果丰硕,但同时在某些方面和角度也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研究对象来看,多集中于江南及两湖地区,对于东南沿海地区的研究较少。这也是当时江南的慈善育婴事业发展较好所导致的。在东南沿海地区,尤其是广东地区,由于地理、历史等方面的原因,发展相对较慢,但清代晚期因受到外国慈善机构的影响,在育婴观念上做出了调整,这些转变都是值得研究的。第二,从研究角度来看,目前的研究多集中于用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单一研究方法,要采用多维角度、多元学科相结合的方法。如社会学方法考察在救济活动中社会与人类的关系,社会是如何影响人类的救济行为,而人类行为又是如何解决社会难题的;行政学方法考察政府和社会的角色,在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作用的同时,挖掘人类解决困难的潜能。第三,从研究意义来看,主要集中在对历史事实的梳理上,对于育婴堂对当时社会的现实意义及其社会影响并不重视,育婴堂对于改善当时社会的溺婴陋俗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当时拯救弃婴最有效的手段,这些对于当时社会的影响都是不容忽视的。此外,清代育婴堂的一些经营方式和理念对于现代社会如何开展慈善育幼事业有着重要意义,应予以重视。

参考文献:

[1]周秋光,曾桂林.中国慈善简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周秋光,张少利,许德雅,等.湖南慈善史[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0.

[3]赵建群.试述清代拯救女婴的社会措施[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5(4).

[4]王卫平.清代江南地区的育婴事业圈[J].清史研究,2000(1).

[5]黄永昌.清代湖北育婴事业研究(1724~1911)[D].华中师范大学,2007.

[6]雷妮,王日根.清代宝庆府社会救济机构建设中的官民合作——以育婴堂和养济院为中心[J].清史研究,2004(3).

[7]王卫平,黄鸿山.清代慈善组织中的国家与社会——以苏州育婴堂、普济堂、广仁堂和丰备义仓为中心[J].社会学研究,2007(4).

[8]汪毅夫.清代福建救济女婴的育婴堂及其同类设施[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6(4).

[9]江波.晚清广东育婴堂的兴起与发展[J].兰台世界,20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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